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 新
(中国科学院 文献情报中心,北京 100190)
为向英语世界全面介绍中国知识、推进在华传教事务,美国美部会传教士裨治文(Elijah Coleman Bridgman,1801—1861)于1832年在广州创办了一份英文期刊,即《中国丛报》(Chinese Repository),1851年停刊。该刊全面报道了晚清帝国方方面面的知识,其中就包括大量以介绍麻风病、霍乱、天花等重大流行病为主的清代瘟疫知识报道。具体而言,这些知识报道主要是由包括英国伦敦会医务传教士合信(Benjamin Hobson,1816—1873)和英国伦敦会传教士美魏茶(William Charles Miline,1815—1863)以及英国东印度公司在华外科医生皮尔逊(Alexander Pearson,1780—1874)等在内的来华西人,对医务传教、在华行医或中国见闻等方面所作出的观察、调研和报告。在当前全球合力阻击新冠疫情的时代背景下,细读19世纪来华西人对晚清重大疫情发生情况的报道,有利于从外围视野反思清代关于卫生防疫的管治程度、财政来源、舆论状况、社会心态等方面的情况,思考晚清社会是如何结合当地复杂情况,创造性地引入并推广现代医学技术。同时,来华西人通过调查报告来研究、论述中国知识也给我们以启发,从而让我们思考传教士对推动现代医学进入中国的重要贡献。
自16世纪开始,福建、广东等省份的慈善机构中,通常便包括收容麻风病患的养济院,即麻风院。根据四库全书本《福建通志》,福建闽县于正德十三年(1518)在东门外官窑厂,取三十七间房屋建立麻风院,“有疯疾者,月有米,岁有衣,禁其进城”[1]。按方志记载,闽粤等地的麻风院是由地方政府出资设立并有一定管理制度的慈善机构。此类机构出现在19世纪多位来华西人的记录中。例如19世纪后期来华的美国人约翰·格雷(John Gray,1828—1890)在《广州漫步》一书中记载了自己前往“发疯院”(Faat-Fuung-Uen),即“麻风病人庇护所”的见闻:“这一建筑建于1380年,于万历元年(1573)被改建成麻风病院,由政府赞助。”[2]
然而,晚清地方麻风院的实际管治、财政管理和执行情况如何,能否有效隔离病患与普通民众,负责人员以何种方式排查病患等问题则需要细察。透过19世纪来华西人的视角,广州麻风病患作为边缘社群,在地方政府、麻风首领、普通民众等多重权力关系中的复杂自治处境得以凸显。笔者在此部分,将主要分析1842年12月《中国丛报》上刊登的在华英国伦敦会传教士、医务传教士合信就医务传道会下属的澳门医院所作的“1841—1842年的年度报告”,兼及《中国丛报》或其他史料中有关晚清时期麻风院的文章。合信在报告中以广州地区为例,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介绍了晚清社会对麻风病的应对情况:一是政府支持,二是麻风病首领管治,三是民众心态。
根据合信的描述,广州麻风院是地方政府用以隔离麻风病人、防治流行病扩散的典型慈善机构。“在广州,有一个由政府支持的麻风病医院,能够容纳数百人。”[3]而这一“政府赞助”的属性,被多位传教士所注意。在19世纪前期,裨治文就曾在“广州介绍”(Description of the City of Canton)系列文章中介绍过麻风院:“Ma-fung-yuen或‘麻风病医院’,位于广州城东部。有341名患者,每年要得到300两白银的政府支持费用!”[4]这一情况后又被英国伦敦会教士美魏茶(著名传教士米怜之子)再次强调,并明确指出广州政府的财政支持可折合为100英镑。[5]
在上述新教传教士的描述中,广州麻风病人能够得到庇护,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当地政府的财政支持。
