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拉康的镜像理论认为镜像阶段是主体成长过程中的一个关键时期,是自我的结构化,在镜像阶段的儿童如果混淆了镜中的影像,那么一生都会错把眼前的影像当成自己,从此把自我建立在一个虚幻的基础之上,真实的自我与镜中的影像形成了永恒的矛盾,从而造成自我的永久分裂。这一理论对文学文本的解读具有较强的普适性,本文拟以拉康的镜像理论为切入点,对小说《八月之光》中的主人公克里斯默斯的悲剧进行分析,探究人物的精神世界,透视人格扭曲的根源。
【关键词】 《八月之光》;克里斯默斯;镜像理论;自我;他者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0)18-0010-04
一、前言
威廉·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 1897-1962)是20世纪美国文学的重要代表作家,也是有着广泛国际接受度的作家,他一生的创作几乎都植根于对美国南方“那片邮票大小的地方”的书写,用各种不同的文学形式揭示人们内心深处的痛楚与忍受。
《八月之光》是福克纳约克纳帕塔法系列小说中的第七部长篇小说,1932年10月6日在美国问世。据1990年美国南部颇有影响力的杂志《南方生活》在创刊二十五周年之际做的一次调查统计,在最受喜歡的美国南方作品的前十部排名中,福克纳的作品占了四部,《八月之光》荣登榜单。由此可见《八月之光》经久不衰,不愧为福克纳创作成就的主要代表作之一。然而,正如著名的福克纳研究学者迈克尔·米尔格特指出的:“《八月之光》尽管是福克纳作品中最常被评论,被用作教材的作品之一,然而,对其众多读者来说,它仍然是最令人困惑的,最难纳入无论是理性的思辨还是美学的透视的小说之一。因此它还是一部远为读懂的小说” ①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美国南方社会处于新旧交替的历史时期,即南方文艺复兴时期,社会矛盾冲突尤为激烈。这不仅表现为宗教的钳制与挣扎,还有种族、性别、新兴工商业主义与传统价值观念间诸多矛盾,以及由此导致的人性的扭曲与异化,和人们对历史,现实的重申,对自我(主体理性)的寻求。《八月之光》就是作者反映南方人精神危机的代表作,其中有大量被异化的人物角色,如苦寻身份的克里斯默斯、活在过去的海托华、极端种族主义者海因斯等。
二、拉康的镜像理论
雅克·拉康(Jacques Marie Emile Lacan,1901-1981),著名精神分析学家,是法国二十世纪最具影响力的思想大师之一。镜像理论是拉康理论的起点与核心,他用“镜像阶段”来描述婴儿自我意识的形成过程,镜像阶段可分为:前镜像时期、镜像时期及后镜像时期。前镜像阶段,婴幼儿缺少自我意识,无法感知自我与他者的区别;镜像阶段发生在6-18个月的婴儿中,在这个阶段婴幼儿能通过镜像获得自己身份的基本同一性的经验,在镜像阶段到来之前,婴儿的身体出于一种不和谐的状态之中,因为婴儿的神经系统尚未发育成熟,还不能做到很好地控制自己的身体,因此,在这一阶段婴幼儿地对自己以及对外界(他者)的认知体验都是不确定的。处于后镜像阶段的婴幼儿能从镜子中认出自己的镜像并且能将其与外界(他者)区分。
拉康认为,镜像阶段是主体成长过程中的一个关键时期,是自我的结构化,是婴儿通过镜像或者他者的自我认同构建起来的想象界。在一系列的认同或无意识的自欺中,自我逐渐获得了一种身份,并在镜像中不断启蒙构建,不断发展,婴儿把镜像中的形象作为自我的确认,这种确认在拉康看来是一种“误认”或者“欺骗”,因为稚小的婴儿还处于混沌状态。
三、克里斯默斯他者命运的镜像理论分析
(一)自我与他者分裂——婴幼儿时期
