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霞,陈 言
(1.青岛大学 经济学院,山东 青岛 266071;2.山东大学 经济研究院,山东 济南 250100)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全球产业竞争格局发生重大调整,高端产业成为国际技术竞争的新焦点。为重塑科技竞争新优势,发达国家政府开始以更加积极的态势推进现代制造业发展并主导制造业回流,税收政策成为首选政策工具。以企业所得税为例,英国政府在2008年一次性将税率从30%下调至28%后,2017年又进一步降到19%。加拿大企业所得税从2008年的31.4%下调到2010年的29.4%后,2017年进一步降至27%以下。日本政府在2015年将企业所得税从35.64%下调到33.86%后,2016年后又降低到30.86%。美国自特朗普政府上台以来便积极推动税改,一方面将企业所得税从累进的35%下降为单一税率21%。另一方面为促进制造业回流大幅将海外利润汇回的税率由35%大幅度降低至8—15.5%。美国税改引发新一轮全球减税浪潮,国际税收竞争又有重燃之势,减税竞争已经逐渐从发达国家依次展开并逐渐蔓延到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处于经济起飞时期的发展中国家政府,通过供给一系列成本激励型的税收优惠措施影响跨国企业的全球区位选择,与在全球范围内追求、整合廉价资源的跨国公司需求相契合,此阶段政策措施产生了立竿见影的效果。[1][2][3]然而,此轮全球范围内税收竞争力格局重新调整后,发展中国家低税率竞争优势无疑将受到削弱。
伴随着各国政府税收政策的调整,跨国企业对政策的诉求亦正逐渐发生改变:JBIC(日本国际协力银行)2017年针对本国制造业跨国企业调研报告指出,近三分之一的日资企业认为中国税收政策过高的复杂度及缺乏一定的预测性是阻碍其对华直接投资的因素之一。Deloitte(德勤)2017年亚太区税务复杂性调查报告指出,65%的受访者认为亚太地区税制的复杂性、一致性或可预测性对其在该区域的投资、撤资存在重大影响或有些影响。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报告(2017)指出,超过60%的被访者认为税负的不确定性对其投资区位及水平选择具有重要或极其重要的影响。跨国企业对东道国税务环境确定性程度评估权重的提升,一方面反映出金融危机后国际税务环境更加复杂多变的特征,另一方面反映出跨国企业投资的技术结构呈现出高度异质性,对东道国税务环境的诉求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我国进入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又面临发达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双向挤压”,如何有效利用税收政策,化挑战为机遇,快速抢占制造业新一轮竞争制高点,对我国建设制造强国具有重大意义。
尽管实务研究已经注意到东道国税收政策的确定性程度对FDI进入和撤离的重要影响,然而理论研究对此新现象却未给予特别关注。建立在确定性环境下的传统跨国投资决策模型,研究视角为东道国税收政策的“优惠力度”,目的是考察区域税收优惠对FDI的空间区位分布的影响,[4][5]重点分析了东道国税收优惠政策对FDI进入时机以及初设投资的影响机制,忽视了投资的不确定性、不可逆性以及跨国投资的阶段性。为解决以上问题,众多学者开始在实物期权框架内探讨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涉及FDI进入时机选择、跨国区位及模式选择三方面,[6][7][8]然而不确定性在这些研究中多归因于外部市场需求或企业生产成本的波动性,忽视了东道国政策的不确定。自Dixit[9]303-309后,部分学者基于实物期权理论考察不确定税收政策对企业境内投资决策的影响。因投资抵免政策(ITC)在发达国家税收实践中对企业投资具有重要影响,众多研究围绕其展开分析,[10][11]按政策特征多将其随机过程设定为泊松跳跃过程,Hassett和Metcal[12]进一步将其设定为均值回复过程,政策不确定性是否对投资存在抑制作用取决于当期政策是否处于有效状态。目前的实证研究主要集中于FDI跨国空间区位选择方面。OECD[13]1995年基于转型国家数据的研究发现,复杂的法规和经常变化的税收立法是阻碍跨国企业在其国家进行投资的主要因素。Edmiston[14]基于前苏联及中东欧国家数据的研究发现,东道国税制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对FDI流入存在负面影响。Lawless[15]基于16个经合组织来源国和57个东道国的数据研究表明,东道国复杂的税收体系对FDI流入存在抑制作用。国内学者相关的研究凤毛麟角,陈胤默等[16]的研究发现当母国税收政策不确定性上升时,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可能性会下降。
