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娜,褚王涛
(1.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北京 101149; 2.中国石化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北京 100083)
近几年,国家越来越关注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先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对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提出了一系列相关要求,尤其是2019年9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在利用已有各类专项调查(清查)中资源权属、数量、质量、用途、分布等成果的基础上,通过统一基准时点(时期)补充调查价格、使用权、收益等情况,估算资产经济价值”更是确定探索经济价值估算是我国自然资源领域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举措,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所有者权益角度出发,界定石油资源资产的概念,估算范围,探索其经济价值估算的方式方法,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奠定一定的基础,也为切实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提供重要支撑。
国内专家学者对石油资源(资产)价值量核算或评估的相关研究已有大量成果,陈四祥等[1]认为根据石油资源价值理论,经营者对石油资源价值的评估就是对其所获超额利润的评估,而石油矿权在不同经营主体间发生流转的过程正是超额利润在两者之间分配的过程;蒲志仲[2]认为矿产资源价值核算应建立实物帐户和价值帐户,按储量类别和不同价值序列进行核算,应以资源有效配置和价值合理再分配与使用为目的搞好价值化管理;李志学等[3]认为石油天然气矿业资产的价值与其历史成本毫无关系,只取决于相关矿业权所标志的储量规模和开发环境,因此,石油天然气矿业资产的价值评估在习惯上被称为储量价值评估;杨怀义等[4]认为一般根据社会平均勘探成本水平确定储量的基本价格,同时根据储量所处的地域以及开采条件确定其级差价格,从而计算出油气储量的价值;羊明香等[5]认为油气储量的价值是经营者勘探(开发)油气储量所获得的超额利润,即未来收益决定油气储量的价值,收益途径现值法是评估石油储量资产的最佳选择。
综合以上,国内专家学者们对我国石油资源(资产)价值量估算主要聚焦在储量价值估算,且在评估或核算的范围、方式方法上各有见解,结合我国石油资源的开发特点,本文认为,石油资源为国家所有,实行矿业权有偿取得和有偿开采即“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制度,要勘查开采石油资源必须依法取得矿业权,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都具有用益物权(财产权利)属性,也是储量的载体,从管理的角度出发,可以从矿业权有偿取得和有偿开采两个阶段来估算石油资源资产经济价值,有偿取得阶段经济价值体现为出让收益,可以依据油气探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估算,有偿开采阶段经济价值估算计征基础是储量,国家权益体现在开采阶段产生的超额利润中。
石油资源指的是地壳中天然生成并能聚集起来的液态和气态碳氢化合物。这些物质由于被人类发现具有可用性,从而把这些具有使用价值的富集物作为一种国家拥有的财产,形成石油资源资产,根据“资源”和“资产”的属性差别,可知石油资源资产是指所有权已经确定,并能对其实行有效控制,通过持有或使用可获得经济利益的石油资源[6]。
有偿取得阶段,石油资源资产经济价值体现为出让收益,根据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中的油气探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测算(表1),与国际油价和面积有关,是探矿门槛费,也是国家所有者权益的价值体现:探矿权价值=探矿权面积×探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调节系数。
因为探矿权出让收益基准价是起拍价,因此实践中在具体交易环节要根据调节系数来调整价格的浮动。
表1 油气探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标准表Table 1 Market benchmark price standard table of oil and gas mining rights transfer income
2.2.1 资产范围界定
有偿开采阶段,石油资源资产经济价值估算主要为企业通过技术投入和开发经营获得的超额利润,计征基础为储量,根据《油气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9492—2020)对油气储量的重新分类,结合自然资源资产的概念,重新界定资产估算的储量范围。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中给出的自然资源资产的概念是:具有稀缺性、有用性(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及产权明确的自然资源,《油气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9492—2020)给出的油气矿产资源定义为:在地壳中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可利用的油气自然聚集物(表2)。
表2 油气资源储量分类及相关概念Table 2 Classification and related concepts of oil and gas reserves
结合石油资源资产的概念看,并不是所有储量都可纳入资产估算的范畴。稀缺性、有经济价值、国家所有和可货币计量的储量,是有偿开采阶段经济价值估算的范畴。
由表2可以看出,资源量、预测地质储量的确定性均不高,而控制地质储量和探明地质储量已经估算了可供开采的油气数量,地质可靠程度高,充分展示了其可利用性,所以将控制地质储量、探明地质储量列入石油资源资产的范畴,但在估算经济价值时,只有探明技术可采储量具备可货币化、带来实际收益的条件,探明技术可采储量是在探明地质储量中按当前已实施或计划实施的开采技术条件估算,最终可采出的油气数量,所以探明技术可采储量为经济价值估算的范畴。
2.2.2 估算方法
