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深化云南同澜湄国家产能合作研究

2019-12-14 07:23
创造 2019年12期
关键词:云南国家

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外交上不断取得新成就,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已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与此同时,中国的发展也还存在不少阻碍,如在全球需求疲软和经济下行趋势下造成的产能过剩问题,已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严峻形势。钢铁、煤炭等行业严重的产能过剩及企业亏损已对我国未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造成了影响。因此,在目前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化解产能过剩,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将成为未来我国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的首要任务。

云南作为“一带一路”、“澜湄合作”倡议中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更应该在新时代、新形势下起好模范作用。利用自身天然的资源、区位及产业优势,积极开展同周边国家、地区产能合作,推动优势产能“引进来,走出去”,助力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产业转型升级,有效带动云南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对新时期云南同澜湄国家之间的产能合作情况梳理,十分具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指导价值。

一、新时代深化云南同澜湄国家产能合作的意义

所谓国际产能合作,其构想最初源于2014年就中哈两国优势产能和基础设施需求所达成的“中哈产能合作”计划,其核心是各个国家为适应国际经济发展,基于产业优势互补和产能供求关系,通过直接或间接投资、承包、贸易和技术合作的方式所进行的产品、服务和产业双向转移,新时代深化云南同澜湄国家的产能合作正逢其时。

(一)深化云南同澜湄国家的产能合作是适应全球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表现

自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各国经济普遍出现下行而导致需求的不断萎缩。多国曾采取大规模刺激经济复苏的举措,但由于对科研投入资金有限,不少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都不同程度的出现了结构性产能过剩的情况。[1]

为改变这种不利局面,对此,国家及时出台了《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强调要从供给侧和需求侧角度出发,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化解产能过剩。[2]与此同时,云南也及时通过技术改造、产品升级、链条延伸、模式转换等方式,主动同周边国家、地区在能源、电力、矿产等领域开启产能合作,是中国开展对外产能合作的先行者。[3]进一步深化云南同澜湄国家的产能合作,一方面能够协调好各个国家之间的合作的重点领域,通过合作国家间进行产业、技术引进输出及时对能耗高、浪费大、收益小的产业进行淘汰更新,不断缩小国家间经济、技术等方面的差距,促进共同发展;另一方面也能有效助力国家产业升级、转型,推动国内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深化云南同澜湄国家的产能合作是对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效补充

中国改革开放40年,经济实力和工业化水平显著加强,部分产业已经具备有相当的国际竞争力,正从过去单纯的吸引外资向吸引外资和对外投资并举进行转变。在经济“新常态”下,中国的平均产能利用率仅为78.7%,低于世界利用合理配比,存在着较为明显的产能过剩问题。[4]对此,国家及时出台了《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强调要从供给侧和需求侧角度出发,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化解产能过剩。[5]因此,在新时期支持国有企业加强与周边国家及新兴市场国家投资合作,推动优质产能向境外转移,[6]是对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效补充,有利于增强企业市场开拓能力和整体竞争力,为企业积极承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智能工程机械设备进出口、能源及矿产资源开发技术、服务转移等项目奠定良好基础。

(三)深化云南同澜湄国家的产能合作是对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有力支持

“一带一路”倡议致力于协调国家打造政治互信、互利共赢、文化包容的目标,而国际产能合作则丰富并拓展了“一带一路”倡议的内涵。面对国际、国内经济“新常态”,国家早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不久,便出台了《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与“一带一路”沿线具有合作基础的国家开展双边的产能合作,建立起产能合作机制便是其中重要的内容。2018年中国已与30多个国家在12个重点领域建立了相关产能合作机制,并设立了产能合作基金。

为深入践行国家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云南积极与周边如越南、老挝、缅甸等沿线国家保持互动关系,多渠道、多方式推动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截至2019年8月,云南在境外投资企业已达822家,对外实际投资累计达109.2亿美元,[7]为响应国家“五通”做出应有贡献。

