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理论依据研究

2019-12-14 07:23
创造 2019年12期
关键词:史观马克思主义中心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特别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1]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它极大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群众史观,进一步阐述了人民群众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深入学习这一思想的形成过程及理论依据,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提出及其形成过程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亿万人民群众从这场发展中获得了实惠,摆脱了温饱问题而走向全面发展,这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得到满足的历程,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贯穿于我们党和国家的一切工作中。可以说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过程。社会在发展,实践永无止境。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并不是静止的,它是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地发展和提出来的。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并不意味着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就得到了彻底满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会变化、发展。与此同时,当前中国社会正处在重大变革时期,加上各种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这对我们在新时期如何更好地实现好、维护好以及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这时“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应运而生,紧扣时代面临的问题,正视中国现实,这既是对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继承和发展,又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运用马克思群众史观去指导中国实践发展、取得一个又一个成就的重要体现。马克思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2]人民作为国家的“主人”,只有在中国这个大家庭中,才能得以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当离开了中国这个大家庭,人民的发展就会受到各种束缚;同时国家的发展也离不开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一提法最早出现在2015年11月3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3]在这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理念仅仅只是以文字方式作了初步的阐述,还未形成真正的、完备的、充分的、系统的理论体系,但这却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最初萌芽。在随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再次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根本立场。要坚持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部署经济工作、制定经济政策、推动经济发展都要牢牢坚持这个根本立场。要坚持新的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是对我们在推动经济发展中获得的感性认识的升华,是对我们推动经济发展实践的理论总结,要坚持用新的发展理念来引领和推动我国经济发展,不断破解经济发展难题,开创经济发展新局面。”[4]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高度,多次系统阐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是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高度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共同富裕。[1]“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党中央在综合分析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发展取得的成就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它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和针对性,这对我们更深层次研究与探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以看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党的政治文献中是清晰的、明确的,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的治国理念和发展战略,它极大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群众史观,进一步阐述了人民群众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出的理论依据

1.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

“天地之大,黎元为本。”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这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把人民作为发展的依靠力量。[5]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思想发展历程来看,马克思恩格斯在阐述唯物史观之前,就已经比较系统地阐述了群众是历史活动的主体的观点。马克思、恩格斯合作的第一部著作就是对鼓吹英雄史观所谓的“批判的批判”进行批判,即在《神圣家族》一书中对鲍威尔等主张的英雄史观进行了猛烈的抨击。鲍威尔等人抓住黑格尔关于“历史只是绝对意识的展开”这一思想,把历史和真理变成特殊的人物,即形而上学的主体,而把“现实的人类个体”看成这一形而上学的主体的体现者。在鲍威尔等人看来,历史虽然表现为人的活动,但人却不是历史的主体。人只是通过自我意识来认识真理,从而不自觉地按照真理去活动,去构筑历史。对此,马克思评论道,“在这种批判的庸俗化的形式中重复着思辨的英明:人所以存在,历史所以存在,是为了使真理达到自我意识。”[2]正是针对鲍威尔等人既否定人是历史活动的主体,又否定群众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马克思明确提出了两个论断:一个就是“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2],揭开了长久以来赋予历史的那种神秘面纱,使人们认识到历史只不过是自己的活动而已,另一个就是“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随着历史活动的深人,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2],更加明确了历史的主体并不是抽象的人,而是那些不断地创造着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的广大人民群众。总之,马克思的群众史观是把肯定群众的历史创造主体地位与肯定历史人物的重大作用相统一,是把相信群众力量与以科学的理论指导群众相统一。马克思的群众史观不仅仅肯定了群众是历史的创造主体,实现群众的利益是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而且还指明了群众为实现自身的利益和解放而应遵循的道路和方向。马克思恩格斯一生都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他们相信群众,相信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实现和维护群众的利益是推动历史发展的直接动力。他们不以革命导师、精神领袖自居,他们从来都认为,自己提出的各种理论都是来源于对群众生活的社会条件的分析,来源于对群众运动发展的条件的分析。这些理论不是他们凭空想象的,更不是他们发明的,而是来源于实际,并且为群众运动的发展实践所证明。马克思的群众史观思想,为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产生提供了直接的理论来源。

