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天下之言性也”章研究与检讨
——从朱陆异解到《性自命出》“实性者故也”

2020-06-18 07:21丁四新
现代哲学 2020年3期
关键词:李锐实性朱子

丁四新

一、问题的提出

《离娄下》“天下之言性也”章,是《孟子》一书中最难训解的一章。是章曰:

(孟子曰)天下之言性也,则故而已矣,故者以利为本。所恶于智者,为其凿也。如智者若禹之行水也,则无恶于智矣。禹之行水也,行其所无事也。如智者亦行其所无事,则智亦大矣。天之高也,星辰之远也,苟求其故,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致也。

对于此章,自宋代以来学者大起争议,训解即多有不同。朱子曾与门人反复答问此章之意,陆九渊云此章“人多不明其首尾文义”,而焦循《正义》则汇集了多种训解(1)[宋]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卷57,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351—1354页;[宋]陆九渊:《象山语录上》,钟哲点校:《陆九渊集》卷34,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415页;[清]焦循撰、沈文倬点校:《孟子正义》卷17,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584—593页。。傅斯年曾说他读不懂此章,徐复观则断然认为“从来的注释家,都注释得很牵强”(2)转引自梁涛:《性情论与〈孟子〉“天下之言性”章》,新出楚简与儒学思想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北京,2002年3月31日-4月2日;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先秦篇》,北京:九州出版社,2014年,第151页。。可见《孟子》此章难解,乃不争的事实。自上博竹书《性情论》(即郭店简《性自命出》篇)整理、出版后,《孟子》此章应当如何训解的问题被再度激活,学界陆续发表了十多篇相关文章。不过,在笔者看来,当前的研究不但未使旧的争讼平息,反倒平添了新的争端。

在拜读相关论著后,笔者认为颇有必要再梳理和检讨《孟子》“天下之言性也”章的古今注疏及今人的相关训解。大致说来,古人的注解可分为三类,一类从赵岐到二程、朱子,一类为陆九渊,一类为清人。清人的风气自由,意见多样,批评前人及彼此间展开批评,乃常见现象。今人有关论著则集中在楚竹书《性情论》(《性自命出》)出版以后,学者对于《孟子》“天下之言性也”章及竹书“实性者故也”发表了诸多意见。不过,在笔者看来,似乎其中没有一种说解或观点是足够令人信服的。

归纳起来,如下学术问题仍有待讨论:第一,梳理和辨析朱陆对于《孟子》“天下之言性也”章的训解和观点;第二,重新讨论《性自命出》“室性者故也”,并由此检讨当代学者对于《孟子》“天下之言性也”章的新解释;第三,探讨《孟子》“天下之言性也”章的本意,并平议朱陆训解之是非。就探讨“天下之言性也”章的本意来说,如下问题是非常关键的:其一,孟子对“天下之言性也,则故而已矣”是持肯定还是否定的态度?其二,章中的前两个“故”字是何义?后一个“故”字与前两个“故”字是否同义?其三,孟子对于“利”字持肯定还是否定态度?本章“利”字应当如何训解?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我们如何理解《孟子》此章的本意。本文将着重结合竹书《性自命出》(《性情论》)篇重新讨论和回答这些问题。

二、从朱陆异解到今人的解释

(一)朱陆异解

从东汉至宋代,对于《孟子·离娄下》“天下之言性也”章的解释,可以分为两大派系,一派为赵岐、程伊川和朱子,以朱子为代表;一派为孙奭和陆九渊,以陆九渊为代表。这两派的解释对后人产生深远影响。其中,对于《离娄下》“天下之言性也”三句,孟子是持肯定还是否定的态度,是两派解释首先要面对的问题。而对于“故”字和“利”字的训解不同,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人们对于《孟子》此章大意的理解。

朱子的训解是继承赵岐和程子而再作变化的结果。赵岐《注》见于《十三经注疏》本(3)[汉]赵岐注、[宋]孙奭疏:《孟子注疏》卷8,[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第5册,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5938页。,伊川的训解主要见于《孟子精义》(4)[宋]朱熹:《孟子精义》卷8,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第7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741—742页。,朱子的训解见于《孟子章句集注》和《朱子语类》卷57、卷59(5)[宋]朱熹:《孟子集注》卷8,《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297页;[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57、59,第1351—1354、1380页。。大致说来,三者的训解是这样的:首先,对于“天下之言性也,则故而已矣,故者以利为本”三句,三者都认为孟子持肯定态度。这点非常重要,它奠定了整章解释的基调。其次,三者都以《孟子》此章的主旨在于“皆为智而发”,不过有轻重的不同:赵氏说得轻,程子说得重,朱子则更加锱铢。再次,对于“故”字,赵氏训为“故常”,伊川训为“已然之迹”,朱子在“已然之迹”的基础上又训为性情之“情”和“有所以然之意”,他们的训解虽出自同一脉络,但在不断变异。至于晚年,朱子将本章的解释直接笼罩在性情论的理论背景下。最后,对“则”与“利”的训释,三者有异有同:赵氏训“则”为“不过是”,“利”字训为“循顺”;程子认为“则”是语助词,训“利”为“顺”,又训为“利益”;朱子则训“则”为“即”(“不过是”),训“利”为“顺”,大体上放弃了“利益”一义。从训诂变化看三者对文义和章义解释的变化,《孟子》此章的解释在不断深入理学的思想背景之中。反过来看,理学化的解释可以说改变了《孟子》此章某些关键字的训诂。

