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徽州宗族疾病救助研究

2020-03-22 09:34杨正霞许艳群
关键词:休宁刊本宗族

杨正霞,许艳群,祝 虻

明清徽州宗族疾病救助研究

杨正霞1,许艳群1,祝 虻2

(1.皖南医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1;2.中国社会科学院 古代史研究所,北京 100732)

在明清徽州宗族秩序的构建中,处理好族内的疾病问题是一个重要方面,为此明清徽州通过家训、家规等形式,作了一系列族内疾病救助的规定。围绕规定,还有一系列具体的举措与安排,如族医的设置、医药的储备、义田的设立,从而使这种救助得以实施。这样做的原因,与明清徽州统宗收族的理念、孝文化的传播、徽商的兴起及徽州社会对医者职业的认识密不可分。

明清徽州;疾病;救助

明清徽州社会的典型特征之一是宗族组织发达,这从赵吉士在《寄园寄所寄》中的描述可以得到较好的证明:“新安各族聚姓而居,绝无一杂姓搀入者。其风最为近古。出入齿让,姓各有宗祠统之,岁时伏腊,一姓村中千丁皆集,祭用文公家礼,彬彬合度。父老尝谓新安有数种风俗胜于他邑:千年之冢,不动一抔;千丁之族,未尝散处;千载谱系,丝毫不紊。”(1)依据这一记录,通常认为明清徽州宗族以一种较为和谐的秩序在数百年的时间内存在着,这固然有夸大之处,但大多数文献记载多印证了上述观点。明清徽州宗族秩序的形成,固然与“尊尊”“亲亲”的宗族理念分不开,但能够较好解决宗族内疾病救助这一族内难题,亦是有密切关系的。

从相关文献记载来看,明清时期徽州社会中的疾病情况是普遍存在的(2)。如何解决好族内疾病问题,形成族内自然安治的局面,徽州宗族多有明确规定。

一、明清徽州宗族疾病救助规定

明清徽州宗族多将解决族人疾病问题作为重要事项予以对待,常以家训、家规的形式要求族众了解并遵守。

这一类规定,在明代徽州宗族中就已经存在,如正德年间汪尚和整理其先世高齐府君家训就说:“有患难,则相救恤;有疾病,则相扶持,共立门户,不为外侮。”(3)表明汪氏宗族注意到了宗族内部遇到疾病这类困难时要互相扶持,这样才能保持门户的生存,而不受族外的欺侮。

到清代这类规定在徽州宗族中更是十分普遍,无论是从不同姓氏来看,还是从时间分布来考察,都能看到宗族内的疾病救助是长期而广泛存在的。

如乾隆年间,许氏宗族单列《救灾恤患》条规定:“人固以安静为福,而灾危患难亦时有之,如水火贼盗疾病死丧,凡意外不测之事,此人情之所不忍,而推恩效力固有不容已者,其在乡党邻里有相周之义焉,有相助相扶持之义焉,况于族人本同一气者乎?今后凡遇灾患或所遭之不偶也,固宜不恤财不恤力以图之,怜悯救援扶持培植以示敦睦之义,此非有所强而迫也,行之存乎人耳,彼忍心害理者以秦越视之,甚至落井下石。”(4)在强调疾病一类灾害不可预测的同时,指出族内救助的重要性。

其后,许多徽州宗族多持与许氏宗族相同的观点,如休宁东溪华氏立《救灾恤患》条:“窃以缓急人所时有,患难亦人所不免。凡在我族,如遇水火盗贼疾病死丧,意外不测之事,人情所不能安者,须体相保、相救、相赒、相恤之义,此周礼教治之法然也。我等共处一地,谊系宗党,分俱族属,尤非同沟共井可拟,则竭力扶持,多方调护,在所勿惜,若相视如秦越,必非仁人之存心也。”(5)

又如叶氏《重宽恤》规定:“宗祠置产,祭祀所余周济族中贫乏,止期敷用不必积累厚赀,乃有举放祠债勒限极紧,稍有愆期即著保人代赔,陵逼难堪常有酿成人命之案,大失周济本意。嗣后应遵社谷之法,以一分起息,或岁值歉收,及其家有婚丧疾病之事,则宽免其息,缓其还债。至于周济,应先族中少孀幼孤老病残疾之人,并有志读书者,按季按月分别赀助,此外嫁娶愆期,停丧未葬,无力举行者,则随时资给,似此加惠族人,不但祖先喜慰,而宗祠食报自必绵远矣。”(6)

