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运彬,曾佳敏
(武汉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430070)
恩格斯在与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论战过程中形成的关于解决住宅问题的基本方法对解决我国住房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在论战的那个年代,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催生了工人的积聚,市场的投机和炒作导致了住房配置的不合理,工人成为资本家的奴隶并受其无条件剥削,使得住房问题日趋严峻。当下,我国的住房问题虽然具有中国的特殊性,但也与恩格斯所处时期德国的住宅问题有一定的相似之处。深刻揭示资本在住宅问题中的作用,辩证看待资本的矛盾性,对有效解决我国住房问题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
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角度看,资本是一种由剩余劳动堆叠形成的社会权力,它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是一个特定的政治经济范畴,反映了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关系。恩格斯的《论住宅问题》中隐含着资本的作用。城市化的发展实质是资本投机活动的摇篮,主张工人住宅所有权实际上加剧了资本剥削。分析恩格斯关于住宅问题的观点,揭示其中资本的力量,进而能够找出解决住宅问题的基本方法。
资本投机促使房价过快增长。恩格斯所处时期,经济上,德国经历了资产阶级工业革命,实现了工场手工业和小生产向大工业的过渡,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得以迅速发展。政治上,19 世纪70 年代,德国在普法战争中获得胜利,实现了国家的统一,并获得了巨额战争赔款,有力推动了德国大工业的发展。而这一切恰好发生在“德国不仅作为一个‘统一的帝国’,并且还作为一个工业大国登上世界舞台的时候”[1](P179)。一方面,在工业化迅速发展的时期,大批的农村劳动力聚集到工业中心的城市,城市人口迅速增加,因此就需要更多的住房建设,而旧的住房体系无法满足这一现状;另一方面,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大量占用了城市用地,工人聚集城市的同时,旧的工人住房又在拆除。“于是就突然出现了工人以及以工人为主顾的小商人和小手工业者的住房短缺”[1](P179-180)。这一住房短缺问题正是在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在现代城市扩展的背景下产生的。
“不论是为了公共卫生或美化,还是由于市中心需要大商场,或是由于铺设铁路、修建街道等交通的需要”[1](P193),现代城市的扩展必然会造成旧住房的拆除、新的建筑体系的建设,而这一过程中首先会“使城内某些地区特别是市中心的地皮价值人为地、往往是大幅度地提高起来”[1](P193),而地皮的升值反而使地皮上原有被拆除的廉价房屋贬值了。同样,工人也被排挤到市郊,工人的住房以及一般较小的住房都变得稀少和昂贵。但是,“不论起因如何不同,结果总是一个:最不成样子的小街小巷没有了,资产阶级就因为这种巨大成功而大肆自我吹嘘”[1](P243)。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只是为资本家在建筑行业获得“更有利得多的投机场所”提供了契机,“而建造工人住房只是例外”[1](P193)。“良好的住房很贵,因此大部分工人都完全没有可能去享受它。大资本……对于建造供劳动阶级居住的住房望而却步……因而这些阶级由于需要住房而大部分落入投机活动的罗网”。马克思指出:“建筑投机的真正主要对象是地租,而不是房屋”。所以,现代城市的扩展只是为资本投机提供了温床,它并不能解决工人的住房问题。如果真的让资本家为工人建造住房只是让工人更加受资本家的束缚和剥削,“不仅在于他们必须为房屋付出垄断价格,因为厂主没有竞争;而且在每一次罢工的时候,他们立刻就无家可归”[1](P227)。在现代城市扩展的过程中,由资本家为工人建造住房是不可能实现的,他们只会为资本家获取更多可观的收入,成为其投机的工具。恩格斯在《论住宅问题》中以“建筑协会”举例指出“建筑协会实质上是投机性的组织”[1](P234),是建立在政治和慈善事业下的,小资产阶级通过地产投机将其积蓄能够储蓄起来,进而获得丰厚的利息和分红,这种协会显然是不可能为工人住房谋福利的。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无论一个城市的现代化发展到何种程度,都只为资本家的资本投机提供更广阔的舞台,资本家是不会为了工人的利益而损害自己的利益的。
恩格斯指出资本家是趋求利润的,“在金钱问题上是没有温情可言的”[1](P217)。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旧城区的改造、现代城市的建设为资本家投机和获取更多的利益提供了契机,而工人阶级的住房问题却变得更加严峻。
