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声乐课是我国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必修课程之一,目的是面向基础教育培养众多合格的音乐教师。基础音乐教学与高师音乐专业教学在共性上具有“通感”。结合基础音乐教育的需要,如何科学、合理的对我国高师声乐课堂学业进评价成了近些年高师声乐教学改革与研究的一个热点课题。本文拟通过对当今高等师范学院声乐教育中的現状调研及学业评价模式短板分析,以期探究出一条适合高师声乐课堂学业评价模式的宜行的创新路径,从而为如何更好回归高师声乐课堂,为基础教育培养合格师资提供有益的研究与决策参考。
关键词:高师;声乐课堂;学业评价;改革与创新
声乐课是我国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必修课程之一,目的是面向基础教育培养众多合格的音乐教师。基础音乐教学与高师音乐专业教学在共性上具有“通感”。随着时代的发展,国家《音乐课程标准》的出台,基础教育对音乐人才类型的需要有了新的要求和变化,传统的高师声乐教学模式下产生的音乐毕业生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基础教育的需求,所以结台基础音乐教育的需要,如何科学、合理的对我国高师声乐课堂教学进行综合性评价成了近些年高师声乐教学改革与研究的一个热点课题。
本文拟通过对当今高等师范学院声乐教育中的现状调研及学业评价模式短板分析,以期探究出一条适合高师声乐课堂学业评价模式的宜行的创新路径,从而为如何更好回归高师声乐课堂,为基础教育培养合格师资提供有益的研究与决策参考。
一、目前高师声乐课堂的教学模式现状
学业评价是我国新课程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难题。要研究学业评价必须先了解目前高升声乐课堂教学的模式现状,了解到高师声乐课堂的教学模式现状,就可能有针对性找到学业评价的合理路径。
教学模式可以定义为是在一定教学思想或教学理论指导下建立起来的较为稳定的教学活动结构框架和活动程序。高师声乐课堂教学模式可以认为是体现师范性教学理论或教学思想的反映,是在师范性教学理论与声乐规律性理论指导下的教学行为规范。
(一)教学类型现状
笔者这些年通过对我国一些高师院校声乐课堂实地观摩学习考察及通过部分高校音乐院校网页浏览查询发现,目前高师声乐课堂的教学模式主要存在以下类型:
1.一对一声乐教学类型。“一对一声乐教学类型”通常也被称为“声乐小课”。从调研的情况来看,能上“声乐小课”的学生一般是专业年级或班级声乐测试成绩排名前5%-20%的学生,这一类学生通常自身条件和声乐基础比较好,是老师认为能在个人演唱空间有比较大的歌唱表演能力提升的学生。
2.小组课声乐教学类型。从调研情况来看,各高校存在一定比例差异,有从2人到4人不等的小组课。这一部分学生占比为80%-95%,通常在声乐专业能达到老师认为的合格标准,只是因为各高校师在师资配比不均衡及办学成本的差异因素,导致存在2-4人不等的小组课差异。
3.集体课。从调研情况看,集体声乐教学类型主要集中在一些高校的声乐合唱类课、声乐集体课改革探索性课堂或第二课堂声乐实践课实施与采用。
(二)教学内涵现状
随着社会环境和教育体制的改变,研究者普遍的共识是:将国家《音乐课程标准》贯彻渗透于高师声乐课教学,实现高师声乐课程与基础音乐教学接轨,是培养具有专业知识和基础教学能力的合格中学音乐师资的有效策略与目标手段。但从笔者对目前各高校教学手段实施现状调研情况来看,笔者发现我国大部分高师声乐课目前的教学教学理念依然还是仿效沿袭音乐专业院校声乐课的理念模式,其教学理念存在一定的僵化模式,依然存在“重技术轻艺术”的现象。诸如“师徒相传”色彩、“填鸭式技术”教学,整个教学过程中仍然过分强调教师的主导作用,忽视学生的主体地位等传统教学因素;并未完全将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的理念贯彻渗透于高师声乐课教学,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与将来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脱钩的教学理念偏离,后果就是直接影响并伤害到高等师范院校是基础教育的工作母机这一培养目标,如很多学生在唱歌实践前都要练声,但毕业当老师后只知道照葫芦画瓢,不知道到底为什么要练声的原理;缺乏完整的师范类教学结构和全面的内容安排,缺失多元文化知识的综合传输,只注重音量、音域、技能的培养,而忽略了培养学生内心情感抒发。这些教学理念现象的出现,导致很难完成与中小学关联的高师声乐课特有的教学任务。对教师教学理念的评价主要是领导者与管理者负责,其评价方法主要是检查教案和深入课堂,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教学内涵评估。
(三)学业评价现状
学业评价是课堂教学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实际上就是指在特定的社会背景及教育条件下,以国家的教育教学目标为依据,运用恰当的、有效地工具和途径,对学生的知识和能力进行判断的过程,是教学的延续和完善。笔者观察到:目前高师声乐课学生学业评价依然存在评价方法单一,评价过程依旧凸显“学院派”评价模式,评价过程呈局部性,对学生学业评价大都只停留在声乐训练和演唱上,并且主要是对技能的评价;主要以形成性评价为主,终结性评价为辅;忽视学生的审美能力评价,忽视了对学生将来作为一名音乐教师授业能力的测评与发展;评价模式极端化,教师掌握着评价的绝定权,一家独大,评价过程缺乏多元化评价构架,呈现太随性评价等问题。
二、改进对策新思考
