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遵民
(华东师范大学,上海 200062)
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了题为《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的文件。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首个以教育现代化为主题的中长期战略规划,其延续并深化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基本理念,并以未来15年为一个重要时间阶段,由此而为今后的中国教育勾画出了一幅崭新的宏伟蓝图。文件指出,未来15年要全面建成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教育体系,而要实现上述目标,就必须优先发展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并加快现代化教育体系的构建步伐。与此同时,在2020年1月10日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教育部长陈宝生亦特别强调2020年将是一个具有标志性、转折性意义的年份,教育系统必须牢牢树立起“收官”的强烈意识,并在此基础上开好局、开新局。[1]而其中构建一个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再次被强调并被列为必须实现的重点目标之一,由此也进一步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在推动现代教育体系建设方面的决心与信念。
那么什么又是现代教育体系,现代教育体系与传统教育体系又有什么根本的区别?所谓传统教育体系指的就是以学校为主体,以学龄期的青少年为对象的学校教育体系,其特征是固守学校封闭的制度与教育环境,呈现的是一种僵硬与守旧的态势。如其强调以统一规格、统一标准培养人,强调资格学历至上的教育机制,贯彻“知识本位”“学科导向”的教学内容,因而形成的是一种以纯知识形态为主的考试选拔制度和单向度发展的封闭型教育框架。尤其是其把学校教育的开始和结束作为人接受教育的全部,从而忽略了人的学习和发展其实是终身且开放的过程。显然,上述体系不仅不利于个体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而且也成了孕育当代应试教育的温床。而现代教育体系则以人的终身发展、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德、智、体、美、劳有机融合为核心,它不仅关注个体,更关注全民的终身发展。具体来说,现代教育体系是以终身教育理念为指导,坚持公平正义的原则,并以保障所有公民的受教育权为宗旨。其坚守的理念是,为每个个体在其人生成长与发展的每个阶段,提供适合他所需要的各种教育或学习机会。换言之,未来的教育体系将不再是针对某个阶层、某个个人一生中某个阶段的教育,而是需要将全体公民、各类对象、各种需求纳入考量与服务的范畴,而为其尽可能地提供贯穿于一生的教育则是新教育体系的基本宗旨。笔者以为,上述所描述的教育就是服务于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同时也是推进学习型社会早日得以实现的教育,而以这一理念为基础所构建的教育体系即可谓之现代教育体系。
从历史的角度与过程来看,提倡终身教育理念、构建学习型社会的理想,均是在工业化社会向知识社会转型的过程中逐步产生并建立起来的。由于科技的飞速进步以及工业化、信息化和全球化时代的到来,知识的更新速度和复杂程度日趋加剧,世界上的一些国家亦发生了剧烈的社会变迁。在这样的环境下,人们的生活形态亦随之发生了极大的改变。因此,重视并推动终身学习也就成为了众多国家为适应这一变化而采取的一项共同策略,即通过鼓励国民在人生的发展过程中通过不断的继续学习,而使个人能够适应剧烈变革的社会。再从理论体系的溯源来看,终身学习和学习社会观念的形成又是以终身教育理念的提出作为背景的。“终身教育”的概念由时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人教育计划处处长保罗·郎格朗(Paul.Lengrand)于1965年12月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三届成人教育促进国际会议上首次提出。从郎格朗在会议上提出的提案中可以看出,他所倡仪的现代终身教育理论蕴含着一种社会对个人提供终身教育或学习机会的责任与使命。如郎格朗指出,教育已不仅仅是一部分人的权利,也不仅仅是某个特定阶段的活动,而是应当面向社会的每一阶级、每一群体,并贯穿于人的出生到死亡的所有人生阶段。[2]三年后的1968年,罗伯特·赫钦斯(Robert.M..Hutchins)亦出版了《学习社会》一书。在书中,赫钦斯辛辣地批判了以往为了“国家的繁荣”而存在的对教育的误读与误导,他提出教育应当使每一个人的自我能力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并使个人的人格趋于完善。赫钦斯曾对学习社会作出了这样的描述:未来的社会应当向所有年龄段的个人提供教育与学习的机会,并以个人人格的形成和发展为教育目的,同时以此制定相应的教育制度来促成这一目的的实现。[3]他还指出,要使人获得真正的“人性”,就必须通过不断学习、终身学习的过程来实现。[4]在赫钦斯看来,构成学习社会的核心就在于“学习”,也即人人都应通过学习去实现“贤、乐、善”的人生真正价值。总起来看,在赫钦斯所倡导的学习社会中,学习的主体应该囊括社会的全体成员,并致力于在每一个人生阶段为所有人提供适合他所需要的学习机会。1972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委员会提交的名为《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的报告中,学习社会的理念被再次提及,报告还提出了有关如何建设学习社会的明确建议。诚如报告所云,人的终身学习以及学习社会的建成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须的。[5]
