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鑫
摘 要 本文着重探讨高校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双导师协同培养的必要性、作用,发现培养机制、实施效果方面仍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提出改进建议。
关键词 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 双导师 协同培养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z.2020.09.003
Research on the Cooperative Training Mode of Professional
Degree in-service Graduate Students with Double Tutors
LI Xin
(Business School, Yangzhou University, Yangzhou, Jiangsu 225127)
Abstract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necessity and function of the collaborative cultivation of the double tutors for the in-service postgraduates of the professional degree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finds out the problems in the cultivation mechanism and the implementation effect, and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for improvement
Keywords professional degree in-service postgraduate; double tutors; collaborative training
0 引言
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是针对特定职业领域中的工作者作为培养对象,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所产生的,是当前学位管理和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于1990年首创工商管理硕士(MBA),开创了针对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进行培养的先河。之后我国在该类型研究生教育的管理体制和培养模式等方面不断进行研究和探索,在丰富的教学经验基础之上,将推进实行双导师制变成了共识。我国1999年第一次提出硕士研究生由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共同指导的概念。[1]2002年,南开大学的商学院首次在其工商管理硕士培养模式中引进双导师协同培养模式。[2]2009年颁布的《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更明晰建设双导师制,主要还是由校内导师指导学生,在社会实践、课程教学与论文写作、项目研究等多个环节工作中校外导师主要起参与指导的作用。[3]2013年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中也明确指出要加强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双导师协同培养模式的推广,以校内导师指导学生为主,更重视对校外导师作用的发挥。[4]双导师协同培养模式已经逐步成为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教育培养的重要特色之一。[5]
1 双导师协同培养的必要性
(1)协同培养目标及定位要求。双导师协同培养模式是一种敦促各类学科专业领域的科研专家和具备充足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一起进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培养模式。该意见表明各大高校培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要充分采集社会中的相关资源,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与高校合作,聘请愿意担任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且拥有较高指导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事业领导、专家。校内外导师对“双基地”中的优质资源进行整合,共同完成对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的培养指导工作。[6]
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的培养更关注于培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型的人才,更加强调培养专业技能以及实践应用能力。目标定位在行业中高层次高水平的管理人员,指向性相对更明晰,完全契合当前社会多元化的市场环境,因此施行双导师协同培养模式非常有必要。
(2)协同培养过程的实践性诉求。协同培养过程有其实践性的诉求,在设计专业学位的培养方案以及贯穿始终的教学活动、户外实践以及毕业论文写作等环节,都离不开管理实践。具有较高专业学術水平和科研水平的师资构成校内导师的主要成员,但是这样的团队对实践经验较为缺乏。
(3)学生专业学习的需要。大部分在职研究生本身在入学前已经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他们亟需处理实际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从而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与自身工作内容相关联的专业理论知识学习是辅助性的东西,来自校外行业实践管理经验丰富的专家、领导们作为校外导师可以给予帮助。[7]
2 双导师协同培养模式的作用
(1)帮助学生找到“理论学习”与“实践研究”的结合点。研究生在读研期间的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只是非常基础的一部分,科研实践任务才是更重要的内容。研究生不能仅学书本上的知识,尤其是理、工、农、医等应用性较强的大类专科,更需要多参与实践研究。研究生需要将“学习”与“研究”相结合,这就对导师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正所谓“术业有专攻”,校内导师具有较高专业理论知识水平,校外导师由于来自相关行业,实践能力更强。校内导师可以对学生们关于专业理论知识的难点疑问进行指导解答,而实践方面的东西,他们可以求教校外专家,在理论学习与实践研究两者间找到理想的结合点。
(2)为学校营造开放的学术氛围。双导师制是支撑研究生协同培养这座桥梁下的坚实基座。高校是研究生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学术阵地,各专业有其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理论基础。但高校内部学术大环境的发展忽略了与外界学术的交流,闭门造车并不利于高校形成更开放的学术环境和氛围。双导师协同培养模式就为此找到了关键的突破点。专业学位研究生协同培养任务将校内外导师紧密联系在一起,共同发挥作用,营造开放的学术氛围,各种学术研讨会、企事业单位专家讲座、公开课为高校注入新鲜的学术血液,为研究生们带来更丰富的学术大餐。[8]
(3)有助于缓解校内导师资源匮乏的压力。国家教育部在最近几年越发关注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的培养教育,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招生人数也逐年增长。据相关资料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在校研究生将近185万,研究生导师337139名,研究生导师与研究生的比例将近1:5.5。其中,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人数将近61万,是研究生总数量的32.75%。2014年在校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数将近为2009年人数的5倍。[9]显而易见,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数量持续增长,但研究生导师的人数、素质能力都已跟不上这种速度,资源严重匮乏。高校不仅要求校内导师教学科研并重,还要考虑学生的工作、生活等方方面面。校内导师压力倍增,根本不能满足学生的发展。部分高校硕士生导师数量有限,缺乏实践经验和能力,对学生的指导无法适应专业学位在职生的发展。因此,引进校外企事业单位的专家、人才作为专业学位在职生的校外导师十分必要。[10]校外导师这支新兴队伍,越来越成为高校专业研究生培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双导师协同培养模式不仅可保障学生的理论学习与科研实践并重,缓解校内导师资源短缺的压力,而且对学生的工作实践能力有很大帮助。双导师协同培养模式可以使学生开拓视野,将教学、科研与实践有机结合,而且可以壮大硕士生导师队伍,弥补校内导师资源的短缺。
