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字句的句法与语义
——兼谈德语与格标记与英语have/get

2020-01-17 08:41王奇商丘师范学院
外语与翻译 2019年4期
关键词:李四德语句式

王奇 商丘师范学院

【提 要】形态丰富的德语的与格句的主要含义,在英语这种形态不发达的语言中由have/get句体现;此类句子在没有形态变化的汉语中对应的句子是“给”字句。在双宾句中汉语的“给”与英语的give对应;汉语有的“给”字在英语中没有give/get/have与之对应,但在德语中有对应的与格句。无论是德语的与格标记,还是英语的give/get/have,亦或汉语的“给/有”,都涉及到功能语类Appl(icative)。不同语言Appl种类可能不同,这反映在汉英两种语言的一种差异中:英汉两种语言都有超高位、中位和低位Appl,但汉语有高位Appl而英语没有,因此汉语“给”字句比英语的have/get句多出一类“为”义句式。由于汉语的论元可以没有显性语音形式,汉语中有“给”-V句式,而英语没有。汉语允许论元以隐性形式出现,所以有“给”-V句式,而英语没有相应句式。

1.引言

汉语是分析性极强的语言,没有形态变化可言,英语有形态变化,但不丰富,名词短语的形态没有主格与宾格的区别,有些代词有主格与宾格的区别,但与格标记在英语中是没有的。在像德语这样的形态发达的语言中,除了主格与宾格的区别,这些语言还有与格。至少对德语而言,这些语言有与格标记的句子往往在英语中对应的句式是have句。下面是德语的例子,取自McIntyre(2013:188):

(1)a.Ein Polizist entzog mir den Pass.

a policeman confiscated meDAT[the passport]ACC

‘I had a policeman confiscate my passport.’

b.Ich bekam den Pas (von einem Polizisten)entzogen.

I got [the passport]ACC(by a policeman)confiscated

‘I got/had my passport confiscated(by a policeman).’

值得注意的是,英语只有类似德语的b类句式,而没有类似德语的a类句式。德语例句的mir带有与格标记,句子中没有相当于英语have的词,但英语译文用了have,这清楚地表明,德语的与格句与英语的have句有某种联系。上述德语和英语如果用汉语表达,可以用下列两个句子:

(2)警察给我没收了护照。

(3)我给警察没收了护照。

对比德语、英语与汉语的对应句子,可以发现,德语用与格标记,英语没有与格标记,用have表达类似的意思,汉语根本没有形态变化,也不是用与英语have相对应的“有”,而是用“给”。许多学者认为,自然语言中表达“有”的动词与表达“给”的动词经分解后都有共同的成分。试图证明,德语的主要与格句式、英语的多数have句式、汉语的各种含动词“给”的句式在结构上有类似之处,都与功能语类Appl(icative)有关。这种分析能自然地解释为什么各种句式虽然意思差别很大,但在有与格标记的语言中往往用共同的与格标记,在英语中都使用动词have或get,在汉语中都使用同一个动词“给”。

2.“给”字及相关句式的结构

2.1 “给”的性质

就现有文献来看,在多数文献中,汉语表“给予”义的“给”字句与表别的意义的“给”字句是分开研究的。在无争议的动词位置,“给”在给予义句子中往往分析为CAUSE+HAVE。在词性有争议的位置,“给”被分析成某种虚词,而“给”-V构式中的“给”的性质争议最大,对此学者们提出了各种助词方案。下表列出一些生成语法学者有关各种位置的“给”词类的观点:

表1

Lin&Huang(2015)提出了较为极端的观点:汉语所有的“给”都是动词,只不过他们没有讨论“给”-V句式中的“给”字的性质,也没有讨论跨语言的问题。基于分布式形态学理论,本文的观点比Lin&Huang的还要更进一步:汉语所有位置的“给”都是Appl成分在各种构式中的拼出形式。

