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春红
摘 要:民营企业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见证者,“一带一路”带给民营企业的不仅有巨大的商机,也有诸多的法律风险。民营企业要不断加强对法律风险的管理,提高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将法律风险管理化解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充分利用智库作用,广泛引进国际人才,不断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水平,促进民营企业不断走向国际市场。
关键词:“一带一路”建设;民营企业;法律风险
doi:10.3969/j.issn.1009-0339.2019.03.004
[中图分类号]D922.2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339(2019)03-0019-04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民营经济已经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已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参与者。2018年5月发布的《“一带一路”贸易合作大数据报告2018》显示,从贸易主体看,民营企业成为主力军。民营企业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进出口总额占比最大,2017年为6 199.8亿美元,占中国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贸易总额的43%[1]。从2013年至今,“一带一路”已经从倡议走到了实施阶段。机遇与风险相生相伴,对民营企业来说,“一带一路”建设既是机遇也面临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因此,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必须加强对法律风险的防范管理,不断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水平,促进民营企业在“一带一路”建设中能够“走得出、走得顺、走得好”。
一、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能否克服法律风险是决定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关键因素。在当前形势下,民营企业要对海外投资的法律风险进行有效管理,这对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实现海外投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一)法律风险管理能够增强民营企业全员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增强民营企业全员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是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功能。风险管理就是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将可能存在的每个风险分解到具体的业务部门甚至岗位,让企业员工能够更清楚地了解自身工作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如此能更容易地确立各个岗位和员工的权责,一旦某个具体的业务环节出现了法律风险能追究到直接责任人员,从而加强各岗位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法律风险管理能够掌握民营企业法律风险的总体状况
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同时,也伴随着一系列扑朔迷离、变幻莫测的市场和非市场风险,其中,大部分风险将演变为各类纷繁复杂的法律风险。民营企业如果对这些风险认识或者估计不足,将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通过做好法律风险管理中的风险识别与分析工作,使企业从收集到的与企业投资密切相关的信息中进行法律风险的数量、类型、性质与所涉及的领域等级、可能的损失等各方面的分析,全面掌握企业行为中法律风险的总体状况。
(三)法律风险管理是民营企业准确评估与控制法律风险的客观依据
民营企业对法律风险的防范往往主观性强、准确性差,这主要是由于对投资国的经济、政治、文化传统、法律等因素不了解,导致投资时不是过于草率,就是久拖不决。目前,许多民营企业仍然是家族企业,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尚未成熟,委托代理机制不合理、所有者缺位、企业内部管理体制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将传统管理方法沿用到国外,往往会产生大量的法律纠纷[2]。加强民营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将法律风险管理植入到企业管理全系统中,促使企业管理高层和各个业务部门更加了解法律工作的价值和规则,加快促进法律事务与业务工作的融合。
二、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法律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民营企业家缺乏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
强化法律风险意识是民营企业海外投资的主要任务。大多数民营企业对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有一定意识,但是意识模糊且防范措施不力,容易导致投资失败、损失惨重。我国民营企业的国际化尚处于起步阶段,很多民营企业对国外的政治、经济、法律等不熟悉,将在国内的传统经营方式套用在国外;有些企业家法治观念薄弱,不遵守东道国法律,比如说不遵守当地劳工法导致企业的外籍工人罢工;有些企业不走正规途径,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项目,或者在东道国遭遇不公正对待不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投资权益,而是习惯去寻找中国政府或者驻外使馆,希望通过政府间沟通解决投资的纠纷。这些种种表现都是基于法律观念意识不强,习惯用非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最后导致投资受損。