现行教育研究认为:理念是行为的先导。有什么样的评价理念就有什么样的评价行为。师范性是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本质和核
心。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或音乐学专业师范类方向声乐教学的目的不是培养声乐表演人才而是培养音乐教育人才。从这样的人才培养目标来看,高师的声乐课学业评价体系无疑是其中的硬骨头,不可否认的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从学业评价这一环节开始改革,教师的课堂教学模式,类型、内容、教育理念和学生的学习习惯都会发生相应的改变。目前,各高师院校对学业的研究和实践也层出不穷,但笔者认为学业评价应该注意围绕三个回归进行创新改革。
(一)回归到培养学生的审美认知教学评价上来
基础教育《音乐新课程标准》明确提出:音乐教育是人文学科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实施美育教育的重要途径,启发培养学生内心情感及音乐作品感受能力、审美意识是基础音乐教师的首要目标。长期以来,由于我们没能从根本上解决对声乐教学中审美的认识,而把高师专业技能训练强调到一个不适当的位置,一味追求演唱的“高、精、尖”显然是不能与基础教育接轨的。这不仅致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也可能最终导致审美教育的失败,所以,在现行声乐课的教育重心,应该结合“情景式+综合性”去突破体现着作品自身的艺术价值。如结合诗乐合璧、词曲交融的形式,去唤醒高师声乐教学的审美意识,树立正确的声乐审美教学观念,让高师声乐课堂回归到以审美教学为主要训练的认识上来。
(二)回归到培养学生的“师范性”的教学评价目标上来
所谓师范性,其实质就是突出所学知识的全面性与实用性。就高师声乐课来讲,由于它是以培养各级各类学校合格的音乐师资为主要任务,因此这门课的教学内容和手段就应该不完全同于普通音乐学院表演专业声乐课的要求。除了培養舞台演唱基本素养的能力外,更重要要的是培养学生的声乐教育教学能力基本功,突出学生的将来所从事中、小学音乐老师的职业‘‘示范性”和“师范性”能力。在研究性学习方法基础上,培养学生掌握现代音乐教育的理念,做好选择声乐学习综合性能力所需的耐性、勤奋刻苦的心理准备,辩证地认知掌握声乐教学的点滴进步。如在平时的声乐课堂教学中,有意识的结合基础教育要求,有针刘性的培养学生的声乐教学能力,包括演唱作品能力,解析作品能力,自弹自唱作品能力,作品的审美能力、说课、备课能力等。教师给学生的不是“金”子,而是“点石成金”的技术,学生应该成为“亦声亦师”的双重角色。考试的学业评价也注重向这师范的综合能力发展倾斜,回归学生的本真,如可以将学生学期末的成绩所占比例不高于50%,在高师声乐学业期末评价中,打破教师一人独大的评价模式,可采取自评、学生3-5人组成的学生评价小组和教师评价等多方共同构成的多元立体评价模式,进行综合性的评价。充分尊重和体现学生的个体差异,激发学生的主动创新能力,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树立自信。另外,需着重看重学生平时的努力,注重发展学生平时的“示范性”和“师范性”能力,这也是学业评价改革的落脚地。
(三)回归到适应基础教育《新课程标准》要求的道路t来
如果说”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是引导入们正确做事并达至目标的良方,那“因为走得太远,却忘记了为什么出发”则指出了现实中我们往往偏离甚或远离目标的“经典病灶”。高等音乐师范院校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为我国音乐普及教在高师声乐教学中人们普遍表现出对音乐技能技巧的高度重视,这本无可非议,问题在于当这种重视已经远远脱离《新课程标准》有关对音乐艺术感受、体验、理解与表现的重视的要求。《新课程标准》是国家课程基本性纲领文件,是国家对基础教育的基本规范和质量要求,高师声乐教学应该以围绕突出培养学生的《新课程标准》教育理念中所要求的基础教育综合素质、满足基础教育需求为重点,既要成为培养学生个性智力的”舞台,,更要成为培养学生基础教育共性智力的“讲台”。
总之,高师声乐课堂学业评价必须以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时代眼光把握学生的评价尺度,高度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高度重视学生适应基础教育音乐综合能力的培养,尊重和激发学生的创造精神,努力培养大学生正确的演唱能力、思维能力丫鉴赏审美能力、良好的心理调控能力、扎实的中、小学歌唱教育能力。学业评价需从多维度去思考制定声乐的标准化测验评定,改变摒弃不适应新时代美育教育的落后状态,从而保证高师声乐课堂学业评价的公正性、科学性、合理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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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范雪琴(1986.05.05-),浙江宁波人,研究生学历,现豫章师范学院音乐舞蹈系讲师。
本课题为2019年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一般课题《高师声乐课学生学业评价问题及改进策略》(课题编号:19YB29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