到宣统年间,徽州宗族中依然还坚持强调族内救助,程氏宗族就有规定:“仁人之心,自然恻怛,忍见吾同类之困厄,岂能恝然而不一动其心乎?孤弱者扶植之,贫乏者济急之,诬枉者申明之,疾病者滋养之,急难者救援之,死丧者赙助之。无适而非此心之发,忠恕之道也。夫恤者,恤众也,于众若是,其孝友睦姻亲贤之道,可知矣。”(7)

一些宗族不仅要求宗族内相互救助,而且将这种救助规定延伸到邻里,如祁门郑氏规定:“邻里居之相近也,凡事须要相接以礼,盖出乎尔者,反乎尔也,必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患难相恤,方为仁后之俗。”(8)兰陵黄墩萧江氏也有规定:“何谓和睦乡里?无分异姓同姓,与我同处,田土相连,守望相依,各宜谦和敬让,喜庆相贺,患难相救,疾病相扶持,彼此协和,略无顾忌,不可因着小忿闲气,宿怨挟谋,交相起衅,亡身破家,虽佃仆慵赁之人,亦必一体待之,是谓和睦乡里。”(9)

二、明清徽州宗族救助的相关举措

如何将宗族内部疾病救助的理念或规定转化成实际的行动,发挥其功效,还需要具体的措施及制度性的安排。明清徽州宗族以下的举措,对实现族内疾病救助起到了有效的保证作用。

(一)设立族医

徽州宗族设置族医的行为直接受到方孝孺思想的影响,方孝孺曾在《宗仪九篇》中提出立族医的设想。方氏称:“为睦族之法,祠祭之余,复置田多者数百亩,寡者百余亩,储其入,俾族之长与族之廉者掌之。岁量视族人所乏而补助之。其赢则以为棺椁、衣衾以济不能葬者,产子者、娶嫁者、丧者、疾病者,皆以私财相赠遗。立典礼一人以有文者为之,俾相族人吉凶之礼;立典事一人,以敦睦而才者为之,以相族人之凡役;世择子姓一人为医,以治举族之疾,其药物于补助之赢取之,有余财者时增益之;族之富而贤立学以为教。”[1]方孝孺这一较为理想的宗族管理思想如何具体实施尚无太多实例予以证实,但其中的一些设想在事实上是被遵循的。如明代徽州休宁程氏家族就对方孝孺的提法十分重视,并努力去执行。据程一枝在《程典》中记载:“凡同族者,自十亩百金之家以上,随其财产厚薄,岁出银谷以为积贮,俾族长与族之富者掌之,立簿二本,籍其数以稽出入,岁量族人所乏而补助之,其赢则为棺椁衣衾以济不能葬者,若嫁娶者、产子者、死丧者、疾病者、患难者,皆以私财相赠。立司礼一人,以有文者为之,俾相族人吉凶之礼;立典事一人,以有才干者为之,俾相族人之凡役;世择子弟一人为医,以治举族之疾;择有德而文者一人,以为举族之师。”(10)从这段文字内容来看,其核心思想是直接源于方孝孺宗仪的,这表明了程一枝为代表的程氏宗族对这一提法的认同。而且从具体事例中也可以看到这种思想被践行的证据:“道振字宗鲁,号东山,生三子,而公(梅)为长,好学攻诗,尝与修宗祠,亦能诗;弟桂字思和,号六松,为里塾师;照字继明,号膏露,以医名于江淮间。”(10)从这里可以看出程道振生了3个儿子,他们的成长是明显进行了规划,长子学文主要参与宗族建设,次子是塾师,幼子为医,3人的职业分工与宗规的要求十分契合,这无疑表明族医的设计是被执行了。