以上基于发达国家税收实践的研究为本文提供了一定的借鉴,然而应用于针对面向发展中国家的跨境投资决策分析还需考虑以下两点:一是,基于发达国家实践的研究考察重点是政策制定缺乏规则性带来的不确定性,而少关注政策实施过程缺乏规范度而产生的不确定性,以及由此导致的不确定性在变动频率、方向及幅度等方面的不同特征。二是,跨国投资的高不可逆性。[7][17]企业海外直接投资因地理距离、文化距离和制度距离无疑面临更高的不可逆,伴随着制造业从传统常规技术向数控、低耗、清洁生产等蕴含高水平资产专用性投资的先进制造、智能制造转变,投资的不可逆程度将进一步加强。异质性FDI在其投资决策中,赋予东道国税收政策“优惠力度”与“确定程度”的权重并不相同,由此东道国税收政策的有效性、针对性必将存在显著的差异。制造业高水平FDI的税收政策偏好的准确识别与有效供给,对后危机时代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国际技术竞争和实现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可能的贡献在于:(1)现有理论研究重点考察东道国税收政策的“优惠程度”对跨国企业空间区位选择的影响。本文将研究视角转向东道国税收政策的“确定性程度”,基于实物期权理论剖析东道国税收政策环境确定性程度变化对FDI规模的影响机制。(2)基于资产专用性衡量FDI异质性,并考察其对税收政策确定性程度与FDI规模关系间的调节作用,将现有研究从“国别层面”扩展到“行业层面”。(3)基于研发投资水平衡量资产专用性投资强度,进而推导出东道国税收政策确定性程度与FDI行业技术结构水平及所处价值链高度的对应关系。本文对相关研究提供了中国的经验证据,对现有国别研究结果形成有益补充,为现阶段我国引资政策的制定以及参与新一轮国际税收竞争策略的选择提供理论指导。
基于发达国家税务实践的研究强调了政策制定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如税收政策出台退出的不确定性,[7][13]税率调整的不确定性[18]及税基调整的不确定性。[10][19]可以看出,这些研究主要涉及政策变动频率的不确定,而发展中国家税收政策在变动幅度、方向等其它维度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频率上,发展中国家综合运用各种优惠方式吸引外资进入,不但有国家层面的政策,各地政府也会出台形式多样的优惠措施,相对于发达国家,存在更多潜在的不确定性来源。优惠政策多以条例、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决定、通知、补充规定等形式出台。因缺乏一定的程序性,政策的出台、修改或退出及实施过程存在一定的任意性,因此在更多的环节上存在不确定性。维度上,处于快速增长时期的发展中国家将税收政策作为宏观调控工具灵活运用并赋予其多重目标,政策制定呈现一定的相机抉择特征。进入转型期的发展中国家,尽管税收政策被赋予了结构调整的任务,然而又面临来自发达国家税收竞争的压力,无疑对其既定的税收政策目标产生影响,政策制定处于“两难境地”。除此之外,发展中国家地方性执法机关在处理国际性税收事务时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或经验,导致国际税收的处理与国际标准存在不一致甚至冲突,使得跨国企业处于更加不确定的税务环境。
OECD的研究表明,跨国企业首先就备选国家的政策稳定度进行评估,之后才是就政策优惠力度进行排序。显然,相对于其他宏观经济政策,税收政策优惠程度对跨国企业在东道国的盈利水平,政策确定程度对其经营现金流的稳定度尤为重要,是跨国企业观察东道国经济环境的重要窗口。建立于不确定性环境下,考虑了投资不可逆的实物期权理论可更好地应用于海外直接投资等战略性投资分析。实物期权理论认为,企业选择当前投资就意味着放弃等待未来更好投资机会的权利,而这种继续等待的权利对企业是有价值的,是企业当前投资需要承担的机会成本。理性的企业决策者在制定投资决策时会考虑这一机会成本,只有在投资收益超过投资成本时,才会选择在当前进行投资。“等待”价值与投资项目未来现金流的不确定性正相关。显然,正如前文所述无论是税率还是税基的变动,最终导致企业税后经营现金流更高的波动。而发展中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即非“泊松跳跃”亦非“均值回复”过程,而是具有更高的不规则性,更加难以预测。在此政策环境下,跨国企业将推迟跨境投资决策。综上提出假设1:
H1:东道国税收政策不确定性程度与FDI规模具有负相关关系。