资本剥削加剧了工人与资本家的依附关系,工人进一步成为资本家的奴隶。“大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解决‘住宅问题’的核心就是工人拥有自己住房的所有权”[1](P184)。蒲鲁东认为房主不劳动就能取得投在房屋上面的资本的地租和利息,这是违背永恒公平的。他主张废除住房租赁制,把每个承租人变成自己住房的所有者,而他却没有看到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资本家即使不取得地租或利息,他从工人阶级身上剥削来的无酬劳动的总额也不会因此而改变。工人有了住房,就会引起工资的相应降低,不会再以货币的形式付给房主房租,而是以无酬劳动的形式为工厂主赚取更多的剩余价值。恩格斯指出:“工人投在小屋子上的储蓄确实在一定程度会成为资本,但这个资本不归他自己所有,而是归那个雇他做工的资本家所有”[1](P221)。恩格斯认为,让工人拥有自己住房的所有权是建立在蒲鲁东反动的基本观点之上,是一种社会历史的倒退,“从而以半封建的方式把他束缚在他的资本家那里”,束缚在土地上强化了工人对资本家的依赖,更有可能让工人面临降低工资的危险而又无力反抗。如果遇到重大罢工事件或者工业普遍危机,工人想要更换工作时,工人的房屋就会面临找不到买主或者卖得远远低于成本价格的风险,面对种种危机工人也只能任由资本家剥削。正如恩格斯指出:“对于我们大城市工人来说,迁徙自由是首要的生活条件,地产对于他们只能是一种枷锁”[1](P219),是资本家进一步剥削工人的工具。
为了让工人成为自己住房的所有者,蒲鲁东“建议把承租人变成分期付款的买主,把每年交付的房租算做分期付款偿付住房价值的赎款,而承租人经过一定时期后便会成为这所住房的所有者”[1](P204),即“通过逐年分期付款先成为自己住房的部分所有者,然后又成为住房的完全所有者”[1](P202),而他的这一做法也被世界各国的投机公司采用。对于这个问题,大卫·哈维在《资本社会的17 个矛盾》中写到:“利用房贷购屋是一种非常特别的交易。”“这房子实际上成了一种储蓄工具,替我储存它的交换价值。”“交换价值的不断上升,使得房子成为热门的投机目标。”[2](P14)而在这种情况下仍存在诸多问题,例如工人能否在保障自己生存条件下按期交付房款呢?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是否会加重工人的生活负担呢?工人的劳动还是不是自由自觉的劳动呢?
城市化的扩张为资本投机提供了契机,进而使住宅成为资本家剥削工人的工具。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要促进房地产事业的发展,就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本,但资本的本性是贪婪的。正如马克思所说:“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1](P297),可见资本总是逐利的,为了获取更多利润,房地产商会开展各种投机活动。在资本主义国家,房屋是热门的投机商品,资本家通过资本剥削而大发横财,“资本主义下的房屋供给,已经从追求使用价值为主,变成以追求交换价值为主”。而正是因为这种转变使房屋的使用价值变成了储蓄手段和投机工具。在经济学意义上,资本的构成指的是用于生产的基本生产要素,即资金、厂房、设备、材料等物质资源。在《论住宅问题》中,蒲鲁东认为“承租人对房主的关系,完全和雇佣工人对资本家的关系一样”[1](P145)。在房主与承租人的关系论战中,恩格斯认为,它们是一种商品买卖关系,明确指出了住宅是根据商品买卖的经济规律进行交易的商品。住宅作为商品可以通过交易获得它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恩格斯指出:“出卖商品就是商品占有者交出商品的使用价值而取得它的交换价值”[1](P253),这肯定了住宅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特性。他进一步指出:“使用期限很长的商品就有可能每次按一定期限零星的出卖其使用价值,即将使用价值出租”[1](P253)。“对于房租的任何经济研究,都不会使我们把废除住房租赁制变为‘革命思想母腹中产生的最富有成果的和最崇高的追求之一’”[1](P255)。恩格斯肯定了住房的可租性也就肯定了住房是用来住的,对那些企图通过在建筑业中运用资本投机赚取更多更大利润而不顾工人死活的资本家进行了批判。
恩格斯在《论住宅问题》中指出了“住宅短缺”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并揭示了住宅问题的实质在于资本的矛盾性。恩格斯结合当时资本主义制度下出现的各种问题,系统论述了解决住宅问题的本质就在于克服资本的矛盾性。资本总是逐利的,资本的本性是贪婪的,但资本也并不是毫无作用可言,因此我们要坚持一分为二的矛盾分析法,辩证地看待资本在住宅问题中的作用。
恩格斯深刻揭示了住宅问题根源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伴随资本主义发展中各种矛盾和冲突而产生的,住宅问题的实质就在于资本的矛盾性。恩格斯在《论住宅问题》中指出,今天住宅短缺问题是指因大工业化的发展导致的一系列问题而引起的,工人本来恶劣的住房条件进一步恶化。住宅短缺是“资产阶级社会形式的必然产物”[1](P166)。随着德国工业革命的发展,大工业迅速发展起来,一方面大批工人涌入城市,这种速度超过了住房建设的速度;另一方面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占用居民的住房,从而导致了住房短缺。从这个角度可以看出,工业化和城市化建设对住房问题的产生具有重要影响,一方面是工业化造成的住房需求量急剧增加与工业需要、城镇建设导致供应量不足的矛盾;另一方面是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导致的矛盾:过高的房租使工人无力承担,只能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来维持基本的生活,这种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劳动,都是在为资本家赚取利润,维护资本家的利益。
资本的矛盾性不仅体现在生产过程中,还体现在资本控制工人的整个生活对工人的剥削和压迫中,因而资本主义私有制是一切罪恶的根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才是造成住房短缺问题的根本祸害。住房短缺“只是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造成的无数比较小的、次要的祸害之一”[1](P143),“在这样的社会,住房短缺并不是偶然的事情,它是一种必然的现象。”[1](P167)。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企图在不触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条件下解决住房短缺问题是不可能的。