2.党的历代领导人的“人民”思想

毛泽东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基本原理,提出了“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这一命题。[6]毛泽东把群众史观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创立了独具中国特色的群众路线及其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他在为中共中央起早的《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中说:“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6]此外,毛泽东还根据中国社会发展的特点以及革命的经验,对人民群众范畴做了科学的界定,以及系统地提出了“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从而极大地推动了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中国化发展。

邓小平作为党的第二代领导核心,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的群众思想。他在党的八大上做《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里面有一段先是引用了毛泽东《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中有关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的论述,然后补充说道:“党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具有极深刻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马克思主义向来认为,归根结底地说来,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工人阶级必须依靠本阶级的群众力量和全体劳动人民的群众力量,才能实现自己的历史使命——解放自己,同时解放全体劳动人民。”[7]这说明了邓小平深刻认识到了,我们的事业就是群众自己的事业,需要依靠群众的力量才能完成的事业。

江泽民作为党的第三代领导核心,他所处的时代也正是社会主义事业蓬勃发展的时期。在这个时期里,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随着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却陷入了低潮,国内在改革开放中积累的问题也不断地得以显现。这是一个成就与问题并存的时期。面临这种局面,江泽民坚持了我党一以贯之的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旗帜鲜明地提出“民心”的问题。他说:“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国民党在大陆的失败和在台湾失去政权,以及印度尼西亚前总统苏哈托的下台、墨西哥革命制度党在选举中失败、秘鲁形势的突变和前总统藤森逗留日本不归、菲律宾当前政局的动荡等等,尽管各自的原因很复杂,但人心向背的变化都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对这些历史和现实的实例,我们应该明鉴啊!”为此,他语重心长地告诫全党:“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兴亡的根本性因素。”[8]

胡锦涛作为党的第四代领导核心审时度势,准确把握当时的社会主要矛盾和时代主题,提出“以人为本”思想,其核心仍然是“一切为了群众”。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9]“以人为本”思想尽管内涵丰富,但其主旨仍然是“一切为了人民”,或者用符合时代特点的语言来说,就是“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说明群众目的思想随着时代变迁、社会发展不但获得了继承,更得到了符合时代要求、社会需要的发展。

从毛泽东的“为人民服务”,到邓小平的“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然后到江泽民的“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再到胡锦涛的“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最后到习近平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群众史观思想得到了一步一步的深化和发展。每一代领导集体都结合着自己社会和时代的特点,对群众史观思想进行了继承和发展,为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产生提供了理论基础。

3.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

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着深厚的“民本”思想,而这些深厚的“民本”思想是古代的中国知识分子对古代社会基本矛盾的认识和解决方案。“民本”这个词语是一个具有很深的中国文化和传统内涵的词语。春秋时期的管仲曾经说道,“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 (《管子·霸言》)。其意是说,君王要成就霸业,必须要以人民安居乐业为根本。人民安居乐业了,则国家就稳固了,否则就有危乱之险。众所周知,管仲是春秋时期著名的政治家,辅助齐桓公首成霸业。他不但认识到治乱的根本在于民众之安居乐业,而且在实际措施中把“仓廪实”和“衣食足”放在首位。后来的孟子明确提出“民贵君轻”的思想,直接把民本思潮推向最高潮,他在《尽心章句下》中明确提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民贵君轻”的政治主张。认为普天之下除了君主之外老百姓同样重要,极大地强调了“民”在君主治理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君首位的前提下将老百姓置于国家和君主之上,认识到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在我国古代文献中,除了“以人为本”的说法,还有“民为邦本”、“国以民为本”等不同说法,其意是大同小异,都是强调治国之要在于使民安居乐业。这些中国传统思想,我们统称为“民本”思想。这些蕴含丰富治国谋略和政治智慧的思想,为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供了历史渊源。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意义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同时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例如社会利益分配不均,人民不能及时有效共享发展成果甚至发展过程中脱离群众等等。出现这样的问题是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在发展中要始终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来指导中国的发展实践,始终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的治国理念和发展战略,是党在新时代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中群众史观的继承和发展,是对历史前进发展规律的把握,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我党在新时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无论何时何地,中国共产党都必须秉承这个宗旨深入践行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成为指导中国实践发展的导向标。研究“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利于指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在实践中又不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理念,有利于中国讲好中国故事,做好中国的理论阐释,从而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最终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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