(四)深化云南同澜湄国家产能合作是推动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支点

随着“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的深入实施,国家提出了要深入开展“能源供给革命、消费革命、体制革命和科技革命”和“能源国际合作”的新要求,将国际产能合作纳入到了“十三五”时期的重点工作,明确要采用境外投资、装备出口、工程承包、技术合作等方式开展产能合作,推动我国装备、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

“十三五”时期是云南优化能源基地建设、巩固能源支柱产业地位、化解能源发展矛盾的重要机遇期。深化国际产能合作,能够充分利用云南省丰富的绿色能源,不断完善清洁能源送出通道,破解水电产能过剩局面;同时深化国际产能合作,也有助于提升边远穷困少数民族地方的造血能力和与澜湄国家之间产能互联互通,夯实产业基础,切实改善边远民族地区人民生活水平,有力支持“十三五”期间云南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8]

二、云南同澜湄国家开展产能合作现状

云南同澜湄国家间产能合作,不但是对世界淘汰过剩产能的有效实践,是对国家现行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也是对云南及时找准自身发展定位,大力调整产业结构,确定经济发展方向鲜明的展现。

(一)云南与澜湄国家开展产能合作的机制构建

云南一直是国家对外开放合作最积极的参与者。自1992年起便在中央政府的指导下,依托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GMS),先后设立了畹町、瑞丽、河口、临沧4个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9]不断与缅甸、越南等国在能源、电力贸易合作上取得突破,逐步与大湄公河次区域(GMS) 国家形成了电力进出口并重的贸易格局。据统计,“十二五”期间云南进出口贸易电量累计已达244亿千瓦时,电力国际贸易位居全国前列,为其后参与、扩大国际产能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0]

虽然云南同周边国家开展双边合作由来已久,但正式建立、完善国际产能合作的相关机制却经历了一段漫长的时间。2015年5月,国务院相继发布了《中国制造2025》 和《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合作的指导意见》,拉开了中国对外开展产能合作的序幕。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要求,云南率先成为首批建立推进国际产能合作部省协同机制的省份,云南省国际产能合作机制建立。

1.在国家层面上中国同澜湄国家构建的产能合作机制

《国际产能合作“十三五”规划》曾指明:“十三五”期间中国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将主要聚焦“一轴两翼”重点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精准发力。[11]澜湄国家既是“一带一路”沿线建设中的关键节点,也是“主轴”中规定的重点合作国家。

早在中国刚刚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之时,就已经得到澜湄地区国家的积极响应,希望通过加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推进同中国在产能方面的合作。2016年“澜湄机制”正式确立,在首次领导人会议上中国与澜湄国家缔结了《澜沧江—湄公河国家产能合作联合声明》,提出:将依托交通互联互通和产业集聚区平台,优先推进电力、电网、汽车、冶金、建材、配套工业、轻工纺织、医疗设备、信息通信、轨道交通、水路交通、航空运输、装备制造、可再生能源、农业以及农产品和水产加工等领域的产能合作。[12]会议确定的45个早期收获项目均已按计划顺利推进,确定发放的50亿美元产能合作专项贷款也实现了超额完成。[13]

此外,越南、老挝、柬埔寨自2015年起也相继同中国签订了双边的产能与投资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和重点项目清单,在基础设施、电力、能源、建材、通信、工程机械、加工制造等领域实现不断进行战略对接,为推动国家工业化建设及澜湄国家与云南产能合作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6年《澜沧江—湄公河国家产能合作联合声明》签署后,云南省委书记、省长先后在GMS经济走廊省长论坛和中国—南亚博览会上,强调了云南参与国际产能合作的重要性,并确定将“以周边为重点,重点推进电力、装备制造、冶金、化工、建材、轻工、物流7个领域的国际产能合作”作为云南的发展方向,并在当年实现了16.1亿元的对外实际投资,国际产能合作初具成效。[14]

