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君静 邢 志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河北廊坊 065000)
高校学术道德规范和学术道德失范预防等研究屡见不鲜,相关研究资料和文献也层出不穷,这些材料为高校学术道德体系和学术防腐机制的建立提供了各类研究资料和经验积累。例如,王继成在《浅析高校学术道德失范问题》中指出:“高校作为学术失范现象的重灾区,突出表现在科研立项、学术研究和学术成果发表抄袭或翻译他人,再利用数据造假以及学术评审中拼关系人情,大量的学术问题因此产生。”国内学者对学术道德的研究集中在学术道德失范的表现形式、成因和应对措施等方面。国外对高校遏制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系统机制仍在建设中。美国的学术研究机构特别是大学都能对学术道德失范做出迅速的反应,大学设有科学诚信办公室等机构,及时调查解决违反学术道德的问题。加拿大高校设有学术伦理审查办公室等机构,负责审核教师和学生在科学研究过程中是否存在学术失范现象。
目前,国内外高校针对各类学术道德失范问题,制定了各类学术规范和制度,然而各种学术道德问题仍然层出不穷。本文在充分调研、查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理论的升华和总结,概括和分析符合高等院校特点的学术道贺和维护学术道德规范体系和学术防腐机制,希望对于各高等院校维护学术秩序有所启示。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作出重要讲话:要加强对学生思想道德的考核,强调恪守学术道德,开展诚信教育,建立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机制。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关键是建立学术道德教育体系,从思想源头杜绝学术失范行为。高等院校应充分认识到学术道德教育的重要作用,将学术规范教育贯穿到教育的总体规划中,对处于不同教育阶段的学生采取不同教育方式和教育手段,并将学术规范教育贯穿于学历教育始终,融入到全体师生思想中。
当前,我国高校教师和学生对学术道德现状有一定认知,但仍需进一步重视和提高。加强学术规范教育,使广大师生将学术规范内化为道德标准自觉遵守,是高校解决学术道德问题的根本办法。学术规范是根据学术发展规律制定的,是学术共同体成员从事学、高效、公正运行的条件。高校需牢固树立学术规范教育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将学术规范教育作为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通过入学教育、日常培训、专业学习等方式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培育优良学风,弘扬学术正气,引导广大师生树立诚信意识,明确学术道德要求。
教师要以身作则,始终秉持捍卫学术道德的态度,对待学术不端行为实行“零容忍”。高校应通过继续教育加强教师学术规范教育,将学术规范教育作为师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在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中,增加学术规范教育的内容,宣讲政策规定,倡导广大教师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对自身学术行为负责,引导教师在科研中遵循科学规范的研究方法,提高教师学术道德自律意识和道德修养,不碰触学术道德底线,充分了解学术道德原则。第二,鼓励教师开展学术道德建设研究相关选题的科研课题研究。鼓励广大教师针对学术道德建设的内容、模式、规范等问题开展学术研究,完善高校学术规范体系,加深对学术道德的理解。第三,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表率作用,树立先进典型,对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诚信良好的优秀教师予以表彰,宣传先进事迹,树立先进典型,使广大教职工充分认识学术道德教育的重要意义。
制定系统、完善、可操作性强的学术道德规范条例,规定项目立项、成果鉴定和评价的细则,明确论文写作、发表和评审的细则,完善著作编辑、出版和发行的标准,建立有利于学术创新的标准和规则。
各高校随着学术活动的繁荣,学术道德规范体系的构建也需要不断地与时俱进,不断修改与完善。同时,学术道德规范要想充分发挥效用,也需要提高学术道德规范的执行力。首先,要增强现有学术道德规范的实效性。许多高校都遇到过学术道德规范执行难的困惑,比如如何处置论文或科研课题“挂名作者”的问题,查实中很难查证。因此,高校在遵守学术道德总体规范的前提下,结合自身的特点,制定出处理学术道德失范行为具体细则,对查证、处理等作出明确规定,提高操作性。在制定和修改具体细则时,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并广泛征求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广开言路,让教职工广泛的参与进来,积极听取他们的合理意见,采取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为高校学术道德规范的制定和修改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高校学术评价在学术资源配置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引领高校学术发展的方向标。