19世纪来华传教士对麻风院财政来源的关注,是基于欧洲近代公共卫生体系的发展背景,即欧洲国家自16、17世纪起已逐渐开始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卫生体系,而政府投入便是关键性的调控方式之一。“在16世纪和17世纪,在港口城市中建立有效的隔离检疫控制措施,运用军队建起防疫封锁线(cordon sanitaire),并组成信息网络以对疾病危险的来临发出警告,所有这些都已由欧洲的市政管理者(civil authorities)完成。”[6]早在 1722年,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Daniel Defoe,1660—1731)便在《瘟疫年纪事》(AJournal of the Plague Year)中,以编年体的撰写方式详细记述了发生于1664年9月到1665年年底的伦敦大瘟疫的状况。其中就涉及“伦敦市长及市议会就1665年瘟疫传染公开发表的各项决定”,从主管人、护理人、被感染房屋及人员、散漫无业游手好闲人员等方面,详细列举了有关检查、隔离、消毒、死者掩埋等环节的相关政令。[7]伦敦政府在防疫治理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可见一斑。
但广州麻风院的设置,可以看作是地方政府在防疫治理工作中的积极干预举措吗?又该如何评价政府财政支持背后的实际权管治方式?合信写作这份报告时,英国正处于国家医学时代到来的前夜,公共卫生事业的具体管理职责主要由地方政府承担,基于这一潜在的知识参照系,合信对广州麻风病院的实际治理效果展开了追问。
明末清初著名学者屈大均曾记载了广州麻风院的管理模式,即在麻风病人中选出疯人首领,使其根据政令收容监管病患,分配使用政府援助金。“有司者倘复买田筑室,尽收生疯男女以养之。使疯人首领为主。毋使一人阑出。”[8]245但在合信看来,广州麻风院的实际管治和隔离效果让人堪忧。“麻风病人也可以在街头闲逛到大河边,给商铺店主和路人带去很大的烦恼,这些麻风病人向他们寻求施舍。”[3]而造成这种管治失效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有钱的患者能通过贿赂来逃避隔离。“虽然这个麻风病医院原本是为了将其患者与社会隔离开来,但是由于管理不善,它不仅没有影响到这个目的,反而通过有关当局的默许,差人采取行动向富人索取大额勒索。这些富人如果被发现感染上了麻风病,就会被封禁并受到威胁要被置于污秽和传染的地方,除非他们为这项豁免付出了很大的代价。”[3]这种情况也出现在19世纪美国公理会传教士卢公明(Justin Doolittle)对福州麻风院的记录之中,即福州富人若被感染麻风病,可以通过贿赂的方式来避免跟其他麻风病人住在一起。当地人也普遍认为,皇帝为麻风病患者提供的款项中只有一小部分真正到位,每位经手的官员都获取了一定比例的金额。[9]由此可见,此类贪腐、贿赂事件并非个例,隔离防疫政策难以被彻底推行。
合信同时记录,除了麻风病院之外,这座城市还有一部分区域专为麻风病人而建,他们在一起生活、做生意,但不敢与他人通婚。而这竟成为某些麻风病人“投机钻营”的条件。“我从可靠的权威处得知,林专员最严厉的禁令生效时,这些人买卖鸦片大赚了一笔,且没有被发现的危险。”[3]由此可见,广州麻风院不仅并未严格执行“隔离”政策,麻风病患被允许四处游荡或者在附近行乞,隔离程度十分有限;不见具体的财政管理政策、资金分配细则,贿赂、投机行为频发,管治者乘机盘剥,病患利用人们对麻风病传染的恐惧,在禁烟时期倒卖鸦片牟取暴利。
如何分辨麻风病人,对于防疫治理而言是首要的问题。屈大均曾在《广州新语》中记载了民间“照银炉”的办法:“其疯初发,未出颜面,以烛照之,皮内赧红如茜,是则‘卖疯’者矣。”[8]245合信则更为详细地记录了广州民间判别麻风病人的多种办法,即“通常的做法是找一个和麻风病院有关系的官差来,这个官差有长期的经验,可以作出判断:可使疑似病患身处一间点着硝石的黑屋子里,如果肤色变为淡蓝色则不是麻风病,如果它保持不变的红色便是麻风病;另一种方式是把病人带到店铺中,让他的脸或有病的部位暴露在炼铁炉的熊熊烈火前,如果他的脸还是暗红色,那就是麻风病。”[3]由此可见,19世纪中前期的晚清地方已形成了对判别麻风病的实用知识和经验。但麻风患者一旦被判定被感染,则会迅速被整个社会所排斥。
