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昌钰 黄建新/文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现代化和工业化进程的迅速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大量转移,形成了农民工这一规模庞大的特殊群体。根据《2018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截至2018年年底,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8836万人,占我国近1/5的人口。而近年来,中国经济增长放缓,消费需求不足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因素之一,如何扩大消费需求,是中国经济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因此研究农民工消费行为,探讨其影响因素,从政府视角出发,合理激发农民工群体的消费潜力,对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福州市长乐区地处沿海,经济发达,辖区内第二产业发展迅速。2018年,全区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538.6亿元,同比增长12.6%,辖区内工厂数量较多,劳动力总量较大。2018年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2.32亿元,同比增长10%,市场消费潜力较大。因此针对长乐区各个行业的农民工进行问卷调查,并基于调查数据,科学分析农民工消费行为的影响因素,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消费是社会进步发展的动力,学者对消费行为的研究始于18世纪。古典经济学派重视资本的积累,提倡节约型消费。其中以威廉·配第(William Petty)为代表,认为需要节制不必要的消费,来保证财富的积累。亚当·斯密(Adam Smith)和欧根·冯·庞巴维克(Eugen Bohm-Bawerk)继承并发展了威廉·配第(William Petty)的消费观,前者认为消费的行为取决于效用和偏好,后者认为商品的价值是由边际效用决定的。在此之后,凯恩斯(J.M.Keynes)提出消费函数理论,即消费取决于收入和收入的边际效率。美国经济学家杜森贝利(J.S.Duesenberry)提出相对收入消费理论,该理论认为消费者现时的消费行为会受到其过往的消费习惯和现时消费水平影响。往后的学者基于此,不断提出并完善消费的相关理论。如美国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M Friedman)提出永久收入假说,认为消费者的现时消费水平受消费者的永久收入水平影响,而不是由消费者的现时收入决定的。莫迪里安尼(F.Modigliani)提出生命期的消费理论,他认为消费者预期自己的寿命时长,然后根据寿命时长来决定其收入中消费和储蓄的所占比例,即消费者根据其预期的一生收入来安排消费。
目前,国外对于消费行为的研究主要从两个视角展开。其中一个视角是从权利感知出发:处于低权利阶层的群体通过消费高价格的产品或服务,以期改变当前其低权利的状态,提升其社会阶层;而高权力者,更加注重的是产品或服务的价值和品质,而不是价格。而Vicki G.Morwitz等人从无意识的角度出发,来探究不同人群消费行为的差异,发现在带有倾向性问题的鼓动下,消费者可能做出无意识的消费行为。
学界对于农民工消费行为的研究主要从农民工收入和消费水平、消费结构以及消费观念三个视角展开。从收入和消费水平视角出发的研究主要有:钱文荣、李宝值认为农民工收入和支出具有不确定性;孔祥理、粟娟认为工资收入是影响农民工消费的主要因素,主要从农民工对消费品的选择上体现。从消费结构视角出发的研究主要有:孙超骥、郭兴方认为农民工的收入相对于物价和通货膨胀而言,增速缓慢,农民工的可支配消费十分有限,他们的消费结构具有低廉性、群体性;秦晓娟认为处于较高社会阶层的农民工的消费水平较高,消费结构较合理。从消费观念视角出发的研究主要有:杨发祥认为农民工对时尚化的消费追求跟多,以期通过这种消费获得相应的社会认可;纪江明等人从身份认同的角度出发,发现农民工通过学习和模仿城市人的消费方式来构建市民身份;闫超和汪丽萍的研究发现农民工为了获得社会认同感和融入城市,做出非理性行为的炫耀性消费。当前国内外对农民工消费行为影响因素的研究已较为完善,大多学者得出较一致的结论:收入是影响农民工消费行为的重要因素,而个体特征和工作特征等因素也影响这一群体的消费行为。
总而言之,农民工是我国日益庞大的一个社会阶层,因其数量大、流动性强等阶层特点,对农民工的消费行为及其影响因素的定量分析较少。因此本文基于对福州市长乐区的农民工进行问卷调研,通过定量分析,量化农民工消费行为,分析影响其消费行为的影响因素。
消费行为指消费者持有货币购买所需商品或服务,及使用商品或服务后对其做出评价,这一系列过程中所进行的活动。其问题的核心是消费者持有的货币量和购买动机。消费者自身对商品或服务的需求是驱使消费者做出消费行为的主因。根据需求层次理论,人类的需求从低到高分为五个层次: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农民工群体的消费行为先保障低层次的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对高层次的需求较少。据此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1:收入和收入满意度影响农民工的消费行为
假设2:抚养压力影响农民工的消费行为
假设3:消费观念影响农民工的消费行为
假设4:受教育程度影响农民工的消费行为
假设5:工作特征影响农民工的消费行为
根据研究目的和内容,本次调查问卷的发放采取简单随机抽样的方法,问卷内容包括受访者的个人情况、就业情况、收入情况、消费状况等信息。2017年7—8月,调研小组在长乐区各辖区进行问卷调研,最终获得383份农民工调查问卷,剔除无效问卷,最终获得有效问卷352份。
