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杏梅
摘 要:参政党协商能力建设是新时代参政党的重大使命,是参政党能力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中共十八大以来,参政党在履职过程中,政治把握、参政议政、合作共事等能力不断增强,有效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程序化、制度化发展。但由于受到国内外环境以及参政人才、信息、制度等因素影响,参政党协商能力建设还存在协商功能发挥不够、协商过程不对等、协商成果转化效能不明显等问题。应着力从营造良好政治和文化环境、拓展协商内容与形式、加强思想共识和实践行动等方面进一步推进参政党协商能力建设。
关键词:参政党;政党协商;能力建设
doi:10.3969/j.issn.1009-0339.2019.03.007
[中图分类号]D6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339(2019)03-0036-04
一、参政党协商能力的内涵及意义
(一)参政党协商能力的涵义
习近平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强调,“各民主党派是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要提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水平,提高政治把握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1]。这一论述蕴含着参政党能力建设的丰富内涵。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基于共同政治目标,就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重要事务,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直接进行政治协商的重要民主形式”[2]。为此,参政党协商能力可以定义为,参政党围绕社会重大公共决策和公共利益,整合所联系阶层群众利益和诉求,通过与执政党对话、讨论、商谈等方式求同存异,最大限度达成共识并影响公共决策的能力素质。
(二)加强参政党协商能力建设的重要意义
1.有利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历史产物,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其意蕴丰富、内涵深刻。“多党合作”从政党关系上阐明中国政党格局;“政治协商”从政党价值上体现这一制度功能;“中国共产党”是这一格局中的领导力量。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证明,多党合作必须要有中国共产党强有力的领导,民主党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既符合中国国情和中华传统文化,也表明参政党与执政党目标的一致性。参政党履职实践与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紧密相连,加强参政党协商能力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
2.有利于推动新时代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任何组织要立足社会,必须满足两个必要条件。一是具有政治地位的合法性。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写入我国宪法,参政党地位得到法律保护,其合法性基础是在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合作共事中形成并不断巩固和发展。二是自身的健康发展。参政党健康发展的标志是有正确的前进方向,有高质量的履职成果,客观上要求参政党通过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来保持前进方向的正确性。
3.有利于助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政党源于整合社会力量,我国政党制度以“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为特征,是整合社会力量的重要保障,有利于汇聚、容纳各方力量。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求参政党既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也要在建设和发展社会中发挥最大优势,充分发挥人才荟萃优势,凝聚各方力量为建设社会主义履职尽责,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当前参政党协商能力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本课题组通过对参训的党政领导干部发放问卷,了解其对参政党协商能力建设的看法。问卷对象是地方党政干部队伍的中坚力量,处于承上启下的位置。共发放问卷765份,完成有效问卷743份,有效率为97.12%。其中,男性72.6%,女性27.4%;碩士以上学历13.76%,本科学历57.31%,中共党员占92%,民主党派和无党派占8%。
结合问卷及相关数据,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参政党能力在参政议政实践中不断得到提升。但还存在研究选题缺乏针对性、调研深度不足、分析问题精度欠缺、对策建议实效性不强等问题,亟需在参政实践活动中加以重视并采取相应解决措施。