与传统教育体系相比,现代教育体系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现代教育体系的基本宗旨是指向人的终身学习,其最终目标则是构建一个学习型的社会。换言之,现代教育体系正是在终身学习理念的推进及学习社会目标的倡导下逐步形成的。然而从学校教育到终身教育,再从终身学习转向学习社会,上述概念的演变与深化以及从理念落实为政策,已经历经了半个多世纪之久。这也是一个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出现在教育层面的思想嬗变与深度改革。众所周知,传统教育理论强调的是以外在的“教育”为中心,其用僵硬的教育方式与灌输的手段强行实现教育目的,在这种情况下,学生往往是被动接受教育的消极学习者。就如我国古代的“国子监”等教育机构以及科举考试的选拔机制,其皆是传统教育体系在现实层面的表现,而学生亦是在这种僵硬的教育形式与教学内容中沦为被塑造的对象,乃至成为功利化的奴隶。为了对抗并批判这种陈腐的教育制度与观念,赫钦斯首次提出了“学习社会”的理念。他首先认为教育不应成为繁荣国家或促进经济的手段,其次认为教育应该实现人格与人性的转化,即学习的真正目的是要实现人的“贤、乐、善”。而上述思想及理念则均为现代教育体系的构建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与思想基础。简言之,现代教育体系提倡从以教育和教师为中心转变为以学习和学生为中心,同时强调教育的“终身性”和“价值伦理”。为了应对快速发展和不断变革的未来社会,教育或学习就必须从阶段性的、分解型的方式转变为连续性的、综合型的形态,其目的就是满足未来社会的未知性和不确定性。在笔者看来,现代教育体系与传统教育体系的最大不同就在于,教育和学习将不再是以人的某一时间段及某一特定的生活或工作为目的,也不再是以迎合经济或其他利益为目的,其将不仅指向人的物质层面,并更着眼于人的精神层面,即通过终身教育、终身学习和学习社会的构建去达成满足每一个共和国公民在其一生的发展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种教育期待与支持。
其二,现代教育体系将更加注重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我国教育现代化的进程,相对于世界一些发达国家而言,其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都相对滞后,尤其体现在教育资源的相对短缺以及资源分配合理性的相对欠缺等层面。简言之,在传统教育体系的框架结构中,教育资源并没有得到充分而有效的配置及利用,而是集中在部分阶层、部分利益群体之中,教育不公的现象十分严重。而在现代教育体系中,教育不公的现象将被充分遏制,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亦将通过一系列的手段来予以落实,如明确政府职能,实施资源补偿,招生、录取公开透明等。简言之,政府将承担起教育公平与资源均衡有效配置的责任与义务,而不是一味地由市场来调配。因为在进行各级各类教育资源的统合与配置时,现代教育理念指引下的新教育体系将集聚公权力的职责,同时就教育资源的分配负起顶层设计及调节器的作用。固然,现代教育体系并不排斥市场的有效参与与调适,但是尽管市场分配极具效率和活力,它给教育带来的负面影响却仍然不容轻视。如各种巧立名目增收教育费用的案例层出不穷。在所谓“教育受益者负担”(谁享受优质教育资源谁就要付出高额费用的原则)的市场化原理下,教育不公、恶性竞争,都使得贫者更贫、富者更富。而教育不公的后果,则可能加强阶层的固化,并使社会出现分裂。为此,在现代教育体系的构建中,政府就将给予弱势群体以更大的关切,有关部门也将通过教育财政经费、优秀教师资源和政策补偿等的手段,去促进现有教育资源的配置走向更为科学和公平的理想状态。而一旦教育资源的利用与配置能够达到公平与融通的境界,那么学习社会的形成也就具有了坚实的基础。
其三,现代教育体系将更好地促进个体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在传统教育体系中,教师往往通过统编教材、统一教学方式,对所有学生进行划一的教育。这种教育模式的好处是同步、集约、节约成本,但缺点是千篇一律,学生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尤其是忽略了学生个性化发展的权利与需求。现代教育体系将关注人的全面发展,其基本内涵包含了人的“五育”并进与自由发展。尤其我国素质教育一贯明确要求培养创新性的人才,重视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而这些要求都会在现代教育体系中得到进一步的彰显与重视。就近年来的教育改革来看,我们发现教学已不再是“一刀切”或“填鸭式”的,其更强调根据学生各自不同的身心发展与学习能力,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去制定更为个性化的培养方案。换言之,在现代教育体系中,学习者将不再被视为被塑造者和被教育者,而是可以自主选择学习方式、自由制定学习计划的主动学习者。诚如目前正在进行的教育改革,在各大、中、小学的培养方案中,均已开始全部或部分采用必修+选修的选课制度,其目的就是增进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与增加学习选择权,并促进他们主动学习、快乐学习。与传统教育体系不同的是,现代教育体系将不再拘泥于固定的课程、课堂与课本,而是期待通过课堂内外、线上线下等多种模式进行多元化、个性化的教育,如未来的学校将更鼓励学习者走出校园、走向社会,并在社会这一更广阔的环境中获取他们的学习资源并提升他们对社会的认知。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现代教育体系所提倡的个性化教育,并不是指将个体封闭起来进行单独化的学习,其更关注的是在学习共同体中如何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并如何通过自我学习去追求探索事物本质的精神。总而言之,通过重视个性化学习而达成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将是现代教育体系追求的目标与凸显的重要特征。