对于《孟子》“天下之言性也”章,陆象山的解释与赵岐、伊川和朱子的训解大异。据《象山语录上》(6)本段引述象山的观点,参见[宋]陆九渊:《象山语录上》,《陆九渊集》卷34,第415页。,对于此章,象山大起异议,推翻故训,别出新解。其一,他训“故”为“故旧”和“陈迹”。他崇尚日新、生生之道。其二,他认为,孟子对于“天下之言性也”三句持否定态度,即不同意所谓“以故言性”的观点。在此,他训“则”为“大抵”“不过”,训“利”为“利害”之“利”。其三,他将孟子“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致也”两句作反诘句来读。这是一个崭新的读法,可惜未必正确。其四,对本章的宗旨,他不像程朱那样强调“此章专为智而发”,而是强调所谓“新故孰为知性之本”(7)顺便指出,象山的训解似渊源于伪孙奭疏。[汉]赵岐注、[宋]孙奭疏:《孟子注疏》卷8,《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第5册,第5838页。。

(二)清人的训解:毛奇龄、焦循和俞樾

在清代,毛奇龄、焦循和俞樾的相关训解比较重要。据《孟子正义》卷17引毛奇龄《四书賸言补》(8)[清]焦循撰、沈文倬点校:《孟子正义》卷17,第585页。,毛氏训“则故而已矣”之“故”为“智故”,与赵、朱、陆之训不同。不过,毛氏的训解是错误的,不合《孟子》文意和孟子思想。焦循的训解见于《孟子正义》卷17(9)同上,第584—589页。。他训“故”字为“事”“往事”“已往之事”或“故迹”,同时兼训“故常”之义。对于“利”字,焦循有多种训解,但以“顺利”为主。总体上看,焦氏是这样解释的:将《易传》所说天道变化及其已往之事迹作为人性之本,在“故事”之中能知其变化和知其利则知人性之善,不通、不察、不明其故和不知其利则不知人性之善,由此诸子或言性恶,或言性善恶混,或分性为气质之性和义理之性。这种解释以易理为统帅,比较迂阔,应该说离孟子本意较远。比较起来,程朱的解释似乎更贴近孟子本意。俞樾的训解见《群经平议》卷33“天下之言性也则故而已矣”条按语,今引述如下:

《荀子·性恶篇》曰:“凡礼义者,是生于圣人之伪,非故生于人之性也。”杨《注》曰:“故,犹本也。言礼义生于圣人矫伪抑制,非本生于人性也。”孟子言性善,则人性本有礼义,故曰:“天下之言性也,则故而已矣。”犹曰但言其本然者足矣,与荀子之语正相反。荀子又引舜之言曰:“妻子具而孝衰于亲,嗜欲得而信衰于友,爵禄盈而忠衰于君。”盖以证人性之恶。乃自孟子言之,则孝也、信也、忠也是其故也。妻子具而孝衰,嗜欲得而信衰,爵禄盈而忠衰,非其故也,无失其故斯可矣。故又曰:“故者以利为本。”言顺其故而求之,则自得其本也。孟子论性大旨其见于此。(10)[清]俞樾:《群经平议》卷33,顾廷龙主编:《续修四库全书》第178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537页。

首先,俞樾认为孟子对于“天下之言性也”三句持肯定态度。其次,他训“故”为“本”或“本然”,与赵岐训“故常”相通。林桂榛从俞樾说,云:“《孟子》此章的‘故’系‘原本’义。”(11)林桂榛:《〈孟子〉“天下之言性也”章辨正》,《孔子研究》2014年第4期,第71页。其实,在此之前,程伊川即训为“本如是者也”,与俞樾的训解相同。需要指出,从语法功能来说,《荀子·性恶》“非故生于人之性也”之“故”字为副词,而《孟子》“则故而已矣”之“故”字为名词,后者是“本故”“原故”“本然”“本如是者”之义。再次,俞樾训“利”为“顺”,这是传统注疏的解释,赵岐、伊川和朱子都作此训。最后,俞樾对于“天下之言性也”三句是这样解释的:天下之言性,但言其本然而已矣,顺其本然则得性善之旨。应该说,俞樾的解释不但贴近孟子的思想,而且能与传统注疏相贯通。

(三)今人的解释

在郭店简出版以前,对于《孟子》“天下之言性也”章的训解值得注意的当代学者有黄彰健、徐复观和杨伯峻三位先生。黄、徐二氏的训解大抵同于陆象山(12)黄彰健:《释孟子“天下之言性也则故而已矣”章》,《经学理学文存》,台北:商务印书馆,1976年,第224页(该文原发表在《大陆杂志》10卷第7期,1955年);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先秦篇》,第151—152页。。,今不赘述;而杨伯峻的解释则属于朱子一系。杨氏的训解见于《孟子译注》一书。此书初版于1960年,发行量巨大,影响甚广(13)杨伯峻:《孟子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196页。。杨氏的翻译如下:

天下的讨论人性,只要能推求其所以然便行了。推求其所以然,基础在于顺其自然之理。我们厌恶使用聪明,就是因为聪明容易陷于穿凿附会。假若聪明人像禹的使水运行一样,就不必对聪明有所厌恶了。禹的使水运行,就是行其所无事,(顺其自然,因势利导。)假设聪明人也能行其所无事,(不违反其所以然而努力实行,)那聪明也就不小也。天极高,星辰极远,只要能推求其所以然,以后一千年的冬至,都可以坐着推算出来。(14)同上,第196页。

