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茜 周 平
(湖南农业大学体育学院,湖南 长沙410128)
啦啦操作为一项新兴的体育项目,自引进我国以来,就受到了广大青少年的喜爱。尤其在国家体育总局提出的“一校一球一操”政策后,啦啦操的发展如火如荼。啦啦操不仅具有竞技特征,还有一定的观赏价值[1]。但啦啦操在我国起步较晚,与美国、英国等发展历史悠久的国家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目前国内学者从竞赛规则、技术动作、训练方法等方面的研究较多,基于形式美法则角度的理论研究较少。基于此,本论文依据形式美法则相关原理,对花球啦啦操成套动作编排进行分析,旨在展现花球啦啦操的美学特征,揭示其观赏价值,为编排者提供参考意见和理论依据。
“节奏包括节拍和速度,前者是指音乐有规律的交替运动,即节拍点的组合,后者是指这种节奏的速度;韵律是节奏的深化,是节奏规律的反复变化,产生的一种情调[2]。”笔者在对湖南省第十三届大运会啦啦操比赛视频的分析中发现,大学组比学院组、高职组在音乐制作上的节奏和韵律感都较强一些,尤其是大学组的前三名,其旋律、节拍、和声与成套动作的配合,使观众能够将这种运动具体化,将音乐与某种视觉的表象联系起来,增加了整套动作的感染力和艺术的表现力。而学院组、高职组的音乐与动作的配合度不高,不能随着整个节奏和韵律变化,缺少了张力,同时降低了成套动作的跃动感。
尺度是衡量一个量的标准,在花球啦啦操成套动作编排中需要考虑主题内容是否合适,难度、过渡链接等编排是否符合运动员个人能力,在遵守尺度的规则下使花球啦啦操成套动作更加丰富、生动,增强美的感受[3]。花球啦啦操是一项具有青春、活力的运动,它传递了乐观、积极向上的精神。笔者在观看录制视频发现,大部分花球啦啦操成套动作都展现出健康、阳光的思想,未出现政治、色情和宗教色彩等敏感因素。
比例是指整体与局部之间及局部与局部之间在大小、长宽、粗细等方面的形式结构特点[4]。人的形体美源于身体各部分的比例恰当,所以在选择花球啦啦操运动员时要遵循黄金比例。笔者在进行影像分析时发现,大部分队伍中运动员的身高、体重相差不大,但也有少数队伍中由于运动员自身或人才缺乏等因素在形体上相差较大,降低了整体的美感。笔者在调查中还发现,参赛的队伍中男女比例严重失衡,女多男少。多数人认为花球啦啦操是一种舞蹈,是女孩子学的运动,在观念上产生了误会,导致在花球啦啦操项目的开展中大部分都是女孩子参加。
统一性是形式美最简单、最基本的要求,即在整体中看不到明显的差异。整齐性是花球啦啦操项目中最基本的特点,它要求运动员有相似的形体特征、着装统一、基本动作和难度动作规范以及技术风格和表现力统一。笔者在影像分析中发现,除了比赛名次靠前的队伍统一性较好,其他队伍在动作幅度、完成质量上的一致性都较差,降低了整体的美感。
在形式美法则中,变化是与统一的形式相对即通过运动的方式使事物从一状态改变成另一状态。在比赛中,很多队伍都有队形、层次、依次等空间变化,但是其效果不是很好。增加队形、层次、依次的变化是为了增加整套动作的“亮点”和流动性,给予裁判和观众视觉上的享受。但这些变化不能很好的衔接在一起就造成整套动作不流畅、杂乱无章的效果。花球啦啦队项目在编排时要尽量做到整齐一致,有条理、有路线的进行变化,实现统一与变化的真正融合。
2.1.1 教练员审美能力
花球啦啦操的项目特点决定了教练员应具备一定的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才能及时感知当代的流行趋势。教练员的审美能力主要表现在挑选运动员、选择音乐和服装上。教练员挑选的运动员个人能力和外在条件对花球啦啦操的编排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优秀的编排需要优秀的运动员展示出来。而令人耳目一新的音乐和漂亮的服装在比赛中表现出色,比赛成功的几率就很大。所以,教练员的审美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比赛的成败。
2.1.2 运动员个人能力
运动员个人能力在花球啦啦操成套动作中的表现是比赛输赢的关键。其个人能力不仅包括运动员体能、技能和心理能力,还包括文化素养和道德修养。花球啦啦操中运动员体能主要包括力量、耐力、柔韧和灵敏等素质。花球啦啦操中的操化动作要求发力快速,短促,这对运动员的力量素质要求很高。而在2分30秒的成套动作中,运动员需要完成大量的体力动作,所以其耐力素质一定要好。另外,在成套动作中,运动员身体的延伸和队形、动作、节奏的变化以及托举配合等都需要柔韧素质和灵敏素质的参与。在花球啦啦操中,高度的文化素养和道德修养能展现运动员的优良作风,给人一种美的感染和熏陶。因此,花球啦啦操编排时要根据运动员个人能力,考虑个体的差异性。
2.2.1 主题风格因素
