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时代:国家主权的“解构”与“重构”

2020-01-17 04:43刘明玉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主权国家国家主权解构

刘明玉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广东 广州510970)

一、绝对主权原则与现代性危机

1.国家主权原则的确立

16 世纪,法国人布丹在《共和六论》中系统提出了具有近代意义的主权理论。在他看来,国家与其他社会组织的本质区别在于对至高无上的主权的拥有。因此,主权是国家的本质特性,其表现为绝对性、永久性、不可让渡性和不受侵犯性[1]。亨斯勒认为,布丹的主权理论所描述的是君主在其统治范围内“建立起某种不受约制的必需的统治权力”,同时,这种统治权力又区别于“无视法律与规范的专制性的权力”[2](P124-125),总之,布丹的主权理论是近代西方国家学说的开端,而近代国家的诞生则宣告了欧洲中世纪的全面崩溃。在中世纪过渡到近代史的过程中,欧洲于1618-1648 年间爆发了一场影响深远的战争,史称欧洲“三十年战争”。这场发轫于宗教分歧的德意志内战,后来逐渐演变为争夺政治经济权利的全欧性国际战争,其对近代国际关系和国际法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3]。“三十年战争”结束后,交战各方于1648 年10 月在威斯特伐利亚签订了《奥斯纳布吕克条约》和《明斯特条约》,这两个条约后来统称为《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根据和约规定,独立的诸侯邦国对内享有至高无上的国内统治权,对外享有完全独立的自主权;主权在国内是最高的权力,它不受任何国内法的约束;主权对外是独立自主的,它不受任何外来力量的干涉,也不受外部力量的侵犯。国家的完整和独立主要体现为主权的完整和独立。基于这样一种性质的国家主权之上的国家体系习惯上被称为“威斯特伐利亚主权体系”,这一体系建构起近代意义的第一个国际关系,从而完成了欧洲国际关系从大一统到势力均衡的转变。由此,宗教因素不再主导各国的政治生活,国家主权原则进入近代意义上的绝对主权阶段。依照托马斯·比尔斯特克的观点,在关于主权的“威斯特伐利亚理想”中,一个国家的边界是清楚和毫不含糊的,国家对领土的控制也是至高无上的,甚至,国家拥有对一系列问题绝对的和最终的权威,国家认同在很大程度上并不存在问题[4](P157-176)。长期以来,“威斯特伐利亚合约”所确立的主权原则始终是国际社会组织与运作原则的基础,为国际关系与国家行为范式的规范与完善提供着赖以依循的基本框架[5]。其所构建的主权国家模式不仅是现实政治生活的中心,也一直是公众关于政治想象的基本依托[6]。但是,这一体系所奠定的绝对主权原则在历史发展中不断遭受各类质疑、批评与否证,像“主权弱化论”“主权过时论”等否定性观点不绝如缕,但真正导致“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主权原则产生危机的则是全球化运动。

2.全球化对国家主权理论的强力冲击

所谓“全球化”指的是世界范围内的社会关系以此种方式强化,即本地发生的事件对遥远的地方产生了深远影响;反之,远方发生的事件也将影响到当地人的生活。全球化压缩了时空观念,它面向全球并将世界作为一个整体,而不仅仅局限于对单个国家或民族的社会思想与行为进行重新调整。全球化运动源于科技的推动,其中通讯技术为其提供了直接动力,而政治则为其创造了赖以依存的框架条件,自由且快捷的信息流动使全球化理念最终得以形成。究其本质,全球化乃是现代性的一种世界性扩张。现代性是17 世纪在西欧出现并随后传播到世界范围内的社会生活和组织形态,在最简单的形式中,吉登斯认为现代性是现代社会或工业文明的缩略语,它涉及一是对世界的一系列态度、关于实现世界向人类干预所造成的转变开放的想法;二是复杂的经济制度,特别是工业生产和市场经济;三是一系列政治制度,包括民族国家和民主。

与先前的任何社会秩序相比,现代性是有史以来第一个具有全球意涵的社会组织形式,其卷入的变革比过往时代的绝大多数变迁特征都更加意义深远:一方面,它确立了跨越全球的社会联系方式;另一方面,它正在改变人们日常生活中最熟悉和最具个人色彩的领域。现代性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把人们抛离了所有类型的社会秩序的轨道,从而形成了其生活形态[7](P4)。具体而言,现代性在三个方面改变着人们的社会生活。首先,“时间”与“空间”的分离。时间与空间在前现代社会是依凭空间的定位而联结在一起,直到工业革命,世界通行的计时系统及全球标准时区的设定与精确世界地图的绘制,这些创造行为构成了“时空”分离的条件,促成了更为广泛的社会体系形式的出现。其次,前现代社会是以松散的形式组织起来的,而现代社会则更为专门化与精确化。它通过“符号标志”和“专家系统”将社会组织转译成一个“抽象系统”,这一抽象系统改变着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使人们将自己的安全与幸福托付给种种并不在眼前、并不会随时受到人们直接监控的“专家集团”。再次,“时空”的转型伴随着社会系统的抽象化,驱使人类社会脱离固有的规则和实践的控制,因此出现了彻底的反思性。

