推动山西产业结构调整的对策建议

2020-12-14 03:42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20年5期
关键词:产业产业结构山西

〔摘要〕 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是新时代山西振兴崛起、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对山西省综改示范区大数据和轨道交通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可以发现,山西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存在产业机制创新不足、社会创新环境没有形成、产业协作不强、科技成果转化效果不佳等问题。山西产业结构调整要想取得明显成效,应当在调整产业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产业协作、深化要素改革等方面下工夫,蹚出一条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新路子。

〔关键词〕 山西;产业结构;调整;综改示范区;产业

〔中图分类号〕F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1203(2020)05-0054-05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时期。2020年5月11日至12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在听取山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强调,山西要落实好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要求,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实施一批变革性、牵引性、标志性举措,从根本上摒弃粗放型发展方式。培育新动能、发展新产业,是山西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希望和出路所在。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简称山西综改示范区)通过先行先试、改革创新,创造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山西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树立了标杆。课题组于近期赴山西综改示范区对大数据产业、轨道交通产业进行了集中调研,建立于问题分析基础之上的对策与建议对于加快推进当前山西产业结构调整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一、山西产业结构调整的背景与现状

(一)山西产业结构调整背景

产业结构调整是同现代工业经济发展同生共存的永恒课题,是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点。产业结构调整是指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政府结合当地产业结构,运用技术进步、人力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改变产业间以及产业内部的结构,实现产业之间协调发展,进而推动产业价值链由低端向高端迈进、从不合理向合理转型。

作为全国重要的能源工业基地,山西为国家经济建设贡献了煤炭等重要战略资源,为全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也由此形成了长期以来能源工业基地发展的资源依赖和路径依赖。在中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下,切实履行好党中央赋予山西“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使命,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新一代科技超前布局、抢占先机,努力实现山西产业发展从“一煤独大”到“八柱擎天”,为山西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来,有着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山西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山西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都强调,要聚焦“六新”率先突破,紧跟国际科技发展前沿,洞察全球产业变革态势,以敢为人先的勇气胆识和换道领跑的的竞争态势,奋力在新兴产业上占居主动,在未来产业上把握时机;要立足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大数据融合创新、特种金属材料、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现代医药和大健康、节能环保等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实现换道领跑,把握国际国内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不断催生发展新动能。在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安排下,山西省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工作正在稳步有序地向前推进。

(二)山西省大数据产业发展现状

我国对大数据产业发展高度重视,于2015年9月印发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我国大数据的规划、发展与应用,大力加强数字经济发展。山西省委省政府紧跟国家部署,于2017年3月印发了《山西省大数据发展规划(2017-2020年)》,明确提出要整体布局全省数据中心和产业链条,到2020年山西省大数据产业体系要基本形成,创新应用能力要显著增强,全省大数据相关产业产值要达到1 000亿元。2017年1月,太原理工大学大数据学院、大数据研究院暨山西省大数据发展联盟揭牌成立。山西省大数据发展联盟由省内外相关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其他组织机构等67家单位联合组成,旨在整合政产学研用各方资源,为全省实施大数据战略、培育数字经济、建设智慧山西、促进山西经济转型升级作出贡献。2017年8月,山西综改示范区大数据企业代表山西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该公司主要业务范围包括云计算、大数据预处理、存储、挖掘分析、应用开发等相关业务,旨在打造山西省级大数据产业龙头。目前,该公司已完成了山西省政务云平台系统建设,还与阳泉市、临汾市、长治市、晋中市进行了对接联络并达成合作意向。

近年来,山西省在大数据产业各环节均处于起步阶段,产业集群效应较弱。山西省的云计算和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总体上相对落后,各类相关应用企业引入也较少。在各省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指数排名中山西排第25位,发展指数为36.65,低于全国平均指数47.15。同时也要看到,近两年来随着山西省大数据资源丰富度的不断提升,山西省委省政府已引进了一大批国内优秀大数据技术企业落户山西,并通过与其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大大提升了山西省大数据技术整体能力,同时又积极发挥孵化器作用,培育了很多本省优质大数据技术初创企业,山西省大数据产业集群效应正在凸显。

