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一则“校服收费2300元”的新闻将南昌豫章师院附属学校推上了风口浪尖。与此同时,也暴露出了家校合作的一个显著问题——家委会沦为学校的“工具”。涉事学校家委会成员宣称,“校服的样式和面料是学校决定的,家委会无法干涉”。
而实际上,早在2015年,由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就明确指出:“学校应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在政策明晰的情况下依然出现“家委会无法干涉”的局面,家校合作的不規范问题由此可见一斑。
作为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家校合作是指教育者与家长“共同”承担儿童成长的责任。然而,在实际的合作过程中,却存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边界不清、家长参与意识不强、以学校教育为中心等问题,家校合作的“缺位”与“越位”现象严重。另外,合作内容过于简单、合作形式单一、合作过程功利化、流于形式等,也是家校合作不容忽视的问题。
这让人不由反思:在现代学校制度之下,家校合作的取向是什么?在家校合作中,家庭和学校各自应该担负起什么样的责任?家校之间如何才能达成更有效的合作?围绕这些问题,本组报道着力探讨解决之道,希望能为家校寻找一条更有效的合作路径,以实现“最完备的社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