安东尼·吉登斯认为,全球化最重要的后果是“时空”的重组,这在国际关系上表现为各个主权国家内部具体的社会生活将依赖于一种所谓的全球网络,这是因为“时空”概念高度抽象化、虚拟化,像跨越国界的行为仅在“虚拟空间”与“没有时间的时间”下即能完成,这使得传统主权国家的领土边界无形中被祛除。在这一情况下,主权国家既无可能将一切社会生活限于边界之内,也无能力解决国内社会生活中因风险所带来的所有困难,而是不得不在风险共存、国家与国家紧密依赖的条件下去实现全球共同治理。总之,近代以来所确立的有关国家的主权理论确实受到了全球化的强力冲击。

二、全球化与国家主权的“解构”

全球化所表达的是一种强势理论,正像乌尔里希·贝克所说的,无论是否定、攻击还是为之欢呼,且不论怎样评价全球化,那种以领土来界定的社会领域的时代形象,它在长达两个世纪的时间里、在各个方面吸引并鼓舞了政治、社会和科学的想象力,如今正走向解体[8](P14)。苏珊·斯特兰奇则将这一过程形象地描述为“泄漏”及“向上面、向旁边和下面泄漏”,主权国家在经济和社会中正在与其他实体(政府间组织、非政府组织、跨国公司等)分享权威,甚至在国家内部,中央政府的权威正越来越被地方和地区的权威所分占,国家主权逐渐被侵蚀、被削弱甚至局部被替代,犹如原本完整的纸张被戳出若干个大小不等的窟窿。尽管主权国家依然是全球体系中最有势力、最为关键的权威来源,但它们正变得内囊空虚或漏洞百出[9](P56-57)。

1.全球化时代国家被其他实体分享权威

“向上面泄漏与局部替换”是指主权国家无法提供或无法仅凭自身能力来提供为人类总体、国际社会、单个国家和不同国家的个人和社会群体等所需的价值,即“全球公益”。“全球公益”主要是由政府间或超国家的组织来提供的,这意味着主权国家的权能、政策选择自由和行动自由受到了一定限制,反之,超国家组织对一国的政治生活的影响日益增大,像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机构不仅在外部上突破了主权国家的边界限制,而且对主权国家内部的政治经济活动也能造成直接影响。

“向旁边泄漏与局部替换”所涉及的是跨国非政府组织的运作对主权国家和世界政治机理的影响。在经济、技术、社会、文化、宗教、意识形态等领域存在着各种类型的跨国性事务,这些跨国性事务大部分是国内法的最高权威——国家主权所难以管理或无法控制的,同时,主权国家也缺乏通过这类跨国交往来满足多边价值需求的意愿。于是,这种多样性的跨国体制化安排就只得依凭非政府组织来实现,这也表明跨国非政府组织虽非反对各国政府,但在相关问题和功能领域上确实部分取代了国家[10](224)。跨国公司方面的情况也是如此,各类跨国公司不仅操纵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在不同程度上也左右着主权国家的国内政治。

“向下面泄漏与局部替换”,是指国家权力的分层化与中空化。与经济全球化相伴随的是政治的分权化,其表现为传统国家权力在两个方向上发生分流:纵向上,国家权力开始明显地在全球层面、地区层面、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分化。横向上,国家权力呈现多元化。在全球化浪潮下,本国的地方性群落与他国同类群落之间,因大规模和频繁的互动而生发出紧凑的“类体制化关系”。地方性群落间所形成的“类体制化关系”或将撕裂、渗透国家主权界限内的经济关系、社会联结、交流网络与情感认同,并相应削弱作为世界政治根本组织原则的国家权威、领土和主权原则的地位。它的极端方面还会鼓励地方层面功能性的局部独立或是完全的政治独立,进而损害整体统一的国家主权概念与单一的国家人格。不仅如此,在许多方面,国家主权被侵蚀、被削弱的原因甚至还可以往下追溯到个人层面。

