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晚年的社会革命思想

2020-12-14 03:42李阎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20年5期
关键词:改良恩格斯

李阎

〔摘要〕 恩格斯为马克思《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书所作的长篇导言,引发了理论界和学术界对恩格斯是坚持革命还是转向改良的长时期争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方向乃至进程。所以,澄清这一问题十分必要。实际上,恩格斯坚持社会革命目标原则与坚持政治革命道路策略是辩证统一的,他关于社会革命的原则是坚定的,是一以贯之的;关于政治革命的策略是灵活的,主张依据条件相机行事。超越恩格斯革命与改良之争,在更广视野中审视和把握恩格斯革命观能够得出结论:政治革命不能操之过急,要等待时机;社会革命一定要发生,别无选择。

〔关键词〕 恩格斯;社会革命观;社会革命;政治革命;改良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1203(2020)05-0016-05

1895年3月,恩格斯应德国社会民主党《前进报》出版社经理理查·费舍邀约,为马克思《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书而作的长篇导言(以下简称《导言》)公开发表。这个被视为恩格斯“政治遗嘱”的長篇导言,由于其中表露了恩格斯对工人阶级合法斗争方式的肯定乃至赞许,而被误认为恩格斯已经放弃暴力革命,转向改良,甚或已经变为民主社会主义者。《导言》写就约五个月后,恩格斯去世。自此,这篇恩格斯去世前写就的文献,引发了社会主义运动内部长期的、深层次的理论论战和波及至今的学术争论。问题集中在,晚年恩格斯是坚持革命还是转向改良?恩格斯是科学社会主义者还是变为了民主社会主义者?由于这是一个既涉及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方向,又直接关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方向和科学性的理论问题,务须倾力澄清。

一、社会革命与政治革命的边界及其与暴力的关系

《导言》的发表一度使得恩格斯被误认为放弃革命。这个错误的认识,一定程度上来自于没有将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区分开来。

(一)政治革命是社会革命的阶段或部分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革命既包括经济、科学、技术又包括精神、思想、文化,既涉及生产方式又涵盖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等领域。政治革命一般就是夺取政权的革命,其往往成为社会革命的重要环节。社会革命堪称“人类社会进步的根本性变革形式” 〔1 〕,其发生发展规律“是决定阶级时代人类进步的力量” 〔1 〕。相比之下,政治革命的限度表现在“即使人还没有真正摆脱某种限制,国家也可以摆脱这种限制” 〔2 〕28,成为拥有政权的“自由国家” 〔2 〕28,但这时候的人终归“还不是自由人” 〔2 〕28。从这一点来看,政治革命只能被看作社会革命的一个阶段或一个部分。

政治革命夺取政权成功之后,不能止步或停留于此阶段,而是要在长期的无产阶级专政时期,接续进行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等领域的革命,直到最终完成社会革命任务,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形态。倘若政治革命尚未发生或革命失败导致政权没有发生转移,就需要通过在合法框架内不断积蓄力量,积累社会革命的发生因素,在恰当的时机实现政治革命。这种情况下,政治革命可能采取暴力手段,也可能是平静和缓的,但这并不影响“政治革命是社会革命的阶段或部分”的论断。

(二)社会革命不必然采取暴力手段

一般情况下,革命与暴力的联系根本上来自于对旧政权的颠覆,即政治革命。理论上,政权转移可以有暴力和非暴力两种方式。“凡是利用和平宣传能更快更可靠地达到这一目的的地方,举行起义就是不明智的。” 〔3 〕通过非暴力方式取得政权自始至终都是马恩经典作家所向往的,然而,理论和现实都表明,通过非暴力和平方式实现政权转移只能是个美好愿望。任何一个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都不会将政权拱手相让,而是会竭尽全力以强制力量来维护和捍卫其统治地位。

在这种情况下,暴力就成为夺取政权的一种不得已的手段。运用暴力的结果是或者成功夺取政权,或者受到统治阶级残酷镇压而失败。无论结果如何,暴力终归是“通往新社会的唯一大门” 〔4 〕685。暴力是政治革命的直接手段,但不是社会革命的必然手段。社会革命与暴力即使发生关系,也是间接的,中间环节就是政治革命。从社会革命实质上说,政权转移是政治革命阶段的结束,并不意味着社会形态的质变和新社会建构目标的完成,社会革命除了以暴力摧毁旧事物,还必须能够建构新事物。