1.税收政策不确定性程度与FDI资产专用性投资水平。实物期权理论认为,投资不可逆程度越高企业在面临政策不确定时继续等待的价值就越大,当前承担的机会成本也就越高。[20][21]Gulen和Ion[22]的实证研究进一步验证了,投资不可逆程度是导致政策不确定性对企业投资的影响存在截面差异的重要原因。企业跨境投资与境内投资相比,将面临更高的投资不可逆性。首先,海外的政治、法律及文化环境等与国内有很大差别,跨国企业需要在项目投资前进行大量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研究,这些成本费用是一种沉没成本。其次,发达国家企业向发展中国家直接投资时,需要在劳动力培训,市场推广及上下游企业培育方面进行大量投资,而这些均为不可逆投资。最后,发展中国家政府的管制或制度安排也是导致跨国企业投资不可逆性的重要原因之一,这在法治环境较差的国家尤为突出。对于制造业企业,投资不可逆主要与资产专用性相关。资产专用性衡量了某项资产能够被重新配置于其它替代用途或被他人使用时损失其生产价值的程度。一项资产的专用性与其转移使用后的生产价值损失程度成正比。因此,专用性程度越低投资不可逆性也就相对较低。Kim和Kung[23]研究发现,当整体经济的不确定性增加时,拥有较多专用性资产的公司的投资将呈现更大幅度的下降。综上提出假设2:
H2:投资的资产专用性程度将强化税收政策不确定性程度与FDI规模间的关系。
2.税收政策不确定性程度与FDI研发投资水平。实证研究中众多学者多采用研发支出密度衡量企业资产专用性投资强度,且该比率越大则资产专用性越高。[24][25]以我国为例,据研发支出比衡量的“资产专用性投资”具有较高的行业异质性。排名前三的行业分别为医药制造、专用设备制造及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行业,研发投资强度分别1.509%、1.032%及0.962%。排名后三的行业为皮革、毛皮制造、纺织服装制造及农副食品加工制造行业,研发投资强度分别0.192%、0.205%及0.234%,最大值为最小值的7.860倍。显然对于研发密集型行业FDI东道国政策确定度更加重要。由此,东道国税务环境的设定对异质性FDI具有选择和引导作用,进而对FDI行业技术结构具有一定的调整作用。
实践中,发达国家跨国企业进入发展中国家初期,配置在发展中国家的生产环节多处于价值链低端的加工、装配等环节,随着跨国企业投资逐渐向价值链两端的研发设计、品牌运作等环节延展,投资的不可逆程度越来越高。[26]特别是研发等居于价值链高端环节的跨国投资项目,不但难以在项目一开始便产生稳定的现金流,并且研发等延展性投资形成的无形资产在抵押上存在的困难导致其面临更高程度的融资约束,因此跨国企业更加难以在不确定性的政策环境下对研发等创新性投资实现有效率的投资决策。[27]各国为在全球寻求创新主导地位与技术领先优势,往往出台一系列的促进企业增加创新活动的税收优惠政策。据OECD2014年科技调查显示,有半数以上的国家在近年增加了税收工具在企业创新活动调节方面的使用力度,减轻了2008年金融危机对于企业部门研发活动的冲击。FDI在东道国进行研发投资决策时对东道国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尤为关注,然而发展中国家出台的各项促进创新的政策涉及的部门更广,环节更加复杂,在提升企业税收遵从成本的同时,推升企业面临的政策不确定性,企业研发等创新性活动就更加谨慎。综上提出假设3:
图1 研究框架与思路
H3a:研发密集型行业FDI对税收政策不确定性程度变动更加敏感,将受到不确定性程度下降更高的负面影响。
H3b:FDI的研发活动对税收政策不确定性程度变动更加敏感,将受到不确定性程度下降更高的负面影响。
基于上述理论依据和研究假设,本文的研究框架与思路如图1所示。
1.税收政策不确定性程度与FDI规模。选取制造业24个行业①数据,构建模型(1)验证假设1。式中i代表行业t代表时期。据Housman检验结果选择固定效应模型,各变量均取对数。
Fdii,t=α+β1TPUi,t+β2Taxi,t-1+β3Salesi,t-1+β4Roai,t-1+
β5Freedomt-1+β6IntProt-1+εi,t
(1)
被解释变量Fdi为FDI规模的衡量指标。2001年后国家相关部门公布的制造业所吸收的FDI数据超过10个样本周期的行业仅有9个,样本容量较小且涉及的行业较窄,故选择制造业分行业外资企业实收资本增量作为代理变量。
解释变量TPU为东道国税收政策不确定性程度的衡量指标。本文选择增值税作为测度税收政策有效性的税种,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方面,在我国以增值税和营业税为代表的间接税占了主体地位,据统计样本期间外资企业每年应交增值税是应交所得税的3.223倍。另一方面,实践中我国外资企业享受了大量增值税优惠:就优惠数量看,中国境内企业目前享受的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合计约180项,是企业所得税的1.8倍左右。就优惠力度看,基于2007年全国税收调查数据库计算的间接税税收优惠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约8.52%(按窄口径计算),其中第二产业增值税优惠力度最强。[28]就优惠政策受益主体看,除国有独资公司外,单个外资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力度是集体企业的8.5倍,是私营企业的23.3倍。稳健性检验中,亦将基于所得税计算TPU指数并进行回归分析。