此后,关于族医的制度性设计并不多见,但族内行医互助行为是一直存在的。如厚田吴氏就有:“公讳正爕……行槖渐充……精治药石。”“公讳如江……学无不精,尤深于医……然不欲以医鸣。”“公讳骞……读书过目成诵,以多疾帮弃举业,精究医理,治病辄有效,恒以活人为念,虽臧获厮养之流,无不尽心疗之。”“公讳乙照……精歧黄法,新族中或无力延医,必急为诊治。”(11)这些记载足以说明吴氏族内一个群体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医者,但实际上承担着族内疾病救助的任务。

这种情形在问政方氏宗族中同样存在:“真师……擅岐黄之术,悬壶郡治数十余年,凡踵门求治,罔不为之著意,诊察处方务慎,时有著手回春之誉。然公颇尚医德,对病者常以温语慰藉,未尝与人较锱铢。居恒手不释卷,精究常理,老而弥笃。”“泽民字惟德,真师公长子,家传衣钵,尝侍诊临诊,实验经历既久,颇多忙得,绍承父业,驰名遐迩,活人无数,其造福于民也厚,一时士大夫称之为福民先生云。”“廷理……泽民公次子,初习商业未能伸其志,归而研求家学,复精医理。”(12)这是一个祖孙三代的世医群体,虽然他们并不一定是一般意义上的族医,但族内救助肯定是他们的责任之一。这一点从明代名医孙一奎的经历就可以得到印证,据其著《医案·新都治验》所载,在所收203个医案中,病人为孙氏族人的有74个,是其族仆的有8人[2],其族人所占比重达36%,这一比例无疑反映了世医也具有族医的色彩。

(二)备药以供族内救助

疾病救助直接的需求就是药物,故一些宗族也有这方面的规定,要求常备相应的药物以备不时之需。如潭渡黄氏就规定:“疟痢痈疖之症,须制药预备以济贫病之家,更须胗察寒热虚实,不可慢易草率,反致害人。”(13)卷四就是明确要求“制药预备”以助贫病之家。同时,该族中也有多人备药以救助族人。如:“循茂公……家有目疾秘方,施药五十余载。”“寿二公……少习儒业,偶被火伤其颐,遂遵父命弃儒而耕……又精歧黄术,广施药饵以周贫病焉。”“仲禧公……性好施,遇孤弱弗立及贫乏弗给者,加意赈恤,蓄药疗疾,不责人报。……次子文盛……亦有父风,济人缓急,虽倾囊不惜,施药活人以万计云。”(13)卷七这几位黄氏族人都准备了药物用于族内疾病救助,说明平时准备药物当是族内救助的常态。

这种情况同样在其他宗族内存在,如:“道炳……以擅歧黄问世,尝施药济众,时值兵乱,全活者甚众。”(12)卷三“李德卿……性躭林泉,慕陶隐居孙思邈之风,家居以医药济人,辄奇效。”[3]886“余正宗……隐于医,殚精天人性命之旨,尝貯参附金石之饵,以杂药与人,不令知,以是活人者无算。”[3]978

(三)设立义仓以供族内疾病救助

作为农业社会,徽州宗族多采用义仓的形式来进行族内救助,而这其中也涉及到疾病的救助。如碧山李氏就有明确规定,要求“立义仓以赡贫寒”。“朋友有通财之义,宗族重周急之条,然开口为难,相赠有限,频来则以为难满无厌之求,多索则以为难填无底之壑,甚至报者倦矣,施者犹责望无穷。虽曰赡贫,乌得而赡贫也,其法莫善于立义仓,公资有余概停谷石以备资助,公赀不足视力捐输,由少至多,逐年增益,困乏时出谷济之,以助东作西,成日如数收之不取息,遇凶荒患难死丧疾病孤贫,则周之,不能还者不责偿,但须得人掌管,无侵蚀不公等弊,庶良法永垂,奕世咸蒙大赉矣。”(14)

义仓的设立,在徽州宗族内除了集体行为之外,一些有能力的族人会积极主动的设立。如明代休宁著名学者程敏政父亲程信就设有义田,并立下遗嘱:“赐茔内外田共四百三十二亩,立作义田。分为三分:一分备祭扫及修理享堂碑亭墙面;一分周济贫难族人亲戚丧葬嫁娶;一分给与守坟人衣食用度。子孙永远遵守,不许变卖,变不许占种,如有违者,告官以不孝论。”(15)襄毅公义田遗嘱这是比较典型的为宗族建设而设立义仓的行为。这种行为在明清徽州多有存在,实为一种普遍行为。

