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研究

2019-12-14 07:23
创造 2019年12期
关键词:宗教界信教迪庆

长期以来,迪庆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坚决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始终保持“在稳定中求发展、以发展促稳定”的良好态势,连续几年在全国10个藏族自治州中保持经济增长速度第一;始终保持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宗教有序、各族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的良好局面,为全国藏区做好民族团结工作作出了表率。迪庆特殊的地理区位、多民族多宗教等各种原因,充分表明了迪庆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具有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一、迪庆民族宗教基本情况

迪庆是云南省唯一的藏族自治州和全国十个藏族自治州之一,同时又是康巴藏族、康巴藏区浑然一体的组成部分,也是云南多民族和睦相处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地理环境和特殊的历史发展进程,迪庆在唐代就已经成为吐蕃南部东向交往的重地。随着历史的发展和滇藏“茶马古道”的开通,东向发展加快,程度加深,范围加宽,关系越来越紧密,与全国其他藏区的藏族相比,迪庆具有更多的多民族和多元民族文化交融的特点。

(一) 特殊的地理区位

迪庆藏族自治州迪庆地处青藏高原南缘、三江并流的横断山脉腹地,位于川、滇、藏三省的交界处,自古以来就是兵家必争战略要地,是人类迁徙的天然通道,历史上与其他藏区在经济、文化、宗教领域结合紧密、交往频繁,是茶马古道的咽喉要道,地理意义非常特殊,国家安全战略非常重要。由于同全国藏区和国外藏胞具有广泛密切的联系,迪庆处于我国反分裂、反渗透的前沿,维稳任务重、压力大,加快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对维护藏区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迪庆是藏族和其他民族南北交往、东西发展的走廊和通道,是西南“茶马古道”的要冲,是东部藏区重要的物资集散地和中转站,对滇川藏区域经济影响突出,同全国藏区和国外藏胞联系广泛,是反分裂、反渗透斗争的重点地区,形成了特殊的民族宗教特征。

(二) 民族基本情况

千百年以来,迪庆由于地处“民族迁徙大走廊”核心区域,藏族、傈僳、纳西、白、彝、苗、回等26种民族形成了大杂居小聚居的特点,各民族间相互影响,文化元素相互采撷,加上地处茶马古道核心区,历史以来就是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和谐并存的宗教重点地区。形成了迪庆以藏族为主、多民族共生的格局,这种情况在全国范围而言也属罕见,成为全国10个藏族自治州中民族成分最多的自治州。截至2017年12月31日,迪庆州户籍人口有364287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323888人,占总人口的88.9%。藏族人口131187人,占全州总人口的36%,主要分布于德钦县大部分地区,香格里拉县建塘镇、小中甸、东旺、尼西、五境和维西傈僳自治县的巴迪、塔城等地。傈僳族人口110108人,占户籍人口总数的30.23%,主要分布在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德钦霞若傈僳族民族乡,拖顶傈僳族民族乡、香格里拉县金江镇、虎跳峡镇、上江乡、三坝乡、洛吉乡等地。迪庆汉族人口共有73393人,占户籍人口总数的18.34%,主要分布在香格里拉县建塘镇和金沙江沿线河谷地区,维西县各乡镇和德钦县升平镇等地。其他少数民族人口49599人,占户籍人口总数的15.43%。[1]迪庆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州人口的五分之四,呈大杂居小聚居的分布格局,民族问题在迪庆不是某一地方或某一部门的问题,而是涉及全州所有地区和部门的全局性问题。这一特点使得民族问题对迪庆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等各方面产生全面影响,成为关系全州稳定与发展的重大问题。

