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戈文,董智勇,周博雅
(1.大连职业技术学院,辽宁 大连 116035;2.中国外运辽宁有限公司,辽宁 大连 116001)
信息技术正迅速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大数据越来越成为社会各个领域最积极和最具决定性的因素。当前全球正处于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之中,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是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选择[1]。2013年,国家教育部的《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明确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教育信息系统需要十年左右的时间,使中国的教育信息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促进教育的科学发展。”[2]2018年,教育部发布了《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声明:“全面提高师生的信息素养,促进从技术应用到能力和素质的扩展,使其具有良好的信息思维,适应信息社会发展的要求。信息技术的应用解决了教学、学习和生活问题,已成为必不可少的品质。”[3]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基础标准》 (试行) 中重点提到了信息素养培训,要求建立新教职工入职信息化应用培训机制,建立年度师生员工信息化素养培训和信息化应用宣传推广机制,建立信息化政策、制度及信息安全培训机制。由此可见,提升高校管理者的信息素养是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重要举措。
目前,信息素养被广泛认为是一个具有广泛意义的综合概念。具体而言,它包括使用各种信息手段和信息技术来获取和使用信息[4],还包括通过彻底的调查方法,通过识别和推理来完成。此外,信息素养还包括信息意识、信息使用、信息伦理[5]。管理者的信息素养与知识素养不同。管理者要有效利用信息解决问题,并遵守相应的职业道德。管理者是组织中最重要的因素,每一位管理者既是信息的需求者,又是信息的提供者,并在组织内部形成一个有效的信息增值网络[6]。
高职院校管理者的日常管理工作繁重和琐碎,很多管理者没有系统地学习过信息技术知识,基本知识相对缺乏,信息捕捉的敏感度不高,缺少信息化知识培训,仍使用传统的信息管理方式和使用方法,导致管理者的工作效率不高。
高职院校管理者在年龄组成、学历层次、知识体系等方面有差异,水平不均衡,部分管理者对各种信息设备和信息系统操作使用不熟练,无法将信息很好地收集、整理、加工和应用,不能快速准确地按需检索到有价值的信息,达不到教育信息化对管理者的信息要求。
部分高职院校管理者由于对网络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伦理道德等意识淡薄,对网络安全问题认知程度不够,难以应对各类信息风险,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安全事件的发生。
现有评价体系的确立多采用问卷调研和德尔菲法,指标的量化方法多采用层次分析法。而且由于很多研究人员的研究精力有限,使用德尔菲法往往不能有效地组织专家小组,不能按照德尔菲法进行多轮的反馈修订直到意见一致。这样的结果往往导致样本量小,而且专家一次性主观的评分质量不能得到保证,德尔菲法的科学性不能很好地被利用。此外采取问卷调查法,样本存在区域选取的缺陷。现阶段国内比较有影响力的信息素养能力指标体系是《北京地区高校信息素养能力指标体系》,它是北京市文献检索教育研究会的课题成果[7],研究样本的选取主要是在北京。《信息素养指标评价体系》研究样本主要是在承德,《国民信息能力素质与基础素质评价研究》的研究样本主要是在吉林。样本选取的地区局限性同样影响了调查问卷方法的科学性。
现有评价体系定性研究较多,定量研究较少。而少数的定量研究多采用的是主观赋权值的方法——层次分析法。这种方法在实际的操作中对近百个三级指标迸行加权还是有一定的困难的。河北大学的研究生运用层次分析法对其指标体系确定了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的权重,并指出三级指标权重确定也较为困难[8]。此外由于信息素质标准大都为宏观的体系,是对信息素质评价衡量具有总的指导意义。因此针对宏观标准的赋值对于微观的实施指导的意义有多大还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的,总的来说现阶段宏观评价标准的加权问题还是公认的合理的解决办法。
国外有针对人类学和社会学、农业学、建筑学、工程技术学、自然科学等学科进行的评价体系的研究。而我国国内针对不同学科设计基于学科的信息素养能力指标体系较少,在医学、师范、专业技术等专业略有尝试。国内对管理者信息素养教育研究不少,但却很少有关于高校管理者的信息素养内涵的探讨,更无评价体系的研究,这使得信息素养教育无根可循,无处可依。