三、明清徽州宗族救助的社会背景

明清徽州宗族内的疾病求助作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有其存在的社会基础,这与宗族社会的形成、徽商的兴起、儒家思想的传播及对行医职业的认识都密不可分。

(一)宗族建设的需要

进入明代以后,徽州宗族日益发展,为更好地实现“统宗收族”的目标,明清徽州宗族都认识到“睦族”的重要性。如横冈胡氏提出“睦族属”,该族认为:“人生天地,气以成形,理以成性,而后始有此身。身也者,根乎一本,贯乎九族,推而至于千万世,脉脉相承、系系相继,永久勿歝,族姓攸系,诚足重念也。古者一身所接,必先亲亲之爱,次敦本支之谊,渐而旁及于民人之众庶,物之细良有以也。近见世之人,不知敦本之意,而薄视乎同姓之亲,阋墙起衅,同室操戈,冰炭相守,陌路兴悲,比比而是,其族于□之□□□□哉。今吾族藉祖宗之庇,虽不能显赫当途,而其问廉洁自爱,清白自矢者,亦不乏人,由兹以往,惟祈互为儆戒,交相劝勉,使一本之爱无亏,九族之谊务全,亦安有彼此之分,以间我骨肉也耶,则睦族属之为急也。”(16)家规从一本之谊阐释了睦族的根源及重要意义。

纵观徽州宗族,基本上与横冈胡氏有着相同的认识。如洪氏宗族就有规定:“书曰:以亲九族。礼曰:敬宗故收族。自古帝王皆以睦族为重,大抵宗族之所以不笃者,或以富而欺贫,或以强而凌弱,不思子姓之众出自祖宗一人之身,如此而伤其天亲。则所厚者薄,无所不薄,不几抱愧于公艺之忍七百口之公食者乎。顾我同支族人,当务长幼以序相洽,尊卑以分相联,喜相庆,戚相怜,设家塾,置义田,课子弟以重伦常,续家乘以联涣散,长思一本之爱,永昭雍睦之风。”(17)塘川姚氏有着基本相似的认识:“凡我同宗之人,虽派系不一,自祖宗视之同一体也。世有以寒燠分亲疏,以富贵轻贫贱。名同宗党,实为秦越,祖考有灵,必呵谴而阴殛之。故为子姓者,明其昭穆,同其好恶,周其困乏,强悍嚣挠之气,化而为仁义和厚之风,则宗盟谊洽而敦睦族矣。”(18)

从这些规定中不难看出,徽州宗族都强调为维护族内团结、族内秩序,族众之间要相互支持,相互救助,这种宗族建设的内在需要,就成为徽州宗族内疾病求助的社会基础。

(二)孝文化的伦理需求

清人池生春、诸星杓修《明道先生年谱》时指出,程颐在元丰元年时有言:“病卧于床,委之庸医,比之不慈不孝,事亲者不可不知医。”[4]明确将学习医术与对父母尽孝的伦理道德联系在一起。在南宋时王应麟从历史发展及历代孝子学医的史实出发,对程颐“事亲者不可不知医”进行了阐释:“晋殷仲堪父师病积年,衣不解带,躬学医术,究其精妙。北齐李元忠母多病,专心医药,研习积年,遂善方技。李密祖母患积年,精习经方,洞娴针药,其疾得除。隋许知藏祖道,幼以母疾,究极医方,诫诸子曰:为人子者,尝膳视药,不知方术,岂可谓孝乎?文中子母铜川夫人好药,子始述方。唐王勃谓人子不可不知医,时长安曹元有秘术,勃从之游,尽得其要,甄权以母病,与弟立言究习方书。王焘母有疾,视絮汤剂,数从高医游,遂穷其术。李逢吉父颜有錮疾,自料医剂,遂通方书。杜鹏举母疾,与崔沔同授医萧亮,遂穷其术。程子曰:事亲者不可不知医。”[5]488这一论述进一步将学医与孝文化紧密联系在一起了。

