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证据意识”现状调查研究

2020-04-22 20:37党月慧黄燕
关键词:现状分析

党月慧 黄燕

摘   要:在初中道德与法治课中注重学生“证据意识”的培养,让学生主动地参与课堂活动,初步养成采集、筛选证据,呈现、辨析证据,在求证中让学生收获新知、练就技能、培养品质、提升能力,培育和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健康的人格显得十分必要。

关键词:初中道法;证据意识;现状分析

中图分类号:G63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0X(2020)05-0036-05

在传统的中学思想品德课中,以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方式似乎成了常态。近年来,随着新课改的不断深入推进,课堂确实发生了较多的变化,体验式学习、情境式学习、研究性学习等不断引入课堂,从关注“怎么教”转向“怎么学”;从“被动接受”转向“主动构建”。但是,教师的传统教学理念根深蒂固,多數课堂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变化。现在,很多学生“谈政色变”,觉得“德法”课枯燥无味,晦涩难懂。这也是目前很多中学“德法”课教师所存在的困惑与苦恼,也成为提高中学“德法”课教学实效性的桎梏。事实上,将新课程理念融入中学课堂教学,是还原课堂本色,以彰显中学“德法”课学科素养及其核心价值理念的最佳实践路径。因此,这就需要教师们探索出一套在新课改背景下适合初中“德法”课学生的高效学习体系,从而形成学科教学实施策略。

一、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学生“证据意识”现状的调查与分析

“证据”是科学探究过程中最真实的数据、事实、经验等。“证据意识”就是使学生在初中“德法”课学习中,通过生活化的客观事实、数据、规律、经验等去检验与实践,搭建起客观与主观、理论与实践联系的桥梁,培养学生严谨的求知态度,正确的逻辑思维,从而在求证中让学生收获新知、练就技能、培养品质、提升能力。证据是学生生活化探究情况的真实反馈,是学生通过调查、观测、对比、记录、分析等方式获得的,是学生用以认识、解释和验证已有知识经验和客观世界的依据,可是据笔者观察,教学的过程中这些证据却往往被忽略了。

笔者针对无锡市梁溪区部分初中学校做了一次问卷调查。调查共发放学生问卷600份,收回518份,回收率为86.3%;针对教师发放调查问卷100份,共收回93份,回收率93%。在对“教学方式”的调查中发现,64%的教师在平时的“德法”课堂上采取的是老师提问,学生回答;32.2%的教师采取的是创设有意思的情景,学生自主探究;只有4.7%的教师采取的是“老师讲,学生听”。这说明目前梁溪区初中“德法”课教师在新课改背景下,教学理念得到了一定的转变,但仍未发生根本性的变革。调查也发现,学生与教师都认为在“德法”课中引入证据是十分有必要的,都期盼变革传统课堂教学方式,把“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理念渗透到课堂实践中,真正地还予学生主体地位,实现师生间的真情互动。在教师问卷调查:“您认为在课堂教学中培养学生的证据意识有必要吗?”时显示:94.6%的教师认为有必要。在学生问卷调查:“在《道德与法治》课上,你最喜欢的教学方式是什么?”其中79%的学生喜欢多留些时间给学生进行基于证据的自主性探究。

(一)证据采集与筛选不足

证据的采集及筛选是初中“德法”课学生证据意识形成的起点。因为“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认识世界的根本方法。“尊重事实、尊重证据”,任何结论的得出不仅仅需要逻辑推理,而且需要用证据来证明、验证,不能凭空猜测,更不能从“理论到理论”。这要求教师在新的一课开始之前,要有针对性的引导学生采集证据,并在众多的证据中筛选出能够论证课文观点的证据。在我们的调查中发现,目前初中“德法”课教师有针对性地引导学生采集证据的意识并不是很强,尤其是缺乏主动地采集并筛选证据的意识以及能力。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学生的学习兴趣,进而影响初中“德法”课的育人实效。

在教师问卷调查中,关于“您是否会利用教材之外的证据材料对教材内容进行拓展和补充?”选择“经常”的共78人,占到有效调查人数的83.87%;选择“偶尔”的共14人,占到有效调查的15.05%;选择“从不”的仅有1人,占有效调查人数的1.08%(见图1)。关于“您在教学设计中会有针对性的指导学生课前收集证据材料的习惯吗?”选择“经常有”共27人,占有效调查人数的29%;选择“有时有”共58人,占有效调查人数的62%;选择“几乎没有”的仅8人,占有效调查人数的9%。事实上,“德法”课政治理论性强,需要有生活化的证据支撑,用数据、图片、案例等对教材的内容进行个性化的阐释,才能让学生领悟其内容。而调查表明,尽管教师有超过80%会利用教材之外的证据材料对教材内容进行拓展和补充。但总体上,教师对证据的收集、使用率并不是很充分。大多数教师仅沉浸在自我证据意识中,并没有把培养学生对证据的收集和使用当作一种常态。