3 双导师协同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
(1)未界定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职责。对导师指导、培养的过程进行规范,提升培养质量,关键在于界定导师的职责。因此,所有研究生培养单位都制定与选拔导师相关的规章制度。但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导师的相关职责仍然不明确,各高校培养单位并未做到位。对于更加清晰阐述校内和校外职责之分的几乎没有。有些培养单位可能已经制定了相应的专业学位在职生导师工作职责条例,但往往内容非常笼统,不具体、不清晰。举例说明,北京师范大学从针对校内导师入手,制定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试行),其中明确了五条职责;湖南大学对校外导师的选聘条例中规定了校外导师的职责,但字数很少、内容简短,也不太具有说服力。总之,目前高校培养单位对于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双导师的工作职责基本上没有系统、全面的规范化制度。
(2)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间缺乏有效的合作交流。对研究生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是高校培养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的主要关注点。针对这一培养特点,高校施行的双导师协同培养模式得到了大多数学生的赞同。在学科教学方面,有以下几个主要问题:①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双方不能进行主动地沟通和交流,未能对专业学位在职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起很好的作用。②高校相关培养单位应提供更多机会给来自行业内的校外导师与校内导师进行合作沟通交流。在专业学位在职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很多学生和自己导师甚至只有在学位管理过程中的开题、预答辩、答辩等环节才会碰面,校外导师几乎都不见面。这就造成大多数研究生在整个培养过程中基本不跟或者不能同时跟校内外导师学习和交流。[11]由此表明,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缺乏交流联系是不可能做好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指导和培养工作的。
(3)校外导师水平参差不齐且积极性不高。校外导师有个很重要的职责就是帮助研究生们将课堂中所学习的专业理论知识应用到工作实践中去,重点培养他们的专业实践能力。校外导师应该具备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水平,并懂得将之运用到工作实践中,遇到工作实践中常见的问题该如何分析并解决。某些高校会选聘某些在中学任教的高级教师去兼任在职研究生的校外导师,他们有很高的讲课水平,能把班主任工作做得很棒,甚至有些是教学骨干,但他们自身的教育科研研究工作成果很少。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应有的培养效果会因为聘任这样的校外指导教师而变得令人堪忧。确实有部分来自外校的行业专家具备很高的实践科研研究水平,科研成果颇丰,但由于在工作单位中的晋升,几乎很少把精力放在科研工作方面,甚至不再研究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自然也无法再对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进行有效的专业实践研究性的指导。在形成成熟的、科学的双导师协同模式管理体系之前,兼职是校外导师主要的受聘形式,其承担着专业学位在职硕士生的实践指导职责。由于存在培养单位对于在职责上的相关要求以及时间上的限定、学生需求十分多元化、单位工作的约束、缺少有效沟通机制等障碍,校外导师在其课堂教学以及对于学生毕业论文的撰写指导这一块难以做到很好的开展,非常容易降低校外导师的积极性。
(4)協同培养模式形式主义化。双导师协同培养模式是高校、企事业单位、校内外导师与学生之间形成的纽带。在整个运行过程中,任何一环出问题会导致全过程的脱节。在高校的教学实际中,主要环节比如说学位论文写作方面的指导还是靠校内导师,校外导师很少参与或者零参与,从而造成一种挂名的形式主义。[12]
4 双导师协同培养模式实施的改进建议
(1)明确规范校内外导师的工作职责。高校培养单位必须针对本校专业学科特点对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的不同特点,制定出相对规范、具体、明晰的工作职责条例。分别对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在指导课程学习、理论实践调研、学位论文写作等各环节进行规范,明确这是他们所应当承担的最基本的职责。只有做到这些,才能对校内外导师职责做到充分界定,才能更加提升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的培养质量。[13]
(2)加强校内外导师间合作交流。提高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教育培养的质量,应更加强化双导师协同培养模式。校内外导师两者间应一起形成指导合力,有着同样的培养目标,促使研究生们潜移默化地提升专业实践研究能力。[14]校外导师应积极主动参与到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课程体系建设甚至教学活动,确保理论知识学习、专业社会实践实现无缝连接,校内导师应保证全程参与学生论文撰写、开题、预答辩、答辩等毕业学位论文申请等环节,必须确保双导师对研究生同步进行交叉培养。双导师协同培养模式的建构是高校、企事业单位、校内导师、校外导师和研究生等主体共同作用的结果。各主体间应随时保持合作与交流,充分尊重各主体间的相关利益诉求,营造“目标一致,共享共赢”的协同培养模式。[15]
(3)完善校外导师聘任条件、健全激励机制。培养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们的专业实践科研能力是校外导师的主要职责,那么选择校外导师不应只单方面看重其科研成果情况,可在选聘条件中相应加入组织管理能力、指导教学能力等其他考查内容。在考查专业实践科研方面时,更要考查有关的科研是否达到一定的理论高度。高校培养单位在选聘校外导师时,还可适当征求其所在单位其他专业人士的意见,结合多方面的考查结果方能选出更加合适的校外导师。培养单位要对校外导师的参与权、知情权等做出更为明确的规定。具备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事业专家可获得指导专业学位学生的资格,要采取激励措施,例如健全奖惩机制,根据情况授予荣誉称号等激励校外导师积极参与指导过程。在捋顺运作机制的基础上,提高校外导师主动性。
(4)加强过程合作的培养模式。将选聘、管理、监督、质量评价四位合体体系贯彻到底。与培养单位进行联合,在招生录取、过程培养、学位管理等环节,按照高校培养单位的培养机制,推动加强双导师协同培养。协同校内外双导师对培养计划的研究制定,通过形成合力达成各方融合的目的,保证双导师模式能顺利开展。
总而言之,双导师协同培养模式的完善必定伴随着其类别研究生培养教育的不断改革,通过构建合理有效的双导师协同培养模式,推进高校与企事业单位间在培养人才以及科研和服务社会等方面间的协同,实现共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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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Z].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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