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军虎
摘 要:马克思主义话语权是当代中国国家政治权力与文化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话语权能力是话语主体获取马克思主义话语权直接有效的主观条件和内在根据。从话语权形成的社会实践过程来看,马克思主义话语权能力是一个体系,主要由话语创新能力、话语传播能力、话语抗辩能力与话语实践能力有机构成。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话语体系的实践效果是话语权能力检验的根本尺度,不仅体现于话语体系的创新性、真理性和现实解释力,而且彰显于对话语对象的强大说服力,表征为其对马克思主义的深刻认同和对各种“非马”“反马”思潮的自觉免疫。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话语权;话语主体;能力体系;文化软实力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9)08-0071-05
当代中国正经历着广泛深刻的社会变革和21世纪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然而,“至今天为止,思想知识界还没有能力拿出一个基于中国现实并且能够解释中国现实的概念或者理论”[1]与西方话语进行有效对话。不仅如此,马克思主义在国内一些话语场域中的“失语”“失踪”“失声”问题也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中国学界“在建设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上功力不足,高水平的成果不多”[2]。尽管近些年来我国学界对于马克思主义话语权的研究在不断深入,但研究焦点主要集中于“话语”“话语权”“话语体系”等问题,缺乏从话语主体的话语权能力构建视野的理论和实践关照。本文拟深入探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话语权能力体系的构成要素和实践检验标准等基本理论问题,以期裨益于马克思主义话语权能力建设。
“人们是自己的观念、思想等等的生产者”[3]524,话语(或言语)只是一定主体的思想、思维、观念及价值在实践活动中的外化形式。可見,话语表达源于人的社会实践的现实需要,但并不是所有的话语表达都具有权力效应属性。马克思主义认为,话语权不仅彰显话语主体“说话和发言的资格”[4],而且揭示的是话语主体的权力地位关系。从个体层面看,“人微言轻”就是这个道理。从宏观政治层面来说,“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3]550。也就是说,只有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思想,才会获取真正意义上的意识形态话语权。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话语权的本质和最终目标就是思想统治权。
纵观人类历史上所有的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形成和演化规律,话语权并不是自在的和应然的。诸如封建地主阶级的话语权战胜奴隶主阶级的话语权,之后又被资产阶级话语权所替代,等等。我们可以发现,任何话语权均是源于不同阶级(阶层)为实现自身利益的社会实践的需要,并且话语权也只能在话语权的斗争实践中形成和发展,根本不存在任何他者“恩赐”的话语权。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的话语权形成更是如此,马克思主义与以往任何为剥削阶级“代言”的思想理论完全不同,它旨在追求工人阶级与全人类的自由和解放,“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特征与根本立场,这就决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群众获得马克思主义话语权的社会实践过程将尤为艰难,也更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
以新中国成立为标志,马克思主义从一个重要的社会意识形态转变为在中国占统治地位的社会意识形态,实现了统治地位话语权的实质性转向,并指引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了社会主义革命(改造)、建设和改革的伟大胜利。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来看,一方面,社会主义中国用70年的时间几乎走完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二三百年的现代化进程,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先进性、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力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等展现无疑;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作为中国共产党立党立国的指导思想,不仅是社会主义中国的思想上层建筑,而且是其道义基础和最重要的合法性源泉,马克思主义话语权逐渐演变为当代中国国家政治权力与文化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宏观视角看,任何意识形态话语权的获取均离不开以下三个条件,即以经济基础为核心的现实物质力量,以国家政权为核心的政治力量和以思想话语体系为表征的知识力量,而话语权的强弱也由这三者的变化关系来决定。具体而言,物质力量与政治力量是话语权获取的客观基础条件,虽然其与话语权强弱并不完全同步,但从长远看却呈现直接的正相关关系,譬如美国在世界上的“话语霸权”虽然也经历了一个比较长期的争夺过程,但究其根源却在于它“超级大国”地位的强大支撑。
当然,知识力量虽然表征于话语体系,但却从根本上有赖于主体的话语权能力而存在。可以说,话语权能力不仅不是可有可无的,而且是影响话语权格局的突出变量。譬如,新加坡多次在当今世界和“中美关系”中发挥着特殊的作用,表现出与其自身国力并不相称的话语权状态,正是新加坡卓越的话语权能力使然。进而言之,任何思想话语要想成长为现实形态的话语权,不仅需要物质力量和政治力量的支撑,还需要话语主体通过运用话语权能力进一步实现思想话语的理论化、系统化和体系化,且思想话语体系需要被广泛传播和普遍认同。
那么,究竟什么是马克思主义话语权能力?简言之,马克思主义话语权能力就是话语主体获取或赢得马克思主义话语权的本领,是主体能够在国内外话语场域中直接有效地顺利获取马克思主义话语权所必须具备的能力素质的总和。从能力的一般涵义来看,“一是指实际能力;二是指潜在能力。”[5]而我们所强调的话语权能力是指主体获取马克思主义话语权的实际能力,因为话语权潜在能力难以测量。