在此,杨伯峻首先认为孟子对于“天下之言性也”三句持肯定态度。进而,他认为三个“故”字同义,训“故”为“所以然”,训“利”为“顺”。“故”训为“所以然”,这即是“原故”“本故”的引申。总体上看,他的解释是通达的,但整体上受到现代语境的明显影响。如“苟求其故”,赵岐释为“苟求其故常”,此“故常”之义与“所以然”有相当差距;而程朱解为“已然之迹”,则与杨训的差别更大。同样,他训“则故而已矣”为“只要推求其所以然便行了”,这是在故训的基础上跳转一步,在字面上与故训存在一定差距。对于“故者以利为本”一句,杨氏的翻译主要依从程朱意思,云:“推求其所以然,基础在于顺其自然之理。”“推求其故”的意思,即以循顺自然之理为基础。这与赵岐《注》存在一定的差距。赵《注》曰:“以言其故者以利为本耳。”赵氏以所顺者为“故”,“故者以利为本”即顺其故常之意。衡量这两种训解,赵岐《注》更素朴,似乎更接近于孟子本意。

三、《性自命出》“室性者故也”辨疑

竹书《性情论》(《性自命出》)释文的出版,引发学者对于《孟子·离娄下》“天下之言性也”章的热烈讨论。这场讨论首先从梁涛那里发轫,随后裘锡圭接过此话题,由此引起学者的较大关注。近十五六年,不断有学者讨论《孟子》此章,试图解决此章的文本和文意问题。多数学者肯定援引竹书来讨论此章训解的必要性,但也有部分学者表示异议,否定此做法的必要性和有效性。

(一)《性自命出》“室性者故也”辨疑

学者援引竹书《性自命出》来解释《孟子》“天下之言性也”章,相关文本的关键问题集中在“室性者故也”一句及其相关文字,特别是“室”字的释读、“室性”的读法及“故”字的训释字。先看关键文本“室”字的释读。竹书“凡性或动之”章,《性自命出》在第9-14号简,《性情论》在第4-7号简,今依《性自命出》引出此章释文(引文从宽式):

凡性,或动之,或逆之,或室(实)之,或厉之,或屈之,或养之,或长之。凡动性者,物也;逆性者,悦也;室(实)性者,故也;厉性者,义也;屈性者,势也;养性者,习也;长性者,道也。凡见者之谓物,快于己者之谓悦,物之设者之谓势,有为也者之谓故。义也者,群善之蕝也。习也者,有以习其性也。道者,群物之道。

裘先生以上训释或说法,哪个是正确或可靠的?这需要慎重回答。笔者认为,竹简“室(或下从心)”、读为“实”的说法是可取的;读为“窒”或“节”是不可取的。从声韵来说,“室”(书纽质部)、“实”(船纽质部)可以通假。《说文·宀部》曰:“室,实也。”段玉裁说,“人物实满其中”故谓之“室”。“室”在竹简中当读作“实”。《说文·宀部》曰:“实,富也。”段《注》曰:“以货物充于屋下是为实。”(20)[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338、340页。“实”作为动词,即充实、充满之义。李锐赞成“室”读为“实”的意见:“笔者倾向于将‘室性’读为‘实性’,即是充实、扩充、完成性……‘实性者,故也’,是指用圣人有为而制作的人伦规范来充实性。”他引《孟子·公孙丑上》“知皆扩而充之”、《尽心下》“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为证(21)李锐:《郭店简〈性自命出〉“实性”说》,丁四新主编:《楚地简帛思想研究(三)》,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7年,第446页;李锐:《郭店简与〈孟子〉“天下之言性”章的“故”字》,《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3期,第142页。。在观念上,这即是所谓实性。笔者认为,李锐的读法是值得肯定的。《论衡·气寿篇》曰:“人之禀气,或充实而坚强,或虚劣而软弱。充实坚强,其年寿;虚劣软弱,失弃其身。”从实质意义说,《论衡》此篇存在所谓“实性”的观念(22)《春秋繁露》有《实性篇》,但其所谓“实性”是“质性”之义,与竹简的“实性”一词根本不同。竹简“实性”一词,为动宾结构。。

回头再看“窒性”和“节性”的说法。如果“窒”如字为训,那么“窒性”的说法不仅古书无一见,而且与竹书《性自命出》的文意并不相符。“节性”的说法虽然已见于先秦古书,但郭店简《性自命出》的“节(節)”字无一例外都写作“即”或从辵之“即”,上博简《性情论》则一般直接写作“节(節)”,只有一例写作“即”。这说明裘锡圭将简文“室(或)”读为“节(節)”字确实很成问题。而且,在古典语境中,“节性”是针情欲来说的,这种解释显然不符合竹书《性自命出》的文意。如果“室性”是所谓“为性筑室”或“给性一个框架”的意思,那么此义难免给人以生涩、怪诞之感,事实上,先秦秦汉传世古籍从未出现过此词。总之,读作“节性”,或如字读作“室性”,都是讲不通的。