1.因变量选取
因变量应该客观并且容易测量,所以本研究以农民工月消费金额作为因变量。
2.自变量选取
首先考虑收入是决定消费的重要因素,而由于个体认知上的差异,相同的收入,可能存在不同的收入满意度。所以选取收入和收入满意度为自变量。根据消费三因素论,即影响消费行为的主要因素有文化因素、社会因素、个人因素。文化因素主要包括消费观念和受教育程度,消费观念的测度主要根据胡维平(2006)编制的消费取向量表,即农民工的消费观念由娱乐消费取向、受影响消费取向、谨慎消费取向、时尚消费取向四个因素构成,赋予四个取向各25%权重,加权获得消费观念,代表农民工消费意愿的程度高低。社会因素主要包括养家压力,养家压力包括抚养人数、月均家庭消费。个人因素主要包括个人特征、工作特征,以工作年数、流动性、工作时长、是否拖欠工资衡量工作特征,以个人特征为控制变量,具体变量设置见附表。
3.模型的确定
对于收集到的数据,本研究使用Stata统计软件进行多元回归分析,根据因变量数据类型的不同采用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具体回归模型如下:
运用Stata12.0软件构建的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加入因变量并逐步加入自变量,得到的分析结果如附表所示。
附表 多元回归分析
续表
1.收入的影响
模型的分析结果显示,农民工收入对其消费行为产生显著的正相关影响,月收入越高,农民工的月消费越高。从分析结果来看,农民工收入每增加一单位,消费就会增加0.142单位。但将消费的增量和收入的增量对比,可以发现消费的增量远低于收入的增量,这个结论也与凯恩斯的消费理论类似。也表明农民工属于保守型消费,可能储蓄率较高,即每增加一单位的收入,用于消费的收入所占的比例偏低,用于储蓄的收入所占的比例较高。收入满意度对农民工的消费行为无显著影响。假设一部分得到验证,另一部分没能得到验证。
2.消费观念的影响
模型2、3、4、5、6中,消费观念对农民工消费行为产生了显著的正相关影响,即农民工的消费意愿越强,消费水平越高。假设三得到验证。消费观念是消费者持有其可支配收入时,对商品或劳务价值追求的选取,即付出货币兑换商品的意愿强弱。农民工的消费行为一般仅为了满足其基本的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而满足这两个需求的商品基本为生活的必需品,农民工对其消费意愿强烈。
3.养家压力的影响
模型显示,养家压力是农民工消费行为影响因素之一。抚养人数与消费水平呈正的显著相关,农民工需要抚养的人数越多,消费就越多。每个月往家汇款数与消费水平呈正的显著相关。假设四得到验证。可能是因为农民工大部分是异地打工,家人基本都在原居住地,所以每月需要向家里汇款,所以需要抚养的人数和每月汇款数越多,消费也越多。
4.工作特征的影响
工作特征中工作时长和是否拖欠工资是农民工消费行为影响因素之一。工作时长、是否拖欠工资与农民工消费水平呈显著负相关,工作年限、流动性与农民工消费水平无显著的相关关系。假设五部分得到验证,另一部分没得到验证。
出现这一结果的原因可能是,被调查者所从事的工作大部分都属于重复性高的工作,没有技术要求,所以收入并不随着工作年限的增长而增长。而收入决定了消费,导致消费和工作年限无显著的相关关系。
消费行为可以表述为寻找、选择、购买、使用、评价商品和劳务的活动。消费行为是复杂的过程,即消费需要时间。而被调查者的工作时长越长,可用于消费的时间就越短。所以工作时长和消费呈显著的负相关。消费需要货币为媒介,拖欠工资的情况下,被调查者所持有的货币量少,所以消费与是否拖欠工资呈显著的负相关。
5.受教育程度的影响
根据模型5、6,可以得出受教育程度和消费呈显著正相关的结论。假设三得到了验证。在一定程度上,受教育程度与农民工的收入呈正相关,因为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农民工,技能水平和认知水平较高,能够胜任要求较高的工作,以取得较高的收入。根据前文的收入和消费呈正相关,教育与消费呈正相关。除此外,受教育程度越高,其认知水平相应提高,对社交、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求较高,其消费水平相应提高。
农民工群体更换工作的频率较其他群体较高,工作稳定度和工资水平较低。收入对消费而言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即农民工的收入水平决定了消费行为。因此,为了引导农民工的消费行为,政府最迫切的事情是提高农民工的收入水平。为了提高农民工的收入水平,政府第一步应当营造一个公平的劳动力市场,即在这个市场中农民工获得劳动报酬的机会是均等的;第二步应当逐步提高农民工的工资水平,即建立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的机制;第三步应该合理制订农民工的最低工资收入,适当提高农民工的工资标准。
农民工的收入较低,而需要抚养的子女和老人人数普遍较多。政府应当分担农民工这方面的压力,增加对农民工的转移性支付,通过合理的补贴增加农民工的可支配收入。如为农民工的父母提供一定的养老补贴,为农民工的子女减免学费,发放一定的生活补贴。
农民工属于弱势群体,2018年以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件频发。针对这一现象,政府应当加大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力度,完善劳动法,杜绝拖欠农民工资现象的发生。扩大农民工维权的渠道,当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保证农民工合理合法维权。
教育水平是影响农民工消费的要素,受教育程度不但影响农民工现期的收入水平,也影响农民未来的职业发展和未来的收入和消费水平,而且影响到农民工的消费观念。所以政府应当通过举办相应的职业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