根据拉康镜像理论,当一个6-18个月的婴儿在镜中认出自己的影像时,婴儿尚不能控制自己的身体动作,然而,他却能够意识到自己身体的完整性,因此,在这一阶段婴幼儿地对自己以及对外界(他者)的认知体验都是不确定的。从镜像阶段开始,婴幼儿就确立了“自我”与“他人”之间的对立。换句话说,婴幼儿只有通过镜子认识到“他人是谁”,才能够意识到自己是谁。“他人”的目光也是婴儿认识“自我”的一面镜子,当“他人”不断地向婴儿发出约束信号,婴儿就会在“他人”的目光中将镜像内化成“自我”。3-4岁的幼儿,随着语言的获得,开始意识到自我,他者与外界的区别,并进入象征界,在象征界获得主体的确立。
然而,小说《八月之光》的主人公乔·克里斯默斯镜像阶段的自我与他者意识是混乱的,甚至是分裂的。“克里斯默斯”的得名(英文Christmas)记下了他在圣诞之夜被抛弃在孤儿院门口的遭遇,尚在襁褓中的他就被剥夺了父母之爱。而抛弃他的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外祖父海因斯,一个极端的种族主义者。在克里斯默斯出生之前,他的父亲就被他外祖父怀疑有黑人血统而枪杀了,他母亲生产时难产,他的外祖父再次叫嚣“上帝的意志”不准找医生救治,致使母亲死于难产。拉康认为婴儿最初的自我认知来自他者,而这一阶段最亲密的他者就是婴儿的父母,在与父母的相处中婴儿慢慢认知自我。健康和谐的亲子关系有助于婴幼儿正确认识自己,能够帮助婴幼儿搭建良好的自我认知构建。反之,不健康的或者不和谐的亲子关系,甚至父母之爱的缺失则会导致婴幼儿偏离对自己的认知,严重的可以导致个体人格缺陷。
克里斯默斯出生时被抛弃的命运注定他无法像其他孩子一样能够搭建起健康的自我构建。在自我身份构建的关键阶段,克里斯默斯迷失在自我与他者的一片混沌中,悲剧人生的种子也在此埋下。克里斯默斯常常游走在“我是他们说的黑鬼吗?”与“我到底是不是白人?”这两个问题之间,找不到答案。一个人独处时他常常也觉得自己是个白人,因为他的长相跟白人并无异样,尽管他自己心里也不踏实。然而,在跟孤儿院的其他人相处时,他就会觉得自己身体里流淌的是黑人的血液,因为他的外祖父海因斯把他抛弃在孤儿院门口之后若无其事的在那里做起了门卫,时刻监视着他,生怕他逃脱上帝的惩罚,“只要他一出现在活动场地,这个人就会坐在锅炉房门口的椅子里注视着他,全神贯注,毫不松懈……弄得他不敢让我离开他的视线……这便是我与众不同的缘故……他憎恨我又惧怕我” (蓝仁哲,96)。 除了目不转睛地监视着他之外,外祖父海因斯海还不失时机地暗示周遭的人“他是个黑鬼”。久而久之孤儿院里的孩子们见了他就喊他是个“黑鬼”。于是,当他偶然撞见女营养师偷情被抓时,女营养师也大骂道:“小密探! 敢来监视我! 你这小黑杂种!”深受身份困扰的小克里斯默斯慢慢疏远小伙伴,可是,每当他独自一人不再跟其他孩子一起玩耍时,外祖父海因斯就会凑过来问他:“你干吗不像从前那样同别的孩子一起玩呢? 你是不是认为自己是个黑鬼,因为上帝在你的脸上烙下了印记?”(106)。有一天,当海因斯再次说他是黑鬼的时候,他反驳道:“谁告诉你我是个黑鬼,你这没用的白杂种?”(268)。
根据拉康的观点,不管是外祖父海因斯,偷情被撞见的女营养师还是孤儿院的其他孩子对克里斯默斯来说都是他者,他者的目光也是婴儿认识自我的一面镜子,当婴儿周围的他者给予婴儿侵入性的信号的太多,婴儿就会慢慢迷失在对自我的认识中,建立起不健康的自我构架。克里斯默斯的婴幼儿时期是不幸的,他被周遭的人(他者)的不断暗示中包围着,经常深陷在自我与他者矛盾的漩涡任其将自己淹没。这种自我与他者认知的分裂就为乔·克里斯默斯的悲剧人生的开始,福克在书中写到“五岁了,个子还是那么瘦小,不做声不出气的,跟影子一般无二”(83)。
(二)自我的迷茫——青少年阶段