2.2 与“给”有关的词

Harley(2004)等一些生成语法学者认为,不同语言相当于“给”的动词与相当于“有”的动词都含有相同的成分HAVE/APPL,“给”可以分解为CAUSE+HAVE/APPL,“有”可以分解为BE+HAVE/APPL。Harley论证了如果一种语言有“给”这样的动词,它就有“有”这样的动词。黄正德(2007)在分析汉语双宾句时也持类似看法。下面笔者简要介绍相关理论,并以此为基础讨论汉语的“给”字句。McIntyre(2006:185)比较了德语的与格句与英语的have句,发现德语的主要与格句,在英语中对应的句式是 have句。McIntyre(2006:212)认为,无论是德语的与格句,还是英语的have句,都在结构上涉及到Appl(他标为Vdat,本文仍用Appl这样的术语),其意义可标为HAVE,代表关系义,此关系义是 have、get、give 和 with (out) 共同的部分。McIntyre的观点是以 Harley(2004)为代表的HAVE 派和以 Pylkkänen(2008)为代表的 Appl派的折中观点。重要的是,该观点认为,Appl的补足成分不仅可以是双宾句的名词性的直接宾语,而且可以是复杂的非名词性成分。McIntyre分析的德语与格句类型比较全面,但英语语料只有拥有义和经历义have句与之有关,并没有探讨与德语与格句无关的英语致使义have句的问题。

2.3 Kim对英语have句的分析

与当代许多语言学家(Pylkkänen 2008;Harley 2017)一样,Kim(2012:71-105)主张域外论元由Voice和Appl引入。Kim(同上)认为,英语的各种语义的have句可以作统一解释,都是表事件义的v和一个非核心论元引入中心成分Appl在一起拼出的结果,而与v和Appl的类型无关。在have后面跟着主谓结构的构式中,如果v的类型是vCAUSE,则have句解读为致使句;如果v的类型是vBE,则句子解读为经历义。在简单have句中,v的类型是vBE时,句子解读为拥有义。

下面是三种解读的例句:

(4)John had Mary pick up the book.

(5)John had Mary punch him in the nose.

(6)John has a book.

在(4)中,动词标为vCAUSE,其补足成分是分句Mary pick up the book,Mary 虽 然 是 pick up the book的行为的执行者,但由于不是自愿做事,语义角色不能解读为真正的施事,Kim把这样的句法成分分析为由Appl引入,句子表达的是致使义,意思是“John使Mary把书捡起来”。

在(5)中,非核心论元John由Appl引入(Kim标为ApplPeripheral),ApplP是静态的vBE的补足成分,Appl的补足成分是VoiceP,Voice引入施事Mary,句子表达的是经历义,意思是“John被Mary打了鼻子”。

在(6)中,ApplP是静态的vBE的补足成分,但Appl的补足成分是DP,句子表达的是拥有义,意思是“John有一本书”。

这三个句式虽然结构不一样,但共同点是v的补足成分是ApplP,只不过v有vCAUSE和vBE的区别,而Appl的补足成分有vP、DP和VoiceP的区别。

2.4 Lin&Huang对汉语各种“给”字句的统一分析

Lin&Huang(2015)着眼汉语语料,对汉语中的各种含有“给”的句式进行了分析,提出的观点是“给”在各种句式中都是双及物动词,只是句子结构的细节有所不同而已。Lin&Huang没有探讨跨语言的与格句、have/get句和“给”字句之间是否存在结构上的一致性,在结构上也没有采用Appl这样的功能语类来分析。值得强调的是,Lin&Huang所分析的各种句式中,唯独没有“给”后面直接跟着动词的句式,该句式如果能与其他“给”字句一样,也能够纳入统一的解释,理论将更有意义。下面采用Appl理论对汉语各种“给”字句作统一解释,并阐述汉语与英语及德语相关句式的相似之处。

3.“给”字句的语义与句法结构

3.1 “给”字的分布与语义特点

解释不同的“给”字句的语义及其结构,先比照Kim分析的英语的几种句式,来分析汉语的相关句式,然后再分析英语没有而汉语独有的“给”字句式。

3.2 致使拥有义“给”字句

与英语的简单have句表拥有义类似,汉语用“有”字句表示类似意思。而致使拥有义,英语用give句,汉语用对应的“给”字句,汉语例句如下:

(7)张三给了李四一本书。

(8)张三送给了李四一本书。

这两个例句的动词都有动词“给”,前一个例句的动词是单纯词“给”,后一个例句的动词是复杂形式“V给”,文献中讨论很多。(8)的结构分析如下:

这里的 Appl是 Pylkkänen(2008)所说的低位Appl。这个结构图与Kim的有两点不同:一是Kim只标了v,v的性质是表致使义的Vcaus,其性质与have“有”的VBE不同,这样更能反映Harley(2004)、黄正德(2007)等的有关“给”与“有”的语义关系的观点;二是Kim用rootP作为v的补足成分,我们把词根处理为v的附接成分,这能解释汉语中“给”前可以有也可以没有“送”这样的成分的语言事实。

3.3 致使义“给”字句

汉语中有的“给”字句作致使义解读,例句如下:

(10)张三给李四看了那本书。

(11)张女士经常给孩子听音乐。

(12)母亲有时候给孩子吃糖。

(13)有的家长会一次性给孩子玩很多的玩具。

这些句子的“给”可以替换成“叫/让”,句子的意思没有明显变化:

(14)张三叫/让李四看了那本书。

(15)张女士经常叫/让孩子听音乐。

(16)母亲有时候叫/让孩子吃糖。

(17)有的家长会一次性叫/让孩子玩很多的玩具。

这些句子都表达致使义,结构与英语例句(4)相当。英语的v和Appl拼出have,汉语没有拼出对应的“有”,但拼出的“给”与“有”在语义上密切相关。仿照Kim对英语相关句式的分析,笔者把这种汉语句式的结构分析如下:

(18)a.张三给李四看了那本书。(致使义)

英语的例句John had Mary picke up the book如果译成汉语,可以译成“John给Mary捡起了书”:虽然这个汉语句子是个正常句子,但解读为致使义较为勉强。汉语只能用“叫/让”之类的词来代替“给”,致使的意思才明显,一个重要原因是“给DP”让人理解为“为DP”,使致使义难以获得:捡东西是可以让别人代劳的。而(10)-(13)中的“看/听/吃/玩”必须亲自做,不能让别人代劳,这时候“给”字句的致使义就很容易获取。这样看来,汉语“给”字句的致使义比英语have句的致使义弱,但仍然存在。

例子中的Appl在文献中鲜有提到,Kim虽然作了论述,但没有对其性质作出说明,因为它的位置处于两个vP之间,我们称它为中位Appl,以区别于 Pylkkänen(2008)所说的高位和低位 Appl。

3.4 经历义“给”字句

汉语含“给”的经历义句式举例如下:

(19)张三给李四打了鼻子。

(20)张女士经常给媳妇指着鼻子骂。

(21)李先生给小偷偷走了手机。

(22)爷爷给土匪抢走了所有值钱的东西。

(19)实际上是英语句子(5)的汉语版本,只不过英语用have,而汉语用“给”。两种语言的这种句式结构也类似。汉语例句表明,这类含“给”的句子的经历义是很明显的。虽然句子都能看到词串“给DP”,但语境允许的语义解读只能是经历义。仿照Kim对英语相关句式的分析,把这种汉语句式的结构分析如下:

(23)a.张三给李四打了鼻子。(经历义)

结构中的Periphery ApplP是Kim提出的,是位置比Voice还要高的一种成分,这种Appl可以称为超高位Appl,表蒙受义或经历义。这类句子的“给”可以替换成“被”,句子意思没有明显变化:

(24)张三被李四打了鼻子。

(25)张女士经常被媳妇指着鼻子骂。

(26)李先生被小偷偷走了手机。

(27)爷爷被土匪抢走了所有值钱的东西。

由于“被”字可以出现在“给”的位置,因此这类句子往往被解读为被动义,“给”甚至被分析为表被动的功能语类。

在经历义“给”字句中,句子主语与“给”后小句的动词后的名词性成分之间存在领属关系,句子才自然。以(19)和(24)为例,李四打的鼻子是张三的,句子的意思是“张三经历了自己的鼻子被打这个事件”。如果鼻子不是张三的,句子作为经历义是不合适的。与格句也好,have句也好,也都有类似语义因素。值得注意的是,这种领属关系不能存在于“给”后面的两个名词性成分之间:

(28)张三i给李四j打了proi/*j鼻子。

(29)张女士i经常给媳妇j指着proi/*j鼻子骂。

(30)李先生i给小偷j偷走了proi/*j手机。

(31)爷爷i给土匪j抢走了proi/*j所有值钱的东西。

3.5 “为”义“给”字句

与英语的复杂have句只有两种解读不同,汉语的复杂“给”字句可以有第三种解读,如果“给”替换成“为”,句子意思没有什么变化,下面举例说明:

(32)保安给/为客人开了门。

(33)妈妈给/为女儿梳头。

(34)儿子给/为父亲把车开进了车库。

(35)服务员定时给/为他打扫卫生。

依照Lin&Huang的思路,笔者认为这种语义所对应的结构应该是这样的:

(36) VoiceP

这里的“给”所占据的位置是Pylkkänen(2008)所说的高位Appl。除了表示“为”的意思,“给”在这种句式中还可以表示使间接宾语“受害”的意义:

(37)张三给李四把腿打断了。

这是一个歧义句,一个意思是经历义(“李四打张三的腿”),另一个意思是致使义(“张三叫/让李四打(谁的不确定)腿”),还有一个意思是“使宾语受害”的意思(“张三打李四的腿,李四受害)。“给”的这“使获益/使受损”这两种意思应该出自同一个结构,只不过Appl的解读不同而已。如果宾语还有定语,句子可以是受益的意思,例如在下面的句子中李四是受益者:

(38)张三给李四把王五的腿打断了。

英语中没有这样的have句式,但德语中有对应的与格句式。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我们认为“给”在这种句式中的意思与“为”的意思接近,但“为”是介词,而“给”不是。

有一个问题需要解决:既然“给”在这种句式中的意思是“为”,那它是不是像“为”一样是介词?至少在分布上,“给”与“为”是有区别的,下面的例子说明“为”出现的位置“给”未必能出现:

(39)我们为/*给你(感到)高兴/难过/自豪。

(40)我们为/*给你感到不好意思。

如果对比“给”与“为”可以替换的句子,可以发现,“给”与“为”可以替换的句子其谓语都是表示行为义的,而二者不能替换的句子其谓语都是表示感受义的。这说明,“给”与“为”有本质上的不同。“为”字短语是修饰谓语的,这与谓语的类型无关,而“给”字是Appl的体现,而这种Appl在结构上是在Voice下面而在vP上面的,而Voice-v所反映的结构正是行为义的体现,表感受义的句子不具有这种结构,其结构应该是这样的:

(41) vP

SC代表Small Clause(小句子),其主语“我们”经移位而最终成为句子主语。重要的是,该结构没有Appl,基于Appl的“给”字没有存在的基础。

3.6 动词短语后面的“给”

Lin&Huang(2015)给出有力的证据,论证动词短语后面的“给”是动词而不是介词。文献中常探讨的句式如下:

(42)张三送了一本书i给李四ei。

动词短语后的“给”并不是仅出现在这类简单句式中,句式还可以更复杂:

(43)张三送了一本书给李四看(了一个星期)。

汉语是连动语言,这类连动句在汉语中非常常见:

(44)张三买了条鱼吃(了两顿)。

(45)李先生买了一条项链(送)给陈小姐(戴了一辈子)。

这类句式的共同特点是,句子末尾的动词在语法上缺一个显性的宾语(如果是双及物动词则只有一个宾语),在语义上与句子中已经出现的名词短语搭配。

汉语中有些所谓双向及物动词,如果作为第一个动词短语的动词出现在这类句子中,句子的双向歧义仍然存在:

(46)张三借了一本书给李四(看)。

(47)张三租了一间房子给李四(住)。

在(46)中,句子可以解读为“张三把自己的书借给李四看”,也可以解读为“张三从别处借了书给李四看”,句子都成立。与此类似,在(47)中,无论解读为“张三把自己的房子借给李四住”,还是解读为“张三出钱租别人的房子给李四住”,句子都成立。重要的是,句子中无论有没有“看”、“住”这样的词,句子都合格,而且句子的歧义性质没有变化,这是“给”的动词的性质的又一证据。这类句式的“给”其实是Appl拼出的结果,只不过出现在连动句中。英语不是连动语言,没有这类句式。