合信记录到,“麻风病被认为是一种非常不洁和具有传染性的疾病,当一个家庭或一个家庭的一个分支感染了麻风病,他们便不能与他们的亲戚朋友有任何接触。因此,父亲会放弃孩子,孩子一旦染病就被隔离;这些可怜的病人被大家所回避,却无人同情”[3]。1847年10月的《中国丛报》刊发了美部会传教士詹思文(Stephen Johnson,1803—1886)写作的《福州府消息》一文,其中也介绍了福州府主持维护的四所麻风院及其麻风患者被社会排斥的情况。据詹思文统计,四所麻风院中的患者总数“接近一千”[10],都被隔绝于日常生活环境之外。其中的两个例子尤其让人震动:一例是一位麻风病人被活埋,以防止传染他人;另一例则是闽河地区的麻风病患被流放到小船上,漂流至死。[10]从詹思文的描述中,读者可以感受到福州地区普通民众对于麻风病的恐惧与厌恶之情。在台湾学者梁其姿教授看来,“从古至今麻风病人被社会排斥,或残害致死的遭际,揭示的不只是对传染的恐惧,因为它还有深远的宗教和仪式意义”[11]。
可以说,尽管当时并没有足够的知识有效应对麻风病,但晚清地方政府已经开始尝试控制疫情。法国著名思想家福柯在《规训与惩罚》中分析了17世纪末有关治理瘟疫的空间隔离政令,将对麻风病人的隔离管治视为被权力所分割的规训自身,即“所有这一切构成了规训机制的一种微缩模式”。[12]但这一观点在19世纪广州的麻风防疫治理中并不成立。在多位来华传教士和广东本土学者的记录中,当时的广州并不见一种权力可绝对落实到地方的“君主意志”,也没有一个可保证权力直抵社区的地方政府。当防疫机制中缺失政府“看不见的手”,在麻风病患所组成的边缘社群中,麻风患者首领成为具体的管理负责者。一方面,这种边缘社群自我管治的方式,通过地方政府权力的下移,能够适应复杂的社会关系和管治规则,有利于降低治理成本;另一方面,由于地方政府不能制定细致的防疫和监管规则,具体治理过程中贿赂、蒙骗等违反政令的行为为社会所默许,实际隔离效果堪忧。而民间集体出于对传染病的极度恐惧与无助,对病患产生强烈的排斥心态,导致边缘社群被整个社会所放逐。在政府权力缺失的场域中,盲目惊慌的民众对麻风病患自发生产出另一种形式的“规训”——以隔离之名。
曼彻斯特大学的医学史学者普拉提克·查克拉巴提在《医疗与帝国》一书中,讨论了“亚洲”霍乱(“Asiatic”cholera)的流行史。“从19世纪初期开始,欧洲医学界就认定亚洲是此疾病的‘家乡’……医学论述将它称为‘亚洲霍乱’”[13]155。而此种传染病,并非中国古籍中便有的“霍乱”。台湾学者陈胜昆在《中国疾病史》一书中,辨析了这一近现代语境中的“霍乱”与汉代以来所称“霍乱”的不同之处:“自嘉庆二十五年以后,异病特起,其症为急性吐泻,其流行甚广,自嘉庆二十五年流行于广东、福建后,次年道光元年,蔓延至江浙,远及燕京,其传染速度的猛烈,不是中国传统医书所说的霍乱,其杀人之多,患者死亡率之高,也证明是近代流行的亚洲霍乱。”[14]《中国丛报》中所报道的便是亚洲霍乱在晚清流行的情况,因为此流行病在《中国丛报》中多称为“霍乱”(cholera),故下文以“霍乱”统称。
《中国丛报》中的晚清霍乱知识主要以三种文类呈现:第一种是来华传教士的科学报告;第二种是介绍某地流行病学情况的新闻通讯;第三种则是对中国普通民众消灾避瘟的印刷品的翻译。整体而言,19世纪中前期来华西人通过全面观察、实地走访调查、资料收集等方式,记录下了临床症状、疫情分布、防控措施等方面的情况,可以说是对晚清霍乱流行病学的一种初步调研。在西人的视角中,民众除以服用中药、施以针灸等传统方式疗救之外,主要是以“行善赎罪”方式祈求天谴停止、消除瘟疫。实际上,正因晚清社会并不能找到科学有效的防控方法以应对霍乱的蔓延,民众对这种流行病极度恐慌,在原有的社会宗教因素的基础上形成了劝善、迷信的社会风习。
1843年9月的《中国丛报》刊发了一篇有关发生在中国的霍乱情况的长篇报告。这篇文章是由英国伦敦会传教士美魏茶于当年6月在宁波写成的。这可谓是一份有关中国霍乱的科学调查报告,调查地点是定海、宁波等地,调查方式是对当地居民开展询问。美魏茶牧师从“‘霍乱’称谓”“霍乱在中国的起源和发展过程”“产生原因”“症状”“从发病到死亡的时间”“病情向好的迹象”“治疗措施”等方面进行了阐述。而上述的医学调查问题,是由当时的几位海军医生共同提出的,以此来协助开展医学观察与记录。在文章开端,美魏茶说明调查研究霍乱是否曾经确实或者在任何程度上在中国发生。针对这一问题,美魏茶的调研结论之一便是:“最严重的霍乱在不久之前便在南京和镇江之间的某些交通工具中爆发了(至少根据新闻报道如此)。”[15]美魏茶同时强调:“此次霍乱疫情的发生并非偶然,它已多次在中国严重爆发。”[15]