在学生问卷调查中,关于“你会在老师的指导下,课前收集资料、查找证据吗?”选择“老师的指派下查找”的共124人,占有效调查人数的23.94%;选择“自己积极主动查找”的共90人,占有效调查人数的17.37%;选择“和同学合作查找”的共224人,占有效调查人数的43.24%;选择“不查找”的有近80人,占有效调查人数的15.44%(见图2)。由调查可以发现,学生在课前自己积极主动地采集和筛选证据的意识不强。但是,如果教师革新教学方法,采取分组合作的方式,他们的积极性会有所提高。如果没有教师指派和同学协同合作的情况下,有超过30%的同学查找“证据”的积极性不高。调查显示,分组是有必要的,46%的学生喜欢和同学分组合作探究。因此,这就需要初中“德法”课教师在课前有针对性的创设一定的情景和问题,并采取一定的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去对情景和问题进行采集和筛选“证据”。从而使学生在课前“证据”采集与筛选的过程中对于文中的观点有着更深刻体会。同时,也发现对证据“筛选”比证据本身更重要。从繁杂的证据中筛选出“核心证据”,并将这些证据进行逐一分析、排序,掂量轻重主次,使师生手中的证据都是有价值的学习工具。

(二)证据的呈现与辨析不够

证据的呈现及辨析是初中“德法”课学生证据意识形成的关键,而学生证据意识的培养是提高学生科学素养的一种重要而有效的方式和路径,它包含提出问题——猜想假设——证据的呈现——证据检测——评价交流等环节,其中每一个环节都指向一个共同的核心——证据。证据是彰显教学时效性的核心和关键,也是培育学生证据意识最为有效的方式之一。

通过调查笔者发现,在导入新课上,有48%的初中“德法”课教师会选择“创设情景”,即教师在基于一定的证据基础上,设定生活化情景,学生结合自己的生活经验回归情景之中,在教师的引导下进行自主探究。在学生问卷调查“如果老师在课堂上采取的是问题或情景探究式的教学方式,你会参与吗?”调查显示:有64%的学生选择“会积极参加”,并在探究中将“问题”与“证据”有效地联系起来,通过不断地争论、辨析,不断地呈现新证据来实现问题的解决;只有5%的同学是完全不参加的。在教师问卷(问13)中也显示,当在课堂上组织学生对基于一定的证据,设定生活化情景和問题进行探究时,有57%的教师选择了在课堂上会有近70%以上的同学会参与。由此可以发现,学生在初中“德法”课堂上自主探究呈现证据的热情还是很高的。所以,这就要求教师转变教育观念,还课堂给学生。

对于学生证据意识的培养,不仅要使学生形成呈现证据的习惯,还要让学生学会辨析证据,敢于批判的精神。通过调查发现,初中“德法”课教师在这方面对学生的培养还不够,在对教师调查问卷(问14,15)中显示,仅有12%的教师会在指导学生进行基于证据的探究学习时,让学生提供证据材料,并自主探究思考;有48%的教师会经常在自己的课堂上设置两难思辨性问题供学生探讨。这表明,教师对证据辨析、运用不足,也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学生批判性思维的发展。通过学生问卷调查(问11、12、13)发现有48%的学生在“德法”课堂上偶尔会对教材及教师所讲的内容有所质疑。而当对教材及教师所讲的内容有所质疑时54%的学生会向老师提出;50%的学生会课下收集资料来论证;48%的同学会跟同学讨论;只有10%的人会一下课就丢在一边,不再顾及。而当学生向老师提出自己的质疑,如果老师有不同的观点时,66.8%的学生会查找证据材料,再向老师提出;49.81%的同学会跟同学进行讨论;22.39%的同学会自己研究;只有9.27%的同学会放弃研究(见图3)。因此,总的来看,有超过50%的学生还是拥有一定的批判和质疑精神的,但有时却因为教师传统的教学方法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因此,这要求教师树立新的教学理念,转变教学方法,强化证据意识,使学生能够主动建构和动手操作,让同学们自由地探究、讨论以及分享,并在探究和讨论中呈现及辨析证据。从而还课堂给学生,把自己从课堂教学的权威角色中解放出来。