目前的通用型信息素养评估研究过多地关注评估结果,即个体信息素养水平的高低,而对如何提高个体的信息素养则没有提出有效可行的措施[9]。由于研究的是通用型信息素养评价,因此无法有效地通过评估找出差距,分析原因,提出具体的改进手段;也很少针对评出的不同水平信息素养者提出培训和教育的方法和意见。
纵观国内外现有定性或定量的指标体系,我们不难发现,大都是提出一个通用的标准,供微观评价者参考,然而并没有对该标准微观实施时需要考虑哪些特有因素、需要如何利用该标准实施评价等相关的体系应用建议的研究涉及较少。
构建管理者信息素养评价指标体系应充分体现出管理人员信息素养的基本特征,具体要求如下。
一切科研活动都要使用科学的方法,如何制定评价指标,如何确定评价结构,如何建立评价体系,都要以科学的方法为基础,从科学的理论出发,以科学的理论作为支撑,实践的效果才能满足预期。高职院校管理者信息素养评价体系的建立要从管理者的实际出发,进行充分调研,并应用系统评价理论支持体系的构建。
所有的研究都要有其价值,社会科学的研究则需要拥有社会价值。这种价值可以是一种社会导向,对于研究对象有一定的引导作用,以促使其更好地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而研究目标通常依据这种导向确立,在研究之初就要明确这种导向,以确定研究目标。研究的导向是促进高职院校管理者提升信息素养,以利于适应当今大数据背景下利用信息化更好地完成工作。依据此导向确立的目标即是通过建立合理的评价体系,完善大家对信息素养的认知,以起到对高职院校管理者的导向作用。
评价体系中的每一个指标都需与一种实际情况的判断相对应,并可以进行测定和量化或定性评价。为满足测评要求,应将管理者信息素养评价指标建立成分层级的评价体系,第一级起到纲领的作用,次级都是上级的细化,层层递进,并为每一个指标细致地设置权值和评分。
研究要有其实际意义,指标的建立要实用,即面向实际应用,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每个指标的测评都应是可操作的,理论不能脱离实际。研究高职院校管理者信息素养的评价体系,是希望通过合理的评价指标使管理者了解自己的信息素养水平,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提升。指标的设定既要符合相关理论,也要符合高职院校的实际情况,使评价体系带有针对高职院校管理者的特色。
高职院校管理者信息素养评价指标是高职院校管理者对基本信息素质的具体要求的细化。框架体系具体包含以下内容:指标总体框架、具体的指标项、每个指标项的权重以及评分标准。
指标的总体框架采用层级式结构,由上至下分层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是总目标,往下各级是上级的具体解释和实现方法。
高职院校管理者信息素养评价指标分为六个一级指标和二十一个二级指标。第一级指标管理者信息素养的关键目标;第二级指数进一步完善,并作为次要指标体现。每个指标的权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重新分配。
每一个指标项的重要性是有区别的,这就要依靠权重来区分。较为重要的指标项设立较高的权重系数;重要性相对较低的指标项设立较低的权重系数。为使评分合理,权重系数的设定需要依据总分统筹规划;为保证权重差距合理,权重系数也要依据经验谨慎赋值。
高职院校管理者信息素养的评价指标之中,指标的重要性也有一定的差别。我国高职院校管理者信息素养评价还是新鲜事物,因此需要专家评估法和实验法相结合,谨慎确定权重系数。
依据每个指标的完成情况,可划分不同的质量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不同的分数,这即为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可以定量评价,亦可定性评价;评分等级可适当细化,以提高测量精度。具体参数由加权确定,最终评估结果由综合评估方法确定。
评估是价值判断活动,其是对象满足主体需求的程度的判断。高校管理者信息素养评价指标是高职院校管理者具备基本信息素养的具体规定,是高职院校管理者必须要达到的标准。在对高职院校管理者信息素养的内涵和培养策略进行初步分析后,具体评价指标如表1所示。
表1 高职院校管理者的信息素养评价指标体系表
综上所述,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信息素养是高职院校管理者必备的基本工作能力。作为数字化校园建设的中坚力量,应该结合自身工作提升信息素养,创新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充分发挥行政岗位的职能优势,带动相关部门的教师、学生参与到高校信息化建设中,打造现代数字化校园[10]。为了这一目标,构建高职院校管理者信息素养评价体系应注意其全面性、目标性和开放性。随着信息化的不断发展,管理者的信息素养的不断提升,评价体系也应是与时俱进,不断升级,不断丰富完善。相信在相关研究人员的不懈努力下,信息素养评价体系将成为有力的衡量标准,在促进信息化发展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