(三) 宗教基本情况

迪庆境内有传统的藏传佛教、纳西族东巴教、本土教、道教、原始的多神信仰以及近代传入的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使迪庆形成多种宗教并存、相互交织的局面。迪庆境内目前主要传播的宗教有藏传佛教、基督教、天主教和伊斯兰教,还有东巴教等原始宗教。信教群众16.8万人,占全州总人口的42%。其中藏传佛教历史悠久,主要分布在德钦县全境,香格里拉县建塘镇、东旺乡、尼西乡、小中甸镇、格咱乡、五境乡以及维西县塔城镇、巴迪乡、康普乡等地,全州有藏传佛教寺院23座,全州共有僧尼2430名,世袭活佛50个。信仰藏传佛教的群众有12万多人,占全州总人口的30%,占信教群众总数的71.42%,主要为藏族和纳西族群众;基督教主要传播区域为维西保和镇、永春乡、白济讯乡、中路乡、维登乡、康普乡、叶枝镇、巴迪乡,德钦县霞若乡、拖顶乡,信教群众2.6万多人,占全州信教群众总数的15.4%,主要为傈僳族群众;天主教目前主要分布在维西县白济讯乡、巴迪乡、德钦县燕门乡等地,信教群众1550多人,占0.92%,主要为傈僳族、藏族群众;伊斯兰教目前主要分布在香格里拉县三坝乡哈巴村龙旺边、德钦县升平镇等地,占0.5%,主要为回族群众;另外还有东巴教等原始宗教信徒近2万人,占11.9%。

迪庆宗教特点一是以藏传佛教为主;二是一个民族信仰多种宗教、多个民族信仰一种宗教;三是宗教在各族群众中有根深蒂固的传统影响,宗教生活化,生活宗教化;四是宗教传播时间长,范围广,宗教生活影响世俗生活,对迪庆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产生直接的影响。由于千百年来宗教对迪庆各民族产生的深远影响,宗教意识已渗透到了迪庆各族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直接影响着信教群众的生产生活方式。宗教在各族信教群众中有根深蒂固的传统影响,传播时间长,涉及面广,与地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有重大关系。

二、迪庆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云南藏区在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树立了全国藏区稳定发展的一面旗帜。迪庆宗教活动中,一个民族信仰多种宗教,多个民族信仰同一宗教的复杂现象,形成了迪庆宗教生活化、生活宗教化、宗教与生活相互交织的局面。宗教工作与民族工作、经济建设工作、政治工作等交织在一起,盘根错节,错综复杂因而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基本情况

迪庆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把依法管理与民主管理结合起来,先后在各藏传佛教寺院成立了寺院管理局、科、组。进一步强化宗教管理职能,加强依法管理的力度,通过外部监督管理和内部民主管理相结合,使寺庙民主管理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的人士手中,从而增强了寺院自身反分裂防渗透能力,为确保云南藏区稳定和宗教有序打下了基础。

1、云南藏区爱国宗教团体基本情况。爱国宗教团体主要包括寺院教堂民主管理委员会、佛教协会、寺院管理委员会。 (1) 迪庆州寺院教堂民主管理委员会基本情况。民管会是宗教教义教规管理之外的一种辅助形式,同时更是国家宗教政策宣传贯彻的一个重要桥梁。迪庆州有藏传佛教寺院24座,除维西县兰经寺未恢复宗教活动,其他23所寺院都设立有民管会。民管会组成人数较多的,机构比较健全,如松赞林寺和东竹林寺;寺庙僧侣在20~30人之间的,民管会一般有3人(主任、会计与出纳);有一些寺院只有4~5人(羊拉乡扎西曲林寺5人,觉顶寺、承恩寺9人),甚至只有1人(羊拉乡扎依寺),民管会成员就只有1人。迪庆州有基督教堂42座,都成立了民管会,所有民管会又由维西县三自爱国会进行组织管理,爱国会副会长以上都给予补贴,三自爱国会主席是县政协副主席。天主教堂5座,设立了民管会,属于临沧、怒江教区,神父也是由教区统一调派,没有成立三自爱国会。伊斯兰教清真寺2座,都设立了民管会,组成人员情况和藏传佛教寺院情况基本一样,教职人员较多的,民管会成员就多,机构就较为健全,反之则反。 (2) 迪庆州佛教协会基本情况。目前迪庆州藏传佛教协会有州佛教协会、德钦县佛教协会、维西县佛教协会、香格里拉市佛教协会四个团体。天主教、基督教各有1个协会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3) 迪庆州寺院管理委员会基本情况。迪庆州藏传佛教四面依法登记在册的24座寺庙均成立了僧人自己管理宗教事务的寺庙管理委员会,其余天主教、基督教仅有县一级寺庙管理委员会。迪庆州各藏传佛教寺院都成立了寺庙管理委员会或管理小组。一直以来,寺庙管理委员会在寺庙内部管理工作中发挥了核心和主导作用,体现了宗教教职人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职能。[2]