二、恩格斯的社会革命思想:社会革命目标坚定性与政治革命道路灵活性相统一

(一)坚定的社会革命目标原则

我们当然应该把关注点放在恩格斯的社会革命观而不是“暴力观”上。退一步讲,即使考察恩格斯坚持暴力革命与否的问题,也得不出他放弃暴力革命的结论。理由是在《导言》发表之前和之后,关涉其中“暴力”部分删节问题,有恩格斯与理查·费舍、恩格斯与卡尔·考茨基和恩格斯与保尔·拉法格的通信可以证明。如果恩格斯真的像一些人所说的那样,已经放弃暴力革命、走上民主社会主义道路,那么就不会出现这些通信。我们也不难推断恩格斯初稿或原文中有大量涉及与“暴力革命”相关的词汇。历史是公允的,通过查阅经典文献,我们能够了解到恩格斯初稿或者原文的本意。

这个被称作恩格斯“政治遗嘱”的《导言》到底反映了恩格斯怎样的革命观呢?恩格斯在他毕生奋斗历程的最后紧要关头所留下的“嘱咐”颇具生存智慧,他对无产阶级的“嘱咐”有两个方面:一是不要放弃斗争,二是斗争可以有多种方式。前者明确的是为实现最高理想而采取的方式,后者指出的是实现道路。坚守无产阶级斗争这一方法,是恩格斯在《导言》一文中所表述的核心思想,蕴含着他对无产阶级最彻底的思想政治教育,即坚持“社会革命”最高理想,直到实现共产主义。

反马克思主义者用恩格斯在《导言》中“历史表明我们也曾经错了,暴露出我们当时的看法只是一个幻想” 〔5 〕538这句话来说事,以证明恩格斯告别革命。之所以产生这种曲解,是由于没有搞清楚恩格斯所说的“幻想”不是指“社会革命”的理想,而是指“政治革命”的道路。恩格斯在《导言》中深刻指出,45年前问世的《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是马克思“用他的唯物主义观点从一定经济状况出发来说明一段现代历史的初次尝试” 〔5 〕532,详细具体地分析了1848年以来欧洲的经济发展状况,认识到欧洲大陆的经济发展状况尚未成熟到可以铲除资本主义生产的程度,反思他和马克思在45年前一度认为的“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大决战已经开始” 〔5 〕656的论断是不切实际的。据此,恩格斯强调无产阶级政党应当根据变化了的条件制定符合新形势要求的斗争策略,但这丝毫没有改变他对社会革命理想的坚定性。佐证就是,《导言》中恩格斯虽然表示认同和赞赏普选权在德国无产阶级开展斗争中的重要作用,但他始终没有放弃“革命”武器,明确指出 “革命权是唯一的真正‘历史权利” 〔5 〕550-551。显然,恩格斯自始至终坚持坚定的社会革命目标原则。

(二)明确的政治革命道路策略

1848年欧洲革命过后近半个世纪,恩格斯反思后得出结论:政治革命是需要时机的。这个结论的得出有两点依据:一是资本主义新变化,二是无产阶级斗争新经验。伴随生产力飞跃式发展,资本主义统治下人们的生活条件、工作条件都得到极大改善,这种生存境遇的改变掩盖了深层次的阶级矛盾和阶级剥削,使得“在起义者方面,一切条件都变坏了” 〔5 〕548。突出表现是“‘人民看来将总是分开的”,这种情形下起义者的组织和武装“更为困难”。〔5 〕548同时,无产阶级斗争经验使恩格斯认识到,在1848年之后新建的“又长、又直、又宽” 〔5 〕548的、统治者军队的枪炮能“充分发挥其效力” 〔5 〕548的街区中进行巷战,是徒劳和无谓的牺牲。以上两点使得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认为的“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决战时期已经到来”的观点被事实所矫正,因此,恩格斯在《导言》中指出无产阶级代替资产阶级还需要作长期斗争的准备。需要特别注意,恩格斯说的是“长期准备”,而不是“革命停止”。

那么,革命的时机是什么?“时机”,顾名思义,“时”是指时间,“机”是指条件。基于资本主义新变化和无产阶级斗争新经验的客观事实,依照恩格斯的观点来看,当矛盾冲突还未发展到足够激烈程度的时候,当无产阶级力量尚不够强大的时候,说明不具备时间和条件,这种情况下不能一意孤行,而应该采取与1848年欧洲革命不同的斗争方式,唯此才能保住有生力量。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保住有生力量的有效途径,就是充分利用议会斗争。可见,他将议会斗争看作对敌斗争的一项有效策略。

可以说,《导言》本身就印证和实施了恩格斯的策略,即为了使《导言》能够顺利发表,恩格斯尽可能少地谈及暴力革命,但是并不意味着他放弃革命。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是能够领略到该策略的深刻含义的。恩格斯本人也明确反对那些误认为他“反对使用暴力”的说法和做法,并声明他所喜欢宣传的这个“策略”仅仅是针对“今天的德国”,这个策略不但“有重要的附带条件”,而且明天“也可能就不适用了”。〔6 〕700因此,不能将之看成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一般原则,对此恩格斯还嘱咐道,“对法国、比利时、意大利、奥地利来说,这个策略就不能整个采用” 〔6 〕700。