最后看竹简“故”字的训释。裘锡圭说竹简“故”字之义与“故典”“故事”“故俗”相当(23)裘锡圭:《中国出土故文献十讲》,2004年,第312页。,后又对此字之义作了繁杂的训解:(1)简文以“有为也者”来解释“故”,跟荀子作“人为”讲的“伪”字的意义很相近;(2)竹简“不同方而交以故者也”的“故”字,是“有目的的考虑”之义;(3)所谓“故”主要应指合乎儒家思想的各种礼制和伦理道德规范,可用当“有为也者讲”的“故”来指称;(4)简文“节性者故也”的“故”字,应该指“能节制人性的成例、规范、制度之类的东西”,“与《左传》《公羊传》《礼记》中当‘旧典’‘故事’‘故俗’讲的‘故’相类”(24)同上,第264—269页。。这些说法值得重视,但裘氏对于竹简“故”字的训释未必精当,仍需检讨。竹书曰“实性者,故也”,再曰“有为也者之谓故”,而“有为也者之谓故”即见于竹书下文“凡道心术为主”章。从这两章文本看,竹书“故”字其实包含三重含义:(1)“有为”之义,“为”读去声,“有为”即有目的、有意图的意思;(2)竹书作者对“有为也者之谓故”的“故”字持肯定态度,它与《性情论》第25号简“不同方而交,以故者”(《性自命出》应在第57号简)的“故”字明显不同,后一“故”字大体上属于中性词,但包含一定的贬义成分,裘氏混淆了这两个“故”字的价值色彩;(3)有心、有目的的活动可以外化为“道”之“术”,竹书称为诗、书、礼乐三术,裘氏谓之为“旧典”“成例”。同时,“故”字的含义还需与“物”“悦”“义”“势”“习”“道”作适当区分,不能彼此混淆。总之,竹书“实性者故也”之“故”字,首先指有为(有目的、有意图)的活动,其次指其外化的产物,如诗、书、礼乐,且后者必须通过前者才能充实其性,才能产生相应的教化作用,《性自命出》第18号简曰“教,所以生德于中者”。

下面顺便检讨梁涛、李锐对竹书“室性者故也”的训解。梁涛在一个会议论文中先据郭店简《性自命出》“交性者故也”,训“交”为“更”,训“故”为“有意识、有目的的行为”,并将此句译作“教导、完善它的是有意识的人为”(25)梁涛:《〈性情论〉与〈孟子〉“天下之言性”章》,新出楚简与儒学思想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北京,2002年3月31日—4月2日。。后来,他正式发表这篇论文时从裘锡圭说,所引简文作“节性者故也”(26)梁涛:《竹简〈性自命出〉与〈孟子〉“天下之言性”章》,《中国哲学史》2004年第4期,第72页。。对于“故”字的训解,他也吸纳了裘先生训“成例”“规范”的意见,只不过是按照荀子的思路来作解释。他认为“作为外在规范的‘故’之所以能够‘节性’,显然是靠‘化性起伪’,是靠积习、习惯的力量来实现的”,因而将竹简此句翻译为“节制、完善它的是礼义典故”(27)同上,第73页。。正如上文所云,“室”读为“节”是不对的;同时,用荀子的思路来理解竹书“室性者故也”这句话,也是不恰当的。

就“室性”,李锐批评“节性”的读法而赞成“实性”的读法,这是可取的。他说“《性自命出》强调对天命之性的充实,有可能启发了孟子”,并引《孟子》“充实之谓美”等来作证据(28)参见李锐:《郭店简〈性自命出〉“实性”说》,《楚地简帛思想研究(三)》,第443—447页;李锐:《郭店简与〈孟子〉“天下之言性”章的“故”字》,《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3期,第142页。。需要指出的是,孟子的“充实”说或“扩充”说以人性善为前提,其工夫路数是由内向外的扩充。这点与《性自命出》“实性者故也”显然不合。当然,我们可以说,孟子有可能创造性地吸收和转化了竹书的“实性”说。《性自命出》的写作在前,《孟子》的成书在后。对于竹简“故”字,李锐同意裘锡圭的说法,并将其应用到《孟子》“天下之言性也”章“故”字的训解上(29)李锐:《郭店简与〈孟子〉“天下之言性”章的“故”字》,《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3期,第143页。。

总之,对于竹简“故”字,裘锡圭、李锐的训释大体相同,而梁氏训为“习惯”且以荀子思路作解,这是不恰当的。而对于竹简“室”字,大多数学者盲从裘锡圭的“节性”说,但此种读法未必是可靠的。在笔者看来,“实性”的读法其实更可靠、更恰当。

(二)梁、裘、李三氏的做法与学者的批评

援引竹书的实性说及对“室性者故也”的“故”字解诂,能否有效地解释《孟子》“天下之言性也”章的本意,使《孟子》此章训解的困惑涣然冰释呢?这是值得追问的问题。梁涛、裘锡圭和李锐三人引入《性自命出》的相关文本及其对“故”字的训诂来解释《孟子》此章的本意,在他们看来,这种努力是有效的(30)梁涛:《〈性自命出〉与〈孟子〉“天下之言性”章》,《中国哲学史》2004年第3期,第72、76页;裘锡圭:《由郭店简〈性自命出〉的“室性者故也”说到〈孟子〉的“天下之言性也”章》,《中国出土古文献十讲》,第273页;李锐:《郭店简与〈孟子〉“天下之言性”章的“故”字》,《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3期,第141页。。不过,与他们的意愿相反,大多数学者否定了他们的做法,即否定引入竹书以解释《孟子》此章的有效性。田智忠说:“近来出土的文献,不但没有使该问题得到解决,反而加剧了这场争论。我们不能对于借助出土资料来解决传世文献的训诂问题过于乐观。”(31)田智忠、胡东东:《论“故者以利为本”——以孟子心性论为参照》,《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第48—49页。李世平说:“利用《性自命出》并不能解决‘天下之言性也’章的难解问题,反而会增加一些不必要的缠绕。”(32)李世平:《“天下之言性也”章再释——兼与梁涛博士商榷》,《学术界》2013年第1期,第110页。林桂榛说:“仅依靠新出土的楚简《性自命出》篇‘节性者,故也’‘有为也者之谓故’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似地以为‘天下之言性也,则故而已矣,故者以利为本’之‘故’也是‘有为’之‘故’,进而在这个判断的基础上解‘天下之言性也’章,这很缺乏‘内证’方法及力量,流于外部论证,说服力明显不够……解‘故’字须先看内证,内证才是最有效的。”(33)林桂榛:《〈孟子〉“天下之言性也”章辨正》,《孔子研究》2014年第4期,第69页。此外,徐克谦、陶晓春等人的文章在此期间根本没有提及竹书《性自命出》篇,这更谈不上赞成裘、梁、李三氏的做法(34)徐克谦:《〈孟子〉“天下之言性也”章探微》,《南京师范大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2期,第118—123页;陶春晓:《从“天下之言性也”章看孟子的人性论》,《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4年第4期,第118—120页。。

