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 淑
(中共惠济区委办,河南 郑州 450016)
横店是余秀华的故乡,也是她爱恨交织的地方,“在这里,长在这里,以后还要死在这里,它给了我一个归属,但是这个地方又不是那么好,偏僻穷困,我爱它,又想摆脱它”[1]?这种对故乡感情的纠葛在以往诗歌中是没有。中国文化主要受儒、释、道的影响,诗歌对故乡描写停留在思乡、归隐的层面上。在主流文化的影响下,人们表达的感情集体性趋同,缺乏个人生命性的情感体验。在这一点上,余秀华的诗歌成为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
中国文化中,乡情诗不胜枚举,它们“表现着中国的文化精神,影响着民族的美学倾向,凝聚着文人对故土家园的深挚感情及对人生价值的关注与思考”[2]。在儒家文化的影响下,中国写故乡的诗歌都是思乡之情,并将个人的人生体悟融入其中。感情的趋同性隐藏了诗人独特的情感体验,抹杀了诗人个性化理解。
在儒家文化影响下的诗歌,写故乡更多的是身居外地“每逢佳节倍思亲”。如高适《除夜作》就很有代表性,“旅馆寒灯独不眠,客心何事转凄然。故乡今夜思千里,霜鬓明朝又一年”,在他乡的除夕夜中,游子思乡情更切。而余秀华对故乡不是纯粹的思念,而是既有思念又有对故乡的忧愁,内涵丰富,情感难以用语言概述。在她眼里,故乡不一定就比他乡更亲近。在《王府大道走过》中,“我说回家/却发现没有一盏灯火为我而明……”[3],故乡在这里并不是作者思念的地方,异地也不能带来归宿感,诗人在故乡与异地两者间都是处在焦着状态中,既不属于故乡,又不属于异地,精神与灵魂都不能得到安放。《南风吹过横店》写道“我在的几十年,它就在。我消失的时候,它会给出一部分,让我带进泥土里”,横店在余秀华那更多地是生活过的,也将被埋葬的地方。故乡在她的眼里并不是那么美好,那是她身患残疾生活的地方,是她经历世态炎凉的地方,但是故乡又是她创作诗歌,促使她诗歌生成、飞翔的地方。正如她在《关系》一诗中,写道“横店!一直躺在我词语的低凹处,以水,以月光,以土,爱与背叛纠缠一辈子了,我允许自己投到出逃……这不清不白的一生,让我如何确定和横店村的关系”[4]。诗人自己都无法确认和横店的关系,曾不断地逃离,又深爱着。在这复杂的感情纠葛中,体现的是诗人在现实故乡中的真切感受,故乡不只是如往昔诗人所描绘的那般美好,它带给人们多重的感情体验。
余秀华曾将故乡安放在异乡的想法,后来发现这是不切实际的,她一直渴望追求的故乡是精神层面的,现实的故乡是无法全部给予,只能通过不断的叛逃去追寻,然而是徒劳无果的。因为她所汲汲追求的世界是很大程度上与现实世界、现实文化所迥异的。她所叛逃的不仅仅是客观存在的故乡这一物质世界,还是故乡所代表的传统文化。因而无论她逃离到哪,她都不会找到精神的归宿,在这个层面因为他乡也是另一个故乡。
余秀华对故乡的感情是复杂的,虽然“她在这个地方经历着身体的残疾、爱情的无望、婚姻的失败以及生活上的困顿等生命中的孤独体验。然在她的诗中,我们也会发一些温情的色彩及笔调”[5],在她的诗歌中有非常多的关于家园自然景物的描写。但是这和传统文化意义上的“守拙归园田”有很大不同。余秀华被称为“现代陶渊明”,这个提法有待商榷,虽然她们之间有相似之处,但还有非常大的区别。
陶渊明隐居回归家园的原因主要是当时政治的黑暗,理想的幻灭,“既有当时社会、政治等方面的原因,又有儒、道两家思想与传统隐逸文化的影响,更是魏晋隐逸文化的深刻影响”[6]。他在故乡过着“种豆南山下”、“采菊东篱下”的自由舒适的生活,他所遵循的“道”是儒释道之“道”,它是“穷则独善其身”“贫居君子守志”,还是“全性保真不以物累形”。
余秀华生活在农村,她的诗中有许多关于自然景物的意象。她对故乡自然景物的刻画,不仅是恬淡的,还透露出忧伤及个人化的思考。她笔下的横店如同一个生死场,生命不停地开始、延续与死亡,“一棵树死了,另一棵长出来。一个人走了,另一个走过来”。她面对事物会有忧伤感袭来,因为这里的生命是缺乏个性化自我的存在,而自己生活于此,即使与周围事物有些不同,具有自己的特色,有着“文艺范儿的小姿态”,但是在故乡中,也是有“落地生根的趋势”,这不能不让人唏嘘感叹。