1.“霍乱”的称谓
美魏茶通过梳理当地人对“霍乱”的说法,对每种民间称谓的“汉字意义”进行解析,实质是整理汇总当地人所指“霍乱”的各种病症表现。其主要称谓有:“霍乱吐泻”、“欧泄霍乱”(即“呕泄霍乱”)、“干霍乱”、“吊脚砂”(即“吊脚痧”)、“脚抽筋”和“转脚霍乱”等。美魏茶以欧洲语文学(philology)传统①语文学起源于西方文明的古典时代,是一门通过批评的方式,并借助语言学、古文字学、抄本(手稿)学、文本对勘等科学手段来正确设定和解读文本的学科。对这一流行病进行阐释,例如其在介绍“霍乱吐泻”的名称时指出,前两个字符表示突发事件和混乱,第三个字符表示“呕吐”“腹泻”。而“呕泄霍乱”,则侧重突然猛烈的呕吐腹泻以及猛烈阵痛等症状。“干霍乱”,强调患者会猛烈地干呕,但病症不能得到缓解。同时,这种类型的霍乱还伴随着肠绞痛、发冷和发烧交替出现,等等。[15]“吊脚砂”“脚抽筋”与“转脚霍乱”等称谓②绞肠痧,霍乱病的俗称之一,中医指不吐不泻而有剧烈腹痛者。吊脚痧,也是霍乱病的俗称之一,霍乱症状剧烈而有转筋者,亦即霍乱转筋。可能是由于中国语言文字理解偏差的缘故,美魏茶在此的解释并不准确,误将“吊脚砂”解释为脚部痉挛和肠痉挛等症状。其实“吊脚痧”在中医中主要指脚部、腿部抽筋的症状,也即美魏茶所说的“脚抽筋”。,则指“霍乱转筋”“绞肠痧”与“肌肉痉挛”等症状。
2.霍乱在中国的起源与发展情况
美魏茶选取了五位普通民众,以访谈的形式展开调查。这五位民众从事各种不同的职业,其中四位是宁波当地人,一位是杭州人。其中多年在宁波行医、从事针灸治疗的常医生是美魏茶最为看重的调查对象。而调查集中关注的便是霍乱在中国的爆发、传播情况及其造成的死亡人数等问题。宁波常医生在这一系列问题上所给出的回答最为详细:“这种严重的霍乱似乎是道光皇帝元年(1820)的第三个月首先爆发的,它是由福建人的贸易舢板从暹罗传播到福建的,再进入广州,然后再向北进入江西省和浙江省,直到到达直隶省,但在那里没有大规模爆发。据说,江西和浙江两省遭受的破坏最大。1820年5月,它遍历浙江省,到达了宁波。据统计仅在宁波,在该疾病的首次爆发期间,便有2 000人患病。”[15]那位杭州的受访者是美魏茶的中文老师,他表示在道光二年和道光三年的5—7月里霍乱疫情的严重程度最高,人们像绵羊一样死了,在杭州府一定有无数人丧生。[15]
3.霍乱发生原因
美魏茶发现,调查对象均不敢推定任何猜想。美魏茶特意记录下宁波那位常医生在疫情中的反应,即“在被问到是否曾进行过尸检以查明该病的特征时,这位医生坦言自己的恐惧,以至于当需要他为疫情提供自己的医学服务时,他最终还是拒绝了”[15]。
4.霍乱症状
“突然四肢发抖;呕吐,剧烈腹泻;腹泻后,眼睛呆滞沉没。人发狂,后变麻木;指甲黑;嘴唇呈波纹状,深紫色;鼻呈蓝色;脸呈黑色;肠疼痛;无尿液;死前抽搐。”[15]
5.从发病到死亡的时间
“患者通常在4到6个小时内死亡。受访者也谈到患者在街上突然死亡的情况。”[15]
6.病情向好的迹象
“停止腹泻并恢复四肢的敏感性;眼睛出现运动。”[15]
7.治疗措施
“内服药物无用;若在发病早期时对下肢进行针灸和烧灼,有时很成功,但也许只有十分之二的治愈率。”[15]
1843年8月的《中国丛报》在“时事报道”栏目中,刊登了有关“厦门霍乱”的新闻通讯。作者的调查对象主要是厦门的普通民众,调查的主要问题在于:病死数目、发病过程、政府举措、舆论报道等方面的情况。透过这条信息零散的通讯,这样一条线索或许可被捕捉到:在统计病死人数、防疫举措、舆论报道等方面,似乎都不见政府“看不见的手”开展过真正有效的举措。当地民众表示“厦门的霍乱疫情极为严重……但由于没有当局的报告,自己也无法说出准确的死亡人数,但听闻有人一天之内举行了90多场葬礼”[16]。而疫情爆发期间,厦门也发生旱灾,当地政府所采取的措施是“严禁屠夫从业三天”。[16]而地方政府也并没有记录、报道疫情发生情况的公开信息或者统计计划,作者震惊于地方政府和普通民众面对流行病时的无措和无助:“除非附近有人来调查,就像这次一样,成千上万的人可能会被死亡带走,而在附近的人什么也不知道。”[16]另外,发病过程迅猛:“死亡通常发生得非常快……疾病只会发作一小时。在其他情况下,患者在被袭击后十五或二十分钟内死亡。”[16]
