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宪章
摘要:赏识教育和惩戒教育是学校教育的一体两面。赏识教育的目的是激发学生积极主动的向善向美的内心;惩戒教育的目的是使学生树立规矩意识,使其严于律己。为了更好地规范教师教育惩戒的实施,党中央出台一系列政策,鼓励教师依法合规、合情合理地行使教育惩戒权。然而教師教育惩戒权的贯彻实施,需要学校、家庭、教师、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要在平等和谐的基础上凝聚共识,共同确保教师惩戒权的正确实施,以此更好地践行立德树人的教育目标。
关键词:教育惩戒;凝聚共识;正确实施
中图分类号:G63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0X(2020)33-0053-02
在赏识教育大行其道之时,教育惩戒一度被认为是非人道、教育落后的代名词。近年来,中小学教育中就惩戒学生发生的争议屡见报端,有的是学生因惩戒不当受到伤害,有的是教师因惩戒学生受到处分,有的是学校和家庭因教育惩戒发生了诸多纠纷。舆论报导往往避重就轻,单方面地谴责学校的管理不当与教师的不当惩戒,学校与教师因此承受着舆论压力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处罚。这对学校教学实践和学生管理带来了不利影响,教师往往被束缚住手脚,不敢管、不能管、不想管学生的过错行为。教师对学生过错行为的放松监管一方面不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及维护师道尊严,另一方面严重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的实现。
为依法赋予教师惩戒权,规范教育惩戒的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9年7月公布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提出,要“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为保障教师依法享有教育惩戒权提供了依据。同年11月,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教育惩戒规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该规则对中小学教师教育惩戒概念界定、适用范围、实施原则、分类惩戒、帮教措施、家长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今后合理惩戒学生、保护教师权益、减少家校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
古人云:“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发挥《教育惩戒规则》在教育实践中的作用,还需要社会、学校、教师、家长各方面共同参与,确保《教育惩戒规则》落到实处,使得赏识教育与惩戒教育相得益彰,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首先,社会要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在以应试教育为导向的模式下,人们的关注重点往往放在了学生身上,更加关注学生的成绩、需求和心声。其实,在学生健康成长的过程中,也有教师默默无闻的付出和坚持不懈的努力。教师是阳光下最光荣的职业,理应获得人们的尊重。但在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的过程中,很多人往往不分是非,直接将矛头对准了教师,使很多教师受到了不应有的误解和责难。因此,社会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宣传师德师风的同时,要强调教师管理学生的正当性和教育惩戒权的合法性,以减少对教师惩戒的误解,让广大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和权威。
其次,学校要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近年来,一旦因教育惩戒而发生家校纠纷,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往往都持有息事宁人的态度,先处理与处分教师。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不辨是非的做法,反而鼓励了一些家长和学生不反思自己的过错,动辄要追究教师的责任,这也导致了很多教师不敢管、不能管学生,进而助长了学生的肆意妄为。如此恶性循环,使得相关各方均受到损失,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教师在行使教育惩戒权时,都存在种种担心:一怕惩戒措施过当,学生无法接受;二怕家长寻衅滋事,使得事态升级;三怕自己受到处分,好心办坏事。因此,《教育惩戒规则》颁布实施后,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要鼓励教师依照规则实施惩戒,要承受住家长和社会的压力,保障教师的教育惩戒权,打破上述恶性循环的怪圈,增加社会福祉。
再次,教师要合理实施惩戒。教师滥用教育惩戒权是教育惩戒受到非议的重要原因。教师合理实施惩戒,需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教师要提前组织学生学习校规校纪和《教育惩戒规则》,要给学生足够的提醒与告诫,避免学生因为不了解有关规定而犯错误;二是教师在行使教育惩戒权时要冷静,做到“不冷静不惩戒”,避免把自己的情绪带到惩戒学生中去;三是教师在行使教育惩戒权时要客观,要理性分析学生犯错的原因、动机、危害等,进而给予合适的、有针对性的惩戒,与此同时,教师要注重赏识与惩戒相结合,劝导与惩戒并重,更加侧重教育惩戒的针对性,减少教育惩戒的攻击性;四是教师在行使教育惩戒权时要公平,不能因为学生的学习或家境等区别对待,要做到同等行为同等惩戒;五是牢记惩戒的目的是育人,教育惩戒的目的不仅仅是惩戒,更多的是关爱学生,是教育学生遵守规则、增强自律、改过向上的手段。
最后,家长要理解与支持教师合理的教育惩戒行为。很多家长反对教育惩戒,有的认为孩子小,不应该接受惩戒;有的认为惩戒会给孩子带来心理伤害;有的认为教育是万能的,无须惩戒学生。其实,惩戒教育与赏识教育同为教育手段,都是为了学生的健康成长。赏识教育是通过学生感受到“愉悦”来强化其向上的一面,惩戒教育是通过学生感受到“难过”来强化其对不当行为的认识。因此,家长要认识到教育惩戒的作用和目的,积极配合,并给予教师更多的信任,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中小学教师教育惩戒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的有效实施需要社会、学校、教师、家长共同努力,如此才能推动我国教育水平的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