在徽州地区,明代嘉靖年间休宁汪溪金氏在族谱中提出:“伊川曰:事亲者不可不知医,委之庸医,比之不慈不孝。”(19)表明对程颐论述的认可与遵从。在徽州宗族也是将学医尽孝作为评定孝子的重要标准,如《休宁厚田吴氏宗谱》记载的“吴孝子”:“(吴琦文)虽姿禀明敏,喜读书,惧坐守一经,不足以尽孝养,乃牵车服贾营什一之利……父病滞下,孝子重趼,肤皮尽裂,血淋漓走数百里求名医,医辞以远,孝子叩首流血,终不应,为之悬拟数方以归,弗效……其母亦以哀哭过甚,双目俱障,将失明,医者皆谢不能,孝子日以舌舐之,月余而障尽退。孝子追痛其父亡,而自咎其不明于医也。乃博览方书,悉心研究。母后以病膈,法在不治。孝子精思密审,自酌方剂,消息进退,历五六年而母病以瘳。”(11)卷一生动地记录了孝子学医为母治病的心路历程。这种对父母的孝心会转移到族内族人身上,如休宁俞舟“尝闻伯父患疫,匍匐百里侍汤药,积日夜竟不染人”[3]891。

在这种学医的伦理性要求和驱动下,客观地推动了宗族内懂医人员增多,有利于族内疾病求助的开展。

(三)因徽商兴起而提供的物质基础

疾病求助,固然是伦理上的需要,但同时也要有一定的物质基础,求医问药,均需要财力、物力予以支撑,而徽商的兴起,无疑使族内疾病救助更加有力。如黄氏:“望云翁……少业儒,后以父老而已独身当户去之贾,以儒术饰贾事,远近慕悦,不数年赀大起,驻维扬理盐策,积贮益丰……凡厄于饥者寒者,疾且疫者,贫未婚者,孤未字者,率倚办翁,翁辄酬之如所愿乃止”(13)卷七,这里的黄望云,就是典型的徽商,商业成功后积极开展包括疾病救助在内的各种善举。

另外还有一些徽商,在商业成功后,自己研习医学,如休宁厚田吴氏中就有一批这样的族人:“公讳正爕……行槖渐充……精治药石。”“公讳英进……公综理盐策……公善治疗,按穴针之辄立愈。”(11)卷六这些精通医术的商人,毫无疑问也更有能力开展族内救助。

(四)对医者职业认识的变化

明清徽州宗族内疾病救助得以广泛开展与其职业观念的转变,特别是对行医的认识是分不开的。如在明代,休宁金氏宗族就认为行医是“起家致富”的重要职业,该族认为:“医,一艺也……伊川曰:‘事亲者不可不知医,委之庸医,比之不慈不孝。’文潞公曰:‘达愿为良相,贫愿为良医,以其济人利物之善也。’学此以为资身之策,可为起家致富之阶,医非儒者不能造妙,然世人重儒岂若重医之至乎。”(19)不仅认为学医具有伦理上的依据,还充分肯定了行医作为职业的价值。

其他宗族也多将行医作为正当职业,如冯氏宗族提出:“男子学业务出于正,凡诸庸下,皆不可为圣经贤传。礼乐、射御、书数,此为正者,其次医卜、地理或可以资身备用,乐惟琴可学,以其资德而养性,他如琵琶、箫管,一切俳优之类,切须禁戒,毋令习也。又如弈棋、摸牌、双陆、骰子,凡诸无益之事,既足以废学丧志,又足以荡产败家,为蠹之大者,后生尤宜痛绝之。”(20)认为医学是可以“资身备用”的正业。祁门古竹的王氏宗族也有这样的认识:“士农工商,为人本业,外则医术星命犹为正务,若游手好闲习优人末伎,或投充仆隶及流入邪教,不准入祠。”(21)不难看出,该族的职业规定还具有一定的强制性。

当然,也有徽州宗族对学医持谨慎态度,如高氏宗族就说:“民正业不外士农工商,因材而笃,皆可成家立业,安可自甘污贱为娼优隶卒以玷辱门庭,至于医卜星相虽非邪术亦不可轻学,其术不精因而误人惑人,则亦非正道矣。”(22)而这种担忧主要是医学的难度及其对人生命重要性密切相关。