2、云南藏区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基本情况。“宗教界代表人士”主要指有广泛代表性、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爱国爱教、在信众中有较高威望和较大影响、在人大、政协等有较高政治安排的教职人员中的活佛、高僧(尼)及寺庙民管会成员。宗教界代表人士对广大信教群众在精神和情感上有特殊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在各自宗教领域有一定的领袖力和号召力。近年来,迪庆不断加大对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力度,通过参政议政的方式扩大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影响力。目前,迪庆州宗教界人士在宗教事务管理部门任职(在职在编)的有5人:迪庆州政协副主席布主活佛和设孜活佛;维西县政协副主席、基督教三自爱国会会长余耀海;香格里拉市政协副主席克斯活佛;德钦县政协副主席扎巴活佛。宗教界代表人士是团结教信教群众、维护藏区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是藏区统一战线的重要工作对象。以迪庆藏传佛教教职人员情况为例,目前迪庆州共有教职人员2440人,其中活佛19人(全部为男性),尼姑161。从文化程度(国民教育) 来看,文盲有503人,占20.61%,其中,活佛3人;小学毕业的有1611人,占66.02%,其中,活佛8人,占全州活佛总人数的42.11%;初中毕业的有294人,占13.13%,其中活佛1名;高中毕业的有22人,占0.9%,其中活佛1名,占全州活佛总人数的5.2%;大专毕业的有10人,占0.45%,其中,活佛有6名,占全州活佛总人数的31.57%。另外,迪庆州获得“拓然巴”高级学衔或“格西”学位的共有5名。[3]根据以上数据我们可以看出:男性占绝对比例;文化程度(国民教育)普遍较低。在藏传佛教教职人员中培养代表人士,需要综合考虑教职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社会影响等因素进行引导和培养,引导他们充分发挥作用,在引领宗教与社会主义建设相适应的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云南藏区在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的具体做法

迪庆近年来在依法治理宗教方面取得了极大成就,开展了和谐寺庙创建、爱国宗教团体设立、宗教界代表人士培养、领导干部挂钩寺庙、法律知识进寺庙、千名干部进寺庙促和谐、民族团结进步表彰等工作,取得了成效,为其他藏区稳定发展提供了一些可供借鉴的做法经验。

1.加大宗教界代表人士培养力度。长期以来,宗教界代表人士比例很少,一般都由在本地区影响力较大的宗教上层人士担任,他们在各自宗教领域有一定的领袖力和号召力,这类型的人才建设目标是培养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使之能够成为当地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模范代表。迪庆始终把做好藏传佛教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作为促进民族团结、抵御渗透分裂、维护迪庆稳定的重点之一。不仅对教职人员进行了认定备案,还通过举办学经班,选送僧人到北京藏语系高级佛学院深造,大力支持和帮助爱国宗教组织加强自身建设,不定期走访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和代表人士、强化爱国和法制宣传教育等方式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严格甄选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藏传佛教代表人士进行适当政治安排,积极发挥他们在维护迪庆藏传佛教正常秩序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近年来,迪庆多措并举加大对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截至目前,全州有4名学员考上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有5名学员考上云南佛学院,迪庆州佛学院有学生78名。建立一支德高望重、爱国爱教、亲密无间、团结共事的爱国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事关全州宗教健康有序、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2.加大寺院建设力度。把寺院建设纳入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和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深入实施安居寺院建设,支持寺院建设,有力确保了寺院和谐。“十五”以来,共投入资金2400余万元,解决了绝大部分宗教活动点和藏传佛教寺院通路、通电、通水、修缮等问题,三通三进”:寺院通路、通电、通水,报刊、广播、电视进了寺庙。融资上千万元协调推进了松赞林寺、东竹林寺和承恩寺大殿修缮工作。