恩格斯在《导言》中指出1848年欧洲革命的斗争方法陈旧,这里的陈旧是指暴力革命单一路径理念的陈旧,也是指巷战方法的陈旧,而不是指一般暴力革命的陈旧,更不是指社会革命理念的陈旧。面对力量对比悬殊、难以取得胜利的客观形势,改变斗争方法是唯一出路。恩格斯所期待的巷战,是“当这种不利的情况有其他的因素来抵消的时候,才能达到胜利” 〔4 〕520的巷战。这种能够抵消不利对比关系的因素,包括无产阶级力量的增长,包括无产阶级掌握更适应街垒巷战的武器,等等。

(三)与改良主义划清界限

在政治语境中,改良一直是一个相对复杂的政治词汇。社会领域的改良,有褒贬两种含义。一种是消极的改良,是指统治阶级为了缓和由剥削制度本身所引起的尖锐社会矛盾、维护没落的统治制度,而进行的对剥削和统治方式的某种具体改变。最为典型的是我国戊戌年康有为、梁启超等发起的维新变法。这种改良也蕴含发生社会形态改变的可能性,但由于剥削阶级的反动和腐朽,靠这种改良引发社会形态质变成功的几率几乎为零。另一种是革命意义上的改良,是指在坚持革命原则的前提下,实行某种通融、妥协和改變,这种改良是实现革命目标和促进社会进步不可缺少的手段。革命意义上的改良,最终结果是革命目标的达成。如果说恩格斯所主张的策略有“改良”味道的话,那么也是这种革命意义上的改良,是最后必然导致社会形态质变的改良。由于这种改良以社会革命为目标,是社会革命的一个手段和环节,因此,其实质仍然是革命。

不可否认,社会改良的结果存在引发社会形态质变的可能性。但由于其发动者不同,发动者的阶级立场、出发点和根本目的不同,会有消极和积极、贬义与褒义的不同区分。就社会改良具有引发社会形态质变的可能性这一点来看,它为我们提供了一条走向社会革命成功的可能性道路。承认这一点,不妨碍我们与“改良主义”划清界限,不妨碍我们毫不动摇地坚定社会革命的目标立场。与“改良主义”根本不同,恩格斯主张在资产阶级掌握政权、政治革命时机尚未成熟的情况下,通过积蓄革命力量、等待时机、择时革命,从而最终实现革命成功的目标。

三、社会革命实现路径

对《导言》的非议误解是马克思和恩格斯都不愿意看到的。马克思主义方法论最反对诸如“若非绝对的暴力革命,就是绝对的妥协投降”等非此即彼看问题的方式。在非议者心目中,绝然没有原则坚定性和策略灵活性相统一的概念,不存在任何目标确立和道路达成的辩证法思想。马克思反对这种顾此失彼看问题的方法,对于自己被误解为将“暴力革命”绝对化,马克思感到“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我过多的侮辱” 〔7 〕。

在目标和道路相结合的问题上,罗莎·卢森堡看到了问题的实质,她指出恩格斯在《导言》中“论述的不是最后夺取政权的问题,而是当前日常斗争的问题” 〔8 〕,即恩格斯《导言》的侧重点不在于论证“社会革命”的目的,而是更多强调“合法斗争”的策略,两者结合才是恩格斯的本意。然而,由于当时德国社会禁言“暴力革命”,出于对已经获得合法斗争权利的保护,恩格斯发表的《导言》不得已有七处删节,其中对议会合法斗争贬抑少褒扬多。即使如此,恩格斯仍直言不讳地告诫全世界无产阶级:虽然无产阶级最终获胜是历史必然,但资产阶级是不会自动或是轻易退出历史舞台的,无产阶级不得不“在严酷顽强的斗争中夺取一个一个的阵地” 〔5 〕541。

(一)积极等待

任何形式的曲解恩格斯的思想,或者用其社会革命思想去反对合法斗争的有效策略,都是有害的。恩格斯认为像1871年巴黎那样的流血事件即同军队的大规模冲突事件,会“把德国社会主义战斗力量的不断增长过程暂时遏止住” 〔5 〕551-552,甚至使这种战斗力量的增长出现倒退。据此认为恩格斯惧怕流血的观点是错误的,避免冲突不是怕战斗消灭我们的力量,因为“要把一个成员以百万计的党派从地面上消灭是不可能的” 〔5 〕552,无产阶级的力量不是那么容易就被消灭的。但是,冲突会“阻碍正常的发展进程,我们临到紧急关头也许就会没有突击队,决定性的战斗就会推迟、拖延并且会造成更大的牺牲” 〔5 〕552。可见,恩格斯是怕无谓的战斗阻碍无产阶级力量成长壮大,拖延社会革命时间或者影响最终革命效果。