(三)检讨与看法:援引竹书以解决《孟子》“天下之言性也”章的理解问题其实未必有效

笔者认为,梁、裘、李三氏援引竹书《性自命出》(《性情论》)篇来讨论《孟子》“天下之言性也”章,从动机来看是必要的,但这一做法是否有效是值得严格检讨的。

裘锡圭认同陆象山对《孟子》此章的解释,将竹书“故”字解释为“人为的规范、准则”,并以此去解释《孟子》“天下之言性也”章的前两个“故”字。他说:“《性自命出》的以‘故’节制人性的说法,告子‘以人性为仁义,犹以杞柳为桮棬’的说法,也显然是孟子的批评对象,说不定还是他心目中的主要批评对象。”通观裘氏的做法,有几点是应当怀疑甚至否定的:(1)上文已指出,既然他的竹书“节性”说不能成立,那么他由“有为也者之谓故”推及“故”字应当训解为外在的“人为的规范、准则”的说法亦未必能够成立。(2)既然《性自命出》说“诗、书、礼乐,其始出皆生于人”,那么作为“有为”之“故”的诗、书、礼乐三术真的完全外在于人吗?这样看来,所谓“外在”只是一个相对概念,从究竟义来看,诗、书、礼乐三术不但来源于人自身,而且其目的正在于“生德于中”。(3)对于《孟子》“天下之言性也”章的第三个“故”字,裘锡圭训释为“星辰运行的常规”,与前两个“故”字的含义不一致。(4)他认为“天下之言性也,则故而已矣”的意思是“一般讲性的人,把人性所固有的仁义礼智,仅仅看成外在的人为的规范、准则了”(35)以上引文参见裘锡圭:《由郭店简〈性自命出〉的“室性者故也”说到〈孟子〉的“天下之言性也”章》,《中国出土古文献十讲》,第271—272页。,但这很难说是孟子的准确看法。在孟子之前,有多重人性论主张:一是如告子主张“仁内义外”,但从孟子的“内外”概念来看,告子所说“仁内”也是外在的;二是主张人性可以为善、也可以为恶,其仁义跟人性的内外关系不明;三是主张人性有善有恶,其中就其性纯善之人来说,其仁义内在则皆属于孟子意义上的。相关文献可以参见《孟子·告子上》。就《性自命出》看,第4-5号简曰:“善不善,性也(36)“善性也”三字据上博简《性情论》补。;所善所不善,势也。”人具有善恶评价(道德评价)的天赋,这是人性之所以为善的前提。第39号简曰:“笃,仁之方也;仁,性之方也,性或生之。”这是说“仁”是内在于人性的。另外,郭店简《语丛二》说“爱生于性”“慈生于性”“智生于性”“情生于性,礼生于情”,都说明爱、智、礼是内在的,都出于人性。总之,在孟子之前,持“仁”内在于人性的观点很普遍,而持“义”内在于人性的观点也并非没有。由此可知,将“天下之言性也,则故而已矣”理解为当时诸子普遍将人性“仅仅看成外在的人为的规范、准则”的观点,显然是不对的,或者不够准确的。因此,裘氏训《孟子》此“故”字为“外在的人为的规范、准则”的说法,很难说是正确的。

总体上看,梁涛对《孟子》“天下之言性也”章的解释属于赵岐、程朱一系。他一开始训前两个“故”字为“修习”,后一个“故”字为“运行规律”,“利”训为“顺”(37)梁涛:《〈性情论〉与〈孟子〉“天下之言性”章》,新出楚简与儒学思想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北京,2002年3月31日—4月2日。。在受到裘锡圭的批评后,他将前两个“故”字训为“积习”,后一个“故”字仍训为“运行规律”。他的翻译是这样的:“人们所谈论的性,往往不过是指积习而已。积习的培养要以顺从人的本性为根本,人们之所以厌恶智,是因为用智的人往往穿凿附会,(不从事物本身出发。)如果用智的人能像大禹治水一样,那么人们就不会厌恶智了。大禹治水,(顺从水的本性,采用疏导的办法,)不有意多事。如果用智的人也不有意多事,那么智的作用就大了。天极高,星辰极远,如果了解它们的运行规律,千年之内的日至,坐着都可以推算出来了。”(38)梁涛:《〈性自命出〉与〈孟子〉“天下之言性”章》,《中国哲学史》2004年第3期,第74页。很明显,这是以荀子解释孟子,或者说以荀子惑乱《孟子》。孟子的人性工夫论,不过操存、存养、求其放心、扩充、寡欲和尽心知性之类而已,与荀子重积习、化性起伪的主张大殊。另外,梁氏“积习”和“运行规律”之训解相差很大。在《〈孟子〉“天下之言性”章与孟子性善论》(39)梁涛:《〈孟子〉“天下之言性”章与孟子性善论》,《中华读书报》2018年4月25日。一文中,他将后一“故”字训解为“习惯”,试图统一全章的三个“故”字义,但问题同样存在。而且,“习惯”是一个主观色彩很浓厚的词语,以其来描述天体运行的状态,则属于典型的用词不当。