如果把“镜子阶段”仅仅理解为现实生活中的镜子,那么便是我们的局限,自我的内在构建是以他者为镜像的基础,也就是说,他人的目光也是婴儿认识自我的一面镜子。他人不断地向自我发出约束信号,在他人的目光中,婴儿将镜像内化成自我周遭人的眼光与其对自我的反映。在他者的扩张性中自我的同一性被无限分散,最终消失在其中。永远失去了父母的关爱与家庭的温暖的克里斯默斯也就永远失去了身份认同的机会随之而形成的就是他追求身份认同的本能。
离开孤儿院的克里斯默斯就开始了漫长且迷茫的自我身份认同之旅,因为他不知道不确定自己的身份,他人(他者)就拼命给他身份定位。五岁的时候被麦克伊琴夫妇收养,养父就成为第一个拼命给他身份定位的人,麦克伊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清教主义者,从一开始就怀疑且介意他的身份。但是又装作很大度的样子接受了这个孩子“我不怀疑这个孩子合适,他同我和麦克伊琴太太住在一起,会发现有个好家庭的……我不怀疑,他跟我们生活在一起,长大后会敬畏上帝、憎恶懒惰和虚荣的,尽管他的出身不明不白”(180)。克里斯默斯不清不楚的身份让麦克伊琴如鲠在喉,于是他下定决心要给克里斯默斯一个新的身份:把他培养成一个虔诚的上帝的信徒。
在孤儿院五年的生活克里斯默斯看到了人的多面性,在他看来养父是伪善的,所谓上帝虔诚的信徒身份只不过是为了掩盖自己那无法示人的身份,养父越努力让他成为一位姓麦克依琴的信徒,他就越反抗,因为养父的这一行为从另一个侧面揭示了一个困扰他已久却不敢接受的真相:他即不是白人,也不是黑人。
小说的第六章中,当麦克伊琴告诉克里斯默斯从此后将随他姓麦克伊琴的时候,克里斯默斯说道:“我不姓麦克依琴,我姓克里斯默斯”,由此不难看出,他非常在意自己的身份。一次,当乔没有按照养父的教诲把《教义问答手册》背会的时候,刚开始养父还故作和善的教导他“那么再用一番心思,我再给你一个小时”(102)。但当他发现乔根本就没有去背这些所谓的教义时,他那平静的怒不可遏让人后怕,“麦克伊琴慢条斯理地开打,一鞭又一鞭地用力抽,同先前一样既不激动也不发火……他抽了十下,抽完后,小孩毫无动静地站立了一会儿,这个时候他还没吃早饭,两个人谁也没吃,然后小孩站立不稳了,要不是大人抓住他的胳膊,他已倒在地上”(105)。在养父愤怒的鞭子下克里斯默斯没有认错也没有认输,这是他对强加给自己身份的人的反抗,他在努力寻找自己的身份,却又不敢接受自己的身份。当他人(他者)把答案摆在面前时,他却选择了逃避。
第二个给克里斯默斯身份定位的就是乔的情人,在镇上的酒馆认识了情人博比,为了跟她约会他偷麦克伊琴太太的钱给自己买了衣服,却被养父发现。无巧不成书,在一次冲突中,克里斯默斯为了他的情人将自己的养父砸死,“我是为了她(博比)害了命,我甚至为她去偷了钱”(152)。情人博比却成了那压在他身上的一根稻草,当警察询问博比养父之死时,博比竟然叫喊道“他親口告诉我,他是个黑鬼!狗娘养的!我白被他奸了!他娘的黑鬼!”情人博比骂出口的这些对克里斯默斯来说无疑是沉重的一击,自己的身份再一次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于是,砸死养父后他逃走了,不只是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更多的是逃避那个他无法面对的事实:我是黑鬼!逃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继续寻找自我。
孤儿院的时候海因斯以及周围的人给克里斯默斯贴上了“黑鬼”的标签;养父麦克伊琴又想给他贴上虔诚教徒的标签;情人博比也骂他黑鬼。处于意识不断完善时期的克里斯默斯,对自我的认知越来越清晰,但是越清晰却越迷茫,孩童时期自我与他者的混沌认知,使得他迫切希望黑人能够接受他是个黑人,然而他又长着白人的模样,有时候他就在想,我可能也是个白人吧。正如拉康所说的,他者行存在于自我之中,与自我同一对话共在,或趋于分裂,或趋于和谐。显而易见,克里斯默斯的他者与自我是不和谐的甚至是冲突的。那么,我到底是谁呢?这是一个值得他深思与追寻的问题。