总之,明清时期徽州宗族社会内部疾病救助这一现象,因其特殊的社会文化背景得以广泛的开展,对这一问题的探讨,无疑有利于更好地理解徽州宗族社会的形成与运转,对了解传统乡村社会基层治理亦有裨益。

注释:

(1)赵吉士《寄园寄所寄》,康熙刊本。

(2)苏卫平利用明清徽州方志记载内容进行统计,这一时期有文献记载的疾病达177种之多,见《明清以来徽州区域的疾病与医疗卫生体系研究》,2009年上海师范大学硕士论文,第27页。

(3)汪燦、汪尚和《休宁西门汪氏族谱》,明嘉靖六年(1527年)刊本。

(4)许登瀛《重修古歙东门许氏宗谱》,乾隆二年(1737年)刊本。

(5)祝应斌《休宁东溪华氏宗谱》,道光三十年(1850年)刊本。

(6)编者不详,《读洲叶氏宗谱》,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刊本。

(7)兰桂校主佐氏珍藏,《休宁富溪程氏祖训家规封邱渊源合编》,宣统三年(1911年)刊本。

(8)郑道远《祁门锦营郑氏宗谱》,道光元年(1821年)刊本。

(9)江家泰《兰陵黄墩萧江家乘》,道光三十年(1850年)刊本。

(10)程一枝《程典》,万历十一年(1737年)刊本。

(11)吴瑗《休宁厚田吴氏宗谱》,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刊本。

(12)方智泳《问政方氏宗谱》,1937年刊本。

(13)黄元豹、黄景琯《潭渡黄氏族谱》,雍正九年(1731年)刊本。

(14)编者不详,《碧山李氏宗派谱》,宣统三年(1911年)刊本。

(15)程敏政《休宁陪郭程氏本宗谱》,成化年间刊本。

(16)胡暻《横冈胡氏横渠支谱》,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刊本。

(17)洪尚祁《洪氏续修家谱》,光绪七年(1881年)刊本。

(18)姚良礼《塘川姚氏宗谱》,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舜耕堂木刻本。

(19)金弁《新安休宁汪溪金氏族谱》,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刊本。

(20)冯光岱《中经井河东冯氏宗谱》,清嘉庆九年(1804年)刊本。

(21)王地山《祁邑苦竹王氏宗谱》,清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刊本。

(22)高富浩《绩溪梁安高氏族谱》,光绪三年(1877年)刊本。

[1]方孝孺.逊志斋集[M]//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35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2:76.

[2]苏卫平.明清以来徽州区域的疾病与医疗卫生体系研究[D].上海:上海师范大学,2009:56.

[3]廖腾煃.康熙休宁县志[M].台北:成文出版有限公司,1970:886-978.

[4]池生春,诸星杓.明道先生年谱[M]//北京图书馆藏珍本年谱丛刊:第18册.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8:591.

[5]王应麟.困学纪闻[M]//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35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2:488.

Research of Huizhou Clan Disease Rescue in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YANG Zheng-xia1, XU Yan-qun1, ZHU Meng2

( 1.Wannan Medical College, Wuhu, Anhui 241001; 2. Institute of ancient history,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Beijing 100732)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atriarchal clans of Huizhou order in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it was an important aspect to deal with the diseases within the clan. For this reason, Huizhou in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made a series of stipulations for the rescue of diseases within the clan through family instructions and family rules. Around these stipulations, there are a series of specific provisions and arrangements, such as the clan doctors, the reserve of medicine, 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Yitian, so that this kind of rescue can be implemented. The reason for this is inseparable from the idea of Huizhou clans in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the spread of filial piety culture, the rise of Huizhou merchants, and the Huizhou society’s knowledge about the profession of practicing medicine.

Huizhou in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disease; rescue

2020-04-02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明清徽州传统家训资料整理与优秀家风研究”(14AZD061)。

杨正霞(1973- ),女,安徽芜湖人,副主任护师,研究方向:灾害与危症护理医学社会史;许艳群(1976- ),女,安徽六安人,副主任护师,研究方向:外科护理学及医学社会史;祝虻(1989- ),男,安徽东至人,助理研究员,博士,研究方向:明清史及徽学。

K248;K249

A

1004-4310(2020)04-0130-06

10.14096/j.cnki.cn34-1333/c.202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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