余新忠教授在《清代江南的瘟疫与社会》一书中指出,嘉道之后,一些民间善人医者鉴于瘟疫和环境恶化的情况,“提出了一些具体而有效的个人卫生思想和措施”[17]。但国家层面的救疫举措并未有充分提及。在《瘟疫下的社会拯救》一书中,余新忠教授梳理了清末之前清廷与地方政府对瘟疫采取的主要措施,但在总结时指出,清代国家少有真正有效的隔离和检疫举措,“对瘟疫控制所能发挥的作用,恐怕也就非常有限了”。[18]
1844年9月的《中国丛报》刊登一篇文章,篇名为“一副避免流行病和保存生命的神圣药方”[19]。这篇文章译自由孙肯方(Sun Kinfang)撰写的民间劝善文。文章的结尾处,还附有三十多位村民的名字,可见这是一份联名印发到周边地区的印刷材料。根据孙肯方的描述,他在患病后出现了绞肠痧、转筋、呕吐、腹泻等症状,由此可以推断这一“流行病”很可能便是霍乱。叙述者首先描述了疫情肆虐下自己发病的痛苦经过以及接受的中医治疗。但患者服用“卧龙散”(Sleeping Dragon Powder)、针灸、按摩治疗均无确切疗效。在昏迷中一位老者告知他,“因其平日并不屠杀动物,且谨慎度日,故这些美德可以使他得以保命”[19]。这位老者还预测了得救途径:“现在,如果他们能够反思并救赎自己的罪行,避免宰杀动物,为死去的生命超生和禁食一个月,并在他们的门上贴上驱除邪灵和守护房屋的咒符,这些灾难就可以被避免。”[19]
“迷信”“盲从”是霍乱疫情下的中国经常出现的场景,也被19世纪来华西人多次记录下来。美魏茶在实地调研中便注意到,接受采访的宁波资深中医尤其强调“男女僧人能够免于霍乱流行病的袭击,他们之所以不受疫情影响是因为有众神的护佑”[15]。1844年5月的《中国丛报》在“时事报道”栏目中,介绍了广州人对当年春季发生瘟疫的愚昧观点,即“这种巨大的病亡数量是由美国旗杆上的箭头所造成的”[20]。1850年5月的《中国丛报》在“时事报道”栏目中,报道了广州当地人面对疫情时的迷信和谣言:“为了恢复健康、免除疫情,他们提前一个月庆祝龙舟节,人们坚信,当龙舟的鼓声响起时,瘟疫就会逃走。”[21]在作者看来,很难有舆论通道来获悉疫病的毒性以及具体的病例数量,而民众间的谣言无疑掩盖了真相。
我们有必要从心态史的角度思考上述“偶像崇拜”“劝善迷信”等形式的集体心态、信仰和民间风习。从“超自然力量”中寻求解除瘟疫的迷信行为也是欧洲历史的一部分,王权与宗教都可成为民众治疗疾病的寄托载体。法国年鉴派历史学家马克·布洛赫在《国王神迹》中,便研究广泛流行于法、英两国的一种历史现象,即人们相信国王的触摸能够治愈瘰疬病(Scrofula)的普遍心态,“神圣王权”[22]xxxv成为民众崇拜神秘力量的“集体观念”[22]26之对象。同时,西方传统医学曾依托于教会而存在,从宗教道德角度理解流行疾病成为社会的共同习惯之一。教会将瘟疫视为上帝对人类堕落的惩罚,鼓吹“天谴说”。但随着文艺复兴以来人道主义精神大放异彩,中世纪宗教强加于思想上的羁绊被解除,艺术、哲学与科学等学科更加注重尊重实验和规律。英国伦敦大学的医学史教授威廉·拜纳姆在《19世纪医学科学史》中强调:“解释流行病中的超自然因素逐渐被削弱了,讨论中心转向疾病的自然原因。”[23]晚清民众不像欧洲人那样被强大王权力量所规训,也没有丝毫现代医学知识,而是寄希望于神迹和道德惩戒传说,以集体癔症的形式表达着对霍乱的惊恐和对求生的渴望。当神话与谣言并行,晚清社会的医生和民众都发现传统针灸或者药粉难以应对疫情,只能将流行病视为与神魔惩戒相关的超自然现象。同时,劝善书的传播使得得救幻象更加清晰,而民间的拜祭仪式与传统节庆的融合则进一步强化了此类风俗习惯。
经中医医史文献学家范行准先生考证,天花病毒大约是在南齐(479—502)时候传入中国,而到16世纪人痘术已见流行。[24]根据著名历史学家威廉·麦克尼尔在《瘟疫与人》一书中的分析,在18世纪40年代天花接种已在英格兰开始推广。[25]直到英国医生爱德华·琴纳(Edward Jenner,1749—1823)于1796年发明了牛痘接种,才逐步将接种的危险性降低。由此,牛痘接种术以方法简便安全而在世界范围内被推广,极大地降低了天花的流行范围和死亡率。牛痘接种法发明9年之后,1805年,琴纳牛痘接种术(Jennerian vaccination)经由澳门和广州,由东印度公司在华外科医生皮尔逊引入中国。