测度方法上,一是借鉴Philippe等[29]的方法,用近三年实际税率的标准差衡量,即TPUt=SD(Taxt-2,Taxt-1,Taxt),其中SD表示标准差,标准差越大不确定性程度越高;二是借鉴卢二坡和曾五一[30]的方法,用近三年实际税率的变异系数衡量,即,TPUt=SD(Taxt-2,Taxt-1,Taxt)/AVE(Taxt-2,Taxt-1,Taxt)其中AVE表示平均值,变异系数越大确定性程度越低。
控制变量:(1)Tax为实际增值税率,用以验证东道国税收优惠对FDI跨国空间区位选择的传统结论。具体计算公式为:Tax=Vat/Va②,其中,Tax③为各行业外资实际增值税率,Vat为本年应交增值税,Va④为各行业增加值。(2)Sales为分行业销售收入增长率,用以控制东道国市场未来增长的潜力对FDI的吸引力。(3)Roa为分行业资产收益率,用以控制外资在东道国投资的盈利能力。(4)Freedom为东道国贸易投资自由度水平,在此我们计算了东道国贸易投资自由度在全球排名,即利用自由度的相对指标衡量一国自由度水平,排名越高则相对自由度水平越低。(5)IntPro为东道国知识产权保护度水平在全球排名,同样以相对指标予以衡量,排名越高则知识产权保护程度相对水平越低。
2. 税收政策不确定性程度与FDI规模(按行业研发投资密度分组)。借鉴现有方法,[24][25]以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测度研发投资密度,进而衡量制造业各行业资产专用性投资水平,前三分之一分位行业作为研发密集型行业,后三分之一分位的行业作为非研发密集型行业,分组回归并在比较研究的基础上验证假设2及假设3a。前三分之一分位行业包括通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交通运输设备制造、电气制造、计算机及通信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医药制造及化学纤维制造等8个行业,研发投资强度均值为0.927%。后三分之一分位行业包括,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纺织业、纺织服装业、皮革制品、家具制造业、文教体育用品制造、金属制品8个行业,其研发投资强度均值为0.297%。
3.税收政策不确定性程度与FDI研发投资活动。构建模型(2)以验证假设3b,被解释变量为企业层面FDI研发投资强度,选择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作为代理变量。模型(2)中加入东道国知识产权保护度绝对水平的虚拟变量IntPro2用以控制知识产权保护水平高低对企业研发活动的影响。由于2009年后技术市场交易额占GDP比例发生了跳升,因此以2009年分界之前设置为1值之后设置为0值。其他控制变量定义如上。
RDi,t=α+β1TPUi,t-1+β2Taxi,t-1+β3Salesi,t-1+β4Roai,t-1+
β5Freedomt-1+β6IntProt-1+β7IntPro2t+εi,t
(2)
模型(1)及(2)中各变量的定义及描述性统计见表1。首先,观察增值税实际税率,就其均值看,实际税率与名义税率(样本期间大部分制造业行业适用税率为17%)之间具有较大差异,与平新乔[32]据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所得结论一致。说明样本期间,我国外资企业享受了较高程度的增值税优惠,与增值税相关的政策的出台、调整、退出以及实施对企业税负具有较大的影响。其次,从TPU指数的标准差、最大值及最小值三项指标看,我国税收政策仍缺乏一定的稳定度及可预测性,外资企业处于不确定的税务环境中。然而从变动趋势看,样本期间我国税收政策不确定性处于降低趋势。2014年的不确定性指数只有1997年的三分之一的水平,此结论与日本协力银行针对本国跨国企业的调查问卷结论相一致:1999年超过一半的受访企业认为我国税收政策缺乏预测性,而到2015年这一比例降至不到四分之一。最后,从FDI各指标看我国所吸收的FDI规模并不平稳,而FDI研发费用占比均值仅为0.597%,表明我国目前所吸收的FDI配置在研发设计、品牌运作等价值链的高端环节的比例不高。
表1 变量定义及描述性统计
表2报告了基于制造业24个行业数据的回归结果,前三列中TPU指数基于标准差计算、后三列基于变异系数计算。第(1)及第(4)列为未加入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第(2)及第(5)列为加入实际税率的回归结果,用以考察由东道国税收政策确定性和实际税率水平构成的税务环境对FDI的影响,第(3)及第(6)列为加入其他控制变量后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第一,实际税率系数在各样本空间中均为显著负值,表明与传统结论一致。目前我国优惠税收政策对吸引外资仍具有一定的有效性。由于本文各变量均取对数,因此回归系数即为弹性。各样本弹性系数绝对值均远高于1值,表明外资对我国税收政策优惠程度具有较高的敏感性。第二,大部分样本空间中,TPU指数的回归系数的显著性低于或接近10%,说明样本期间,跨国企业在对我国投资决策过程中赋予税收政策的确定性以较高权重,负值则进一步说明税收政策的不确定性对其投资决策将产生负面影响,验证了本文的核心结论。
