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超周蔚
【关键词】改革创新;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职业教育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志码】C 【文章编号】1005-6009(2020)68-0021-04
为全面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8〕68号)的要求,2020年3月,苏州市印发《苏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苏州实施意见”),聚焦影响职业教育现代化进程的核心要素,直面关键问题,结合苏州职业教育实际,提出四个方面具体意见,共计20项主要任务。
一、顺应时代要求,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职业教育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就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做出重要指示,系统回答了“什么是职业教育”“怎么办职业教育”这两个根本问题。随后,国务院颁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等六部门出台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要求。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则对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类型定位、关键问题、重点任务、改革要点、创新举措等做出系统部署。
在完善政策上,苏州较早地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2014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苏州市深化社会事业重点领域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全市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和《苏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特别是“苏州实施意见”,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发展的能力。苏州市把“苏州实施意见”的制定作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等重要文件相衔接的市级层面重要制度设计之一,既立足苏州职业教育发展的当前实际,又着眼苏州职业教育的长远发展,是办好苏州新时代职业教育的顶层设计和施工蓝图。“苏州实施意见”充分吸收了国家和省发展职业教育的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新举措,为苏州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二、弘扬城市精神,形成融合发展局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融合发展思想提到新高度。转型发展、创新驱动、“互联网+”是融合发展的举措,“一带一路”倡议是各国融合发展的中国方案,“人类命运共同体”是融合发展、构建世界新秩序的中国智慧。融合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规律之一。现代职业教育作为与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教育类型,融合发展思想对于解决职业教育难点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而“崇文、融合、創新、致远”也是苏州的城市精神,其中的“融合”体现了苏州所要宣示的开放与包容并存的理念以及和谐发展的追求。“苏州实施意见”专门把“促进职业教育融合发展”作为一个大的方面进行部署,包括“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拓展职业教育国际融合”“加快职业教育信息化融合”“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融合”四个方面。“苏州实施意见”对体现苏州职业教育发展特色的中德“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本土化实践和研究项目、中英“现代学徒制”项目,建设覆盖职业院校日常运行各个环节的智能终端,依托职业院校建设一批师资充足、课程完备、体系健全、运行良好的中小学职业体验中心等工作都做了专门的强调。
在推动职业教育融合发展上,苏州职业教育进行了很多探索。我们在国内很早建设了融合本科、专科和中职以及终身教育、职业培训多种办学层次和类型的苏州国际教育园。我们学习借鉴德国“双元制”、英国“现代学徒制”、澳大利亚TAFE、新加坡“教学工厂”等国外先进的职业教育经验,引入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国内唯一的德国工商业联合会培训及考试中心、德国手工业行会培训考试认证基地先后落户苏州。我们开设了一批深受中小学生欢迎的职业体验课,开展了系列职业体验活动,培育建设了一大批共享共选的网络课程资源。
三、构建完善体系,畅通人才成长渠道
完善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渠道是现代职业教育保持旺盛活力的重要途径。对于现代职教体系的建设目标,“苏州实施意见”明确“建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人才培养层次健全,中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贯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满足人才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需求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实现这个建设目标,“苏州实施意见”强调要“支持在苏高校提高对口招收中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深入实施中职高职衔接、中职本科衔接、高职本科衔接,开展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教育分级培养和联合培养试点”。“苏州实施意见”提出“支持建设一批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示范专业”,还要“支持技工院校与职业院校的衔接贯通”。
在打造职业教育体系上,苏州一直积极探索。近年来,每年开展的中高等职业教育3+3、中职本科3+4、高职本科3+2及4+0等贯通培养项目数量稳居全省第一。在向应用型本科转型的道路上,常熟理工学院、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等高校精准定位、主动作为,产生了良好的效果。2020年5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特别提到“鼓励各地积极创新,可探索统筹省内高职高专教育资源合并转设”。通过这个途径转设的高校,很可能后续要冠名“职业技术大学”。苏州正按照文件要求,积极支持属地独立学院向应用型本科高校转型发展。
四、丰富合作内容,推动产教协同育人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内在需求,是办好现代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需要丰富的形式和内容去推动。“苏州实施意见”明确“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提出进一步完善产教融合制度设计;积极创建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遴选建设,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苏州实施意见”要求“建设一批优秀企业学院和职业教育集团,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苏州实施意见”对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进行了专门强调,提出“支持我市相关研究机构、职业院校联合行业组织、领军型企业主动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以省级重大课题项目研究为抓手,支持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学校等以相关重点专业为突破口,开展校企双主体探索1+X证书制度改革实施研究”。