在省委省政府的引导支持下,云南省2018年、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云南省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实施方案》都将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列入工作重点,鼓励企业走出去并在周边国家合作建设一批产业园区,积极开展优势产能、优质装备和技术标准输出的境外投资。[15]截止2018年12月,云南省已新设国际产能合作企业34家,累计实际投资22.55亿美元,其中电力能源16.53亿美元、采矿业3.35亿美元、制造业2.67亿美元。[16]此外,在国家批准云南成为6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背景下,昆明、瑞丽、临沧、保山等重要城市已相继建设完成设立了中国(昆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临沧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保山工贸园区“园中园”、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园中园”及缅甸的保山曼德勒缪达经济贸易合作区、保山密支那经济开发区,为逐步淘汰落后产能,转移优质富余产能,引进紧缺产能奠定了基础。

(二)云南同澜湄国家开展产能合作情况

澜湄国家一直是云南开展同东南亚合作的核心,2018年与五国贸易额就已达128.76亿美元,同比增长7.28%,约占全省外贸额一半的份额。[17]对此,作为首批建立推进国际产能合作部省协同机制的省份,目前云南围绕电力、装备制造、冶金等重点领域已同与老挝、缅甸、越南、泰国建立了产能合作关系,制定了扶持激励政策,建立动态更新的重点项目库。[18]

从中缅合作情况来看,截至2018年底,云南省与缅甸的贸易总额占中缅双边贸易总额的43.2%(65.9亿美元),在缅投资企业128家,新设产能合作企业8家,协议投资103亿美元,[19]主要集中在水泥、钢铁、电力、油气几个行业。除双方自2015年积极推进中国-缅甸电力联网项目,在瑞丽江、太平江上修建的多个水电站和110千伏、220千伏和550千伏3条高等级电力通道外,中缅输油管道项目的顺利通油,也有效填补云南省成品油生产空白,带动了西南地区能源产业升级换代。[20]

云南与老挝北部6个省份建有合作机制,设立的企业已超过200家,[21]双方已在农业、矿产、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产能合作方面取得重要成果。2015年云南铝业、云南铜业等企业已与老挝就钾、铝、铜等金属矿产开发开展了合作。能源电力上,而云南协助老挝建立的多个水电站项目及10千伏、35千伏北部供电线路,也推动了云南对老挝送电量翻番增长。[22]昆曼高速、万万高速及中老铁路修建以及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老挝万象赛色塔综合开发区等建设项目,也在逐步成为双边产能合作的标杆项目。

作为中国同柬埔寨联系最紧密的省份,推进滇柬友好交往和互利合作一直是云南对外交往的重点之一。截至2018年6月,云南同柬埔寨已相互投资设立了26家企业(其中中国投资柬埔寨24家,柬埔寨投资云南2家),主要涉及农业、基础设施、电力等行业。[23]农业上,云南同老挝已建设有班迭棉吉农业科技友谊示范园项目,并依托通海高原农产品有限公司开展的蔬菜跨国贩运业务,使得云南蔬菜作物已占据金边市和西哈努克港蔬菜市场65%份额,切实提升了老挝果蔬产品生产的品质和数量。[24]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看,云投集团、云南机场集团等多家大型国企已先后完成中国援柬埔寨政府办公大楼、中国驻柬埔寨大使馆签证及物业楼等重大工程项目,柬埔寨暹粒吴哥国际机场建设项目也正紧锣密鼓建设。

云南与越南在“一带一路”和“两廊一圈”框架内较早已达成共识,同意在建材、装备制造、电力、能源等领域加深产能合作。早先昆钢就已与越南就贵沙铁矿开展的钢铁冶炼、生产技术合作,在实现钢铁产能有效利用提升同时,也使越南褐铁矿冶炼技术迅速达到世界先进水平。[25]电力为云南重要产能出口转移方面,自2004年云南开始向越南老街送电,至今已发展了4个通道、6条线路。此外,云南还与越南通过固定车次、线路、班期的中国开远-越南海防米轨国际货运班列开展货运业务,通过固定车次、线路、班期的中国开远-越南海防米轨国际货运班列,为发挥中越两国直通国际联运品牌效应做出了贡献。[26]