3.将僧尼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近年来,迪庆始终坚持把党的声音和惠民政策、法律知识等送到每一个寺庙,使广大僧尼拥有与普通人民群众同等的政策享受,增强僧尼对国家、对共产党、对社会主义社会的高度认同,进而自觉维护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社会保障方面,实行民政负责、宗教把关的办法。迪庆州民政局出台了《迪庆宗教教职人员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将身体残疾、家庭困难或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生活水平长期处于贫困状况需要政府救助和社会帮扶的宗教教职人员,以及60岁以上的高龄贫困宗教教职人员纳入城乡低保,享受到了城市低保,目前全州共落实城乡低保的僧尼有396名,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同时还出台《迪庆州教职人员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规定藏传佛教寺院以寺院为单位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参加寺院所在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由各寺院管理局负责筹资工作。目前全州将2312名僧尼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5%。通过将僧尼纳入社区化管理,开展“亲情式”服务,由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把党和政府关注民生的各项政策体现到僧尼身上,让他们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增强僧尼对国家、对共产党、对社会主义社会的高度认同,进而自觉维护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从而建立起绝大多数信教群众对党和国家的衷心拥护,建立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族的核心认同。使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与迪庆的实际紧密的结合,实现了迪庆的长期稳定发展。

4.开展僧尼培训活动。近年来,迪庆不断加大对教职人员的培训力度。一是结合迪庆“三村七进一行动”活动,在各宗教活动场所(点)进行法律法规、惠农政策、民生保障政策、民族宗教政策等的宣传活动,确保法律知识进寺庙(院);二是在教职人员中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拥护核心的先进僧尼”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髓与宗教活动相结合,进行爱国教育;三是宣传我国的辉煌成就,展示迪庆建州60年以来的成就,增强对国家的认同和民族自豪感;四是在教职人员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感恩教育,通过新旧农奴社会的对比,坚持在寺院和群众中开展“幸福思源、脱贫感恩”的活动,主要开展了“八看”①八看指的是:看土地、看税赋负担、看居住条件、看穿盖、看出行条件、看吃的、看就学条件、看就医条件。“三算账”②三算账指的是:算解放前后、自治州成立前后、改革开放前后发展变化的账。“一揭批”③一揭批指的是:深入揭批达赖集团。活动,使广大农牧民和僧尼真正认识到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只要自觉维护国家的团结统一,只要坚定不移的跟着党走,未来的生活一定会更美好。五是持续深入地开展寺庙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僧尼和信教群众共同创建和谐寺庙(院),广大僧尼爱国爱教的自觉性得到明显提高,信教群众对达赖集团政治上的反动性、宗教上的虚伪性和思想上的欺骗性有了清醒的认识。“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成为社会普遍共识。六是鼓励藏传佛教界代表人士在维护稳定中发挥作用,开展宗教界代表人士进村入社促和谐活动。各大德高僧围绕感恩党的惠民政策、传统道德以及如何应对自然灾害等为群众讲解佛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5.开展千名干部进寺庙(院) 促和谐活动。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迪庆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大局,迪庆州委在全面总结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深刻分析发展、稳定和民生工作所面临的各种挑战,从2007年开始先后8年在全州连续组织开展了7次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千名干部进村入户促小康”活动、以促进藏区和谐稳定为主要内容的“千名干部送法进村(寺)促和谐”活动、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为主要内容的“千名干部进村入户(寺)促团结”活动、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千名干部进村入户(寺)促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以深入开展四群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千名干部进村入户促跨越”、以深入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千名干部下基层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等不同主题的“千促”活动。“千促”活动围绕“抓宣传、察民情、惠民生、强组织、转作风、建和谐、促发展”等工作任务,每年都派一千多名干部进村入户(寺),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宣传了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排查潜在的社会矛盾,实实在在的为群众排忧解难。多年来,广大的“千促”工作队员牢记使命,紧紧围绕主题,克服困难,严于律己,勤奋工作,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出偏差,在基层留下了一支永远不走的“工作队”,受到了中央、省委的充分肯定。通过“千促”活动,迪庆加强了基层组织建设,转变了干部的作风,促进了经济发展,维护了和谐稳定,夯实了执政基础,赢得了群众的广泛支持。“千促”活动为迪庆实现跨越发展、长治久安和建设“四个家园”的宏伟目标筑牢坚实的群众基础,也为迪庆的维稳工作提供了保障。