2.全球化时代传统国家主权权能受到限制

国家主权的式微,除了它的绝对地位被其他社会组织分享外,还表现在传统国家主权的权能所遭受到的限制,相较而言,后者对国家主权的影响更为重大。在全球化下,主权国家的传统内部事务经常“脱域”于国家边界而“嵌入”全球网络之中,于是,一国的国内事务与国际事务变得日渐模糊,不同国家的不同领域的问题也会因某个关联点而交杂在一起,诸如环境污染、动物保护、疾病控制、大规模杀伤武器控制等。这些全球性问题所牵连的复杂外部关系,使任何国家都无法仅是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管理和处置,因为很多最根本的、能够决定政治利益和政治结果性质的经济、社会、文化和环境力量与过程现在已经超越了单一政体的范围,而相关主权国家集体自决的观念已不能再局限在国家的边界内[11](P305-324)。相应地,国际因素已成为制约国内政治发展的基本变量,那些即使是十分强大的国家,在就重要国内事务进行决策时也必须充分考虑到国际环境对这些决策产生的影响以及这些决策对国际社会产生的影响。总之,主权国家惟有与其他国家或国际社会通力合作,才有可能共同担负起全球治理的职责。例如,在经济领域,跨国公司随处安营扎寨,而资本的飞鸟恣意跨越国界,通讯以光速进行。于是,亚当·斯密晦涩的隐喻再次降临,曾经的那只“看不见的手”更是不可捉摸,所不同的是,这一出现在全球层次的自由放任经济体系,意味着政府在抵抗市场打击方面处于很不利的位置[12](P53)。亨利·基辛格认为,全球化已经把经济和技术力量扩散于世界各地,而经济和技术的复杂性正处于超越当代政治控制能力的危险之中,而经济全球化所取得的每一个成功都会在社会内部和不同社会之间产生脱节和紧张状态[13](P24)。除了经济领域,公共物品的培育和强化也越来越要求协调多边行动,而跨国问题的解决则经常需要调整国内政策,这些将导致政治权威的分散和多层治理的强化,主权国家的政治背景也将因此发生深刻变化。有学者将其描述为国家取消了与公民之间的社会契约的关键部分,而不得不将其中一部分让给跨国力量。概括来说,全球化运动使本国团体甚至整个社会,不再能把握自己的命运而要受制于外部强大的经济和技术力量,这些必将引起经济独立的结束、政治民主的消融和文化趋同的衰落,并最终导致国家在经济、政治和文化上独立程度的降低或者国家主权的丧失[14](P311)。

3.近代晚期,国家主权已经受到国际规则的限制

事实上,国家主权在现代晚期已经受到了基本国际规则的限制。包括任何一个国家不能以主权为由拒绝接受基本国际规则的约束,在国际合作中须担负接受国际法一些最低要求的义务,以及不能在主权的光环下作恶,即国家主权行为的行使应以不触犯“国际强行法”为界,以及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所共同确立的“国家人格否认制度”[15],都对近代以来所确立的国家绝对主权原则进行了修正。但这些限制都不及全球化所造成的冲击大,除了国家独立程度降低以及主权的部分丧失之外,主权国家在此过程中所遭受的失败或将产生更大的溢出效应。其中包括:一是国家将放弃对国民的部分经济与社会责任,国家权威的衰减与跨国力量的上扬,不同类型的权威相互交错与重叠使责任界限发生模糊。于是,公众难以要求官员为其决定承担责任,民主将变得不易维持[16]。二是社会福利国家政策面临终结,全世界无数市场参与者的个别决策形成相互关联的体系,政府虽然尽力去评估这些关联,但因自身受制于该体系,因此,难以采取有效行为以影响战略对手,即使是最强大的政治行为者也因受迫于跨国模式变得依赖市场,反之,政府对市场的影响可能越来越小,在国家边界内单独实行“凯恩斯主义”已难以奏效。但是,社会福利国家政策一旦被放弃,势必造成贫富差距的扩大与社会的分化,而社会分化又将损害政治自由与民主基础。三是全球化所形成的“民主赤字”使国内民主受到伤害,不同国家在全球治理中所担负的权利与义务所依据的是国家间力量的对比而非平等的民主方式。在全球层面依凭力量强弱所确立的丛林法则必然伤害国内民主政治,由于外部势力的“嵌入”,公民发现即使在国内政治领域也没有了太大的影响力与决策权,国内民主将深受其害[17](P427-439)。四是非传统安全日益突出,全球化作为一种崭新的具有变革意义的世界发展模式,国家间的渗透与融入将革新相关国家安全的理论范式,使国家安全的概念不仅包含传统的军事安全,也涵盖了制度、经济、环境、生态、资源、网络、信息及社会等领域。