《中国丛报》上有关牛痘疫苗接种的文章,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出现在“时事报道”“杂纂”等栏目中的小篇幅报道;另外则见于当时在华传教士、医生的游记、报告等,或者长篇报道,或者部分涉及相关内容。本文在此重点分析《中国丛报》所刊登的英属东印度公司船队医生皮尔逊写给英国国家疫苗研究所理事会(Board of the National Vaccine Establishment)的三份报告,并旁及其他多篇相关报道。
1832年12月的《中国丛报》在“杂纂”栏目中高度评价了皮尔逊的在华慈善事业:“亚历山大·皮尔逊博士是中国最值得纪念的人物……千千万万的人即使未曾跟他有过交情,也从他的工作中深深获益。”[26]第二年5月的《中国丛报》便刊登了皮尔逊写给英国国家疫苗研究所理事会的三份报告①其中,第一份报告是皮尔逊于1816年2月18日完成的,报告细致地讨论了疫苗经由澳门、福建、广东传入中国的过程,在推广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途径等,《中国丛报》做出详细介绍;而后两份报告是皮尔逊于1821年3月19日完成的,主要涉及牛痘疫苗在江西省等其他地区的推广情况、总结中国整体接受情况等方面内容,《中国丛报》的介绍则相对简单。。这三份报告全面系统地说明了种痘技术如何在19世纪传入中国,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疫苗如何被引入以及最初接受状况;二是推动疫苗“在地化”的举措;三是推广疫苗所遇到的问题。
这部分具体包括英国东印度公司推广疫苗之先见、西人的数次尝试、疫苗在华的最初接受状况等方面的内容。在报告起始部分,皮尔逊强调了东印度公司此举弥补了政府不在场时公共卫生管理角色的缺失:“东印度公司几乎从疫苗得到科学验证的那一刻起,就在自己的涉足范围内尽一切可能以各种援助和支持的方式来提倡推广疫苗。尤其是此种情况下,当时很少能有政府不惜牺牲自身利益来推广疫苗,来缓解国民的痛苦。”[27]随着跨国贸易开启全球化的进程,东印度公司对西方医学在新移民地的推广,起到了首要推动作用。
那么,牛痘种植术是什么时候被带入中国的呢?据皮尔逊的记录,1805年,葡萄牙商人Hewit经水路,将疫苗以活人的方式带到澳门。另有携带疫苗的西班牙人巴尔米斯先生(Balmis)来华。但皮尔逊表示自己更早撰写了有关疫苗的小册子,并请乔治·斯当东爵士(Sir George Staunton)译成汉字②这本小册子便是《新订种痘奇法详悉》,皮尔逊将英国的牛痘接种方法、原理、反应等等介绍给大清帝国,以广东为起始点逐渐向内地传播。,而该书在巴尔米斯先生到达中国前几个月便已刊行。
同时,皮尔逊留意从社会风习、心性的角度,讨论影响疫苗最初在中国接受情况的几个因素。皮尔逊表现出了敏锐的“阶级”意识,他判断接种疫苗的中国人一定是最贫穷的阶层:“他们居住在船上或以其他方式拥挤在一起。这样(天花等每年都会出现的流行病)疫苗的功效很快就得到了验证。”[27]而不同阶层的中国人又有其各自的疫苗接种情况:“在这里,疫苗无疑已经在社会的下层阶级中广泛传播,并且在中等阶级中也变得普遍起来,而也已被较高阶层的人们所经常采用。”[27]而在皮尔逊看来,中国人性格冷漠——“只要是不能立即给中国人带来苦难或者利益的事情,或者是中国人认为他们不会得到受益、不需要知道的事情,他们便毫不关心”[27],故而需要扩大接种范围。
牛痘疫苗在中国的接受过程,可以说是面对来华西人的推广举措,晚清社会自身预防天花的一种积极选择,其“在地化”主要表现为中国痘师出现、广州种痘局的成立等方面内容。1831年的报告中,皮尔逊便提到了中国首位痘师邱熺的出色表现:“种痘局的主要负责人邱熺(自1806年以来一直从事该业务)是一位凭借判断力、方法和毅力表现出杰出能力的人。”[27]在1816年的报告中,皮尔逊还介绍了广州十三行所建的种痘局:“中国商行的一些主要成员……已经建立了一个基金,以便在任何时候都向穷人免费接种疫苗。”[27]