随着泰国“东部经济走廊”发展规划与“一带一路”相对接,云南对泰国的投资也在迅速发展,产能投资领域涉及矿产开发、农副产品进出口、物流供应链建设等。值得关注的是,云南环际公司出口的新鲜高原紫皮独蒜,依托自身优质的产品品质及昆曼高速便捷的物流配送服务,已占领泰国72%的大蒜市场,[27]云南捷丰投资有限公司捷丰(泰国)国际物流园项目、云南农垦物流公司中泰农产品国际贸易框架,也为产能进出口双边贸易提供了便利条件。

优化指导物理教学目标,是借助组织小组、科学指导和合理分配任务及其大纲和主线的体现,实现学生对物理基础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有效指导的实现,需要教师在小组合作活动前,做好相关合作步骤的全局建设,而后循序渐进的开展物理学习有序环境.强化学习中的督促和检查工作,实现互帮互助,严格指导的氛围.为确保学生合作学习的开展,需要在有效的互助中,综合实现合作学习全局建设.

三、云南深化同澜湄国家产能合作存在的优势与挑战

综上所述,云南与澜湄国家在产能合作上已取得了诸多成就,离不开自身在区位、设施、科学技术、政策上的优势。但是也要清楚认识到,云南的产能合作较国内其他地区还存有差距。新时代深化同澜湄国家的产能合作机遇与挑战并存。

(一)云南在国际产能合作中存在的优势

1.优越自然区位为云南奠定了发展基础

云南位处横断山脉核心区域,多样的气候、地质、地形等相互作用,造就了云南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和水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能等能源储备,61个矿种的保有储量居全国前10,[28]为农业、医药、矿产、能源、制造业方面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从地缘上看,云南与缅甸、越南、老挝共有4000多公里的国境线,同泰国和柬埔寨也能依托澜沧江—湄公河河道相互联系,具备了陆上连通太平洋和印度洋的优势区位,为深化开展产能合作提供了先发的地理优势。

2.设施逐步完善为云南提供了后备保障

目前,云南陆路、航空、水运交通全面互联互通的主干构架已初步形成。从陆路交通上看,中国与越南、老挝、缅甸、印度、新加坡连接的5条出境铁路已进入建设的实质性阶段,中泰铁路进展顺利;滇缅(昆畹)公路、昆明—曼谷高速、昆明—越南河内高速及其他跨境高速公路建设有效推动了泛亚公路西部、中部、东部通道框架搭建完成。从空路上看,昆明机场至南亚、东南亚国家通航点达34个,每周通往南亚东南亚航班超过140个往返,占国际和地区航班总量的60%,位列全国第一。[29]从水路看,澜沧江—湄公河已开通国际货运,中国西双版纳关累港至泰国清盛港的客运游轮已实现常态化往返,中越红河水运通道、中缅水运通道建设工作,及怒江—萨尔温江、中缅伊洛瓦底江通道前期研究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30]此外,随着跨境电力运输通道建设,云南已与越南、老挝、缅甸实现部分高压等级的电网互联,与泰国的输电联网项目也正在积极推进,为云南深化同澜湄国家间产能合作提供坚实的后备支持。

3.产业高度互补为云南创造了合作条件

云南与澜湄国家能够实现产能合作,不仅是因为双方在地理位置上接近,更重要的是在产业上拥有高度的互补性,有利于云南和对象国家及时将自身优势和过剩产能进行转化。

云南周边均为发展中国家,虽然经过数十年的投资、援助,人民生活水平已有所提升,但整体工业化水平较低依旧是发展的困境,急需对钢铁、煤炭、电力、水泥和先进装备等产能进行补充,促进国家经济发展。而水电、建材、机电等是云南出口的支柱产业,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具有突出的优势,性价比较高,极其适合澜湄国家的需求。同时,澜湄地区人口基数较大,市场广阔,能够有效为云南消化过剩产能,降低用工、土地等生产成本提供较大帮助。越南、泰国、缅甸等国在矿产、橡胶、大米、生物医药等初级产品方面所具有的比较优势,也有力补给了云南多个产业发展。