(三)迷失放逐的“他者”命运
“他者”是西方后殖民理论中常见的一个术语,在后殖民理论中,西方人往往被称为主体性的“自我”,殖民地的人民则被称为“他者”,因此“自我”和“他者”是一对相对的概念,广泛地讲,“他者”就是“自我”以外的他人。“他者”是“自我”的先决条件;“自我”需要“他者”才能完成身份的认知。排斥了“他者”就等于排斥了自己,让自己变得无所栖居,无所安身。
拉康指出,在镜像阶段的儿童如果混淆了镜中的影像,那么一生都会错把眼前的影像当成自己,从此把自我建立在一个虚幻的基础之上,真实的自我与镜中的影像形成了永恒的矛盾,从而造成自我的永久分裂,在与他人的交往中,在赖以生存的社会中,自我又不断在他人的认同下确立,而由于自我的误认,自我与他人(他者)的争斗以及主体的分裂注定了追寻自我是个艰辛的过程。
“记忆里积淀的必早于知晓的记忆,比能回忆的长远,甚至比记忆想象的更久远……在回忆里,哪些穿粗棉布蓝色制服的孤儿会不时浮现脑际,但在知晓里,这些孤儿同阴冷的墙壁,同那些无遮无蔽的窗户一样总是历历在目……活像一座监狱或者动物园”(83)。记忆就像一条河在乔的脑海中慢慢流淌。在永远失去了自我身份认同机会以后,随之而来的就是追求身份认同的本能。砸死养父之后,克里斯默斯开始了长达十五年的流浪生涯,这十五年的流浪生涯可视为他寻找自我的历程。他当过旷工、苦工、勘探工、赛马票兜售员,还在部队服过四个月的役,更多的时候他穿梭于不同城市相同或不同的街区。“他的神态清楚明白,他无根无基,行踪靡定,任何城市都不是他的家园,没有一条街,一堵墙,一寸土地是他的家。”(21)。
在流浪的生涯中,克里斯默斯始终在寻找、确认、实验着自己是黑人还是白人,遗憾的是既没有得到黑人的认同也常常被白人驱逐。偶然的一次机会他闯入了伯顿小姐的厨房,他两萍水相逢,走到一起实质上是两个孤苦人的自然需要。与伯顿小姐相处的过程也可以说是克里斯默斯寻找自我的一段历程,伯顿小姐是一位关心黑人的白人小姐,年近四十依然孑然一人。当伯顿小姐讲到自己的身世时,克里斯默斯说道:“人们会那么干吗?把他们挖出来在他们被杀以后,人死了之后?什么时候身上流着不通血液的人才会停止相互憎恨”(175)。他问出了那个在他内心深处埋藏已久的问题:黑人和白人难道就必须相互厮杀,相互憎恶吗?这也是克里斯默斯一直在寻找自我却又不敢接受自我的矛盾之所在。困扰克里斯默斯一生的我是谁的问题却是一个无解之题。
福克纳在书中写到“杀害他们的不是白人,而是上帝加在一个种族头上的诅咒,注定要永远成为白种人因其罪恶而招致的诅咒和厄运的一部分”(177)。克里斯默斯跟伯顿小姐虽然彼此需要,但是横在他们之间的是无法跨越的种族观念,因此,当伯顿小姐坚持要他像加尔文上帝跪拜,并要送他去黑人学校学习时,他坚决不从,像当年砸死养父那样克里斯默斯将伯顿小姐杀害并且逃走。
从狱中逃出戴着手铐在逃亡的时候,克里斯默斯的一生如同幻灯片般一幕幕在脑海中闪过:“但是,同他一起奔跑的东西太多了,步步紧随着他。不是追逐者,而是他自身,失去的岁月,往日的行为,忽略和承担的事情,都一起紧跟着他,同一脚步,和着呼吸,同一心跳……可是他总有一阵子是抱着信念在逃跑,至少是怀着希望”(316)。跟他一起奔跑的东西或许就是克里斯默斯永远也无法摆脱的“上帝对黑人的诅咒”,尽管如此他的内心还是渴望有一种自己的身份,对此他怀揣着希望。拉康认为当真实的自我与镜中的影像形成永恒的矛盾时,就此造成自我的永久分裂:十五年来他既渴望寻找到迷失的那个自己,又惧怕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他的内心无时无刻不在这种矛盾中煎熬。 “首先是黑人血液驱使他到小木屋去,接着白人血液又把他从那儿赶出来,正像黑人血液叫他抓起枪,而白人血液却不让他开火,他没有杀害牧师,只是用手枪揍了他,钻到桌子底下,最后一次向黑人血液挑战,像他三十年来一直反抗的那样。他蹲在那张被推翻的桌子后面,任他们开枪射击结果他的性命,而他手里一直握着的那把上了膛的手枪却没有扳响”(316)。
