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高考政策的价值困境与政策建议

2020-10-30 04:10孟林林刘世清
教学与管理(中学版) 2020年1期
关键词:政策建议新高考困境

孟林林 刘世清

摘要:新高考政策的价值困境体现在价值选择、合法性和有效性三个方面。新高考政策核心是增加学生选择权,让学生基于兴趣和特长进行选考,但学生更多是基于功利投机,这是价值选择困境;新高考政策实行等级赋分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学生对其认同度较低,这是合法性困境;最后,新高考政策出现单项改革与整体推进不足矛盾,这是有效性困境。因此,针对价值困境提出三项政策建议:有效推进高中改革,引导学生兴趣选考;改进等级赋分制度,加强计分科学性研究;“教、考、招”相互配合,整体推进新高考改革。

关键词:新高考;困境;政策建议

自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高考制度历经多次改革,不断调整,并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但仍存在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比如“唯分数论影响学生的全面发展”等[1]。201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针对社会反映的强烈问题,实行新一轮高考改革。新高考改革实施以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赞誉与争议并存。有研究者认为新高考改革实践效果好于预期[2],也有研究者指出新高考改革措施不够精准[3];还有研究者直陈新高考改革导致科学学科地位下降,影响国家科技创新战略的实施[4]。诸多不同观点的出现,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不同研究者对新高考政策的关注点及其价值取向存在差异。因此,迫切需要对新高考政策进行价值分析。

一、新高考政策的价值困境

1.    价值选择困境

价值选择是教育政策制定者在自身价值判断基础上所作出的一种集体选择或政府选择[5]。简言之,在政策制定者眼中,价值选择体现为“什么问题最迫切需要解决”。新高考政策的核心目标是“增加学生选择权”,让学生基于自身兴趣和特长选择考试科目。但在现实中,对赋予“选择权”的高中生来说,他们更多的是基于“功利性”选择,这是新高考政策的价值选择困境。

(1)政府的理想期待:增加学生选择权

2014年,国务院颁发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提出:“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1]

为何国家在新高考政策中强调“增加学生选择权”?这既直指已有高考弊端,也与科学发展和人才培养紧密相连。就前者而言,已有高考重要弊端之一表现为文理分科。文理分科作为一种固定或单一选择,不仅限制了学生的选择权,而且导致其文理综合素养处于人为分化状态,不利于综合发展与个性成长。就后者而言,21世紀科学技术发展强调学科间的交叉融合,所以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应重视高中生文理知识的融合性,为其未来专业成长打下扎实基础。就此而言,国家在新一轮高考改革中强调增加学生选择权,不仅是着眼于已有高考文理分科的弊端,更是站在科学技术与人才培养的高度来深化推进高考改革。

(2)     学生的功利选择:争考高分

赋予学生选择权,是否就意味着学生会按照政府期望、基于自身兴趣爱好选择考试科目?事实证明,在沪浙新高考推进过程中,学生选考更多是基于争考高分的功利性选择。

趋易避难、争考高分是学生功利性选考表现之一。在沪浙新高考改革过程中,出现“弃考物理”现象,这是学生想考高分的典型表现。在新高考改革前,实施文理分科制度,基本上有三分之二的高中生选考物理科目。而新高考改革后,选考物理学科的比例大幅下降。以上海为例,代表最高水平的市示范高中,往年报考物理的比例一般都在45%左右,而2017年只有23%[4]。实行新高考为何导致物理报考人数骤降?这是因为物理学科本身难度较高,很多学生认为学习物理花费的时间多于其他科目,从考分的角度而言收益甚微。一旦自由选择,放弃或避选难度较高的物理学科将成为学生“首选”。

先选先考,争考高分是学生功利性选考表现之二。由于选考科目考试时间不一,对于时间排在前面的考试科目而言,学生会优先选择以减少后期考试压力。在沪浙新高考改革试点中,出现先选先考的“扎堆”现象。以上海为例,新高考实行的等级考试时间分布在高二、高三的第二学期。地理科目最先安排考试,凡是选择地理和生命科学的考生早在高二第二学期(五月份)就先行参加考试,其他学科分别安排在高三第二学期实施[1]。由于可以“考一门清一门”,诸多考生为减轻集中在高三第二学期的考试压力,优先选择地理和生命科学作为选考科目,于是出现学生“扎堆”考试现象。

可见,政府的理想期待与学生的现实选择之间出现较大偏差。“增加学生选择权”是新高考改革重要的价值创新,但其忽略了高考作为选拔性考试的高竞争、高利害与高博弈的基本性质。在高等教育资源依旧稀缺的情况下,新高考政策的理想目标与学生的现实利益冲突无法避免,这是新高考政策遭遇的价值选择困境。

2.    合法性困境

教育政策的合法性,是指教育政策的价值选择在社会范围内被承认、接受和遵守[5]。换言之,新高考政策是否具有合法性,在于其能否得到学生的认同、接受和遵守。针对已有高考存在“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的弊端,新高考政策力求通过实行等级赋分制,缓解“一分决胜负”现象,但结果并未淡化学生的“分分计较”意识,由此新高考政策的合法性也遭遇着困境。

计分方式的不同,导致学生对分数的重视程度也不同。高考的计分方式一直都是原始分数直接累加。在高考报考人数庞大时,每一分都显得至关重要。为改变学生以分数为导向的学习动机,新高考在选考的三门科目中实行等级赋分制。等级赋分是新高考改革的重要制度创新,它是与原始分数累加完全不同的一种计分方式。等级赋分主要针对选考的3门科目,根据学生原始分数在报考科目中的成绩排名进行赋分,最终计入高考成绩。以上海为例,等级性考试共划分11个等级,从A+、A、B+直到E等级,每个等级差3分,根据考生原始成绩排名进行等级赋分。如下表所示。

猜你喜欢
政策建议新高考困境
跟踪导练(一)
江苏省中小企业融资现状调查与思考
如何打造新高考下的高中物理高效课堂
科研经费管理政策改革研究
城市与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新高考来了,家长该做些什么?
高中思想政治主观题解题技巧指导
浙江新高考化学《有机推断与合成综合题》的特点分析与复习策略
安吉拉·默克尔能否解救欧洲的困境
A Boy and His Tr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