(二)一些民营企业的法务形同虚设
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风险无处不在,但大多数时候,表现突出的是法律风险防范明显滞后。基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初步建立,民营企业都建立了相应的法务部门和法律顾问制度,也聘有专业的律师,甚至是律师团队。民营企业的大多合同都是业务经理和销售人员起草的,他们的法律知识和经验不足,更不熟悉国外的法律,从一开始就漏洞百出。经过长时间的谈判,直到签约的前一天,合同才交给法务部,法务部的人往往没有时间作出修改和完善。企业高管在经营决策前很少有法务部门或者专业律师的参与,只是在出现法律纠纷时才想起公司还有个“花瓶式”的法务部门,本应在事前的防范最终不得不转为事后补救,这种被动应对方式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和声誉影响。
(三)政府的信息服务和金融扶持不够
在“一带一路”建设中,信息就是民营企业对外投资的机遇。我国多数民营企业一般很难有足够的渠道充分了解国外的投资环境、法律制度、税收政策、同业竞争等有关投资的信息,互联网能够查到的有价值的信息也并不多。相较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从政府方面获得的信息量较少而且相对滞后,政府尚未建立完善的企业海外投资信息服务体系,信息的滞后增加了民营企业对外投资的风险。另外,民营企业的创办资金大多来源于家庭财产的积累和民间融资,其资金实力非常有限,当面临企业进行海外投资时,资金问题就成为发展的瓶颈。不完全统计,目前银行业贷款余额中,民营企业贷款仅占25%。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不畅通,一旦其资金链出现问题,海外投资的项目将会受到巨大的影响,更可能面临巨额的违约赔偿。目前,企业海外投资大多都是从中国的进出口银行获得贷款,但是类似这种政策性银行主要针对大型国有企业的海外投资提供资金支持,针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不够,这也往往会降低民营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
(四)智库建设不足
目前,我国智库建设还存在“多而不强,有库少智”的问题。具体而言,一是智库人才缺乏。人才决定着智库的水平,建设智库必须要有高素质高水平的人才作为支撑,但是目前“一带一路”智库在人才方面还比较缺乏,同时还存在学术性专家多、应用型专家少的问题。二是咨询报告质量还不够高。从事理论研究多,开展对策研究少,系统深入分析研究成果比较少,创新不足[3]。
三、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法律风险管理的路径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至今,民营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项目逐年增多。如何切实有效地加强民营企业境外业务的法律事务管理,有效规避对外经营的法律风险,尽可能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成为民营企业提高国际化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
(一)加强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投资者法律意识
对民营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进行系统的法律培训,形成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构筑企业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防线。首先,抓住法律风险培训的重点对象,着力提高民营企业家及高管的法律风险意识和应对法律风险的能力,促进其法律意识和依法决策的能力能够与海外投资发展的目标要求相适应。如华为公司高层的法律意识也是在官司中逐渐积累的,在著名的华为思科诉讼结束后,华为所有的高层都参加了两次专门的知识产权培训,请国外律师事务所的专家上课,从最基础的知识产权概念讲到知识产权战略,而且华为所有的中层以上干部都参加了知识产权的培训。其次,抓住法律风险培训的重点内容。根据海外投资发展目标,分析和识别潜在法律风险,合同法、工会法、刑法以及环境资源保护政策、外商准入许可制度和法律文化差异等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最后,严格遵守东道国的相关法律和政策,这是民营企业投资海外防范各种法律风险的最基本要求。从最初的投资立项到建设生产经营的整个过程中,民营企业要不断地学习和研究东道国有关法律,特别是与投资经营有关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雇佣、税收、进出口管理制度等法律,做到依法经营。
(二)设立企业法律顾问,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企业法律顾问在民营企业海外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建立完善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不仅有助于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提高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企业的法律顾问在企业中的地位不仅仅是简单的法务人员,更应该是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企业经营决策层的成员,直接对公司总裁或董事长负责。首先,法律顾问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参与企业重大经营活动和商务谈判,为企业决策提供法律和商业的咨询服务,为企业经营建立法律的红线;参与起草和审订各种文件、协议和合同,预测对外投资的风险管理,提出风险规避的方案;协调与财务、销售、技术等部门的关系;当发生重要的诉讼时,积极配合外聘律师团队的应诉工作。其次,提高法律顾问的水平,建立高素质人才队伍。法律顾问需要的不仅仅是法律思维,更需要具备商业头脑和思维,如此才能适应海外投资项目的要求。法律顾问不仅要熟知国内的法律法规,更需具有涉外的法律、财会、外语、商务管理方面的知识储备和应用能力,只有这种复合型人才才能满足民营企业海外发展的需求。