在此,中国痘师的“薪酬”问题必须予以讨论。因为就在华东印度公司的医务人员而言,疫苗接种一向是无偿的。而中国痘师方面——“无论是接种的传播,还是保存工作,都已经成为中国痘师获得声誉和酬劳的来源,这些痘师也向周边地区和中国其他地方推广种痘技术。”[27]正是这种根植于广州特殊情境的接种薪酬习俗使得疫苗得以保存③对皮尔逊而言,在当时以活人体来保存牛痘的条件下,疫苗难以长时间保存,从而造成疫苗不足的状况。类似的疫苗缺乏的情况,也出现在合信医生的报告中。1844年7月的《中国丛报》上刊登了合信医生向中华医疗传教会提交的报告《合信医生管理下的中华医疗传教会香港医院报告》。合信在报告中指出:“直到这些孩子的父母认识到接种的重要性,始终很难保持正常的痘苗供应。”参见:Report of the Hospital at Hongkong,Chinese Repository,1844(7):380.,正如皮尔逊在1831年的报告中所感慨的:“疫苗在特殊时期能得到保存,其效果广为人知,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英国疫苗协会和中国种痘局所采取的适应性制度的效果。”[27]皮尔逊尤其强调中国种痘师的薪酬问题,是由于中英两国不同的牛痘种植环境——归根到底,是政府在疫苗推广中起何作用的问题。在19世纪中国社会的疫苗推广并没有晚清政府的参与,而此时的英国已处于中央管理的、严格的公共卫生时代的前夜。梁其姿教授在《面对疾病:传统中国社会的医疗观念与组织》一书中,在讨论晚清社会接受牛痘接种的过程时指出:“更令人惊讶的是广州种痘事业中没有官僚参与。”[28]同时南京的官方种痘局、福建政府建立的地方种痘局则显示出其他地方政府官员有积极参与的表现。可见这一时期地方各自行动的特征明显,并不见国家层面的强制接种政策。而牛痘疫苗正是英国开展的第一项持续性公共卫生活动。根据R.J.Lambert的阐述,1808年伦敦便成立了免费疫苗发放站点。后根据不同的医学团体的调查研究报告,议会多次修订相关法案并于1853年第二次颁布《接种法》,逐渐推动了国家普及接种的制度。①R.J.Lambert在《维多利亚时期的国家卫生体系》一文中,回溯了英国政府自1808年起直接参与的牛痘疫苗推广工作。1838年,地方医学与外科学联合会(Provincial Medical and Surgical Association)的调研揭示出疫苗接种工作的不良境况,并与伦敦医学会代表一并推动了向穷人提供接种疫苗的提议。1840年,埃伦伯勒勋爵提出的一项法案,使得地方政府必须与正规医疗从业者签订协议来免费提供疫苗,由济贫法委员会严格监管。1841年,由于缺少其他地方机构的参与,济贫法委员会难以推动此项工作。免费接种事业再次在国家层面上被强调。1850年,流行病协会成立并再次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调查。1853年,利特尔顿勋爵引入了一项个人强制措施,该方法被流行病学协会加以修改并报送议会。议会规定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所有婴儿均应在出生后三个月内接种疫苗;地方接种登记员负责管理,济贫法委员会负责发放接种人员的薪资。1855年3月,在爱德华·西顿的主持下,疫苗接种委员会向议会提出了一项全面改革方案,要求对婴儿进行强制性疫苗接种,由中央政府和当地检察官检查。参见:R.J.Lambert.A Victorian National Health Service:State Vaccination 1855-71,The Historical Journal,1962(1):2-3.可以说,19世纪中前期清代卫生防疫机制尚未开启“医学国家化”[29]的改革行程。
这些问题主要包括当地人对子女接种的反对,僧人对疫苗的抵制,以及欧洲内部的多重声音等内容。来自中国父母对孩子接种的偏见,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疫苗推广的工作,如“在每年夏秋季的高温时期,中国的父母通常会反对孩子接种疫苗,因为他们认为这个时期也正是传染病高发的时间”[27]。而随着接种的传播,疫苗从澳门、广州两地逐渐推广至中国其他地区。在1821年完成的一份报告中,皮尔逊记录了江西省的僧人对接种的双重心态:“一方面他需要按照传统的中国方法治疗天花,但另一方面他的宗教又要求减轻灾祸、护佑生命。”[27]