表2 税收政策不确定性程度与FDI规模
尽管无论是基于本文测度的结果还是日本协力银行的调查问卷结果均表明,样本期间我国税收政策不确定性程度处于降低趋势,然而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地方政府在政策实施过程中缺乏规范性带来的税负不确定性仍是外资企业面临的重要问题,德勤2017年亚太区税务复杂性调查报告指出,部分受访者认为“在中国,一大挑战在于税收征管未实现集中协调与配合;实践中的税务处理和法规解读不尽相同,有时甚至相互矛盾。”由此,构建良好、可预期中央及地方政策环境,可促进FDI进入,稳定其水平。
按研发投资密度分组的回归结果置于表3中。可以看出,首先,研发密集型行业具有较小的P值及较高的绝对值,说明更加显著且更大程度地受到了税收政策不确定性的抑制作用。非研发密集型行业回归系数虽为负值,但显著性及绝对值较小,说明受税收政策不确定性的抑制作用相对较低。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这类行业多为劳动密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密度、研发投入强度较低。二是,这些行业多为下游行业,其客户多为渠道经销商,被交易对手锁定的风险较低,因此整体投资的不可逆程度较低。当东道国市场环境或是政策红利一旦发生变化,便可低成本的快速撤离,是典型的“候鸟型产业”。近年来东南沿海外资撤离潮中,涉及的行业多为纺织服装、家具制造及文教用品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的跨国企业。
后危机时代,先进制造、智能制造、高端装备制造等成为国际技术竞争的新焦点。为此各国政府开始主导制造业回流并提出制造业升级策略,如美国的“再工业化”战略、德国的“工业4.0”计划、英国的“制造2050”战略、欧盟的“未来工厂计划”以及日本的“再兴战略”等,[33]决意完成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中国政府也推出一系列计划。税收政策无疑是各国政府政策选项中的“重头戏”。与传统制造业不同,这些以高新技术为引领的高端制造必然伴随着高水平的资产专用性投资,对东道国关注的焦点亦不再是劳动力成本、资源价格及基础设施建设等硬环境,透明、可预期的税收政策对其更加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表3 税收政策确定性程度FDI规模(按行业研发投资密度分组)
表3—表5,各列略去常数项和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
模型二的回归结果列于表4中,TPU指数系数具有显著的负值,说明企业的研发活动受到了税收政策不确定性的抑制作用,此结果验证了假设3b。实践中,最初进入我国制造业的跨国企业多布局在劳动密集或是资源密集行业,以获得我国各种廉价资源。近年来,虽然资本密集、技术密集行业投资项目数逐渐增多,但多布局于价值链底端的生产加工、装配等环节,[34]更多的跨国企业把研发设计、品牌运作等价值链高端环节配置在欧美等发达国家。
表4 税收政策不确定性程度与FDI研发投资活动
我国目前已经逐步形成了涵盖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等主要税种的企业创新支持体系,按政策的目的与意图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类:激励资金流向创新型企业的政策、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发展的政策、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进技术和更新设备的政策以及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仍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就政策形式来看,多以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为主。