(三)山西省轨道交通产业发展现状

我国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业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形成了自主研发、配套完备、设备先进、规模经营的集研发、设计、制造、试验和服务于一体的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体系。新一轮以信息科技、人工智能、新能源等为核心的技术革命和产业运行方式变革正在不断推进,加快轨道交通产业转型升级是新形势下的必然选择。目前,山西省生产的轨道交通产品主要有重载货运机车、高铁电网维修车、牵引电机、变流器、车轮、车轴及轮对等,而其中的货运机车、牵引电机、车轴及轮对在全国铁路生产系统中占有比较大的份额和知名度。山西现在已基本形成从原材料、关键零部件、整车组装的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产业链。

随着轨道交通产业的发展,山西省的轨道交通产业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我国轨道交通产业链体系的特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产业链有主次之分与层次之别。例如,轨道交通产业中的车辆制造是一个主产业链,空调、电梯是一个次产业链;设备制造是一个大产业层面,而信号系统就是一个細分产业层面。主次之分与层次之分的存在使得轨道交通产业链体系呈现出多层次的网络结构。另一方面,轨道交通产业有技术层次、增值与盈利能力的差异性,有关键产业和一般产业之分。其中核心设备、关键产业产品附加值高。从这两个层面来看,山西省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业的主要差距在于自主知识产权少,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受制于人,自主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山西产业结构调整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山西省作为煤炭大省,“一煤独大”的现象由来已久,电子信息产业、先进制造业等发展相对落后。山西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就推动全面转型,提出了“路径转型、动力转型、结构转型”等具体要求。通过对山西省大数据产业、轨道交通产业的初步调研来看,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应高度重视以下问题。

(一)创新生态存在差距

一是基础研究重视不足。山西省从事基础研究的工作人员数量不足,长期从事基础理论研究的人才队伍不够稳定,对比发达省份存在显著差距。在基础研究领域的投入以政府资金为主,大型企业基础研究投入相对薄弱,这是制约山西省打造符合科学精神创新生态的关键因素。2019年,全国基础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平均投入强度(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2.23%,而山西省仅为1.12%,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是科技成果转化效果不佳。虽然山西企业越来越重视研发投入,但目前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不高。同时山西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需要进一步落实,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人才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相关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支持不充分,亟待加强;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和政策咨询服务缺位;研发力量分散,导致出现“高投入、多布点、低产出”等现象。

三是社会创新环境没有形成。山西在发展过程中对资源的高度依赖,对创新和人才产生了“挤出效应”,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优及政策红利释放不充分、社会创新氛围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目前山西省大数据技术创新能力不足,主要原因就在于大数据专业人才缺乏。从全国各地人才的流动情况看,信息化基础较好、占居数据资源优势或产业政策扶持力度较大的省份(如上海、浙江、贵州、四川等)是大数据人才流向的主要目的地,而中西部(如西藏、内蒙古、甘肃、山西等)及东北地区的人才流出意向则较为明显,这更加大了山西创新生态形成的难度。

(二)营商环境仍需优化

一是服务理念不牢固。全省各地在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初见成效,但有些领域、个别部门、部分工作人员仍然缺乏“开放包容、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缺乏自己是老百姓的勤务员、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代表政府形象的工作思维。

二是机制创新深度不足。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涉及众多相关职能部门,山西省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做了很多细节性工作,对山西营商环境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但是目前推行的各项制度、机制存在碎片化问题,需要集中处理优化。

三是对企业投资项目试行的承诺制和无审批管理工作推进较慢。由于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涉及部门较多,各职能部门对改革事项解读未能在短期内实现无缝隙对接,达到同频共振。因此,目前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周期长、制度性交易成本高、市场准入门槛高等问题依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签约投资项目的落地和企业的发展。

(三)产业协作亟待加强

一是“一煤独大”的产业结构还需进一步改善。山西在老工业基地改造过程中进行了大量而有效的尝试,但由于山西的新兴产业刚刚兴起,多元化支柱产业还未形成,产业之间也未能形成完整合理的产业链,并且缺少产业集群高端发展的基本条件,因此,煤、焦、铁目前仍是山西的主导产业,产业结构还需进一步转型升级。