4.政策完善开放为云南提供了后续动力

云南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澜湄合作机制、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为深化国际产能合作创造了条件。目前,云南已设立有25个边境口岸,并先后与泰国、老挝、越南、缅甸等国建立了双边合作关系,也积极推动各项多边机制的达成与施行。作为国际产能合作、对外开放合作的亮点平台和示范,中老、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等已开始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31]不断构建起云南自身产能合作窗口,为深化国际产能合作提供了后续动力。

(二)云南与澜湄国家深化产能合作可能遇到的挑战

虽然云南能够在未来同澜湄各国在产能合作中依靠自身优势获得越来越多的机遇,但要顺利实现任务还存在着诸多的阻碍,主要源于国内、国外两个方面。

1.云南自身存在的不足阻碍了同澜湄国家产能合作的深化

首先,先天的地理因素限制了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云南虽在区位上占据优势,但横断山脉山高谷深的复杂地形,也使得公路、铁路、电网覆盖区域有限,严重增加到缅甸、越南等国的交通运输时间和成本,难以满足产能合作中高效运输的需求。其次,产能结构较为单一。水电作为云南重要的投资领域,受季节影响较大,大江干流水电进入集中投产期往往会出现汛期弃水、弃电较大,而到了旱季,又因水位下降难以稳定满足澜湄地区电力需求,消费市场培育与资源配置时间上错位,产能过剩与供需矛盾并存。再次,云南近年来经济水平虽有稳步提升,但较比东部沿海省份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缺乏足够的资金、技术推动省内企业产业升级和为海外投资保驾护航,增加参与国际产能合作的风险与难度。最后,云南在参与同澜湄国家的产能合作中未能兼顾当地民众的切身利益。当地民众难以从与云南的合作项目中获取利益,认同感不强。中国企业也偏好同政府高层打好关系,而不愿真正融入基层社会,当地民众对合作缺乏足够认知。

2.澜湄国家复杂的情况限制了双边产能合作的发展

云南产能合作的对象国家政治形势复杂多变,企业投资承担的风险较高的状况。缅甸、泰国虽普遍已完成民主化进程,但大都存在政局不稳的情况。加之地区民族矛盾与各种宗教势力的相互交织、抗衡,对云南开展同相关国家的产能合作有明显掣肘作用。加之澜湄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滞后,澜湄合作中皎漂港和昆曼高速途径缅甸、老挝沿线距离大城市较远,经济效益不乐观,产业聚集能力和投资吸引力低;且云南与相关国家的产能合作多集中在农业、矿产、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进口产品附加值较低,合作规模难以扩大。再次,合作对象国相关政策体系不完善,项目的报备、审批到执行往往需要耗费数月时间。同时部分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往往存在着部分软条目,可能会对外来投资、合作企业有不当的过分要求或限制,不利于云南境外产能合作的开展。最后,部分国家由于技术、设备、设施建设有限,缺少有效的信息发布渠道,信息公开透明程度不高,缺少知晓政策、执行进度、经费使用情况的官方网站和媒体,开展产能合作时难以获得高质量的服务和信息。[32]

四、进一步深化云南同澜湄国家产能合作的建议

在云南同澜湄国家的产能合作中成绩明显,但受制于经济发展水平,在深化产能合作中,云南必须严格考虑自身情况,选择真正适合的项目和研究。一方面依托政府的引导作用,不断地对现有管理体制加以创新,不断适应新形势下的海外投资与合作市场;另一方面则应针对在具体产业优缺,及时调动、发挥双边优势,注重对高新技术和高素质人才的引进,切实对产能实现优化配置。