(一)参政党协商能力建设取得的成效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政治把握能力不断增强。坚持正确的政治路线,必须遵循“三个坚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坚持执政党的领导地位,协商结果供党和政府作决策参考[3]。在参政议政实践过程中,参政党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立足为党委决策服务,及时了解掌握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将问题、矛盾及群众的意见、诉求、建议反映给党委政府,促进党委政府作出决策选择。
2.拓宽协商民主范围,参政议政能力不断提高。形式多样化、内容扩大化是参政议政能力的具体体现。中共十八大以来,参政党深入基层,进行接地气的实地调研,提出的对策建议不断拓展到村(社区)。比如广西贵港市每一年的政协会议上,委员们都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关心的民生问题,提出涉及人民群众利益方面的提案。受访者对“您在履职过程中通常参加的活动是什么”这一选项的回答:参政议政调研活动比例为77.15%;撰写提案,向政协提交建议比例为56.73%;反映社情民意,反映老百姓的呼声比例为45.58%;十分关注社会热点问题比例为69.21%。甚至有些地方通过约谈等方式,促使事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广泛提及和讨论。
3.主动沟通协调,合作共事能力不断增强。社会转型客观上影响参政党协商形式的变化。为适应形势发展,参政党充分利用其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发挥参政党作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沟通联系的桥梁作用。如加强对民营企业主的政治引导,引导其为促进共同富裕、共圆复兴梦想增添力量。
(二)参政党协商能力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参政党协商功能发挥不够。加强政党协商是增进共识、凝聚人心的有效路径,有利于推进民主党派参与政治、表达意见。在具体实践中还存在参政党定位不够清晰、协商方式简单化以及一些党委政府认为协商民主“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重要的”等问题,导致协商效果不明显。在调研中发现,针对“您认为参政议政如何”这一选项的回答,“十分重要”占比14.67%,“重要”占比34.12%,“一般,不怎么重要”占比38.57%,“不重要”占比12.67%。
2.参政党协商过程存在不对等问题。协商意味着主体地位角色平等,能力要求也对等。但实践中参政党协商能力相对较弱,参与协商的民主党派代表在参政议政过程中明显存在不对等情况。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协商和通报的问题及内容没有明确界定,一些地方、部门常以通报代替协商。二是不同地区不同层级参政党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一些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不健全,参政协商力量不足,难以有效发挥参政党职能作用。
3.协商成果转化应用效力不足。参政党协商目的为党委政府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以解决实际问题或转化为社会效益。在协商实践中,每年民主党派均有大量的调研报告或提案,但是由于刚性约束不够,缺乏甄选标准和可操作的程序规范。调研发现,针对“你觉得落实协商成果促办转化提升民主协商的实效性如何”这一问题的回答,27.33%认为对于相关议题完全按照协商成果执行,45.36%认为部分按照协商成果执行,27.31%认为协商成果与政府政策明显不符。
4.参与协商的能力相对不足。针对“您在履职中常遇到的困惑是什么”这一选项的回答,20.14%认为不知道如何开展工作,25.07%认为不了解实际情况,不好开展工作,44.26%认为个人开展有困难,缺乏有组织协调,10.53%认为找不到好的调研题目。在回答“您认为参政履职中最大的困难是什么”选项时,认为时间和精力无法兼顾参政议政与本职岗位工作(22.24%),参政议政时效性差(37.51%),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不够配合(24.62%),甚至有15.63%的人认为参加参政议政活动影响本职工作。
(三)影响参政党协商能力的重要因素
1.人才因素。各民主党派成员主要集中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系统等,他们中有一部分人对政府职能不是很清楚,加上缺乏实地调研,提出意见建议宏观性不足,针对性缺乏,难以被政府采纳。调研中对“你觉得影响参政议政的主要因素是什么”这一选项的回答,排在首位的就是“参政党缺乏人才”(41.27%),可见,人才因素已成为影响参政党协商能力的一个重要因素。
2.信息因素。信息不对等、资源缺乏共享是影响协商效果的重要原因。调研发现,一部分正职党外干部主要集中在档案、文化、旅发等部门,相对而言,这些部门往往不能第一时间及时掌握最新资讯。主观上,一些民主党派成员主动调研积极性不高,甚至有的只是听汇报、看材料,缺乏深度访谈,资料收集和分析深度不够,意见建议缺乏操作性、前瞻性。
3.制度因素。一是组织体系不健全。一般而言,乡镇、街道没有民主党派的组织体系,使得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的基层实践中缺乏相应的组织保障,影响了基层工作的开展。二是民主党派机关人员编制有限,专职人员少,兼职人员又身兼数职,不利于开展工作,致使协商民主职能得不到充分发挥。三是民主协商重形式轻内容、重高层轻基层、议政多参政少的现象比较普遍[4],导致协商成果实绩少、效果不佳。
