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倩文
摘要:初中是义务教育系统内的高阶学段,笔者作为一名初中美术教师,以色彩教学为切入点,首先创设趣味教学情境,培养学生对色彩的学习兴趣;接着利用现代教学设备,系统性地梳理色彩基础知识与体系,培养科学的作画意识;最后结合具体案例进行示范讲解,强化学生的色彩绘画能力,为其日后的升学考试奠定良好的学科基础。
关键词:色彩教学;初中美术;教学实践
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有关部门对美术教学的要求日渐增长,因此初中美术教师应紧跟教学发展前沿,在教学中保持知识与技法层面的先进性与活泼性。同时笔者认为,教师需要平衡好“流行”与“经典”之间的关系,切忌盲目跟从市场热点,立足绘画本质,为学生讲授色彩绘画的相关理论,做到“以不变应万变”,进一步夯实学生美术基础。
一、创设趣味教学情境,培养学生色彩兴趣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学习兴趣的成功培养将有助于学生充分调动学习动能,继而在高求知欲的推动下,更高效率地理解色彩知识与作画流程。因此美术教学的首要步骤,就是要在课程导入部分设置优秀的课堂情境,彻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他们对色彩世界的求知欲望,并初步认识色彩的功能性与视觉性。
例如在笔者的实际教学中,会通过多媒体设备为学生播放法国动画片《凯尔经的秘密》与《海洋之歌》的片段。这两个动画片均属艺术动画的范畴,且一个通片是绿色调,一个通片是蓝色调。众所周知,这一阶段的学生其审美心理与兴趣很大程度上依附于动画这一媒体形式中,因此利用具有丰富色彩的动画进行情景设置,可以最大限度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加强他们对色彩之美的向往之情。同时这两个片段中有着大量的邻近色彩搭配画面,可以有效涵养学生的美学素养,为接下来的教学提供助力。
二、利用现代教学设备,系统讲解色彩基础知识
当代艺术教育正在不断蓬勃发展,笔者作为一名初中美术老师,认识到高效率的教学需放弃僵化的教学理念,杜绝公式化训练模式,防止学生成为只会复制固定配色和公式调色的匠人。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应把握色彩学科的本质,科学组织色彩知识,从根本上提高学生的基础知识和色彩素养,继而培养优秀的作画意识,并强化色彩实践能力。
在笔者的课堂教学中,通过现代教学设备的高展示性与便捷性,来细腻传达出色彩之趣、之美。具体来说:笔者首先介绍了色彩三要素的基本概念与其在绘画中的作用;接着为学生讲解色环在色彩搭配中的重要性,以及色彩搭配的核心原理,以便于学生掌握主要规律,继而灵活地运用原理来进行练习。例如,色相是指色彩本来的面貌,这一点大多数同学都能够一下理解。纯度与明度则分别代表着同一种色系颜色在纯鲜与亮暗上的差别,素描只考察色彩的明度关系,而色彩则综合检验着作画者运用色相搭配,色彩纯度与明度的能力。色环主要作用于颜色搭配方面,是为我们显示不同颜色的区块位置关系。为了实现舒适且具有美感的颜色匹配,学生需要从相邻区域中选择颜色,规避选择处于180度位置的互补色。同时,色环还有助于强调互补色在调和色彩中的重要作用,实现有效降低色彩纯度,丰富细节的作用,并能够提高画面中间颜色的数量,以此来丰富图像的可读性。总而言之,在色彩教学中,必须向学生讲解最基本的色彩知识,帮助他们理解色彩的基本原理,并进行推理和灵活运用,而不是机械地告诉学生复制公式。
三、结合具体案例进行示范,培养学生色彩实践能力
在讲解完基础知识后,就需要针对具体的案例进行讲解,进一步培养学生的色彩实践能力。在很多地区,初中也有美术中考的考试,因此教师的色彩教学可以在启迪美学素养的基础上,适当融入一些应试美术的内容。
在笔者的实际教学中,首先利用触控白板,为学生展示了几张不同水平的色彩考试试卷,并设置问题:“同学们,你们觉得这些色彩试卷哪一张最好看,又是为什么呢?”同学们纷纷抢答,学生1回答:“老师,那幅最不好看的色彩试卷,大量运用了黄和紫、红和绿这种互补色,而最好看的那张则呈现出和谐的蓝绿色调”。学生2回答:“老师我觉得不好看的试卷除了误用对比色以外,还存在色彩纯度过高的情况,导致画面极其割裂”。听完学生们的回答,笔者可以体会到他们已经能够运用刚才所讲的知识进行分析了,具备了科学的色彩绘画思维。因此笔者积极组织学生实践,通过多媒体展示了一张静物照片,要求学生在八开色彩纸上,绘制四个不同色调的色彩彩图。在实践之前,笔者提醒学生们,不要扣物体细节,将重点放在色彩匹配上,这样能够有效锻炼他们的色彩实践能力,进一步培养科学实践观。
四、总结
色彩世界五彩斑斕,具有丰厚的艺术价值。笔者作为一名初中美术教师,旨在教学中突出艺术性与技能性两大特点,于课堂中运用现代教学设备,直观讲解色彩知识与其应用方法。同时,直面目前存在的色彩教学问题,逐渐破除模式化教学,重新回归色彩基础,进一步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作画思维与意识,继而推动他们有条不紊地进行创作。
参考文献
[1]詹姆斯·格尔尼.色彩与光线[M].人民邮电出版社,2013.01.
[2]孙逊.色彩教学—教学记录[M].江苏美术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