在故乡自然景物的描写中,她常常会将自己相对立状态的事物并举,借此表现她复杂心境。在《杏花》一诗中,春天来临,杏花盛开,应该是一片光亮澄澈的世界,但是作者却不是如此一开始她写,“恰如,于千万人里一转身的遇见”,刚写了美好的相遇,转而就“街灯亮起来,暗下去的时候已经走散”的散席,在你正在欣赏美好事物的时候,作者就会用相反的笔触惊醒你。她还抓住看似无聊又不重要的事物,进行刻画,表现出她敏锐的观察力以及事物在她的内心里没有贵贱之分。如,“一条鱼撞翻另外一条,一朵浪花撞翻另外一朵,如果在生活里,这该引起多大的事件”等,这在生活中引不起多大的事件,但是作者关注到这些不被重视的事物,正是构成生活的本身。在对故乡自然景物的描写中,作者常会用到“摁”和“按”字,这两个动作具有强烈的力量感,是在现有文化压抑下的生命力反抗,“我还是把一声鸡鸣摁在腹腔,这个清晨”,“我被这几朵云摁住呼吸”等,无论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都反映出她的不甘及生命意识。
余秀华所秉性的“道”是尊重人性,尊重生命欲望与生命力的,她的道是没有平等与不平等之说的,不起眼自然景物是值得关注的,那睡与被睡的性是没有区别的,对抗的事物及感情是可以共同存在的,而不是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思维,也不会有出世与入世之说。因而她的乡情不像以往诗人中千篇一律的思乡、归隐,她有个人独特的体悟与遵循的“道”,由于她的“道”与文化的“道”是有很大出入的,因而她常表现出矛盾的感情来,因而她爱着她的故乡,又拼命逃离背叛,这种复杂的情绪都统一在她身上。
余秀华对故乡的复杂感情,实际上反映的是她内心追求的心灵世界对外界文化的矛盾与冲突,她所追求的故乡是她安放个人精神的故乡,是她的生命意识可以尽情舒展的故乡。
在以横店故乡为代表的中国文化中,爱情和婚姻是建立在健康体魄上的,尤其是对女性,不仅在伦理规范上要温良淑贤,在身体上更要要求健全,在伦理规范上也要表现出女性的。贯穿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法则影响深远的有“七出三不去”原则,最早“七出”出自《仪礼·丧服》其一为“恶疾七也”,到了唐代,它被写入《唐律疏议》中,开始作为一种法律规范对社会起着规范作用,并补充规定:“妻若犯恶疾及奸罪者,虽有‘三不去’的理由,仍可休弃之”。将恶疾与奸罪并举,作为一种罪状存在。由此可见,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男性对女性身体健康的要求,在现代社会中,在寻找伴侣的时候,人们依然受传统观念的束缚,在爱情发生前,人们对不健康的身体是常怀有心理排斥。在这种文化的束缚下,余秀华是苦闷的,她渴望的是有男性能在拥抱她精神的同时拥抱她的身体。在诗歌《我爱着的都不是我的》就反映出了她对于身体的残疾造成爱情缺失的痛苦,她说“我看见清风里的许多事物:繁茂和颓废共居一枝,他们的轻言细语里,摒弃了人间残疾,而光把他们环绕的那么紧”。人们常在拥抱繁茂的时候拒绝颓废,但是这个世界不仅是繁茂的世界,也是颓废的世界,诗人将对立的事物相提,作者认为世界是多元并举的结构,而现实文化中,人们常高举一种去压抑另一种事物,这引起了诗人思考和关注。
诗人对故乡所代表的精神世界是战栗的,在这里,她“遇见的事物都面无颜色,且枯萎有声……而我的春天,还在我看不见的远方”,眼前的世界是诗人所不满意,而她所追求的世界还有待实现。面对着无法安放精神的故乡,她并未采取排斥、对立,或失望地隐居,或在世俗社会中堕落。她采取的是亲和的态度,一面孤独地对抗着主流文化,一面拥抱这个俗世,她说,“我只有一颗处女般的内心了,它对尘世依旧热爱,对仇恨充满悲悯”,因而她对故乡的感情才如此复杂,爱着又要背叛逃离。
她的个体体验既带着自己独特的经历烙印,也具有一些大家所能共同感知到的情感冲突。尤其是在当今的社会中,由于区域经济发展的因素,许多人不得不逃离家乡,但是却处在“呆不下的城,回不去的村”的尴尬境地中,在当今文化建设中,已成为无法忽视这种文化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