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滨
摘 要:在社会飞速发展的趋势下,新媒体和传统媒体交相辉映,形成全媒体时代,推动着各类新闻报道的新发展。同时,随着法治社会建设目标的提出,当前法治类新闻成为推进人民了解法治社会、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渠道所在。因而文章在全媒体时代背景下,探究当前社会对法治类新闻报道提出的新要求,并探索其发展的新出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关键词:新媒体语境下;法治新闻报道;策略方法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近年来我国的新闻传播方式也在不断增加。但是,在新闻报道中也存在着受众人数较少的新闻种类,其中以法治新闻作为代表在实践的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定的挑战。对于法治新闻报道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是推动法治新闻报道发展的重要途径,并对于增加其受众范围具有重要意义。下面对于法治新闻报道的发展现状等进行分析,为其发展趋势分析奠定基础。
一、新媒体在法治宣传中应用优势
1.提升宣传维度
新媒体在法治宣传过程中的应用主要是通过互联网对信息进行传播。互联网传播信息能够突破空间、时间、地区的限制。人们通过终端设备来获取全球范围内的实时信息及资源。智能手机的推出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性。网络信息内容多样化且信息量巨大,既扩展了人们的交往范围,还丰富了日常娱乐生活。例如,微信、QQ、微博、网游等软件为人们日常生活增添了色彩,并开辟了新的天地。
2.提升宣传互动性
在传统法治宣传的过程中,通常采用宣传材料的方式开展工作。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使人们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沟通交流,并提出相关阅读需求。微信、微博、QQ等软件的推广形成了互动性、参与性的宣传模式。与此同时,法律机构还应充分使用多样化手段来满足广大群众的法律阅读需求。人民群众与法律机构间和谐的互动性能使其在潜移默化过程中受到深刻启迪。由此可知,法治宣传工作已经由传统的单向宣传转变为群众与机构的双向互动。
3.提升宣传普及性
我国手机网民数量已高达8.17亿,平均每年增长用户量6433万。由此可知,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使人们突破传统信息传递方式,并将沟通交流方式变得多样化,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社交的必然发展因素。
二、新媒体语境下改善法治新闻报道的对策
1.对法制宣传内容加以有针对性的强化
面对法制宣传内容要结合热点新闻话题和司法实践中“出场率”较高的法律问题,对其间涉及的诸多法律知识做出必要的规整,由此来借助于对热点新闻的各种探讨、分析活动开展法律知识领域的一系列宣传。在这一过程中,构建“新媒体网络平台”的做法往往能够极大程度上展示出其中各方之间的“互动性”,借助于这样的互动行为,能够在遇到法律方面问题的时候获得有针对性的问题解决办法;
其次是借助于新媒体领域的各种设备和平台,进一步设置各种以用法、学法、普法之类为主题的专业性法律知识普及体系,并对其间的律知识和内容加以灵活运用,在“理论结合实践”的方针指引下传播法律知识,引导社会成员树立新时期的法制理念,由此“内化”和“渗透”法制理念于人心之中。
2.创新叙事手法,精选视角叙事
目前,各大短视频平台和新闻媒体网站并不缺少法治题材的短视频作品,而实际上能广泛传播并为大众所熟悉的法治短视频数量并不多。究其原因不难发现,大部分法治题材的短视频作品内容同质化严重,叙事手法单一,难以引起受众的观看兴趣。
要使受众有兴趣观看法治短视频,就必须从创新短视频叙事手法上下功夫,尝试从不同的角度讲述事情,从不同的时间维度描述事件,精选视角叙事。例如,2019年两会期间,人民网2018年两会期间开始推出的系列短视频栏目《两会夜归人》再次与观众见面。除了再次将镜头对准参与两会报道的媒体人之外,镜头也转向了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讲述他们工作背后的故事。北京消防總队故宫特勤中队指导员蔡睿,身着“火焰蓝”新制服,讲述消防员的责任、使命与情怀;吉林高速公安延吉分局的警察叔叔带你“一起”去巡逻,讲述他们如何为两会保驾护航;淮南公安的警花小姐姐带你参观“一站式”警务室,展示如何把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透过这些视角各不相同的法治短视频,观众们能更深刻地感受到他们对工作的敬业和热情,感受到他们对祖国富强的共同期盼。
3拓展多媒体传播渠道,创新普法传播模式
中国普法网逐渐形成了“一网两微”(一网两微主要指中国普法微博、普法微信公众号及普法网站的结合)的模式,此模式的建立较大程度上增加的移动用户的参与概率,实现普法活动覆盖面的有效提升。为实现新媒体环境下,普法传播效果的有效提高,普法传播渠道已经开始得到拓展,现如今,已由传统且单一的传播渠道增加为多种类型的传播渠道。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信息传播的主要载体亦为移动客户端,同时移动客户端也实现了普法传播精准性的提高。以往的学校普法活动存在局限性,此活动一般限于活动本身,不但无法实现普法的有效传播,还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普法成本。
针对于此,可将移动客户端与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各项工作环节相结合,建立普法+移动客户端的传播模式,如此不但能够提高普法宣传的效率,还将使法治各项工作得到持续且稳定的发展。
结束语
全媒体时代下主要是指新闻传媒实现“互联网+”的方式发展,而法治类新闻报道由于专业性较强、较为枯燥等短板导致受众较少,发展缓慢,传播目的和传播事实相违背等问题。因而做好法治类新闻报道工作必须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完善新闻传播方式,建立专门的法治类新闻报道体系,为我国法制建设提供良好的思想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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