二是缺乏深层次产业分工与协作。产业过于依赖第二产业,第一产业第三产业目前的发展还不足以形成深层次产业分工与协作。从大数据角度来看产业发展,山西省大数据各环节均处于起步阶段,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相对薄弱,大数据技术处理和大数据集群产业发展不足,还不能为产业发展提供充足的数据支撑和保障,不利于规划产业集群的深层次分工与协作。

三是省会中心城市的产业带动作用不强。太原市作为省会城市,经济稳居全省第一,除对周边市的产业起到了一定程度的带动作用外,对其他城市的带动作用非常有限,同时还因产业模式存在重叠而形成竞争。

三、推动山西产业结构调整的对策与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的干部对存在的问题必须敢于正视、敢于提出,只有提出问题,解决的办法才能随之而来。山西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提出,要站在战略高度谋划和推动实施一批变革性、牵引性、标志性举措,为山西高质量转型发展再造新优势、构建新格局。因此,课题组在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以下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

(一)聚焦解放思想,破除传统观念

第一,要拓宽视野,开阔思维,树立适应时代发展的新发展理念。要坚持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于产业结构调整过程,实行创新性改革,在“新基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上不断取得突破,并将其作为未来山西发展战略产业和突破经济结构改革的支撑力量。

第二,要积极探索、先行先试,用足、用好、用活现有政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产业结构调整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要大力支持,对出现的某些失误,要及时矫正,从而保护新产业创业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要进一步增强创新思维、竞争思维、风险思维,用好先行先试这一利器,勇探创新“无人区”、敢涉改革“深水区”,用改革创新新成效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落地见效。

第三,要打破习惯,尊重规律,树立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理念。要学会运用市场化改革破解难题,在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坚持改革的市场化方向,根据市场需求结构,结合本省的资源优势,确立产业结构调整方向。要研究市场、发现市场、培育市场、开拓市场,增强在市场竞争中抢占商机、赢得发展的信心和能力,以市场机制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

(二)調整产业政策,加大支持力度

第一,要在产业政策制定上率先转型。山西省产业政策的出台和制定,需要针对当前的产业发展趋势和特点以及产业发展战略,实现从选择型向服务型产业政策转型,从扶持优势产业和企业向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和营商环境转型,从关注大中型企业向关注技术型创新型中小微企业转型。

第二,要改变政府选择企业的政策偏好。长期以来,出于对政府经济总量的考核,各级政府偏爱纳税高、规模大、实力强的企业,并在引入企业时付出巨大的土地、基础设施建设成本,在引入企业后,财政补贴和贷款指标的政策也向大中型企业倾斜,而对与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软环境关注度不够。因此,建议推行以企业竞争力、企业综合运营成本、企业发展环境优良度等指标对地方政府绩效进行考核,引导地方政府制定政策时不仅要关注行政环境的优化,而且要关注对企业生存环境的改善。

第三,要打造有利于小微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一方面,要构建服务小微企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包括构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组织体系,搭建社会化、综合性服务平台,培育提供法务、税务等服务的中介公司,融资、上市等服务的咨询公司,及提供管理咨询、市场营销、技术开发和法律支援等方面的社会服务中介。另一方面,要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包括打造良好的金融环境,鼓励省级金融机构持续开发面向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建立信用网络,促进信用产品开发和应用;打造良好的政务环境,放宽小微企业的市场限制,降低小微企业发展中的隐形阻碍;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政策,给小微企业的发展营造公平的法治环境。

(三)坚持创新发展,提升创新活力

第一,要构建新兴产业集群创新生态。围绕先进制造、绿色能源、数字产业三大板块,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和传统产业创新生态建设。聚焦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大数据融合创新等14大标志性引领性产业集群,梳理产业链上下游、创新链相关方、供应链各环节,发现、培育、引进一批专精特新、科技小巨人、单项冠军、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示范带动全省域、全领域构建创新生态。