三、云南藏区在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广泛宣传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引导藏传佛教界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要求的新阐释,取得积极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境外敌对分子从未放松对迪庆进行宗教渗透。境外敌对势力和达赖分裂集团利用多种手段和渠道,加紧争夺意识形态阵地、争夺民心。特别是2008年拉萨“3·14”事件之后,其他藏区连续不同程度的发生了游行、示威、自焚、爆炸等严重影响稳定的事件。迪庆作为全国藏区维护稳定的一面旗帜,以达赖为代表的境外敌对势力千方百计试图分裂、破坏迪庆的和谐稳定,一直是影响迪庆民族团结进步和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达赖集团暗中搜集矿产、水利等资源开发项目的情况,在境外炒作,竭力制造藏区僧侣群众在宗教信仰上的分歧和混乱,意图挑起群体性事件。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认识不足,缺乏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甚至有的党员干部认为民族宗教工作无关紧要,丧失警惕之心,出现泄密的情况,有的部门对宗教给主流意识形态造成的影响认识不够,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审批、管理力度不够,常态化管理机制亟待健全和加强。

(二)云南藏区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滞后。迪庆藏族自治州虽然在民管会、寺庙管理委员会等方面的设立有了一定的进展,但综合全州的宗教现状分析,目前迪庆仅有的佛协、民管会、寺管会等爱国宗教团体并不能充分发挥出应有的引领作用。一是爱国宗教团体范围小,人数少。目前迪庆州的爱国宗教团体仅限于民管会、寺管会等群体,未能形成较大范围的爱国宗教团体建设,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信教群众分布在山高谷深的偏远地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的滞后,会给境外别有用心的敌对势力留下空子,不利于迪庆社会稳定发展。二是有影响力的高僧大德对信教群众的积极示范作用较弱。近年来,迪庆具有影响力的高僧大德一部分年龄较大,行动不便;一部分沉浸佛法,潜心钻研,极少露面。致使高僧大德日常对宗教界的影响力弱化,未能充分发挥起宗教领袖的作用。三是达赖分裂集团插手境内活佛转世工作。达赖集团利用达赖喇嘛在宗教上的影响力,干扰境内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工作是其破坏渗透的一项主要手段,境外分裂势力通过各种手段非法认定境内外已圆寂的活佛转世灵童,他们声称“控制一个活佛,就能控制一个寺庙,控制一个寺庙,就能控制一片地区”,干扰我国政府对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工作的领导,抵制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对藏传佛教寺庙的依法管理。

(三)宗教管理人才队伍缺乏。宗教管理人才队伍涉及从事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公务员与在职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州县民宗局、州县佛教协会、州委县委统战部、州县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等单位。从事民宗事务管理工作,应该了解辖区各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礼制教义,并熟练掌握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他们要在党和各族群众(包括信教信众和宗教人士)之间起到桥梁纽带的作用。目前迪庆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人才队伍在基层民族工作与宗教工作过程中,普遍存在对民族传统文化和宗教知识缺乏了解的现象,工作方式简单粗暴的现象时有发生,反而给境外宗教渗透创造了可乘之机。目前全州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系统有民族学、宗教学、法律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占比很少,只有0.03%[4],一部分干部业务背景为行政管理和社会工作,虽然对民宗事务管理工作有所助益,但是不了解民族宗教文化,不了解法律法规的情况普遍存在,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民宗事务管理部门专业知识人才需求较为迫切。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大多数是接受国民教育毕业的本科生,知识水平和汉语文水平都很好,但是由于教育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民族语言表达水平有限,存在会讲不会写,会听不会说的普遍情况,在日常事务管理工作中,与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人士的交流上存在一些障碍。