种痘所可能引发的并发症在英国引起了对疫苗安全性的争论也被皮尔逊介绍到中国,具体而言便是如何应对接种后患变形天花(modified smallpox)的问题②种痘可能带来的并发症,最常见的是继发细菌感染,如局部化脓等。若痘苗毒力较强,被接种者的免疫功能较差或护理不当,亦可发生子痘、匐行痘、移植痘、湿疹痘等并发症。若被接种者对痘苗过敏,可发生痘后疹、种痘后脑炎等。参见周行健:《牛痘的并发症》,中级医刊,1958年第1期。。根据皮尔逊的介绍,东印度公司董事会十分关注英国社会对接种后被感染问题的讨论:“它成为人们深切关怀的源泉,并有相应的愿望来确定我们的牛痘种植术是否仅是散布妄想的工具而非使人们受益的医术。”[27]这一关切的背后,表达出对民众福祉与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视。皮尔逊也提出了改进接种方式的建议,即“向中国接种者提出书面咨询,找到接种失败的原因;尽可能对接种者进行观察、检查,并严格注意至少接种四次的规则,保持两个脓疱干燥”[27]。
总体而言,皮尔逊对种痘术在中国的推广表达了相当乐观的态度,认为“当地人逐渐承认了疫苗的功效……尤其在中国人的社区里遇到的偏见和障碍要比预想的要少”[27]。而疫苗所推广到的地区,也逐渐从南部省份向北拓展,“疫苗接种在广东省获得了极大的稳定和扩展,现已传入江西省和福建省;它也被传入北京,但不幸的是在那里没有将疫苗保存下”[27]。对于皮尔逊所概述的逐渐北移的推广区域问题,1845年4月的《中国丛报》便报道了上海民众在“中国医馆”接受免费牛痘种植的信息,是指英国伦敦会医务传教士雒魏林(William Lockhart,1811—1896)于1844年在上海开设上海第一家西式医院——“中国医馆”(今仁济医院前身)后,在“中国医馆1845—1850年报告”中介绍这一时期有大量乞丐、农民、商人、官员在此接种疫苗。[30]可见后续的医务传教人士也妥善地继承了皮尔逊的疫苗推广事业,而晚清地方社会也以各自的方式使得现代医学在本土落地生根,多种力量合力推进着中国的现代化进程。
对于19世纪来华西人所记录的晚清疫情治理知识,要以辩证的方式来消化吸收。一方面,正如美国史学家何伟亚在《英国的课业》中提出的,“有关中国的实用知识在世界范围内的生产”[31],实质上是基督教国家帝国事业的一部分。我们需要看到,19世纪来华西人对包括晚清疫情治理知识在内的中国知识报道,客观上参与到欧美帝国知识工程之建构及全球扩张活动之中。19世纪后期英国皇家医学院向海外欧洲医学、外交人员发放问卷,收集当地麻风病情报,合信作为广州地区负责人,在报告中再次将有关中国麻风病的知识汇报给欧洲科学界。[32]这也正是普拉提克·查克拉巴提在其《医疗与帝国》一书中所言的“医学与帝国之间的关联”[13]13。但在此,我们更需要强调以积极开放的心态从另一个方面汲取“旁观者”视角中的宝贵知识,也即挖掘19世纪以来传教士和西医入华对中国公共卫生事业和现代医学的促进作用,并探讨中国本土医生和医疗人员以创造性的方式因应现代医学的历史经验。具体而言,了解《中国丛报》中对清朝流行病的报道,有助于我们获知19世纪中前期来华西人所记录下的清代疫病及社会治理情况。其中,西人的公共卫生医学研究、流行病调查等方面知识,也帮助我们认识到,作为整体的现代卫生医疗体系,不仅包括对各种现代科学知识的医学应用、对公共卫生制度的执行、调适,还包括对社会风习、医学伦理的重新认知和渐进改良。而19世纪以来中国蓬勃发展的现代医学事业,也充分体现出中华文明在现代化转型过程中的强大包容能力。
人类史也是一部与疫病抗争的历史。从麻风、霍乱、天花等古老瘟疫,到当下的新冠疫情,世界各地的人类被愈发紧密地联系起来。我们有必要从人类应对流行病的复杂历史中,汲取协作抗疫、社会治理的宝贵经验,在团结战疫中为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