行政机关立法程序比较简单导致了税收法规的实施存在较大弹性,如许多税收优惠政策只规定了一些基本原则,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一些政府机关便任意解读,导致政策适用范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就涉及的政府部门来看,不但涉及税务机关多个部门,同时还要涉及科技部、发改委、工信部、海关等其它相关部门,过多部门涉入其中,税收政策有效性、时效性受到多部门协调性的影响,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文进行以下三方面稳健性检验。首先,选择所得税计算TPU指数并进行回归,计算方法如前,结果列于表5中。可知基于所得税计算的TPU指数回归系数也为显著的负值。本文结果不受税种选择的影响。其次,样本期间我国对外资企业的统计口径在2011年发生过改变,即统计范围从主营业务收入为500万以上提升至2000万以上,为避免统计口径变化可能带来的问题,以2001—2010年作为样本期间进行稳健性检验。最后,本文选择近三年数据计算了TPU指数,而政策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效应,故选择滞后一期进行稳健性检验。以上三项稳健性检验的结果列于表5中。可知,本文结论不受样本区间设置及滞后期选择的影响。
表5 稳健性检验结果
复杂多变的国际贸易投资环境下,国际税收竞争特征、格局发生变化,对跨国直接投资决策带来影响。本文在实物期权理论框架内探究了税收政策确定性程度变化对异质性FDI的影响机制,同时考察了资产专用性的调节作用,以及由此带来的FDI行业技术结构以及价值链高度的变化。采用制造业24个行业外资企业的面板数据开展实证研究,并对实证结果进行了稳健性检验。
综合得出以下结论:(1)后金融危机时代,FDI对东道国税收政策的评估逐步从“优惠力度”转换为“优惠力度”和“确定程度”两个维度。此轮国际税收竞争后,发展中国家低税率的竞争优势有所削弱,凸显出政策“确定程度”的竞争劣势。就我国而言,本文测度的结果及日本协力银行的调查问卷结果均表明,样本期间我国税收政策不确定性程度呈现较大幅度降低,但政策实施过程中的规范性仍存在较大提升空间。(2)东道国税收政策不确定性程度的提高对FDI存在抑制作用,抑制作用随资产专用性水平的提升而增大:实施高水平资产专用性投资的研发密集型行业、价值链高端环节的研发投资活动将受到更高程度的负面影响。(3)目前,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对吸引FDI仍然具有一定的有效性。然而,税收政策确定性程度的提升更有助于价值链低端环节的投资向研发等价值链高端环节进行转换;从以通用投资为特征的传统制造,向实施高水平资产专用性投资的高端制造转变,由此提升FDI的技术结构及其创新能力。
新一轮国际技术竞争及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建议通过提升税收政策的确定性程度,为FDI创造稳定的投资环境,以实现引资质量的有效提升。具体措施如下:(1)减少税收政策目标维度,稳定结构调整政策目标,提高我国税收立法的法制性及程序性,增强政策的出台、修改或退出的确定性,提高税收政策制定的规则一致性。(2)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合并权限,简化程序,减少环节,提升业务水平和素质,提升税收政策实施过程的规范性。(3)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加强国际税收合作与协调,构建覆盖主要经济体的税收协定网络,逐步完善我国国际税收税制体系,降低国际税收竞争导致的不确定性。
注释:
①包括通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汽车和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橡胶和塑料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金属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木材加工等制品业、家具制造、造纸和纸制品、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及其他制造,共24个行业。样本剔除了石油加工、烟草饮料制造及印刷三个有数据缺失的行业。
②2014年后,我国不再公布制造业各行业外资应交增值税,故样本期间最终确定为2001—2015年。
③样本期间,我国制造业外资企业出口密度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未控制出口密度变化所计算的结果存在一定的偏差,本文以2002年作为基准年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④2008年后无可利用的制造业分行业增加值数据,故借鉴程时雄等[31]的方法,利用工业总产值与工业增加值率乘积进行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