(四)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未形成长效机制。迪庆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经过多年的探索,基本建立了适合迪庆民族宗教发展的一些规章制度,但藏传佛教的管理工作机制尚不健全,管理不到位,仍然存在“不敢管、不会管、不愿管、管不了、管不好”的问题,在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方面尚未形成长效发展机制。表现在:第一,对寺庙和僧人的管理难度大,还存在盲点和死角。部分寺院出境人员居高不下,不同区域的教牧人员交流频繁,部分寺院外来学经人员多且社会背景和成分复杂,人员思想动态掌控困难,一些僧尼还游离于党和政府的管理之外,尤其对出境后回来不能入寺的流僧以及外来做法事的僧人的管理难度较大;第二,部分寺庙民主管理制度不健全,规章制度不落实或落实得不好,寺纪松弛,寺院财务不公开,管控难度较大;第三,少数地方乱建乱造宗教设施和以各种借口聚敛钱财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极少数不法分子冒充活佛,冒充寺庙修缮谋取私利、扰乱社会秩序的情况时有发生,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第四,“双籍”管理增加管理难度。迪庆对僧人实行“双籍”管理,即僧人既有户籍,也有僧籍,二者存在差异。第五,部分僧人社会交往复杂,与境内外非政府组织联系密切;第六,少数民管会成员威望不高,佛学造诣不深,难以发挥作用,不能有效团结和引导僧人。综合这些问题,最根本的原因在于迪庆缺乏一套完善的培养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的长效机制。

四、云南藏区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当前,迪庆依然处在与达赖集团和西方敌对势力进行分裂与反分裂、颠覆与反颠覆斗争的高危期和敏感期,维稳形势将更加复杂。为了维护迪庆长治久安的练好发展态势,充分发挥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在宗教活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好的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针对敌情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几点思考。

(一)加强爱国主义和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僧俗群众反分裂反渗透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是抵御境外宗教势力渗透的根本所在,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来提高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信教群众维护宗教信仰自由的主动性,提高信教群众自觉抵御境外分裂势力渗透的能力,从广大信教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提出“平安是福,动乱是祸”的倡导。一是加强出境回流僧人的管理工作。对出境回流僧人进行爱国主义、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新时代辉煌成就等内容的教育培训,增强“五个认同”,从根源杜绝回流僧人进行渗透活动。二是加强出入境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藏传佛教僧尼和信教群众出入境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特别是对零星非法出入境的现象进行大力整治。三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教育的力度。尽快出台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考核长效机制,增强保密意识,做反分裂反渗透的带头人。四是完善对僧尼群众网络监管制度。在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的基础上,加大对僧尼、信教群众的网络使用监管,特别是回流僧人的微信、微博、QQ等网络平台的监管,杜绝反动宣传品进入迪庆,切实筑牢迪庆长治久安、跨越发展的思想防线。