三、全球化时代国家主权的积极作为与“重构”方式

1.全球化时代国家主权的积极作为

毋庸置疑,全球化在不同方面改变着国家主权的存在方式,且这一趋势随着全球化的推进将愈加深刻和广泛,但似乎也没有可靠证据能够证明全球化将导致国家主权走向终结。对此,保罗·赫斯特和格雷厄姆·汤普逊的观点颇具代表性。他们所持的观点是:世界经济仍然是一个国家间的体系,而在政治领域,国家仍然保持着主权实力。尽管国家丧失了在领土范围内全能的和至高无上的地位,其治理能力也已被大幅度削弱,但国家仍然保持着领土的管辖权,并在其边境内代表公民自己[18](P190)。除此之外,主权国家在全球体系中仍然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第一,国际经济与超国家的全球化经济模型并不一致,主权国家在国家和国际层次的经济治理过程中仍将扮演重要角色。第二,新的国际市场治理形式和经济活动仍然与国家直接相关,但对它的角色要求是全新的。国家的传统“主权”职能正在被逐渐削弱,而代之以一种新的“主权”。第三,尽管国家对领土的排它性控制被国际市场和新传播媒介所削弱,但在领土控制和人口管制方面仍起着核心作用。人口比货币、商品、观念更缺乏流动性,他们仍然是“国家化的”,这表现在对护照、签证、居住地及劳资证的依赖,没有其他机构在这方面能够替代国家。第四,虽然国家不再垄断所有治理职能,但在各种层次与各种类型的治理中,主权国家仍然拥有独特的、重要的与持续性的作用。第五,从国际层面看,主权国家是所有国际规制的合法性源泉。如果主权国家消亡,国际法就不能运行。有鉴于此,哈贝马斯认为,“要使利益协调和普遍化的程序以及创造性地策划共同利益的程序制度化,不能靠根本不受欢迎的世界国家这一组织形式来实现,而要靠以前各主权国家的自主、自愿和独特性来实行。”[19](P83)

2.全球化时代国家主权的“重构”方式

全球化所解构的仅是绝对意义上的国家主权,而不是一切形式上的国家主权。甚至,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全球化并非全然有害,它迫使国家做出种种应对策略,从而在另一些方面推动更加积极的国家权力的出现。总之,国家的主权不必然会被削弱,但它若要在一个关系繁复、风险普遍存在的世界实现善治则必须进行相应的“重构”。对此,托马斯·比尔斯特克认为过去几十年来所确立的关于国家主权的“威斯特伐利亚理想”,对于多数国家来说是极度偏离主权真实含义和实践的。于是,他主张应超越主权是否被侵蚀的乏味讨论,进而转向对制造和承认权威性主张的讨论。他倡导将主权概念置于社会构造中去评定,因为社会构造连接了国家的身份与实践,国家对主权的主张形成一个社会环境,国家在国际社会中互相影响。因此,国家对主权的彼此承认是国家构造中的重要因素,此外,权威、身份和领土这些主权的核心要素也被社会所构造[4](P157-176)。托马斯·比尔斯特克所给予的启示是,有关国家主权的观念应适应全球时代的特点而做出相应调整,同时,在全球化的语境之下,各个国家有必要重新设定主权意涵,以便在国际体系中积极发挥基本单元的功能。首先,主权国家应开放自己的边界,以合作而非完全自助的方式谋求国际协调,使国内事务、国家利益与国际公共事务、国际利益相互调和与促进。全球化一方面将现代性扩张至全世界,另一方面又将一些地方性的制度、传统、价值与文化“脱离”本国边界而“嵌入”到另一个国家,因此,这一过程始终充斥着全球化与自主性之间的矛盾。全球性表现的是同质性,而主权国家的自主性则表现为异质性,全球化对国家自主性的重塑表现为国家自主性被赋予新的意义及被社会自主性部分取代。其次,释放社会自治的空间,一个相互包容的全球社会将有助于国际体系的稳定与和谐,并有助于新公共领域的形成,从而使政治权力从腐败中获得新生。主权国家放弃对社会的全面监控后,却获得了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与重建自我的机会。其三,虽然许多国家的权力是高度集中的,但它们也经常包含在不断变化的新政治权威形式之中。主权国家进行统治的形式正在改变,一种新的政府和治理形式正浮出水面,它用不可分割的、领土上排他的公共权力形式以取代传统国家权力的概念[11](P305-324)。其四,淡化国家主权的身份属性,积极发挥国家主权的具体权能。国家主权通常具有多重属性,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过分强调国家主权的身份属性,非但不能维护主权实效反倒会弱化主权功能。倘若一国仅有主权身份,却不具备实质性的主权权能,那么,空有主权之名则毫无意义。因此,在全球事务的共同治理中,国家主权的身份属性应渐于淡化,相反,各国应着力谋求其国家主权在全球治理中的作用空间。长此以往,全球治理理念与国家主权理论相向而存、相互圆融,或将突破现有的国家主权的理论框架,并最终改造传统国际法的价值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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