冯宇[5]在对照分析《2010—2013年全国啦啦操竞赛规则》和《2006—2009年国际全明星啦啦队竞赛评分规则》研究后,认为应把握啦啦操主题的本质和特点,体现啦啦操独特的风格。花球啦啦操成套动作创编首先要确定一个主题,体现出花球啦啦操积极阳光、健康向上的特点。所以,教练员在编排时主题要鲜明,风格要丰富、新颖,但不能一味的追求新颖和与众不同,这样会显得整套动作杂烂无章、不伦不类。同时,主题风格要贯穿于整套动作中,体现出编排的个性化,展现出主题的健康活力美。
2.2.2 音乐选择因素
歌德说“美属于韵律”,艺术作品中音乐不仅能增强艺术作品的感染力,还能开拓艺术的表现力[6]。因此,音乐是花球啦啦操的灵魂,能烘托气氛和激发灵感,使人陶醉在艺术作品中。鲜明的音乐主题,多变的风格,丰富的音乐素材,炫酷的特殊音效会使成套动作更具感染力,容易引起人们强烈的共鸣。
2.2.3 动作编排因素
一套好的动作是花球啦啦操比赛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独特创新的动作可以提高整套创编的水平,在比赛中加分。动作的编排主要包括基本动作、难度动作和过渡连接动作。基本动作即根据啦啦操规定的“36”个基本手位进行编排,难度动作包括双飞燕、阿拉C杆等。动作的编排不能重复、单一,要体现个性化,有明显的风格和特色。在花球啦啦操“36”个基本手位的基础上,教练员可以参考爵士、街舞等舞蹈动作的优点,将其融合、应用到成套动作中,体现出动作的“难、新、美”。
2.2.4 队形、层次变化因素
花球啦啦操的空间因素包括水平空间和纵向空间,水平空间是队形变化,分为前后、左右、斜线。队形分为固定队形和流动队形,当队员处于固定位置形成一个清晰的队形时,称为固定队形,当它们在稳定的队形中移动时,产生的队形变化称为流动队形[7]。队形变化自然流畅、多样、层次感强,会给裁判和观众带来强烈的视觉冲击,灵活而富有创意的队形能使花球啦啦操更具观赏性。
纵向空间即层次,分为地面、地上和空中。空间层次是成套动作编排的重要组成部分,将高低空间结合能增加操化动作、难度动作、造型的层次感和视觉效果,使整个艺术作品的舞台效果更加丰富,更具立体感。队形、层次的编排给人强烈的视觉冲击才能体现出花球啦啦操的空间美和动态美。
2.2.5 服饰、道具因素
服饰和道具是花球啦啦操表演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元素,它们决定了整套动作的表演效果。花球啦啦操服饰和道具的选择主要考虑色彩的搭配。不仅要考虑运动员肤色、体型和性别因素,还要考虑与背景板、花球、场地是否合适。在色彩的搭配上尤其要考虑运动员的外形,例如胖的人适合穿深色衣服,瘦的人适合穿浅色衣服。不同色彩带给人心理感觉也是不同的,如红色给人热情,绿色给人青春活力,白色给人纯洁等[8]。所以,我们在服饰、道具的选择上,不仅款式要得体,不能选择太过暴露等夸张的衣服,在色彩上也要搭配合理,讲究色彩搭配的美感,注重色彩美和协调美。
教练员、裁判员应定期进行花球啦啦操学习培训,掌握最新规则制度,与时俱进,丰富花球啦啦操知识储备,还应提高个人素质、思想品德修养,培养人文美。花球啦啦操项目在编排要素上也要尽量展现出个性化和多元化,加强创新,把中国元素加入编排中,如武术中的难度、传统舞蹈中优美的动作等。编排者可以借鉴国外优秀花球啦啦操编排的方法,多听音乐、欣赏美术、阅读国内外优秀名著等,进行全面的审美教育,培养善于思考和创造的能力,提高自身的美学修养。
编排者要从花球啦啦操的节奏美、外形美、心灵美这三个方面为出发点,对花球啦啦操成套动作中各要素进行编排,积极学习与运动美学相关的知识,开阔自己的视野,培养审美能力。编排者不仅要体现出动作、服饰等外在美,还要注重心灵和精神层次的美,即编排的内容必须充分展现出运动员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以及运动员团结协作的心灵美和精神美,实现花球啦啦操内在美与外在美的结合。
编排者要深入学习、了解形式美法则,借鉴形式美法则的相关原理,从中获得灵感和思路,完善、丰富和发展花球啦啦操文化的内容,为花球啦啦操成套编排注入更多美学元素,提高其艺术价值,更加强烈的体现出花球啦啦操热情奔放、青春时尚的独特魅力。
花球啦啦操是一项体育与艺术相结合的运动,随着它在我国的广泛普及,人们已经开始用美学视角来评定其动作技术水平。但花球啦啦操从形式美法则节奏与韵律、尺度与比例、统一与变化原理下的编排没有体现出花球啦啦操精神美、心灵美、外在美等美学特征,缺乏审美能力和创新能力。因此,我们从花球啦啦操主题、音乐、动作、服饰道具等编排要素进行深入分析,对丰富和完善花球啦啦操成套动作编排方法以及提高其艺术价值起着积极作用,能促进花球啦啦操成套动作编排向新的一个层次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