第二,要打造科学发展的科技创新体系。要以“111”创新工程(即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一批重点实验室及中试基地、一批高科技领军企业)为引领,围绕“六新”领域,加大在基础应用研究及关键核心技术上的投入。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开展基础性前沿性创新研究,形成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推进产教融合发展,促进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和科研院所全面参与山西创新体系建设,支持一批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组建跨学科、综合交叉的科研团队。在重大关键项目上发挥全省体制优势,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

第三,要打造支撑创新的一流人才队伍。强化“高精尖缺”人才精准引育,在重点产业、转型领域、重点企业加快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联合开展前沿性的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加大“本土人才”培育力度,加强基础教育,培养创新意识,着力打造山西本土一流高校、培育一流人才。依托重大工程和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重点平台引才聚才,充分发挥平台的聚才作用,实现平台吸引人才、事业成就人才,吸引优秀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来晋创新创业,为产业结构调整储备充足的人力资源。

(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第一,要破除企业准入障碍。可按照国务院2019年10月发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结合山西实际,通过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间、持续放宽市场准入等措施,破除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和开展经营活动的各种障碍。要保持敢为人先的改革自信、务求成功的改革决心,优化再造管理流程,明确负面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最大限度精简核准事项、下放核准层级,切实提升审批效率。要强化服务管理,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做好全程服务,以企业的获得感检验改革成效。

第二,要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落实为契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要找短板、补弱项,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要明确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规政策,增强法规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实施的科学性,着力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公平待遇。

第三,要通过良好的营商环境助力企业融入“一带一路”。“一带一路”将构筑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一体两翼”,这是内陆省份再发展的大好红利。要营造良好的对外开放环境,助力山西企业搭乘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快车,优化经济结构、消化过剩产能。要利用铁路枢纽、物流节点的优势,加强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辐射地区、省份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合作,发挥山西省的基础产业优势。

(五)强化产业协作,实现持续发展

第一,要推进“六协同一协作”。在“六协同”方面,要促进产业联盟实现销售协同,推进晋品晋材晋用;加快创新协同,推动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攻关;统筹布局协同,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同业竞争、无序竞争;对外合作协同,提升招商引资的影响力和成功率;强化管理协同,推动管理流程优化、管理模式创新;深化人才协同,推动企业间高端人才共享。通过六个方面的协同,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最终实现大、中、小企业融通协作发展。

第二,要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强与邻近省份的工业合作。充分利用京津冀协同政策优势创新资源、开放平台,夯实山西省传统制造业和煤炭行业主体地位,持续发展“煤化工”“油化工”等传统产业,发展“多元化”的现代制造业,丰富山西省经济结构层次,打造多维度、可持续经济体系。

第三,要推进制造业与服务业的融合发展。要创新思维,持续发展为产业发展配套的服务行业,推动研发、金融、咨询、物流等产业链和服務业融合发展,实现制造业投入成本的降低、制造业产品附加值的增加,提升山西省制造业在全球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中的地位,推动形成功能齐全、结构合理的第三产业体系。

(六)深化要素改革,提升配置效率

第一,要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山西省要先行先试,扩大要素市场化配置范围、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健全要素市场交易机制,使市场机制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充分发挥作用,最终实现产业结构的动态优化和整体创新。

第二,要实现放活与管好有机结合,持续推进两个融合。要完善政府调节与监管机制,引导各类要素协同向先进生产力集聚。在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方面,引导企业将电子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到工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实现工业化和信息化在技术、产品、管理等各个层面相互交融;在军民融合方面,发挥山西省作为军工大省的产业优势,推动军民融合产业规划对接,统筹推进一批“军转民”“民参军”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

第三,要遵循产业发展规律,着力优化产业发展布局。随着山西省集大原、太焦等高铁的开工建设,要抓住高铁时代机遇,集约利用土地等要素资源,优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力布局,围绕新制造经济、新服务经济、绿色经济、智慧经济、分享经济等集约型产业,打造产业发展新布局。

(课题组成员:黄 杰 冯国华 金红岗 李灯熬 乔建伟; 执笔人: 冯国华)

责任编辑 徐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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