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秋颖
摘 要: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互联网逐渐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虽然网络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但也衍生出了“网络暴力”这一社会新兴负面产物。所谓网络暴力与传统的现实暴力有所不同,它并非真实可见的暴力行为,而是通过网上言论,对当事人造成直接或间接的伤害。网络暴力无论是对当事人还是对参与者,无论是对网络世界还是对现实生活,都产生了诸多不良影响,应得到有效控制。本文旨在通过对网络暴力问题的分析与研究,分析我国法律规制方面存在的爭议与问题,试图寻求解决网络暴力现象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网络暴力;法律规制
1.网络暴力的基本理论
1.1 网络暴力的特征
《人民日报》曾经为“网络暴力”总结出了三大特征:(1)以道德的名义,恶意制裁、审判当事人并谋求网络问题的现实解决(2)通过网络追查并公布传播当事人的个人信息(隐私),煽动和纠集人群以暴力语言进行群体围攻(3)在现实生活中使当事人遭到严重伤害并对现实产生实质性的威胁。1
第一,行为主体具有群体性。网络暴力不是个人行为,而是不特定的网民群体的行为。在整个网络暴力事件中,往往无法预估和判断网民的数量,而随着网络暴力事件被不断传播,还会有越来越多的网民关注并参与,使得网络暴力事件愈演愈烈。
第二,行为主体具有隐匿性。网络暴力的施暴主体是藏匿于网络账号之后的,而正是这种隐匿性使得行为人肆无忌惮,其自认为处于一个无法无天的虚拟社会,因此实施侮辱、谩骂行为全无负担,在网络中肆意妄为。
第三,行为具有盲目性和从众性。网络暴力的参与者与施暴者往往不去辨认公布消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只是盲目跟从对受害人进行讨伐。出于从众心理,人们往往会倾向于大多数人的看法,而不敢发表与大众看法相悖的言论。
2.网络暴力存在问题
2.1我国网络暴力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对于网络暴力规范的不断重视,我国对于网络暴力问题的法律规制在逐渐发展完善。然而在发展过程中我们仍然能看到许多问题亟待解决,网络环境的改善仍需努力。目前,我国的网络暴力立法存在滞后性,下面将具体分析其存在的问题。
一、网络暴力的法律界定不明确
目前我国并没有专门的法律对网络暴力的内涵进行明确的规定,立法中仅笼统概括为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缺少具体性规范。立法部门对网络暴力没有规范的定义,这就会使得司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面对暴力内容模糊这一难题。
二、相关法律法规分散且法律位阶较低
目前,我国没有专门针对网络暴力问题进行立法,对于规制网络暴力的规定主要分布在民法刑法等部门法以及司法解释当中。这些规定比较分散,缺少组织协调,没有形成统一的法律体系。同时,关于网络暴力方面的法律位阶比较低,位阶较高的法律法规比较匮乏,这就使得本就不足的法律规定更加难以遏制网络暴力问题的发生。
三、侵权人认定存在困难
网络暴力事件中明确侵权主体是重要问题之一。我国《侵权责任法》和《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的规定》中都明确的规定了网络暴力案件中的侵权人包括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商。对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追责与网络用户相比较是相对简单的,因为该主体是明确的、具有指向性的。但是对网民的责任认定却出现了阻碍,难以收集证据,这是因为网民普遍是匿名的,而且数量十
分庞大,这给确认其为责任主体的工作增加了难度。在这一问题上,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主要有《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的规定》,该规定将网民真实信息的获取的重任交给了网络服务提供商。由我国《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可知,关于网络实名制已经开始在网络空间实行,但是要在网络空间普及开来还存在一定的难度。2
3.治理网络暴力问题的法律对策
一、对网络暴力的内涵进行法律界定
对于网络暴力的界定,应从实际发生的众多网络暴力事件中加以研究分析,最终得出结论。在网络暴力的界定上,本文认为,网络暴力是一种网络侵权行为。这种行为在客观和主观上都符合侵权行为的要件,侵害了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因此将其界定为侵权行为比较合适。同时,当网络暴力行为具有严重情形时,可能违反刑法上的规定,触犯刑法上的罪名,受到刑法规制。网络暴力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问题,对其内涵进行明确规定,会为之后的相关法律的制定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加强网络暴力问题的立法工作
为了更好地规范网络暴力问题,需要统一协调的法律体系进行规制。首先可以根据目前网络暴力法律规制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印度于 2000 年颁布了《信息技术法》、美国先后颁布实施了《电脑犯罪法》、《联邦禁止利用电脑犯罪法》,韩国制定了《电子通讯基本法》),推动网络侵权专项立法的制定实施。其次需要完善网络暴力问题的司法解释。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回应。要制定精神损害赔偿方面的司法解释。网络暴力常常侵害受害人的隐私权、名誉权,给受害人带来巨大的精神损害,而我国对于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缺乏细化标准,对严重精神损害的认定缺乏具体标准。这就需要司法解释作出回应,以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网络实名制规范
针对网络侵权人认定存在困难等问题,学界对网络实名制的建议一直以来呼声强烈。网络实名制是指使用者须验证身份,才能进行网络活动的一种网络管理方式,是基于维护网络安全,净化网络环境的目的,更有效地遏制不良信息传播,构建安全、高效网络环境的一种途径。3网络实名制实施之后,可以使网民在网络上的身份变得真实可信,网络用户在网络上的发言和在现实生活中一样需要承担责任。网络实名制不仅能够有效制止虚假信息的传播和发散,也使得在具体的案件中对侵权人的追究变得有据可依。只要网络服务商向法院提供网络用户的真实信息,就可以追究侵权人的相关责任。
4.结语
本文对网络暴力进行了界定,分析了网络暴力的行为特点与成因,并在此基础上介绍了我国当前网络暴力问题的法律规制现状,思考了存在的问题。在最后提出了完善网络暴力问题法律规制的一些建议。
互联网的发展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为人民带来了方便快捷的生活,但另一方面互联网也在侵犯着我们的权益和隐私。诚然,立法规范需要对新出现的社会问题进行积极研究,做出有力回应;但同时,网络暴力的规制不仅需要法律的规定,还需要加强行业自律,网络服务商应加强自身的技术控制能力和自我监督管理,提高网络技术,对网络信息加强审查监督;明确自身的管理义务和行业规范。并且,广大网络用户的个人自律也必不可少。网民应合理行使言论自由权,自觉提高上网素质,理智发表言论。网络暴力问题的规制仍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