多年来,苏州积极探索校企合作的新制度、新形式、新内容,打造校企合作新优势。在立法规范上,早在2014年7月,苏州市政府就印发了省内首个校企合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苏州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逐步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规范、管理、扶持、引导校企合作发展的长效机制。在集团化办学上,先后成立了16个市级专业性职教集团,企业、行业协会、学校共同参与集团的建设,建立多校多企集群式合作模式,实现集团内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衔接。在国际化办学上,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职业教育经验,开展本土化实践研究,取得积极进展。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向外推广苏州职业教育的经验,举办“中国-东盟职业教育校长高峰会”,与东盟国家签署了几十份合作协议,全市职业院校每年招收境外留学生和短期交流生近千人次。在示范企业建设上,2020年3月,苏州市教育局推荐的12家企业全部获批首批江苏省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在全省领先。
五、提升学校内涵,增强服务发展能力
职业教育发展的落脚点是人才培养,职业教育的生命力取决于内涵发展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在办学体制上,“苏州实施意见”明确“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支持地方政府和民办职业院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学院或二级学院(系部)试点,加大对优质民办职业教育的投入”。在师资队伍上,“苏州实施意见”对于新教师招聘规定“从2020年起,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相关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对于现有教师的能力提升,“苏州实施意见”提出“完善职业院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专业课教师每5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赴企业实践要求”。“苏州实施意见”还提出,“推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与大中型企业合作建设‘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推进职业院校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继续开展名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室共同体建设”。对于绩效工资改革后职业院校培训功能弱化的问题,“苏州实施意见”提出了“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等所得收入,应当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和管理,可以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具体分配由学校按规定处理”的激励措施。对于增强服务能力,“苏州实施意见”用专门一段,从对接城市发展目标建设专业群、支持职业院校参与科技研发与服务、加大对口支援力度、落实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以及推动服务苏州地方民生改善及文化繁荣兴盛发展等方面做了详细全面的论述。
长期以来,苏州致力于职业学校的内涵建设和服务能力的提升,建立了一大批国家、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在多元办学上,积极引进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拥有6所民办高职院校,占比达35.3%,还有3所民办中职学校。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内最早实行混合所有制办学的学校,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学院成为首批民办国家示范高职院校。苏州充分认识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目前正在起草关于建立现代职业学校制度的实施意见,力求在人事招聘、自主办学、绩效考核等方面有一定突破,全力建设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法规健全、职责明晰、分工有据、合作有序、协同治理、共享发展的职业教育现代治理体系。苏州紧紧抓住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这一职业教育办学的典型特征,调动各级政府部门资源,拓展职业院校的“服务半径”和“服务能力”。早在10多年前,苏州就建立了经教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牵头,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科技、商务、税务、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部门每年定期会商苏州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形成合力。
六、抢抓历史机遇,加快落实“苏州实施意见”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后,教育部正从整体提质培优、鼓励地方试点试验、树立发展标杆等方面系统谋划,全面推进落细落小落实。“苏州实施意见”的加快落实,需要全市职业教育系统组织起来。一是要思考以什么样的方式学、学什么、怎么学,真正学懂弄通,解决好发展思路的问题。二是要讲政治、敢担当,始终把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作为根本要求,继续履行好全市职业教育领导小组职能,出台更多有含金量的配套政策,努力在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地位待遇、激发企业和社会力量參与职业教育的内生动力、强化职业教育条件保障等方面取得实效。三是要改作风、见实效,以点带面,加快落实。各市(区)进一步强化统筹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狠抓落实,以具有创新和特色的地方实践呼应“苏州实施意见”。四是要推动学校改革,提升培养质量。充分发挥职业学校育人主阵地和主渠道作用,建立现代职业学校制度体系,推动职业院校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在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方面取得突破。五是要激励企业参与,推动多元办学。更加注重发挥行业企业作用,培育和传承好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工匠精神,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行业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
当前,苏州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力参与部省共建苏锡常都市圈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的谋划和建设工作。新时代需要用大改革、大创新来打造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苏州将紧抓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自贸区等国家战略叠加的历史机遇,推动职业教育再上新台阶。
(作者单位:苏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