3.7 “给V”句

与英语have句不同的是,汉语的“给”字句多了一类句式:“给V”句。在这类句式中,“给”似乎是硬加上去的,如果没有“给”句子同样正常:

(48)小偷把钱(给)偷走了。

(49)钱被小偷(给)偷走了。

(50)保安(给)开了门。

笔者用下列简短例句的结构表示“给”所处的位置:

(51)a.钱给偷走了。

b. High ApplP

汉语论元结构的一个特点是允许空论元,表现在Appl结构上就是允许Appl的标志成分为空,这里标为pro。这里的Appl的位置位于vP之上,是高位Appl。Appl的存在,从句法结构上解释了黄蓓(2016)所说的说话者的主观义,而Appl所引入的空论元正是说话者主观上感觉到受影响的人。DP“钱”不是由Voice引入的施事。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只有及物动词和非宾格动词才能有这种句式,而非作格动词没有:非作格动词的主语是Voice引入的。下面是非宾格动词和非作格动词在这种句式中的表现:

(52)猫给死/病了。

(53)*猫给叫了一声/*给走着。

在(52)中,“猫”不是“死/病”的执行者,不是由Voice引入。而在(53)中,“猫”是 Voice引入的域外论元,句子不合格。

句子主语的初始位置为动词的宾语位置,如果这个结构之上再有Voice结构,就是(48)-(50)各句的基本结构,这里仅举一例:

(54)保安给开了门。

(55) VoiceP

英语虽然不用类似的have句,但有类似的get句:

(56)The money got stolen.

实际上,英语的get与have在语义上关系密切,get往往被分解为BECOME+HAVE,这与have常常被分解为BE+HAVE非常相似。汉语没有与英语get对应的单语素词,于是用语义上密切相关的“给”字表示类似英语get的意思。

在上面的英语简单get句中,get后面跟的成分是过去分词。实际上,get后面常常跟形容词,而过去分词往往具有形容词的功能。形容词get句的例子如下:

(57)They got dead.

英语的形容词dead和动词die对应的汉语词都是“死”,而像“死”这样的词到底是形容词还是动词也是没有定论的问题,笔者姑且把这类词看成动词,标成vP。如果汉语的“给”字句与英语的get句类似,“给”作“经历”义解时后面能跟的动词类型不能是非作格动词这一点就能解释了:无论是过去分词stolen,还是形容词dead,都不是非作格动词,而非作格动词在get后句子是不合法的:

(58)*Mary got danced/dancing.

在英语中,无论是现在分词,还是过去分词,都可以具有形容词的功能,但dance的两种分词形式作为get的宾语句子都是不合格的。无论英语的get也好,还是汉语的“给”也好,在这里都表示“经历了状态变化”的意思,非作格动词显然不合适。汉语的“死”是非宾格动词,所以能跟“给”搭配;这一点与英语与“死”对应的dead跟get能搭配是一个道理。

上文只说了“给”V前的DP不是由Voice引入的,而没有具体说明到底是由什么引入的。在(51)所示的结构中,DP原位生成于vP的宾语位置。实际上,DP还有另一个来源:Periphery Appl的标志成分位置,只不过位置比它低的Voice引入的论元没有显性形式,这样就有了下面这样的例句:

(59)a.张三给pro打了鼻子。(经历义)

b. vBEP

在这种结构中,受影响者的论元由ApplP引入,而不是动词的直接宾语。由于Voice引入的论元没有显性形式,于是给人的感觉是外力在起作用,这就从句法结构上对沈阳、司马翎(2010)所说的外力做了解释。