李锐的解释在总体上属于陆象山一系。他借用竹书《性自命出》来训解《孟子》“天下之言性也”章的“故”字,认为前两个“故”字是“有为、有目的、有原因、有缘故(的言论)”,而后一个“故”字“可以解释为原因、原故,有为的缘故、有目的而为的原因,引申为规律”,训“利”为“利害”之“利”(40)李锐:《郭店简与〈孟子〉“天下之言性”章的“故”字》,《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3期,第143页。。从其论证看,其一,他认为《性自命出》的“故”字义合乎《孟子》“天下之言性也”章的“故”字义,并在引申的基础上直接作了挪用。这种做法难免有武断之嫌。不仅如此,他认为此“故”字在《孟子》此章中是贬义的,为孟子所批评的,因此此“故”字其实即“诈故”“巧故”之“故”字。但是,作“诈故”“巧故”讲的“故”字,真的符合《孟子》此章的文意吗?在笔者看来,李锐训解的错误与毛奇龄相同。其二,李锐对于后一“故”字所作的引申,很难说是可靠的。从“有为也者”之“故”到“原因”“原故”,再到“规律”,这种引申其实滑转得很厉害。实际上,《性自命出》“有为也者”之“故”,是一种有目的、有意图的主观之“故”,与纯粹表原因的“故”字有较大差别,而表示天体运行的“规律”一词,则与之相差更大。需要指出的是,古人表达“规律”义时一般使用“道”“则”“法”等字词。而且,单纯表原因的“故”字不是由“有为为之”的“故”字义引申的,它实际上来源于“使为之”的“故”字。“故”是“古”字的孳乳字,《说文·攵部》曰“故,使为之也”,此其本义。段玉裁《注》曰:“今俗云原故是也。凡为之,必有使之者,使之而为之则成故事矣。引申之,为故旧。故曰:‘古,故也。’《墨子·墨经上》曰:‘故,所得而后成也。’”(41)[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第123页。反观竹书“有为也者之谓故”,它应当是“使为之”之“故”字义的引申。综合来看,李锐在应用竹书“故”字义以解释《孟子》“天下之言性也”章的前两个“故”字和后一“故”字时,在语义上都作了或大或小的改变。而其做法是否有效,是非常令人怀疑的。

总之,能否以竹书《性自命出》的“实性者故也”一段文字,来疏通《孟子》“天下之言性也”章的文意,这是一个令人颇为怀疑的做法。在笔者看来,它至多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解读思路,即以所谓“二重证据法”来解决从前疑难问题的思路(42)[清]王国维:《王国维全集》第11卷,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241—242页。。这种做法是否有效,还要回到《孟子》本章及其全书中来检验。

四、两系说总结与本文的结论

(一)《孟子》“天下之言性也”章研究:肯定系与否定系的观点

众所周知,《离娄下》“天下之言性也”章是《孟子》中最令人费解的一章,其难解之处不仅在于对其章意大旨大家有争议,而且在于学者对于某些文字和文句的训解自宋代以来即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不过,总结古今训解,大体形成两系或两派的意见。而这两系或两派意见的形成,俱以孟子对于“天下之言性也,则故而已矣,故者以利为本”三句持肯定或持否定态度为基础,认为孟子对此三句持肯定态度者为一系(简称“肯定系”),认为孟子对此三句持否定、批判态度者为另一系(简称“否定系”)。在南宋,陆九渊断然抛弃传统注疏,别出新解,认为孟子对“天下之言性也”三句持否定和批判的态度。朱子继承赵岐、伊川的说法,认为孟子对“天下之言性也”三句持肯定态度。这样,朱陆各自成为当时“肯定系”和“否定系”的代表人物。在清代,焦循、俞樾属于“肯定系”,而毛奇龄属于“否定系”。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杨伯峻属于“肯定系”,而黄彰健、徐复观属于“否定系”。最近十余年,“否定系”人马大增,裘锡圭、徐圣心、李锐、田智忠、徐克谦、任新民、丁为祥等学者加入其中;而“肯定系”门前冷落,目前可见梁涛、林桂榛、李世平、陶春晓四位。不过,真理的本性是,肯定或否定人数的多寡,与真是真非没有必然联系。

