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邓椿《画继》中的鉴赏标准

2020-12-08 11:30叶沁怡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艺术家 2020年4期
关键词:逸品法度画者

□叶沁怡 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一、画者,文之极也

“画者,文之极也”是邓椿提出的新观点,意思是说画是文化的最高境界。绘画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被人们认为是俗工的技艺之事。《历代名画记》中有太宗召阎立本写生的记录,说道立本“奔走流汗,俯伏池侧,手挥丹青,目瞻坐宾,不胜愧郝”,由此可见,当时画家和绘画的地位都很低,没有被看作是和诗文一样能抒情达意的艺术。

到了南宋初年,邓椿一反旧习,把绘画当作“文之极也”,不得不说这是一个石破天惊的转变。因邓椿父祖皆喜收藏名画,所以他自小受家族藏画氛围的熏染,培养了独特的眼光。《画继》中说道:“其为人也多文,虽有不晓画者寡矣;其为人也无文,虽有晓画者寡矣。”这一观点把绘画抒情写意功能提到了空前的高度,后来,随着文人画地位的提高,文人士大夫开始逐渐参与绘画作品的创作与品题,说明绘画逐渐变成人们抒情的媒介,而不再是为帝王将相绘画或者为宗教习俗传教的工具。

邓椿认为天地万物,凡是诗书文能表现的,绘画也能通过笔墨丹青来传达,这样就克服了绘画只有教化作用的片面性。邓椿还认为物也有神,要使画作气韵生动,就得画出传物之神。这是邓椿的发现,也是对前人顾恺之、郭若虚等人观点的发展和继承。绘画若只有“艺”而没有“文”,那便是工匠之事,而不是真正的画家。邓椿以是否有“文”来区别画与非画,也就是说绘画要有一定的内涵和韵味,这对当前的美术鉴赏活动很有启迪意义。

笔者联想到中国绘画的发展轨迹,绘画从开始的原始图腾崇拜纹样逐渐被帝王贵族、宗教神学等用于绘画纪实传教的工具,后来在各种文人思想的冲击下,人们逐渐有了表达自己内心想法的需求,绘画逐渐转变成表达画家内心所想所感的工具。由此可见,中国画的内涵是不断积累、不断沉淀和不断丰富的。笔者认为,现代艺术绘画早已不是原来为宗教、为宣传而服务的工具了,当代绘画家们应该把自己作品中的“文”放在首位,即作品中所蕴含的哲理内涵。联想到如今很多人在创作时只是依据照片作画,作品虽是写实却少了一些韵味,显得死板僵硬。绘画比照片更有生动性的地方就是,绘画是画家艺术加工后的产物,国画讲究的“虚实相生”,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画中意境。所以绘画并不是把眼前所见完全画出来,而是需要有一定的取舍,才能体现其“文”。

二、独推高雅的鉴赏观

邓椿推崇逸品,以高雅作为品鉴的标准。他“既不满宋徽宗之尚法度,亦不满石恪等之放佚”,他说:“鉴赏家分品有三:曰神、曰妙、曰能,三品之外,更增逸品。然乃以逸品为先,其余三品次之。”而宋徽宗推崇以逸神妙能为次。由此可见,邓椿独推高雅,注重欣赏绘画的逸品。

宋徽宗皇家画院推崇法度,审美注重法度和形似,画院的考试也以此为评价标准。《南宋画院录》中提道:“画以史称岂能逞玩好以娱心目哉。”由此体现了画院作画的严格要求,叙述了画院的伦理功用,而且极力追求形似,以摹画为能事,排斥“以玩好之心娱目”。但是,这正是表现画家个性闪光和抒发情感的地方,所以画院里的画师们都变得毫无个性,只能算“艺术工作者”或者是“流水生产的绘画机器”。

邓椿提倡绘画应该跳出形似的狭小圈子,体现作者本身的“意趣”,尊重画家自身情感的表达和抒发。所以他不满宋徽宗的专尚法度,而把逸格放在绘画鉴赏的首位。虽然他对崇尚法度有所不满,但是他从不排斥“形似”,只要立意绘画手法新颖,即便画院的画也是值得肯定的。邓椿所指的“逸格”是既不拘泥形似与法度,又不流于狂放、诡异的一种审美标准,他提倡的高雅也是从“立意”上着眼的。在皇帝崇尚法度的年代,邓椿独推逸格、高雅的鉴赏标准,是站在时代前面的,是超前的意识观念,也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邓椿《画继》中体现了他独具高雅的艺术审美眼光,他是在前人经验的基础上探究出自己的独特观点。每位画家的风格、技巧各有特色,但人的格调却有高低之分。格调是通过风格、技巧折射出来的审美意趣,而“逸品”的审美意趣源泉是“虚静恬淡寂寞无为”的人生体悟。所以,我们在今后的艺术创作中要注意“逸品”“格调”,要想让绘画中真正有“文”,就要不断提升自己的审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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