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教育在民商法教育教学中的应用

2020-03-03 21:06
教育观察 2020年18期
关键词:商法民商法民法

边 蕾

(山西大同大学,山西大同,037009)

民商法作为法律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实践性强的特点,当前高校法律专业与非法律专业都开设了民商法教学,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民商法教学现状还存在一些问题。为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在民商法教学中渗透道德教育,不仅能改革民商法教学工作,实现以全新的角度与方式进行民商法教学,还能够使学生的道德素质得到良好培养,提高教学质量。

一、民商法

民商法是一门应用性较强的学科,主要包括民法与商法,旨在培养专业的法律人才,以此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完善国家法律法规管理机制人才保障。民商法教学需要让学生在对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学习的同时,还要能够在实际生活中使用法律,如学生要对民法、商法中一些条款予以掌握,能根据法律规定对各种合同起草。学习民商法能使学生的法律专业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二、民商法教育现状分析

(一)民法、商法教学脱节

当前高校在民商法教学中,存在民法与商法分开教学的现象,两者教学互不干涉,两者之间的联系被割裂。这种独立的教学模式会使学生不重视两者之间的联系,降低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与认知。可以说,这种教学方式将切断民法与商法的联系,使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有失偏颇,给学生的全面发展及其法律知识系统的建立带来不利影响。有的教师在民法教学中,没有结合商法知识,从而使学生产生民法与商法之间的联系不够密切的错误认知。

(二)教学方式比较单一

当前有的高校在民商法教学中采用的教学方式比较单一,一般都是教师在台上讲,学生在台下被动地接受知识,师生之间缺乏互动与交流。这种教学方式很难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极易使学生对民商法的学习丧失兴趣。与此同时,教师在民商法教学中比较重视对理论性知识进行讲解,很少讲解社会实践应用的内容,这对非法学专业学生理解与掌握法律知识具有不良影响。另外,教师过于重视展示概念性的课堂,不利于培养学生专业学习能力。另外,在实践教学中没有融合教材中的专业知识,学生的理解很容易出现偏差,这对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造成一定阻碍。虽然有的教师在民商法教学中采用了多媒体设备展开教学,为学生播放关于法律相关的视频,但是很多学生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态,并没有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导致教学效果不理想。[1]

(三)民商法教学没有渗透道德教育

当前我国十分重视素质教育,在教学中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对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发挥重要作用。[2]然而,高校在民商法教学中并没有注重学生道德教育,没有培养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因此,教师在民商法教学中应当从道德教育出发展开教学,使学生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念,从而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奠定基础。

三、基于道德教育的民商法教育教学策略

(一)重视民商法教学中道德教育的渗透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社会价值观越来越多元化,许多社会上的热点事件也引起了各种争议。相关调查显示,当前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人数日趋增加,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这三个方面:一是大学生存在较强的虚荣心与表现欲,其为了满足自身的虚荣心,而走上盗取钱财的犯罪道路;二是大学生的自控力不高,其面对一些纠纷事件时,极易产生情绪失控的现象,由此导致故意伤害等事件的发生;三是大学生自身特点的影响,加之学校对于学生道德教育不够重视,导致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率提高。

当前,高校的办学规模越来越大,学生人数随之增多,学生的综合素质存在良莠不齐的现象。由于受到传统教学理念的影响,很多高校对学生专业知识的培养比较重视,而忽视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虽然非法律专业的学生也需要学习法律课程,但是教师采用的教学方式比较单一,且不够重视学生的道德教育,导致无法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道德是做人的根本,社会上的犯罪人员多为缺乏道德的人,因此,高校应对注重民商法教学中道德教育。[3]