“肯定系”在具体训解上不尽相同。赵岐训“故”为“故常”,乃就人性本然如是、恒常如是者而言的;训“利”为“顺利”“循顺”(43)[汉]赵岐注、[宋]孙奭疏:《孟子注疏》卷8,《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第5册,第5938页;[清]焦循撰、沈文倬点校:《孟子正义》卷17,第584—593页。。伊川训“故”为“本如是者”,又说“故者旧也”,训“利”为“顺利”,同时兼取“利害”之“利”义。在他看来,《孟子》“天下之言性也”三句是说:谈论人性之本如是者,应当以循顺之而不害为原则(44)上引程子说均见[宋]朱熹:《孟子精义》卷8,《朱子全书》第7册,第740—742页。。在此,伊川的训解与赵岐《注》是相通的,不过略有推阐。朱子继承伊川的训解,同时将《孟子》此章置入性情论来作解释,认为“性、故”犹如“性、情”,是已发与未发的关系。他训“故”为“已然之迹”,训“利”为“循顺”(45)[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297页;[宋]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卷57、59,第1351—1354、1380页。。这一训解与他的解释理论是一致的。应该说,朱子沿着程子的解释前进,达到此系训解的极限。反之,赵岐的训解相当朴素,而朱子的解释叠床架屋,并生挠曲。焦循的训解依违于朱陆之间,认为孟子未必赞成“天下之言性也,则故而已矣”,但欲以“故者以利为本”来规范“往事”(“故”),因此在他看来,“故者以利为本”才是孟子此章思想的重点。所谓“故”,焦氏训为“事”“迹”,“则故”之“故”训为“往事”(“已往之事”),“苟求其故”之“故”训为“故迹”,两训之间有不小距离。所谓“往事”(“则故而已矣”),焦循指为《孟子·告子上》公都子所述三种人性论及《荀子·性恶篇》所说曾参、闵子骞、孝己之孝行等“往事”;他训“利”为“顺利”“和顺”“通顺”“有利”等义;“故者以利为本”,即谈论往事应当以顺利人性本身为基本原则(46)[清]焦循撰、沈文倬点校:《孟子正义》卷17,第584—589页。。俞樾训“故”为“本故”“本然”,训“利”为“顺”(47)[清]俞樾:《群经平议》卷33,《续修四库全书》第178册,第537页。,他的解释非常接近程伊川和赵岐的解释。杨伯峻训“故”为“所以然”(即训“故”为“原故”),训“利”为“顺”(48)杨伯峻:《孟子译注》,第196页。。训为“顺”,是赵岐、程朱的故训。按之《孟子》原文,杨氏“所以然”的训解不但自圆其说,而且与赵岐、程伊川、俞樾的训解是相通的。总之,在此系中,赵岐、程伊川、俞樾、杨伯峻的解释非常接近,而朱子的解释受到儒家性情论、已发未发理论的严重影响,焦循的训解则与上述诸人的解释多有参差。

“否定系”在具体训解上亦不尽相同。陆九渊是朱子的论敌,倡导异说,训“故”为“故迹”“陈迹”,“利”为“利害”之“利”,认为“天下之言性也”三句是孟子批评战国诸子据陈迹言性,不过以利害言性。在义理上,他阐扬新故之理,与朱子以性情论训解之迥异。正因以“新故之理”为训,所以他将《孟子》此章末二句作反诘疑问句来读。他说:“孟子言‘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致也’,正是言不可坐而致,以此明不可求其故也。”(49)[宋]陆九渊:《象山语录上》,《陆九渊集》卷34,第415页。需要指出的是,迄今为止,陆氏的读法是独特的,没有人跟从他的这一读法。“故”字,清人毛奇龄又出新解,训为“智故”“诈故”或“伪故”;“利”字训为“利害”之“利”(50)[清]焦循撰、沈文倬点校:《孟子正义》卷17,第585页。。审察毛氏的训解,其实属于望文生义,不合孟子和先秦儒家之本意。儒家不是反智主义者,对“智故”的态度与道家根本不同。今人黄彰健训“则故而已矣”之“故”字为“故事”“有所事”,训“苟求其故”之“故”为“原故”,二字异训;“利”字训为“利害”之“利”(51)黄彰健:《释孟子“天下之言性也则故而已矣”章》,《经学理学文存》,第222—226页。。徐复观训“则故而已矣”之“故”字为“习惯”,训“苟求其故”的“故”字为“本”;“利”字训为“义利”之“利”(52)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先秦篇》,第151—152页。,与陆象山、毛奇龄、黄彰健同训。其实,黄健章不但在“故”字的训诂上有误,两“故”字之训大相龃龉,而且他以道家来解释《孟子》此章,都说明他的解释是不可靠的。徐复观同样将“则故”和“其故”的两个“故”字异训,将前一字训为“习惯”,这显然超出了故训的范围。总之,此系训解者均有先入之见、大胆否定传统注解和故标新意之弊。检讨下来,他们的训诂多不严谨,解义多不通贯,因此可以断定他们的解释是不可靠的。

在上博简《性情论》(郭店简《性自命出》)出版后,裘锡圭、梁涛和李锐都援引《性自命出》的相关文本来疏通《孟子》“天下之言性也”章的本意,并认为这一做法是有效的。其实,竹书“实性者故”的“故”字是否在字义上,即为《孟子》“则故而已矣”和“苟求其故”的“故”字,这首先是一个问题。裘锡圭训“故”为“外在的人为的规范、准则”,这不但对竹书“实性者故也”之“故”字存在一定误解,而且很难据此认为它完全可以纾解《孟子》此章训解之困。对于“苟求其故”的“故”字,裘氏训为“星辰运行的常规”。这样,在他那里,不但“则故”“其故”之两“故”字义不能统一,而且“常规”与竹书《性自命出》的“故”字义其实无关。李锐的训解接近裘说,不过对于“则故”“其故”这两个“故”字,他的训解不一,前一个“故”字训为“有为、有目的、有原因、有缘故(的言论)”,且以为贬义,其实这即是训为“诈故”“巧故”。梁涛对于这两个“故”字的训解亦不一,他将“则故”之“故”字训为“习惯”,这是继承徐复观相关训解的结果。归纳起来,正如一些学者所云,援引竹书《性自命出》来解释《孟子》此章文意,不但无益,反增纷扰。笔者认为,《性自命出》的实性说对于《孟子》此章本意的解决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但不可以随意夸大。目前看来,此种做法确实激发了学者的研究兴趣,使人们在一段时间内聚焦于《孟子》此章应当如何训解的问题上。

