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财政部出台《关于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的通知》(财库[2020]23号),具体内容包括:一是确保非税收入应退尽退。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优化非税收入退付业务流程,提高退付工作效率。二是积极推进电子退付。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探索实现网上办理非税收入退付,通过“非接触”退付。三是强化内部管理。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加强执行情况分析,要求各执收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非税收入退付内部控制制度,实行退付资金复核制度。四是做好政策宣传。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和各执收单位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准确解读减税降费政策要求。五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主管部门结合职责,指导和监督各执收单位,及时主动为应予退付的企业和个人办理退付业务。
最近,中注协发布《关于加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自律监管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共7个方面20条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丰富监管手段。健全约谈和质询制度,分别作为事中风险提示和事后监管的手段之一。健全专案调查制度,适用于与行业密切相关,影响公众利益的重大、紧急事项,完善对投诉举报、媒体质疑等事项的处理机制。丰富和完善自律监管措施,增加强制培训、公开警示、责令事务所内部处理等措施,适用于尚不构成惩戒的执业违规行为,形成与惩戒措施和移送制度配套的自律监管手段体系。健全事务所执业异常情况监测机制,建立监管线索档案,适时启动约谈、质询、专案调查等监管程序,并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衔接,提升监管效率。二是加大监管力度。三是拓展监管功能。
最近,财政部会计司、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有关负责人就广大初、中、高级会计资格考生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2020年度全国初、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全部实行无纸化方式。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日期为8月29日至9月4日,9月9日至10日,分两个阶段进行,9月11日作为应急预留批次保留,共设置两个科目,分别为《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日期未变,仍为9月5日至7日,分三个批次进行,共设置三个科目,分别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时间未变,仍为9月6日,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给考生进出考场、考场消毒预留较充足时间,对部分科目考试时长调减15分钟。相应地,在保持考试题型和总分不变的前提下,相应调减相关科目试卷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