时机未到之时,不是消极等待。恩格斯在《导言》中为无产阶级指出的“崭新的斗争方式” 〔5 〕656是指,在资本主义和平发展时期,无产阶级“应当利用普选权这一合法斗争形式为未来的决战积蓄和准备力量” 〔5 〕656-657,为最终社会革命的胜利准备条件。事实证明,这种“崭新的斗争方式”是有效的,使用合法手段“比用不合法手段和用颠覆的办法获得的成就多得多” 〔5 〕552。统治者会日益惧怕我们有效利用合法斗争,他们会想尽办法激怒无产阶级、引诱其进入巷战,借以削弱无产阶级的力量。“只要我们不糊涂到任凭这些党派把我们骗入巷战”,那么敌对势力唯一的出路就是“自己去破坏这个致命的合法性”。〔5 〕552当资产阶级自己去破坏这个合法性的时候,距离发生政治革命乃至社会革命就不远了。恩格斯明确指出,利用合法斗争是一种手段,而不是要无产阶级放弃暴力革命。就发生暴力革命的可能性来说,一方面取决于现实条件是否成熟,另一方面取决于资产阶级统治是否遵守合法斗争规则。一旦统治阶级破坏无产阶级能够进行合法斗争的规则,暴力革命就是不可避免的。恩格斯教育无产阶级始终不能放弃由暴力革命获得政权这一通达社会革命目标的手段。

(二)择机革命

实现社会主义革命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先经过暴力政治革命,然后在无产阶级掌握政权的情况下,继续进行生产力、生产关系和文化思想等其他上层建筑的社会革命,最终完成社会革命。另一种是在暴力政治革命夺取政权的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先积蓄社会革命的各种因素,尤其要在生产力和部分上层建筑方面发力。一旦条件具备,就可以在先进生产力的基础上通过政治革命的方式夺取政权。

由此可知,恩格斯关于社会革命的原则是坚定的,是一以贯之的;关于政治革命的策略是灵活的,主张依据条件相机行事,他无时无刻不将目光和视野放在择机革命上。因此,认为恩格斯晚年转向改良,甚至污蔑其蜕变为民主社会主义者的论点,如果不是一种误解,就是别有用心。判断一个人是否共产主义者,要看他所坚守的立场和目标,恩格斯始终站在无产阶级立场,以实现共产主义为目标,因此,他始终是持之以恒的共产主义者,是坚定的革命家。从社会革命原则的坚定性来看,恩格斯主张政治革命要相机行事是出于保存和积蓄社会革命力量的考虑,而不是放弃革命;从政治革命策略的灵活性来看,恩格斯坚持社会革命的目标和原则是坚定无产阶级的最高理想,为了达到目的,必然得避免教条主义。

四、余论

马克思和恩格斯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将对资本主义的实际考察和工人阶级的现实运动作为理论生产的材料,运用科学方法分析、诊断现实情况,依据客观条件的变化坚定原则、提出策略,指引无产阶级斗争。作为社会革命原则坚定性与政治革命策略灵活性的统一论者,恩格斯发表的《导言》明确地告诉人们:政治革命不能操之过急,要等待时机;社会革命一定要发生,别无选择。

恩格斯发表的《导言》以及所引发的误解和争论,给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推进和现实运动以启示:在理论主张上,要抵制各种各样非马克思主义、反马克思主义思想和学说的干扰,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持真正的科学社会主义。在现实运动中,要与“告别革命论”作坚决的斗争,秉持彻底的社会革命论,继续进行伟大社会革命,始终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高理想。与此同时,要十分注意社会革命过程中各方面因素的考量和策略运用。首先,要抓好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的伟大革命要常抓不懈。其次,要牢牢把握“党指挥枪”的原则。军事力量在战争中的作用不言而喻,恩格斯指出,1848年柏林人民起义成功的因素之一是统治阶级军队“疲惫和供应恶劣” 〔5 〕547以及“指挥不力”,导致战斗力量向起义一方倾斜,统治阶级军队不能令行禁止,指挥官“优柔寡断”“行动受限”,都成为柏林人民起义胜利的筹码。再次,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社会革命是群众的事业,“凡是要把社会组织完全加以改造的地方,群众自己就一定要参加进去” 〔5 〕549,不但需要群众参与,而且要让群众清楚明白地参与,因为革命最终能否成功,归根结底要看人民群众是否坚定地站在自己这边。总之,无论是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亲身经历的革命还是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来看,持续推进党和军队的建设,始终坚持群众路线,都是革命制胜的法宝。

〔参 考 文 献〕

〔1〕曾瑞明.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革命论及其当代价值〔J〕.马克思主义研究,2019(03):76-84.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683.

〔4〕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466.

〔8〕罗莎·卢森堡.卢森堡文选〔M〕.李宗禹,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62.

责任编辑 梁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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