(二)批评与结论

权衡这两派学者的相关训解和讨论,笔者认为,“肯定系”的训解更可靠。“故”,是“古”的孳乳字。《说文·攵部》曰:“故,使为之也。”“使为之”即俗所谓“原故”一词,这是“故”字的本义。“故”还有“事”“变故”“故事”“成例”“旧”“原来”等义,皆是“原故”的引申义。《孟子·离娄下》“则故而已矣”之“故”字,训“故常”“本如是”“本然”或“本故”,于义为近;训为“事”“故事”“已然之迹”“旧迹”,甚至“成例”,亦在允许的范围内;唯训为“智故”“巧故”或“伪故”,不合于《孟子》此章大旨;而训为“习惯”,则超过了故训范围。“利”乃“犂”字之初文(53)参见于省吾:《甲骨文字诂林》第2册,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第1422—1424页。。《说文·刀部》曰:“利,銛也。”“利”即“锋利”,此为典籍中“利”字的本义。由此引申,“利”有“财利”“利润”等义;由“财利”再引申,“利”有“有利”“利益”“顺利”等义(54)王力主编:《王力古汉语字典》,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69页。。《孟子·离娄下》“故者以利为本”之“利”字主要有两种训解,一种训“顺利”,见赵岐、程伊川、朱熹、焦循、俞樾、杨伯峻等的训解,一种训为“利益”“利害”,见陆九渊、毛奇龄、黄彰健、徐复观和裘锡圭等的训解。持后一训的人除固执于自己的臆度外,还认为《孟子》其他诸“利”字均无一例训为“顺利”,由此否定前一训解。其实,这个理由是难以成立的,因为某字之某一义项在《孟子》中仅出现一例的情况并不罕见(55)例如,“草上之风必偃”之“上”字训为“加”,“杀越人于货”之“于”字训为“取”,“得之不得”之“之”字训为“与”,在《孟子》中都仅此一例,其他无一例可训为此义者。这说明在《孟子》一书中,某字之某义的孤例未必不能成立,或者说一字之义项在《孟子》中仅有孤例也是大量存在的。在先秦,“利”为“顺利”义早已存在,如《周易·坤》六二“不习无不利”、《蒙》上九“不利为寇,利御寇”、《论语·里仁》篇“仁者安仁,知者利仁”,诸“利”字俱训为“顺利”。回到《孟子》,关键在于此“利”字训为“顺利”是否通达,是否合乎文意,以及是否合乎孟子的思想。。

概括起来,理解《孟子》此章的难点,首先在于判定孟子本人对“天下之言性也”三句持何种态度——是肯定的,还是批判的、否定的?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决定了解释的基本方向。其次在于如何训解“故”字和“利”字。“故”字和“利”字的训解,会影响人们判断孟子对于“天下之言性也”三句所持的态度和看法。陆象山一系学者以其雄健之气蔑弃传统注解,但未必得其真诠。笔者认为,在没有确实、过硬的理由和证据下,理解《孟子》此章大意,尊重故训颇为必要,“肯定系”的训解是可靠的。

今参照杨伯峻的翻译,将《孟子·离娄下》“天下之言性也”章试译如下:

天下人谈论人性,不过是以其所以然来谈论它罢了;所谓所以然,应当以顺利其性为根本原则。我之所以厌恶用智,就是因为它容易导致穿凿附会,(而无法真正认识到人的本性及判断其善恶)。如果智者像大禹治理洪水那样(运用其智),就无需厌恶智了。大禹使洪水运行,就是行其所无事,(顺其自然,因势利导,从而达到治水的目的)。如果智者也行其所无事,(顺其自然,因其本故,)那么他的智慧就不小了。苍天极高,星辰极远,假如能用智推求其所以然,那么千年以后何日是冬至,就可以坐着推算出来了。(所以推求人之本性及判断其善恶,智是非常重要的。顺而循之即是大智。)

在上述译文中,“故”译作“所以然”。之所以采用杨伯峻的这一翻译,是因为相对于“故常”“本如是”“本然”“本故”来说,“所以然”一词更容易被现代人所接受和理解。译文中的“所以然”当然可以换为“故常”“本故”等词,但需心知其意。宋儒或以“事”为训,其实已受到理学观念的深刻影响,是不够准确的。对于此章大意,赵氏曰:“言能循性守故,天道可知;妄智改常,必与道乖,性命之指也。”朱子《集注》曰:“程子曰:‘此章专为智而发。’愚谓事物之理,莫非自然。顺而循之,则为大智。若用小智而凿以自私,则害于性而反为不智。程子之言,可谓深得此章之旨矣。”(56)[汉]赵岐注、[宋]孙奭疏:《孟子注疏》卷8,《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第5册,第5938页;[宋]朱熹:《孟子集注》卷8,《四书章句集注》,第297页。这皆可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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