有偿开采阶段的石油经济价值估算国内目前比较成熟的算法:有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等,考虑到我国油气资源基本被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和延长石油四家企业垄断,且我国原油油价已经和国际油价挂钩,因此建议选择净价法(式(1)),根据国际油价逆算出国内原油的井口净价,乘以探明技术可采储量,得出数值减去相应成本后,乘以行业利润率,可以得出有偿开采阶段石油经济价值,即超额利润。
Vi=(Qi×Pi-Gi)×Ki
(1)
式中:Vi为有偿开采阶段经济价值;Qi为探明技术可采储量;Pi为井口石油净价;Gi为企业勘查开发成本;Ki为行业利润率。
估算出的超额利润由企业和国家共同享有,我国因为石油企业相对比较固定,核算单元可以考虑用单个油田或是单个企业作为一个估算单元,一般单个油田或企业都有一个相对比较稳定的行业利润率,企业勘探开发成本通过企业发布的年报可估算,原油井口净价需要根据市场价格逆算。市场价格和井口价格分别见式(2)和式(3)。
市场价格=国际基准石油价格+价格升贴水
(2)
井口价格=市场价格-管道运费/海运费-相关税费
(3)
1) 关于国际基准石油价格,目前北海布伦特原油(Brent,API度38)、美国西德克萨斯轻质低硫原油(WTI,API度39)和阿联酋迪拜原油是全球三大重要基准原油,其中,Brent原油在国际市场上最具影响力。目前约70%的原油现货交易定价参照的是Brent原油价格,世界上有2/3地区石油市场原油价格与布伦特原油关联,也可以认为我国石油价格与Brent原油价格挂钩。
2) 关于价格的升贴水值,表示一种原油与基准油之间的差值。国际上主要通过交易原油的品质、产地、供求量、市场需求、国际市场的价格等因素确定升贴水,价格中的升贴水主要包括运费贴水、品质贴水、市场贴水等[7],确定核算目标油田的井口价格后,乘以油田的探明技术可采储量,估算出有偿开采阶段经济价值,将某一个油田或是某一个企业作为一个估算单元,估算后加总即可,对于不属于三大石油公司和延长石油的油田,可以就近采用类比法估算。
2.2.3 实例测算
国内具体到每个油田的成本,利润率等属内部数据,这里用公开发布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数据试算(表3),年报数据重点数据包括财务数据、油气生产、炼油化工与销售数据(表中略)、天然气与管道数据,国内和国外的产量有区分,但税费和利润等并未分开公布。表3中数据可算出2019年度集团公司的整体利润率,其次,2019年布伦特原油期货均价64.2美元/桶,国内油价为55~65美元/桶。
以吨桶比可折算出市场价格约为2 957.5元/t。可以算出:井口价格=市场价格-管道运费/海运费-相关税费≈682.5元/t。
假设理想状态下探明技术可采储量全部产出为10 176.9万t,乘以井口价格,减去前期投入成本,再乘以企业利润率,可以估算出该公司2019年国内原油有偿开采阶段经济价值:Vi=(Qi×Pi-Gi)×Ki≈643.18亿元×4.34%≈30.14亿元。
这个数值在集团公司年度利润中的占比并不高,公司的其他利润组成主要来自国外原油生产,国内外天然气生产、运输、销售,国内外炼油化工与销售等环节。
表3 2019年度中国石油财务和生产数据Table 3 Financial and production data of CNPC in 2019
本文从国家所有者权益的角度提出从矿业权有偿取得和有偿开采两个阶段估算石油资源资产经济价值的方法。有偿取得阶段经济价值体现为矿业权出让收益,用油气探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乘以其对应的矿区面积和调节系数估算其经济价值,方法简单易操作,但发布的油气探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和国际油价挂钩,按面积计征,实践中矿业权评估测算出的出让收益市场均价,远远高于发布价,并且国际油价不稳定,由此造成的经济价值的浮动,对国家所有者权益的影响较大,因此,矿业权有偿取得阶段经济价值估算文中测算结果是否妥当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有偿开采阶段经济价值体现为企业开发获取的超额利润,用“净价法”估算原油井口价格乘以对应的探明技术可采储量减去相关成本再乘以行业利润率的方法估算其经济价值。本文通过实例测算,验证了其方法的可行性和测算结果的合理性,但是此阶段经济价值估算需要用到油田企业的勘探开发成本等内部数据,数据获取确有不便,文中试算用总的年度报告财务数据不够详细,部分环节需要推算,精确度有待提高。
石油资源对我国战略意义重大,为加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摸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应在目前发布的油气探矿权出让收益基准价基础上,按照国内原油的储量级别、品质、丰度等属性结合国内石油市场的供需情况,建立石油资源资产经济价值估算价格体系,统一价格内涵,制定相应的经济价值估算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科学合理地“摸家底”。
在制定经济价值估算技术规范的基础上,调整估算单元,以单个油田为估算目标,我国已经发现的油田也有数百个之多,对于全国性的石油资源资产经济价值估算,相比单个企业,将某一个油田作为一个单元,可以尽可能地降低油价体系复杂程度,降低估算过程的复杂性,委托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和延长石油四家企业在统一价格体系的基础上各自估算其国内石油资源经济价值,保护企业内部核心数据,国家只负责估算结果的汇总审核,其余不在四大企业内的油田,采用就近类比法分别估算后加总。
文中矿业权有偿取得阶段和有偿开采阶段石油资源资产的经济价值核算都受国际油价影响,2016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原油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说明我国原油定价已经实现市场化定价[7],完全交给市场的情况下,国内原油价格受国际油价影响太大,也影响到石油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经济价值的估算,尤其是2020年5月交货的WTI原油期货价格下跌300%,历史最低报价达到了-40.32美元/桶,因此,建议政府适度调控,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统一的核算规程[8],考虑国内石油市场供求情况,联合企业一起将国内油价与国际油价建立合适的调整关系,减少价格的波动空间,尽量减小国际油价波动对国内原油价格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