(三)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
根据2018年版《中国对外投资发展报告》,2017年中国企业对“一带一路”国家近3 000家境外企业实现投资总额201.8亿美元,较上年增长31.5%,“一带一路”国家成为投资的重点[4]。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抱团出海”,进行战术配合,这种“国民携手”的形式会成为未来“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形式。比如长电科技联合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和芯电半导体这两家国有企业共同发起了对新加坡星科金朋的技术寻求型跨国并购,其中长电科技的民营企业身份,减轻了相关监管机构对并购案的疑虑,同时,集成电路产业基金也为长电科技的跨国并购提供了强有力支持。所以,政府要发挥好民营企业与“一带一路”对接的服务功能,健全“一带一路”对外投资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环境等方面的研究,引导民营企业合理理性投资,降低对外投资的盲目性。加大财政金融对“一带一路”的支持力度,对相关投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投资基建等回报率较低的企业,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的作用,为企业提供长期穩定且成本较低的信贷资金支持。对外积极推进与更多国家和地区展开贸易协定,尽可能利用双边、多边协定减少由于不可预知的政治风险而导致的我国民营企业资产在异国被没收、海外投资被恶意限制等风险,提高国家对民营企业对外投资的保障。积极开展与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机构的经济合作,为民营企业对外投资提供多元资金投入,使民营企业能够积极发挥对外投资优势。
(四)充分发挥智库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应对法律风险的智力支撑作用
智库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力量,充分发挥智库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应对法律风险的智力支撑作用。2019年4月26日,习近平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强调,“一带一路”建设要做到“智力先行,强化智库的支撑引领作用” 。设立共建“一带一路”国际智库合作委员会、新闻合作联盟等机制,汇聚各方智慧和力量。目前,我国的“一带一路”智库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与国际高端智库相比,在理论体系研究、话语体系构建、人才队伍建设、智库合作交流等方面还有很大提升空间。首先,要加强实地调研,提升智库服务企业的能力。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风俗和宗教等方面千差万别,智库要有计划地在沿线国家进行实地调研,提出更接地气的对策建议,让智库研究与建设实践相伴前行。其次,智库发展需要各学科的高端专业人才共同开展研究。各个领域的人才要打破专业壁垒,汇聚集体智慧,解决政策和实践中遇到的各种难题。例如,在城市规划中不仅需要城市规划专家和建筑专家,还需要环境专家、文化专家、社会专家甚至历史专家的研究支持,一个研究项目的完成需要各类专家的积极努力和配合。吸纳国际智库专家,汇聚各类人才,开展对话和交流。最后,深入研究“一带一路”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潜在风险。当前,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过程中,中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存在大量的项目成功和失败案例,深入研究这些案例并总结出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规律和问题,并从中总结出可供借鉴的经验教训,有助于减少未来合作过程中出现失败的概率,增进中国同沿线国家的相互了解,有效地管控潜在的风险。
总而言之,对民营企业来说,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既是发展也是风险。民营企业在把握机遇的同时,要时刻关注各种法律风险,深入了解所投资国家政治、经济、历史、军事、文化等方面的信息,加强对国外法律知识的培训,完善专业的法律顾问制度,培养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将法律风险管理细化到每一个业务环节,充分利用智库的作用,做好各项风险的防控,促进民营企业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顺利发展。
[参考文献]
[1]国家信息中心“一带一路”大数据中心,大连瀚闻资讯有限公司.“一带一路”贸易合作大数据报告2018[EB/OL] .(2018-05-12)[2019-03-25] .https://www.sohu.com/a/231385240_468714.
[2]祝宁波.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法律风险与法律风险管理探索[J].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
[3]徐念沙.“一带一路”战略下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思考[J].经济科学,2015(3).
[4]境外投资备案:一带一路沿线成对外投资重点[EB/OL] .(2019-02-14)[2019-03-25] . http://www.sohu.com/a/294676557_552253.
责任编辑:张淑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