在厘清了传统教育体系与现代教育体系之异同的基础上,我们对现代教育体系的整体框架、价值基础与基本内涵已经有了一些基本共识。简言之,未来的教育体系是要架构起一个对人的整个一生的成长和发展都给予支持与援助的体制与机制,即不再是针对某个人一生中的某个阶段的教育,而是要为每个人的生命成长及其人生的各个阶段都能提供适合于他的教育。这样的教育可以理解为服务于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而以上述理念为基础而构建起来的教育体系即可谓之现代教育体系。
那么现代教育体系又应如何具体构建?笔者以为,服务于全民终身学习的理念与基本内涵应该成为现代教育体系构建的理论与实践基础。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需要确立一些基本原则,并作一些制度层面的大力改革。
其一,需要确立一种价值观,即现代教育体系首先应该着眼于人的生命成长与品质提升的立场。生命是人类世界永恒不朽的话题,生命成长是教育的最初起点,也是最终追求,而对受教育者人格的塑造和品质的提升则是教育不变的精神与内涵。换言之,中国若要实现现代化,其核心首先就是要实现人的现代化。因为只有始终秉持生命成长的原则,着眼于人作为“人”的本质属性,并切实取得教育上的应有效果,如此的教育才能对每个人的一生发展给予支持,这样的教育体系才谓之现代教育体系。因为现代教育体系的最终目标是要实现人的现代化,所以唯有确立服务全体公民终身学习的教育理念并以此为出发点,现代教育体系的构建才有坚实的基础。对此,我们首先需要确认的是,未来的教育应该是立足于培养人而不是“才”的立场。“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我们要始终坚持“价值引领”“立德为先”的理念,并以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为核心,同时通过教育促进人格的塑造,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终身发展。在此,我们尤其需要坚持教育回归人性完善、回归社会合格公民培养的原则,而唯有积极落实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合格的接班人及真正落实教育强国的战略才有切实保障的基础。
其二,需要进行高屋建瓴式的顶层设计,即打通各种教育形态之间纵向阻断、横向割裂的弊端,从而创建一种纵向贯穿人的一生,横向无缝对接校内与校外的教育机制。现代教育体系的构建,其重要特征就是建立一种贯穿人的一生的教育机制。在理想教育的状态下,每个阶段的教育、每种类型的教育都不应该是彼此割裂的,而应该是相互联系、互为贯通的。但很显然,目前我们还远远没有达到这样一种理想的状态。长期以来因为各种体制、机制,各种类型的教育之间互相分离、壁垒分明,已经产生了众多的教育弊端。如因分属于不同的机构或不同的行政归属,许多教育资源无法有效整合;并且由于市场化、产业化,介入教育事业的各种力量会因为所属机构的不同而导致立场的不同乃至利益的纷争,而使教育支离破碎。上述这些弊端都会对现代教育体系的构建产生严重阻碍。为此,树立一种统一的思想观念,来对现代教育体系进行高屋建瓴的顶层设计,从而形成一种相互融通、纵横交错的有效机制,无疑非常重要。而能够起到统一这种教育思想与理念作用的,就是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方针与原则。
其三,要加速实现各级各类教育的普及与质量的提升,即笔者以为需要关注的“推进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实现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阶段的教育”“整体提升职业领域的教育”“促进具有竞争力的高等教育”“完善残疾儿童享有的适合教育”]等六个重点。[6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国的教育事业在数量上已经实现了一定规模的扩充,而对于教育质量的追求也正在成为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其中推行素质教育,提升基础教育的质量,以及“实现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更是教育发展必须予以关注的重要命题。在义务教育双向延长还不成熟的前提下,如何深入推进学前教育及继续教育的发展,也是未来教育发展的一个基本趋势。笔者以为,现代教育体系要关注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更加规范管理并制定切实有效的长远规划,以切实解决目前幼教领域中产生的虐童事件、超前学习、管理混乱等乱象,从而推进普惠的和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在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过程中,则要处理好质量与数量、普教与职教、义务教育与非义务教育之间的关系,由此优化高中阶段的教育结构,促进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协调发展,并在满足学生多样化选择的基础上,尽力实现中国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水平的全面提升。