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于慧
摘 要:在新课标下,教学方法需要随之更新,旨在使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实现有效联结,进而使教学活动呈现出双边性的特点。因此,对于高中数学这一学科而言,教师应重视教学方法的有效运用,以此实现教学的有效性。本文笔者便从以下三个方面对此展开分析。
关键词:高中数学;教學方法;问题;生活情境;信息技术
数学是高中阶段的一门基础且重要的课程,对于学生而言,具有一定的学习难度,并且由于数学学科本身的抽象性较强,使得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常常出现思维障碍,这样一方面会阻碍后续学习活动的顺利展开,另一方面,还会逐渐扼杀学生学习的自信心。而教师作为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应积极重视学生学习活动的有效性,并在实际课堂中,根据学生的认知发展特点以及具体的教学内容,为学生构建轻松的学习场,以此为抽象的数学知识与学生的认知之间构建沟通的桥梁,进而使学生的智力与非智力得到全面发展。
一、巧设课堂问题,引发探究意识
问题是数学的核心,也是引发学生探究意识的催化剂。受传统教学理念的影响严重,教师常常在有限的课堂时间内以注入式的教学思想为主,将知识灌输到学生的头脑中,使得学生的学习活动呈现出机械化的特点。此外,学生的能动性也得不到发展,这样直接影响了学生学习能力的提升。而课堂问题的巧妙设置不仅能够彰显出学生的主体地位,还能够给学生思维发展的空间,使他们感受到数学知识的形成过程,以此加深他们对知识的理解。
以“指数函数”这一章节教学为例,为了使学生理解指数函数的定义,笔者结合学生的认知,首先提出两个具体的问题,即:某种球菌分裂时,由一个分裂为两个,两个分裂为四个,以此分裂,如果我们将x设置为分裂的次数,y设置为细胞分裂的数目,是否能够建立x与y的函数关系?有人走完一段路,第一次走这段路的一半,每次走剩余路程的一半,如果将x设置为走路的次数,将y设置为剩余的路程,x与y存在什么关系?这样的问题能够引发学生的探究意识。在此基础上,笔者引导学生根据自己的认知建立了函数模型,进而帮助他们初步认识了指数函数,以此使他们实现了指数函数相关知识的构建。可见,通过问题的有效设置,使学生的抽象思维得到了发展,并使他们的深刻感受到了指数函数概念的形成过程。
二、构建生活情境,感知数学应用
数学来自生活,并作用于生活。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常常以教材作为唯一的教学内容,这样直接阻碍了学生认知的开拓。鉴于此,教师应找到数学与生活之间的连接点,并以此来构建生活情境,这样不仅能够让学生感知数学知识的应用价值,还能够在解决数学问题的过程中,使学生的思维由感性上升到理性,由具体上升为抽象,进而有助于他们感知数学与生活之间的联系。
以“集合的含义与表示”这一章节为例,为了使学生了解集合的含义,并使他们体会到元素与集合之间的关系,笔者首先运用多媒体手段展示一些生活实例,如:一群迁徙的鸟在飞翔;雪原上一群奔跑的马,这一情境吸引了学生的注意力。在此基础上,笔者引导学生以“鸟群、马群”为研究对象,使他们初步感受到集合的含义。随后,为了使学生理解元素与集合之间的关系,笔者再次联系生活,并提出“高一(1)班的全体学生;目前某省的所有国家地质公园”这些实例,并启发学生思考“几种集合实例有什么特征”这一问题,使他们归纳出集合的含义与集合中元素的特点,与此同时,也使他们感受到了数学知识渗透到生活中的价值。
三、运用信息技术,调动学习兴趣
随着科技的不断创新,信息技术与高中数学教学相整合的模式已经成为大势所趋,这种模式不仅完善了传统板书的教学模式,还改变了“教师讲、学生听”的教学方式,以此调动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应合理使用信息技术,并以教学内容为主,且不能喧宾夺主,进而使信息技术这一辅助工具发挥其本质作用。
以“单调性与最大(小)值”这一章节教学为例,为了使学生理解函数的最大(小)值以及几何意义,笔者首先指导学生利用电子白板画出“y=2x;y=-2x”这两个函数的图象,并在操作中让他们指出图象的最高点与最低点,以此找到函数的特征。这一活动不仅吸引了学生的动手操作兴趣,还进一步强化了师生的互动频率。于是,笔者再次利用电子白板的交互性展示了学生画出的图象,以此进行分析、点评。借助信息技术这一辅助工具,能够充分将教学活动落实到每个学生身上,同时,也使课堂焕发了生机的活力,为他们积极构建了良好的学习场。
基于以上分析能够看出,随着新课标理念不断渗透到高中数学课堂中,这为教师的教学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同时,作为一名高中数学教师而言,首先应转变教学理念,并体现出“学生为主”的教育观,使他们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其次,在课堂教学活动中,教师应结合学生的认知特点来选择教学方法,进而使学生从数学学习活动中获得一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郭英秀.提高高中数学课堂教学效率的对策研究[J].中国校外教育,2015(31):117-117.
[2]孙志怀.新课程下普通高中数学有效教学的初步研究[J].情感读本,2015(7):6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