(二)改革民商法课程教学方法

民商法教学的改革首先应当对教学理念进行更新,对教学目标予以改变,这样才能更好地改革教学模式。传统的民商法教学一般是采取灌输式的教学方式,教师只注重法律理论知识的讲解,没有关注学生的主体地位,且缺乏对学生道德教育的渗透。因此,在民商法教学中,教师应改革以往的教学理念与教学目标,不仅要注重学生法律素养的培养,还要在教学中渗透道德教育,开展丰富的实践活动,如模拟法庭、法律援助等,以此提升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在民商法教学中,教师应拓展多途径、多渠道的教学方式,可以通过借助网络平台展开民商法教学,为学生提供大量的法律相关资料,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比如:教师可以在教学中引入一些真实的案例引导学生学习法律,使学生更好地理解与掌握法律法规;还可以通过对民商法律问题版块进行设置,用生活中的真实案例进行法律问题分析;也可以进行法律小论坛版块的设置,使学生对当前社会的热点话题进行分析与讨论。教师借助网络平台展开民商法教学,有助于拉近学生与教师之间的关系,改革传统的教学模式。

在民商法教学中,教师还应当注重民法与商法的结合,让学生认识到两者之间的密切联系。同时,教师不仅要注重理论知识的讲解,还需要注重实践教学。对此,教师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法展开民商法教学,根据民商法的某项法律原则来选择典型案例,以此帮助学生更好地将理论与实践联系起来,提升学生对问题的分析与解决能力。[4]

很多大学生没有接触过法律、法庭与法律事务,法院对他们来说十分神秘。对此,教师可以开展法律实践教学,使学生对法院有更多的了解,比如组织学生旁听民商事案件的审理,让学生对庭审过程有一个完整的体验。这样不仅能使学生了解我国法系审判制度,还能让学生比较现实中的法庭辩论与影视剧中的法庭辩论的差异。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教师可以使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更加深入,对我国的司法审判程序有更多的了解。另外,通过案件旁听,学生还能认识到法律的权威性,认识到当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时,必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学生在旁听案件之后,教师可以让学生将自己的感想写出来,使学生产生更多的学习兴趣,同时也能帮助教师了解学生的学习效果,从而更好地对教学进行改进,使学生的学习需求得以满足。

另外,学生在亲自参加法院旁听之后,教师还可以让学生自主展开法庭模拟的活动。对此,教师需要向学生提供案件素材,然后让学生扮演案件庭审中的各个角色,包括审判长、审判员、被告等。在此之前,教师要让学生相互合作,利用网络搜集庭审中的程序材料,制作庭审脚本。以这种方式展开教学,能够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学生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有效体现出学生自身的价值。另外,这种方式还能提升学生各方面的能力,比如学生通过对相关资料的搜集与分析,能提升其文献检索能力、分析的能力;学生之间的相互合作,也有助于拉近学生之间的距离,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

(三)民商法课堂教学内容的改革

民商法课程内容直接关系到教学效果,高校应从现实生活着手培养学生法律素质、道德素养,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奠定基础。教学内容对培养学生的能力与素质有直接影响,民商法课程教学不仅要注重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还需要重视学生道德素质的培养。因此,高校应根据社会需求变化,对民商法的课程内容进行及时更新,在对民商法基础理论知识进行讲解的基础上,结合一些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学生关于法律知识的应用能力得到提升。另外,不论在教学课程改革,还是教学方式改革中,教师都应当要坚持以道德教育为核心的基本原则。民商法教学过程中,虽然民商法相关法律知识的讲解是重点知识,但是相关法律案例中都离不开社会公德、家庭伦理道德,包括文明礼貌、遵纪守法、孝敬父母、邻理和睦等内容。因此,高校在民商法课堂教学过程中应渗透德育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使学生在学习法律知识的同时,提升道德素质,从而为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奠定基础。

总而言之,在民商法教学中渗透道德教育具有重要意义,教师应改革以往的教学方式,采取有效的方法进行教学,尤其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民法与商法的密切联系,并从道德教育的角度出发展开民商法教学,以此为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道德素质,提高民商法教学质量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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