高中阶段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将依赖于职业教育的发展,现代教育体系将重点关注职业教育领域的整体提升,即不仅注重职业教育的培养质量,还要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以为社会培养高质量的优秀职业人才。新时期我国高等教育也将进入大众化发展的新阶段,在未来,大学将更开放,人人都能接受高等教育将成为一种社会常态。在快速发展的社会中,高等教育竞争力的大幅提升无疑是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之一,但与此同时我们还必须要回答好如何将高等教育更好地融入现代教育体系的问题。一言以蔽之,基于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理念,保障所有公民的受教育权,同时使每一个公民都能自由而全面地发展,并特别关注弱势群体及残疾儿童的教育,这将是未来现代教育体系所要致力于完成的重要任务与使命。
如何构建一个完备的现代教育体系,笔者以为这是一个需要不断摸索、不断推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在这一实施过程中,固然需要克服许多固有体系和观念中的陈旧思维与制度障碍,但尤其需要破除的是以应试教育为代表的传统教育体系中的各种功利主义思想及唯学校为中心的封闭落后观念。由于传统教育思想在我国现有教育体系中还占据着强势的地位,终身学习的理念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地位也还没有被普遍接受与认同,因此现代教育体系的构建任重而道远。以下若干建议可以提供参考。
其一,需要在理论上就现代教育体系的基本内涵形成共识。换言之,提倡终身教育,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实现人的观念的现代化是构建现代教育体系的重要前提。我们只有明晰现代教育体系的基本内涵与价值基础,才能在实践推进中不迷失方向。具体来说,现代化教育体系首先应该是在终身教育理念的指导下,能够公平地保障每一个公民的受教育权,并且在每一个个体的人生成长与发展的过程中,都能够为其提供适合他们需要的各种教育资源和教育机会。总而言之,现代教育体系将不再是针对某个人一生中的某个阶段的教育,而是以服务全体公民为宗旨,并为其提供贯穿于其终身的教育。
其二,需要加强法制建设,以对现代教育体系提供法律制度的保障。就教育的现代化而言,我国在政策层面已经作出了不少努力。如从党的十六大开始的党代会每届都就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提出要求,最为显著的是制定于2010年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其中特别明确提出要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但尽管出台了众多的政策举措,对现代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却仍然停留在表层推进的阶段。目前虽然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法规,但基本上都是从宏观的视野对终身教育进行的表象性描述,或象征性地提出一些推进举措,其不仅可操作性不强,而且大部分属于部门或地方性的政府规章,法律层面的整体意义或约束力明显较弱。显然,就目前的状况来看,要构建一个国家层面的现代教育体系还欠缺许多基本条件。因此,需要制定国家层面的终身教育法,即通过国家法律的规定去对终身教育的推进、教育资源的有效整合、公民终身学习权利与机会的保障等进行严格规范与调整,从而保证现代教育体系朝正确与健康的方向发展。
其三,需要在教育管理及组织结构上进行大胆革新与顶层设计,由此来打破各种教育机构、教育类型之间纵向阻断、横向割裂的壁垒。从纵向上看,我们必须明确各级各类教育形态在现代教育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在此我们不仅需要关注学校教育的发展,也更需要扶植、推进校外教育、社会教育。唯有打通校内与校外的阻隔,并且架起校内与校外教育有机链接的立交桥,贯穿于人的一生的终身教育才算实现。而再从横向的层面看,我们需要进一步整合各种教育资源,无论其是体制内还是体制外的、公办或民营的,只要能满足普通公民对教育与学习的需求,我们就应该给以支持并明确其地位与作用,同时将其纳入现代教育体系。简言之,我们要充分利用各种已有的教育资源,并做到纵向贯通、横向融合。我们还需要打破各种制度障碍与陈旧思想的束缚,去着力构建一个能够围绕每个人的终身并服务于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教育体系。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我们唯有从制度上进行根本的变革,并打破体制、机制的各种壁垒和狭隘的利益纷争,才能实现各级各类教育的纵横贯通、各种各样教育资源的融合共享,服务于全民终身学习的个性化和终身化的现代教育体系才能最终得以实现。在现代化教育体系的保驾护航下,共和国的公民才能更加自由而全面地发展,并为民族的振兴与国家的强大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