资本剥削是住宅问题产生的根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推动现代大工业、城市化发展的同时,却造成了工人居无定所、居住环境恶化等现象。由于资本的剥削和压迫,工人沦为资本家的奴隶和附庸,依附资本家生活。住宅问题根源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同时也受制于资本的矛盾性。要解决工人的住宅问题,要紧的是废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克服资本的矛盾性,消灭城乡对立,而根本不是去采取什么措施让工人获得自己所住住房的所有权,更不是想办法让工人买得起小宅子。
恩格斯指出:“消灭城乡对立”[3](P156)是解决住房问题的核心。“住宅问题,只有当社会已经得到充分改造,从而可能着手消灭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里已达到极其尖锐程度的城乡对立时,才能获得解决”。资本主义社会不能消除这种对立反而能使对立尖锐化,因而只有无产阶级通过社会革命消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使消灭城乡对立不再是空想,而是一种可以达到的和平调整、利益均衡的状态,从以往历史的枷锁中解放出来,使农村人口摆脱愚昧无知和与世隔绝的状态,消灭城乡对立也是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的实际要求。
在解决住宅问题的主张上,恩格斯认为“解决方法在于消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由工人阶级自己占有全部生存资料和生活资料”[3](P197)。“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造成的无数比较小的、次要的祸害之一”[3](P143)“是资产阶级社会形式的必然产物”[3](P166),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存在的条件下解决住房问题是无法实现的。恩格斯认为“只是由于社会问题的解决,即由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废除,才同时使得解决住宅问题成为可能”[3](P174)。所以,只有通过社会革命来消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一根本祸患,从根本上消除资本主义剥削制度,废除私有制,实行公有制,采取公共福利的住房措施,消灭城乡对立,克服资本的自发性,有效控制资本,住宅问题的解决才成为可能。
资本是自行增值的价值,资本是逐利的,但在资本运行过程中,资本并不是毫无作用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及资本既有实现社会进步的张力,也会成为资本家剥削工人的工具。“资本以新的形式无代价地合并了在它的旧形式背后所实现的社会进步。当然,生产力的这种发展同时会使正在执行职能的资本部分地贬值,只要这种贬值通过竞争被人们痛切地感受到,主要负担就会落到工人身上,资本家力图用加强对工人剥削的办法来弥补自己的损失。”[4](P699)从马克思的论述中我们应该看待资本在发展到一定“度”的范围内也有其积极作用,但超过一定的“度”就会产生消极力量,因此我们要学会辩证地看待资本在住宅问题中的作用。
在住宅问题中,一方面,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随着资本的增长扩大到投资领域,它还教人们把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中的废料投回到再生产过程的循环中去,从而无需预先支出资本,就能创造出新的资本材料。”[4](P699)由此可以看出,资本在社会生产过程中是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的。通过资本积累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提供足够的资金保障,有利于房地产的开发、流通和消费,保障房地产市场再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资本在住宅问题上的作用是有限的,因为资本的本性是贪婪的,在住宅问题上资本家正是利用资本的逐利性、增值性开展各种投机活动,使住宅成为热门的投机商品,使得资本投在哪里,哪里的住房价格就会攀升,这无疑加大了工人的负担,这也是资本剥削工人的具体表现。
在解决住宅问题上,要对资本进行有效调控,合理运用资本使其在房地产事业上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同时,也不能忽略资本的本性,要明确恩格斯解决住宅问题的本质就在于克服资本的矛盾性,对资本不加限制和约束最终会导致房地产市场失灵和市场无序竞争。因而,辩证地看待资本在住房问题中的作用,在利用资本的过程中,有所节制和限制,从而克服资本的矛盾性。
我国住房短缺问题的产生虽与德国有相似之处,但也存在着本质区别。我国住房短缺问题不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产物,而是我国住房政策、房地产市场调节手段在克服资本矛盾性问题上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的必然结果。要研究解决我国的住房问题,住房的属性是研究的基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我国住房问题应明确住房的商品属性,辩证认识资本属性的作用,基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国情,充分运用福利属性,完善住房福利政策,最终克服资本的矛盾性,以期回归住房的居住属性。