这样,不同的“给”-V句有不同的结构,“给”前的DP是不是受影响的人,取决于句子的具体结构。

4.词项形式问题

根据一些当代主流形态学理论如分布式形态学(Embick&Noyer 2007)、纳米句法理论(Starke 2009),词项的插入是在句法操作完成之后才进行的。上文考察了汉语的“给”字句,也谈到了英语的have句以及德语的主要与格句,认为这些句式有类似的结构,但不同的语言采用了明显不同的表达形式。这其中有什么规律可循?仔细观察可以发现,表达形式的不同与各语言的特点有关。德语是形态丰富的语言,有丰富的词法,而与格这样的与主格、宾格不同的格形式,可以用来表达诸如历事这样的论旨角色,而Appl这样的成分可以不以显性形式出现;实际上,在生成语法的研究中,欧洲语言的Appl成分的证据来自某些非洲语言,这些语言有显性的Appl成分。英语是欧洲语言中解析性最强的语言,在欧洲语言中最像汉语,虽然英语有形态变化,但名词性成分DP/NP确实没有与格标记,在这一点上英汉两种语言是一样的,于是都采用了解析性的表达方式,只不过拼出的词有区别,但这些词也是联系紧密的词。

如果Appl是低位的,即Appl的补足成分是DP/NP,则上述语言的相似性就很大:在双宾句中都采用类似“给”的词来拼出vCAUSE+Appl成分;如果是静态单宾句,都采用类似“有”的词来拼出vBE+Appl成分。如果是动态单宾句,德语用类似英语的get这样的词来拼出vBECOME+Appl,而汉语没有这样的单纯词,用“有了”这样的形式拼出vBECOME+Appl。如果没有这样有区别的拼出形式,就无法区别三种意思。

如果句子中Appl不是低位的,则其补足成分是vP或VoiceP等含有vP的成分,在德语中,v与词根拼出动词,即传统上称为V的成分,与格标记的名词性成分DP/NP由于与主格和宾格的区别可以用来表示别的语法成分,一项主要功能是表示历事。由于句子已经有动词拼出,就不需要别的成分作为Appl的拼出形式,与格标记的DP/NP就能体现Appl的存在了。像英语和汉语这样的语言,由于没有丰富的形态标记,仅能靠固定的语序来区分主语与宾语,像历事这样的名词性成分,由于靠词序无法表示其语法属性,又没有形态标记来表示其语法属性,只有靠解析性的手段来表达这种语法属性,就是把Appl给拼出来,成为英语的have/get或汉语的“给”。由于非低位Appl种类的多样性,而不同语言的实际情况,导致了拼出结果的语言差异。

虽然英语的 have、get、give 在低位 Appl句中的拼出泾渭分明,但在非低位Appl句中,have与get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互换,而give始终没有发展出这种用法。在汉语中,根本没有像英语get这样的单纯词,只能用单纯词“有”表达静态的语义,用解析性的“有了”在低位Appl句中拼出英语get所表达的达成义,在非低位Appl句中,“给”用于英语have/get的功能,但英语Appl拼出have/get依赖v的存在;与英语不同的是,汉语的非低位Appl的拼出不依赖v,可以直接拼出为“给”。在非低位Appl句中,汉语的“有”没有发展出其在英语中的对应词have的用法;确切地说,在非低位Appl句中,在功能上,汉语的“给”与英语的have/get大致对应。

5.结语

本文对汉语各种“给”字句作了分析,并谈到了形态不丰富的英语的have句和形态丰富的德语与格句。德语有多种与格句,其中最简单的一种,是含有类似汉语动词“给”的双宾句;就单纯拥有义句子而言,在各种语言中都涉及到表达“有”的动词;“给”与“有”有密切联系,在结构上都有低位Appl。另一种主要的与格句类别,即表达经历义的与格句,在英语中可由have表达,在汉语中可由“给”表达;不同语言的表达方式虽然不同,但在句法上都与超高位Appl有关。由于英语have是分析式表达方式,它除了能表达经历义,也能表达致使义;在汉语中致使义也是由“给”表示的,在结构上与中位Appl有关;与格标记至少在德语这样的语言中是不单独表示致使义的。此外,英语have不能表达的“为”义,在汉语中也能用“给”表达,这时候“给”也是Appl的拼出形式,这种Appl是高位Appl,这种句式在形态丰富的德语中有对应的与格句。汉语中还有一种“给-V”句式,即“给”后面直接跟着动词,其实是高位Appl或低位Voice引入的论元没有显性的语音形式时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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