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兆何+师佳英
【摘要】非税收入稽查就是对非税收入的收入、支出、管理等资金运行的全过程进行的监督管理检查。近年来,随着非税收入的不断增加,对非税收入的规范化管理也得到重视。但是,由于非税收入是近年来才逐渐出现在理论研究、社会生活以及政府管理工作中,相关理论探讨一直持续着。本文从云南省的非税收入进行分析,同时对非税收入规范化管理改革进行有益的思考和探索,试图为建设非税收入规范化管理制度提供有益的借鉴。
【关键词】云南省 非税收入稽查
一、非税收入稽查概述
(一)非税收入稽查
非税收入稽查是各级财政部门依法、依规对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受委托执收单位、缴款单位、代理银行、非税收入票据使用单位、下一级财政部门和财政票据印制企业执行非税收入管理法规、制度的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和处理等活动。
(二)非税收入稽查程序
(1)编制稽查工作方案;(2)发送稽查通知;(3)进点稽查;(4)制作稽查工作底稿及事实确认书;(5)书面征求意见;(6)提交稽查报告;(7)下达稽查决定。
二、云南省州市非税收入稽查现状
(一)云南省省级非税收入情况
2015年,云南省16个州市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完成4,267,136.00万元,比上年增加868,958.00万元,增幅25.57%,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占比为30.59%。其中:专项收入1,480,524.00万元,在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中占比34.69%,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844,823.00万元,在一般公共预算中占比19.80%,罚没收入478,358.00万元,在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中占比11.2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566.00万元,在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中占比0.1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980,128.00万元,在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中占比22.97%,其他收入476,827.00万元,在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中占比11.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395,151.00万元,较上年增加2,353,977.00万元,增幅40.9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221.00万元,较上年增加8,802.00万元,增幅257.44%。
(二)云南省州市非税收入稽查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共下辖16个州市,各州市于2007年、2008年设立了非税收入管理局,截至2016年末,云南省16个州市本级均设立了非税收入管理局,专门负责非税收入管理工作。部分州市在设立非税收入管理局同时设立了专门的稽查机构,如昆明市、曲靖市、楚雄州。截止2016年末,云南省16个州市本级中,5个州市本级设立了专门的非税收入稽查机构,9个州市本级虽未设立专门稽查工作,但设置了稽查工作岗位,配备了负责稽查工作人员,稽查职责一般与财政票据管理职责合在一起,成立了如票据及稽查科等部门,2个州市本级既未设立专门稽查机构也未配备专门负责稽查工作的人员。截止2016年末,云南省16个州市本级共配有负责稽查工作人员25人,其中:专门负责稽查工作人员11人,兼职负责稽查工作人员14人。云南省16个州市仅有玉溪市和保山市组织开展过非税收入稽查培训,截止2016年末,云南省16个州市共组织非税收入稽查相关培训11次,参加过非税收入稽查培训24次。
三、云南省非税收入稽查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分工不明确
承担非税收入监管任务的部门较多,包括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纪检监察等,由于这些部门之间缺乏明确分工和健全的沟通协作机制,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缺乏制度化,容易造成非税收入监管上“缺位”或重复稽查、多头稽查等,给被稽查单位带来较大的工作负担。
(二)非税收入稽查工作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高
非税收入稽查是一项不仅靠经验,更要靠专业知识来开展的专业性较强的工作。目前,稽查人员数量、结构和队伍建设等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影响了非税收入稽查工作的有效开展。一是缺乏专职人员。由于受体制机制的影响,许多州市未设立非税收入稽查机构,人员编制未落实,未配备专门从事非税收入稽查的人员队伍。二是缺乏专业人员。非税收入稽查涉及单位较多,政策面广、政策更新较快,对非税收入接触较少,没有从事过稽查、检查等工作经历,人员的专业性不足,大大制约着稽查效益的提升。
(三)信息管理水平不高
非税收入稽查工作本身就是一项信息化程度较高的专业工作,其工作的开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通过稽查先进系统来收集稽查相关信息,并结合稽查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来对收集到的稽查信息进行去伪存真般的筛选、分析和加工。但当前云南省非税收入稽查工作的信息化程度还处于较低的水平,云南省非税收入稽查还缺乏一个完整、规范、统一的非税收入稽查信息化管理系统,非税收入稽查管理信息资源分散,与外部门的联网不到位,信息共享程度差,不能实现非税收入稽查信息的有效分析和利用。
四、解决云南省非税收入稽查存在的问题的对策
(一)建章立制,逐步完善稽查机制
昆明市于2007年设立了专门稽查机构,针对昆明市非税收入体量大、项目多的实际情况,为及时开展非税收入稽查工作,切实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昆明市于2011年4月印发执行了《昆明市政府非税收入稽查暂行办法》,办法明确了稽查范围、规范了稽查程序,提出借助社会力量加强非税收入稽查、明确了违反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规定了稽查人员的工作纪律。西双版纳州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实施了《西双版纳州非税收入稽查工作规程》。2014年,昆明市结合四年来开展稽查工作的实践经验,对《昆明市非税收入稽查暂行办法》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于2014年12月出台了《昆明市非税收入稽查办法》,为今后规范和高效开展稽查工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借助中介力量,有效提升稽查专业性
针对稽查中涉及的需要查阅执收单位财务处理和会计处理产生的记账凭证,掌握执收单位银行账户资金流等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再加之非税收入项目较多且分散由不同的行政执法部门征收,稽查范围要保持一定的覆盖面以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和纠正,为确保稽查工作质量,昆明市制定了《昆明市财政局委托业务管理办法》,在开展非税收入稽查过程中,通过政府采购社会中介的形式,采购会计师事务所协助非税收入稽查。
(三)抓好查前信息收集,做足稽查准备
云南省各州市在开展非税收入稽查中注重查前信息收集,在稽查开展前,对非税收入执收单位的性質、行业特点、政策差异、涉及的非税收入项目及文件依据等进行了详细了解,同时注重收集非税收入管理相关信息,为年度非税收入稽查的顺利开展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五、总结
随着云南省非税收入稽查机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运用信息技术不断提高稽查水平,收集各种有用信息,完善稽查机制,云南省非税收入稽查将得以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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