从经济学角度看,住房就是一种商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两种属性,需要通过交易才能够获得它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恩格斯《论住宅问题》中指出住房租赁关系也是房主和承租人之间的商品交易关系,是遵循经济规律进行的商品买卖关系。从住房的商品属性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但也要看到市场调节存在的弊端。在市场的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弊端的影响下,我国住房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房价快速上涨、利用炒房赚钱引起房价上涨及城乡建设不平衡等。面对市场调节出现不足的情况,就需要发挥政府职能,综合运用多种调控手段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有效的宏观调控。
住房不仅具有商品属性,同时也具有资本属性。住房买与卖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住房的增值过程,也就是住房具有了资本属性。
房价总体构成主要包括土地成本、建设成本及后期修缮管理成本、开发商利润、国家税收等,住房也具有资本最一般的增值属性,因而就会出现越来越多的炒房客,利用住房的增值性将其作为投资的工具。这种购房行为实质上是一种投资行为,即对住房产品增值的预期,这也是把住房当作资本来看的现象。实际上,住房问题背后隐含着深层的资本逻辑,资本的矛盾性也是现代住房问题的根源,要解决住房问题更应该认识住房的资本属性,抓住住房问题的本质克服资本的矛盾性。因而,从资本的角度解决住房问题,在宏观上,政府要通过宏观调控等手段控制房地产市场货币的流通量,防止资本积聚;在微观上,政府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规范房地产的开发—中介—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行为。政府要制定合理的限购政策,严格限制投机性炒房行为的信贷流向。政府还要通过制定税收政策,调整收入分配,促进收入公平来抑制资本投机行为。
住房问题是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涉及人民的重要利益,作为人民生活必不可少的需求,住房始终是人民十分关注的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当前,我国的历史方位发生了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的主要矛盾已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5]。从现在到二〇二〇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根据恩格斯提出的采取公共福利的形式解决住房短缺问题,让住房成为劳动人民的公共福利的观点,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住房福利政策。其一,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是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任务,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必然要求。”其二,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长租房政策和户籍制度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明确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向,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其三,完善户籍改革制度,缩小城乡差距。城乡对立是住房短缺的核心问题,要消除城乡对立,首先要消除城乡户籍制度差别,缩小城乡差距,着力统筹城乡发展。
无论住房的“商品属性”“资本属性”,还是“福利属性”,归根结底都是肯定房子是用来住的,即房子的居住属性。研究住房属性问题,首先要让住房回归其原有的使用价值即居住属性。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5]。而回归住房的居住属性并不是完全否认住房的投资性。因而,要使住房问题真正得以缓和,让百姓住有所居,首先要明确住房的定位,让住房回归到居住的基本功能上来。其次,公民应积极转变住房观念,让他们对住房有新的理解,而不作为炒房投资的工具,从而缓解当前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压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住房是我国民生建设中极其重要的问题,因此,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未来发展的过程中,要不断克服资本的矛盾性,努力缓解我国当前“住房难”问题,使人民群众真正做到“住有所居”,真正达到“社会主义本质”所要求的“共同富裕”,真正做到全民共建、共享,以更好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住有所居”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现实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