三、新时代增强参政党协商能力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营造良好的民主协商氛围
一是营造协商主动性的政治氛围。充分调动参政党的智慧非常关键,这是争取大多数人认同的有效路径,也是公共决策有效实施的重要前提。要重视协商民主、民主监督在民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现实意义,努力发扬民主,营造和谐宽松、稳定的政治环境。尤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价值观念日益多样化,更需要通过公开透明程序,广泛征求人们意见。二是培养协商民主文化。“如果社会对民主党派监督处于‘雾里看花的状态,民主党派监督就不能扩大张力,对公权力制约也不能发挥其最大效能”[5]。可见,参政党履行职能需要营造一定的社会文化氛围。同时,作为协商主体,各民主党派必须科学认识和把握社会发展规律,传承发扬“和”观念,积极培育民主意识、公共理性等民主文化。
(二)拓展协商能力建设的内容与形式
一是专题协商要在“高端”上做文章。建议党委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每年召开务虚会就深化改革中的重大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重大项目建设、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听取各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由政协牵头,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从发展重点、破解难点、民生热点等角度选题,开展专题协商。二是界别协商要在“深度”上求突破。充分利用界别委员都是各行各业的“佼佼者”优势,组织各界别委员以分组讨论等形式,认真协商政府工作报告和发改、财政等报告,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广泛研讨,深度协商。三是对口协商要在“精品”上出实招。按照“对口协商”原则,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热点问题,积极组织各民主党派通过事前调研、实地视察、听取汇报等方式,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四是提案办理协商要在“实效”上下工夫。强化协商办案过程,将协商民主贯穿于提案的各个环节。采取邀请提案者和新闻媒体参加,以面商座谈、实地调調研、现场察看等方式主动与承办单位对接沟通,充分进行协商民主、集思广益、增进共识。
(三)为参政党协商能力建设创造条件
一是创造实践大舞台。就当下而言,参政党要用五大发展理念引领工作,根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两个建成”目标的内涵找准政治协商的突破口和切入点,科学谋划民主协商的履职实践。就广西而言,广西各民主党派应根据自治区党委的“双核驱动”的战略谋划履职实践。比如就“如何强化内生动力和发展后劲”“如何增强区域发展协调性”“如何拓宽区域发展新空间”等方面进行民主协商。二是重视解决疑难问题。针对民主党派成员思想认识上的困惑和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帮助他们答疑解惑,提高其思想认识。尤其对是一些成员在协商民主方面的模糊认识,参政党要对“为什么协商”“协商什么”“跟谁协商”“什么时候协商”“怎么协商”“协商后怎么办”等问题给出正确解答[6]。三是提供学习锻炼机会。领导也是一种服务,这种服务就是给予学习和锻炼机会。增强参政党履职能力,为把执政党的主张转化为参政党成员共识和行动提供动力,学习就是一种途径,这体现了“思想指导”和“行动力引领”的原理。参政党要以培训等形式组织成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四是提供工作载体。工作需要抓手,实践需要平台。根据履职实践需要提供工作平台,这是提高参政党实践效率的有效路径。参政党要进一步加强对成员服务,努力为参政党成员履职尽责创造更好的条件,让每位成员干事有舞台、建言有渠道、工作有作为。
[参考文献]
[1]习近平主持中共中央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EB/OL].(2016-12-10)[2018-06-12].http://cpc.people.com.cn/n1/2016/12/10/c64094-28939174.html.
[2]中办印发《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 》[N].人民日报 ,2015-12-11(01).
[3]蒋颖.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包容性问题研究[D].扬州:扬州大学,2013.
[4]田铭钊.增强参政党协商能力及路径选择[J].陕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7(4).
[5]李克群. 重视解决民主监督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问题[EB/OL].(2010-12-31)[2018-05-15].http://cppcc.people.com.cn/2010/12/31/GB/34957/63646/13632199.html.
[6]焦跃进.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谋划政协协商民主新实践[EB/OL].(2015-11-25)[2018-05-11].http://zx.yw.gov.cn/lryj/201512/t2015/12/10_832301.html.
责任编辑:杨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