建立切实可行,公正合理的科研考核评价机制,设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引导广大师生远离学术不端与学术腐败。科研评价标准要避免量化指标,实现从数量到质量的转变。高校作为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基地,依据学术研究特点和发展规律,就要建立科学的学术评价机制,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根据本校的实际状况,组建公平合理的评价体系,把质量和创新作为评价的主要导向。一要建立合理的专家库。在充分尊重学科差异的前提下,成立由学术造诣高、学术声誉良好的专家学者组成的专家库,在师生的学术成果评奖、科研立项、职称评审等学术评价中发挥重要作用,加强评审工作的客观、公平、公正性。在选取专家时,专家必须是同行,必须有较好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学术道德修养。同时,在选取专家的过程中应该做到公开公正。并且,要建立专家数据库平台,便于随机挑选各类专家,保障学术研究的透明化、公正化,避免在此过程中出现拉关系、走后门等恶劣现象。除此之外,还要建立评审专家诚信记录追查制度,事情只要出现了问题就要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二要健全学术奖惩制度,对在科学研究工作中潜心研究、无私奉献的师生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在学术活动中投机取巧、拖延懈怠的师生给予通报批评。
道德自律是内在的约束,但要有效地规范学术科研活动,外在严格的长效防腐机制必不可少,才能有效抑制学术不端行为,确保学术规范得以健康运行。
通过学生导师、管理员、职能处室、思想政治教育者、学术委员会等层层落实监管责任,抓严抓实,抓出成效。一是建立学术成果公示制度,完善科研项目及学术成果的评审程序,增强科研管理的透明度。二是提倡同行监督,强化行政监督,正确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三是完善学术信用体系,开发推广基于互联网技术,为多元化需求提供专业服务的学术信用数据库,对学术信用进行评估。四是加强惩罚力度。近年来,一些情节恶劣的学术造假现象时有发生并被公之于众,当事人也得到了严厉的惩治,但一些情节较轻,后果不明显的学术不端行为,一些高校选择了息事宁人的态度,并未使当事人得到应有的处罚。使学术道德领域的突出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必须建立针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戒制度。应当明确惩罚措施,严格惩处标准,增加学术不端行为的成本,起到震慑学术不端行为的作用,营造以遵守学术道德为荣,违反学术道德为耻的氛围。可从三个角度进行惩戒:一是道德角度。要充分运用社会舆论的力量,对违背学术道德的行为进行惩罚,对尚未触及法律的学术不端行为,应当运用强有力的社会舆论进行严厉的惩戒;二是制度角度。要强化制度建设,在内容上要科学、客观、合理,注重贯彻执行的长效性和稳定性,对不同影响程度的学术不端行为采取对应惩处措施。对违背学术不端的行为,要在学术制度中明确惩戒措施,强化惩戒力度,提高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约束力;三是法律角度。要对触及法律法规的学术不端行为给予坚决打击,使行为人得到应有的制裁,有效遏制学术不端行为蔓延。由于当前高校对教师的学术道德失范行为并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查和处理,致使其他高校教师看不到学术道德失范带来的严重后果,因此,部分教师就会产生侥幸心理,出现学术道德失范行为。高校应该加强对教师学术道德行为失范的惩戒力度,制定相应的惩罚制度。
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和学术委员会在学术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一是加强校级学术委员会职能,使之切实履行责任,认真作为。校级学术委员会是学术道德机构的基础机构,应在学术评审、学风建设中承担重要责任。校级学术委员会要审阅通过学校内部学术道德规范和条例,明确学术道德失范的行为及相应的惩戒措施,发挥学术道德规范培训和教育的主导作用;要提高监管强度,开辟举报渠道,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二是加强院级学术委员会职责,完善学术道德建设。院级学术委员会要担负起学术道德建设的责任,要依托专业教师队伍,对本单位师生进行学术道德规范的教育,丰富教育内容与形式,使教职工熟悉学术道德规范内容与可能造成的后果,保障各项学术活动顺利开展。三是各职能部门要担负起学术道德建设的日常工作,在项目申报、论文评比、职称评审等科研工作中,有关部门和教育工作者都应加强审核,严格把关。对于申报评优的项目,在上报前应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公开进行项目申报评审,确保各项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