(二)加快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是迪庆宗教工作顺利开展的有力保障,要加快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爱国宗教团体和代表人士的积极作用,确保迪庆宗教活动健康有序发展。一是扩大爱国宗教团体人员设置的范围。除了民管会、寺管会,可以尝试培养一部分立场坚定、认同中国共产党、拥护民族宗教政策的信教群众建立爱国宗教团体,进行一些日常的宗教活动管理,宣传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引领信教群众自觉抵御邪教、境外宗教势力渗透,引导迪庆宗教发展与社会主义新时代相适应。二是加大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力度。宗教界代表人士在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声望,在引导僧尼和群众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示范作用。要坚持严格把关,把政治上靠得住、佛学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高僧大德充实到代表人士队伍中,发扬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三是积极做好活佛转世认定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和政府对活佛转世工作的领导,坚持不懈地抓好政府领导下的活佛转世工作,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和话语权,严密防范境外插手和干扰,坚决不承认境外达赖集团和境内寺庙、僧尼、信教群众私下认定的所谓的转世灵童,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活佛转世领导小组和指导小组,强化对活佛转世工作的指导力度和组织实施。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和《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对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工作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把活佛转世工作纳入了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结合迪庆实际,根据“可以转世、不可全转、控制总量”等原则,进一步理顺活佛转世依法审批程序,对转世系统真实,世袭传承清楚,符合转世条件,属“在册可转世”活佛的进行报批审批,实现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更加规范、明晰和全面。同时,尊重其中所形成的活佛转世的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体现历党和政府对藏传佛教的高度重视和对藏传佛教界人士、信教群众的关怀。

(三)加大宗教管理人才建设力度。根据迪庆州民族宗教特点,建立促进民宗事务管理人才合理配置的流动机制,健全完善人才评价政策体系,不断加大人才开发力度,培养本土人才。在选拔使用上,大胆选拔使用政治立场坚定,政绩突出、工作能力强的民宗事务管理部门干部,充分发挥他们在促进藏区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建立人才流动机制,年轻化、知识化工作人员需向基层民宗部门倾斜,增强基层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的力量。同时,给予乡镇一级优秀的民宗事务管理干部向县级、州级部门流动的机会,畅通人才流通渠道。一是根据年龄梯次配备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人才。做民族宗教工作,一定要讲究工作的方式方法,这就需要长期在民宗事务领域工作的老干部给新成员传授工作经验,让新成员在实践中学习成长。老、中、青梯次配备有利于业务知识的延续和传承,避免出现民宗事务管理业务“青黄不接”的现象。二是在公开招考和选调过程中,增加少数民族语文专业人才和具有法学、民族学、宗教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背景人才的岗位比例,以增强民宗事务管理人才队伍的专业化、知识化水平。三是健全干部配备体制,加大基层统战民宗干部教育培养工作。鉴于各乡镇配备统战民宗干部方式不同,具体工作中的效果也有差异,建议可由各县统战宗教部门统一招录,经业务培训后下派各乡镇担任统战委员或民宗干事。[5]四是通过甄选具有一定少数民族语言能力的工作人员,指派到高校和语言学校进修,还可以通过集中定期培训等方式增强民宗事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少数民族语文能力。加强民族传统文化知识、宗教文化知识等培训,以提高他们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专业文化素质。

(四)加快制度建设,尽快形成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完善的制度是推进迪庆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基础,只有建立完善的长效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迪庆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滞后的问题。一是加强和完善寺庙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加快财务、财产、人员、场所等管理制度的制定,完善寺庙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二是建立属地化原则加强寺庙的外部管理。要进一步规范僧籍管理、活佛管理、僧尼出入境管理、学经班管理、境内活动管理、财务管理、重大宗教活动管理和宗教场所管理,对入寺僧尼严格执行登记备案制度,寺院僧尼户口实行统一管理,寺外僧人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管理,两地派出所每年对僧尼户口进行登记和核对,取消违法犯罪僧尼的僧籍。三是建立健全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培养机制。要尽快完善培养机制,特别是大德高僧、活佛的培训机制,在坚决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政策的基础上,兼顾群众的感情,形成完善的培养机制。四是完善僧尼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长效机制对僧尼进行管理,特别是出境回流僧人的管理,要制定培训机制、属地管理机制,对入寺和禁止入寺的回流僧人加大管理力度。五是制定寺庙财经管理制度,杜绝非法敛财行为的出现。

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紧密团结广大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是迪庆宗教活动有序开展的基础,我们要结合迪庆的实际,进一步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推动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在迪庆宗教活动中的引领示范作用,确保迪庆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宗教和顺创造良好宗教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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