(三)证据的运用与实践不足

证据的运用与实践是初中“德法”课学生证据意识形成的根本。初中“德法”课学生“证据意识”培育的目的并不重在证据本身,而是强调培养学生严谨的求知态度,正确的逻辑思维,养成一种证据呈现、运用和评价的习惯,并把这种习惯运用到现实的学习与生活中,与学生的社会常识、道德观念和法律规范相联系,并用生活化的证据去论证和实践。在调查中发现,尽管目前初中“德法”课教师认为通过证据意识的培养,有益于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提高,能有效培育学生质疑精神和思辨能力,但在实际的教学中坚持教材中心、知识中心,仍“披着证据的外衣”将教学的重心放在对知识阐释、识记和检测上,证据的运用与实践不足。

在教师问卷调查中,关于“在作业的布置上,您选择更多的是哪种方式的课后作业?”选择“与教材配套的练习题”共53人,占有效调查人数的56.99%;选择“证据探究类”共12人,占有效调查人数的12.9%;选择“知识背诵类”共2人,占有效调查人数的2.15%;选择“情景体验类”共16人,占有效调查人数的17.2%;选择“其他”共10人,占有效调查人数的10.75%(见图4)。这不仅忽视了学生课后证据的拓展以及实践,更忽视了对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实践或动手能力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等方面的培养。

在学生问卷调查中,关于“你喜欢老师布置具有挑战性和拓展性内容的作业吗?”选择“喜欢,能提高我各方面的能力”共264人,占有效调查人数的51%;选择“喜欢,但是课后时间有限”共217人,占有效调查人数的42%;选择“不喜欢,觉得太难”共37人,占有效调查人数的7%。关于“你会把“德法”课上所学到的内容与生活实际联系,并用生活化的证据去论证吗?”选择“经常会,并用生活常识、道德观念以及法律规范去论证”共286人,占有效调查人数的55.21%;选择“偶尔会,对不感兴趣的内容不会与生活实际联系和论证”共198人,占有效调查人数的38.22%;选择“从不会,上完课就抛诸脑后”仅34人,占有效调查人数的6.56%。(见图5)

总体上可以发现,有超过50%的学生对于把在德法课上所学到的内容与自己的生活实践相联系,并用生活化的证据去论证的热情还是很高的。

二、基本的结论与建议

经调查发现,目前无锡市梁溪区初中“德法”课学生证据意识培育的现状不尽如人意。梁溪区初中“德法”课堂依然坚持教材中心、知识中心,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以及创造性都受到了很大限制,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学生在“德法”课堂上养成采集及筛选证据、呈现及辨析证据、运用和实践证据的习惯。通过这次调查,笔者对学生证据意识的培育也形成了自己的一些思考。

1.转变教学理念,强化证据意识。初中“德法”课教师应该在课堂教学的过程中,不断转变教学观念,把自己从课堂教学的权威角色中解放出来,使学生能够主动形成对证据的建构和动手操作的习惯,让同学们自由地探究、讨论以及分享,并在探究和讨论中强化证据的意识、态度和方法。让证据渗透到知识、能力、情感体验等形成的全过程之中,最终让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体。

2.鼓励学生敢于质疑,并积极求证。“不唯上、不唯书、只为实”,说的就是不能盲目相信老师和书本上的知识,因为社会是不断变化发展的,而有时书本上的知识可能没有得到及时更新。除此之外,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对一些知识的看法,可能也会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和片面性。因此,教师在“德法”课教学中应该鼓励学生大胆质疑书本和老师的观点,并通过自己收集材料来证明、验证自己的观点。这不仅有利于学生创新性思维的培育,而且有助于教师思辨能力的提升,从而实现教学相长。

3.变革教学方式,实现由重知识检测向重学生能力转变。教师在教学中要能够立足学生实际,有针对性地创设一定的问题情景,变革传统的“说教”,从“知识中心”转向“能力中心”。要让学生带着问题有目的地去进行课前证据的采集和筛选;课上证据的呈现和辨析;课后证据的运用和实践。

4.注重学生的合作探究,培养学生运用证据的实践能力。合作探究是践行证据意识的有效路径,教师应结合学生学习和生活经验设计一定的研究专题,让同学们分小组进行探究。这不仅有利于让学生在合作探究中主动地获得知识,高效地运用证据去解决、印证自己对知识的建构和判断,而且有利于学生之间碰撞出思维的火花,开阔思维,增加学习德法课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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