克里斯默斯花了三十年的时间想要搞清楚自己是谁,直到生命的尽头他也没能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或者问题的答案对他来说已经不重要了,他明白无论是他的黑人血液还是白人血液都救不了他,他只有靠自己才能解救自己。死亡对他来说是一种解脱,福克纳曾很深刻地指出:“我认为他的悲剧在于,他不知道自己是谁——究竟是黑人还是白人,因此他什么都不是,由于他不明白自己属于哪个种族,便存心地将自己逐出人类”,②就此,克里斯默斯将自己放逐,沦为一位没有种族,无根无基的“他者”。 接受了自己“他者”的命运,面对死亡时克里斯默斯是坦然的,他去镇上买了新衣服换上,还去理了头发。作为个体,克里斯默斯的死或许无足轻重,但作为种族观念的牺牲者,他的死也许是对“上帝的诅咒”的一种挑战:“他躺在那里一动不动,眼睛还睁着,但目光中除了残留的意识,什么也没有了,嘴边挂着的也许是意思阴影,他长时间的仰望着他们,带着安静、深不可测、令人难以忍受的目光”(327)。
四、结束语
让乔·克里斯默斯苦恼一生的问题不是如何维持生存,而是他屡遭命运的打击所留下的创伤,最终在“上帝的诅咒下”被击毙并处以私刑。克里斯默斯的他者命运并非个体而已,细细品味小说中的其他人物,例如活在过去的牧师海托华以及极端种族主义者海因斯,又何尝不是深受精神拷问呢。克里斯默斯的他者命运展现的并非只是个体的命运,而是对黑白混血这一社会特定人群具有广泛普适性的。他的悲剧也并非他独有,而是一个特定群体所共有的。
在福克纳笔下,人性的显现是通过两条明线而最后达到暗合的,一条是痛苦殉难的线,一条是光明,本真的线。可以说,乔·克里斯默斯便是前者,三十年的打击和折磨,三十年心灵的流浪和對“自我”身份的追寻与确认,都以痛苦和绝望而告终。正如他的名字所预示的那样,他苦难而生,殉难而亡。“那条延伸了三十年的街道……已经绕了个圆圈,但他仍套在里面”(371)。福克纳在《八月之光》中刻画这么一个执着于寻找自我身份却以悲剧结局的主人公,意在抨击种族歧视给个体甚至整个美国南方的人们带来的难以抹去的心灵的创伤,其意义也跨越了不同文化的范畴,也为人格的扭曲和异化的敲响了警钟。1949年福克纳在诺贝尔奖获致辞中说道:“这个奖不是授予我个人,而是授予我的工作,它是对我呕心沥血、毕生从事的人类精神探索工作的肯定……而是要从人类精神的素材里创造出前所未有的东西,我相信人类是不仅仅是忍受,人类是不朽的”。福克纳对笔下的人物是充满同情与怜悯的。鲁迅先生曾经说过“希望是附丽于存在的,有存在,便有希望,有希望便是光明。”这大概就是对克里斯默斯悲剧的他者命运最好的诠释吧,也是福克纳给这部著作取名为八月之光的原因之所在吧。
注释:
①迈克尔·米尔格特:《是小说而非轶事》, 见《新论〈八月之光〉文选》,剑桥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31页。
②《福克纳在弗吉尼亚大学讲演录》(1957-1958),第7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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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爱宁,女,汉族,陕西咸阳人,硕士,单位: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美国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