(一)建立健全云南—澜湄国家产能合作机制,为深化合作提供制度性保障

第一,云南应主动与澜湄国家达成专门的产能合作的备忘录,充分利用云南成为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优势,及时确立好未来产能合作方向,加快已经签署行动、项目落实,提高双方合作履约效率;同时对还未签订双边协议的柬埔寨,也应进一步同其政府机构接触沟通,加快推动建立对话协调机制建立,进而服务于国家对国际产能合作的整体布局。

第二,云南应尽快建立、健全相关投资合作法规,创新贸易监管模式。一方面着重加强本省昆明、红河、德宏片区在投资、劳务、审查、交通便利化、手续精简等方面的法规制定,特别是对涉及边贸的海关检疫、人身安全、企业资格审查方面予以重点关注,保障云南同澜湄国家的产能合作安全有序,有法可依;同时政府、重点企业也应带头学习合作各国以及东盟相关的经贸投资法律法规,及时了解澜湄国家经贸法律法规,降低开展合作时可能发生的利益损失。

第三,云南应建立税收优惠和对外援助体系,提高省内企业“走出去”积极性,促进本省及澜湄国家经济社会有序发展。一方面云南应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积极通过申请、利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国际产能合作基金和设立本省专项的产业投资基金,对在同澜湄产能合作中具有突出表现的投资企业予以资金和政策奖励;同时,制定相关金融、保险和援助机制,有效降低云南境内的澜湄国家企业或合资企业遭遇风险的可能。

第四,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国际产能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情报网络。一方面充分利用好现有国内外合作信息、网络平台;另一方面对还未拥有完整信息发布体系或关注程度不足的澜湄国家应予以积极协助建立产业合作信息发布路径,为云南、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相应的公共信息服务。

(二)充分调动各方优势产业互补,优化产业资源配置

其一,继续巩固深化现有合作领域,加强在农产品加工、金属冶炼、能源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资力度。应尽快打通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干线的交通运输通道,推动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电网互联,早日实现云南与澜湄国家电力一体化建设;[33]而在澜湄国家具有相对的优势的农业、矿产领域,云南则可通过直接投资建厂或加大进口商品数量降低成本,优化资源配置。

其二,探索创建新的合作机遇,适时开展在生物医药、轻工纺织、电子产品等领域的合作。澜湄地区是世界著名的纺织品、电子产品加工基地之一,泰国在生物医药上也有较为明显优势,但截至目前这些国家与云南在这些方面还鲜有合作。未来云南企业可积极开展国际认证和境外申报,寻找合适机遇开展优势领域的产能合作,不断带动新产业链生成,实现跨境优势领域互补升级。

(三)积极推进对外人员、技术交流,增强云南及澜湄国家合作实力

云南与其他科研、文化、技术强省相比,科研后备力量严重不足,学历水平和技术能力较弱。要在新时代深化国际产能合作,必须要进一步提升对高新技术引进输出和高素质人才的引进、交流。

云南一方面要加强同国内先进省份、发达国家之间的人才、技术交流,利用好政府、高校及科研机构之间签订的既有合作协定,定期派遣政府、企业技术人员考察或进修。同时,也要支持本土企业、人才发挥自身实力,加强引进优秀的创新企业、科技团队入驻云南,依托云南既有的几个国际产能合作园区,调动、发挥云南国际产能合作的积极性。

另一方面云南也要继续深化同澜湄国家之间的人员技术交流。云南既要鼓励高校、企业开展学术交流和人员互换,通过设立奖学金、创办论坛研讨会等,吸引相关国家来华商讨未来发展方向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有效推动产学研的相互转化利用及技术输出、引进;也应该在境外项目中优化外籍人才发展环境,尽量多的使用当地员工,并对其进行相应的技术业务培训,促进国家经济、技术的长远发展。同时充分尊重、理解不同国家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适度倾听当地普通民众的需求,及时进行沟通交流,化解可能存在的矛盾冲突,真正实现“民心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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