从马克思主义话语权能力与话语权的实践活动的辩证关系来看,一方面,马克思主义话语权能力是话语主体从事的马克思主义话语实践活动得以顺利开展的必备的直接有效的心理特征。否则,缺失话语权能力的话语权社会实践是无法进行的。另一方面,主体的话语权能力不仅源于话语权实践的现实需要,而且也只有在话语权斗争的社会实践活动中才能得以有效发展和不断强大。进而言之,话语权的实践活动需要话语主体具备哪些能力,话语主体就要不断形成和壮大哪些能力。从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话语权的实践过程与要求来说,我们应该具备话语“提问权、论断权、解释权和批判权”[6]及其引领权、评价权和示范权等比较完整的话语权体系。因此,马克思主义话语权能力应该是一个体系,这个能力体系需要在中外各种话语权斗争的社会实践中去不断发展和完善。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实现马克思主义话语权体系及话语权能力体系的内在统一。
现代社会视阈下的话语主体包括自然人和组织化形态的人,其中自然人是微观话语主体,组织化形态的人是中宏观话语主体。一般而言,中宏观话语主体比较抽象,需要通过微观话语主体表现出来。就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话语主体来说,中宏观主体包括中国共产党及各级党组织、中国政府(国家)及其组织体系,微观主体有中国共产党的主要领袖、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宣传者、教育者及普通党员。从话语权生成的实践过程来说,基于话语主体的职责地位、话语主题、话语环境、话语对象等复杂因素,不同话语主体在马克思主义话语权建构过程中的能力素质要求不尽相同,既有共性特征,也有个性化差异,分而述之如下:
话语创新能力是马克思主义话语权形成的首要核心能力要素,也是话语主体履行提问权和论断权的能力基础。话语创新能力是指话语主体能够依据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根据国情世情党情的新变化新要求,充分运用各种话语资源,选择恰如其分的话语形式和语言风格,系统准确地回答时代之问、人民之盼、中国之惑、世界之忧,从而形成一系列具有原创性的马克思主义新概念、新思想、新理论、新观点、新论断,不断开创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发展新境界。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话语创新能力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和生命力的最集中体现和活力源泉。当然,尽管马克思主义话语创新能力是对所有话语主体提出的能力素质要求,但是其要求程度与侧重点却各有差异,以党的领袖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主要承担着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话语的创新任务,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们主要承担着学术理论话语原创及对党的思想政治理论的科学阐释与创新性发展任务,宣传和教育工作者需要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本质与灵魂的前提下,对其进行大众话语的二次创新。其实,在马克思主义话语创新能力发挥的社会实践中,各个主体之间是相互贯通、相互作用、相互支撑的有机统一關系。同一话语主体也可能会具备全方位的马克思主义话语创新能力,譬如毛泽东、邓小平、习近平等党的领袖以及陈先达等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他们能够始终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理论话语、学术话语及大众话语创新融为一体,堪称马克思主义话语创新能力的典范。
话语传播能力是马克思主义话语权形成的重要媒介,也是话语主体履行话语解释权和引领权的基础要件。话语传播能力是指话语主体具有在深刻把握和领会马克思主义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的精髓要义基础上,根据国际国内舆论宣传环境和话语对象的新变化新要求,通过采用丰富多彩的马克思主义话语表达及语言载体形式,打造各种话语传播媒介和平台,形成马克思主义真理话语的立体式全覆盖传播的能力素质。譬如,就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国际话语传播能力而言,话语主体要能够立足中国改革发展实际,充分挖掘各种话语资源,积极利用各种话语交流平台和媒介(诸如各类国际学术会议、“一带一路”北京高峰论坛、新媒体等),以融通中外的话语形式,向全世界“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阐释好中国特色”[7]。进而言之,话语传播能力就是要让马克思主义真理在国内外话语场域中逐步形成从话语传播者的“自卖自夸”到“大家好才是真的好”的良好局面,切实提升马克思主义话语的感召力和公信力。
话语抗辩能力是马克思主义话语权形成的关键环节,也是话语主体批判权的内在要求。话语抗辩能力是指话语主体能够准确灵活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武器,从容不迫、有理有据、旗帜鲜明地驳斥来自国内外意识形态领域的一切错误思潮,有效反对来自马克思主义思想内部的各种杂音(诸如“左”倾错误等),既要能够坚决捍卫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舆论阵地,又要能以正视听、以马克思主义真理消除话语受众内心的疑惑,凝聚起最广泛的话语共识。面对国际话语环境中“西强我弱”和互联网条件下国内“西方话语”的强势渗透,加之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封建腐朽思想与消费主义文化联姻“变种”的疯狂肆虐,话语主体要更加具备主动抗辩能力,积极抢占话语先机和重要阵地,系统深入地揭露一切错误思想的“真面目”和“鬼伎俩”,充分彰显马克思主义真理的光辉。
话语实践能力是马克思主义话语权形成的根本保障,也是话语主体行使话语示范权的能力要求。话语实践能力指马克思主义话语主体能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地坚守马克思主义理想信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时刻成为遵守党纪国法和为人民服务的表率。诚如李克强所说:“人民群众不只听我们说什么,更重要的是看我们干什么。”[8]可以说,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切实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所有共产党人的本分和底色。纵观马克思主义话语权发展的历史,千千万万的工人阶级和劳苦大众之所以能够始终凝聚在马克思主义的旗帜下,这与无数优秀共产党人卓越的话语实践能力是分不开的。譬如,马克思恩格斯的一生就是为追求全世界无产阶级的自由和解放、为马克思主义理想信仰无私奉献的伟大一生。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更是如此,焦裕禄、孔繁森、任长霞、郭明义……他们用宝贵的生命和无限的忠诚践行了中国共产党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诺言,成为汇聚和引领人民群众的一座座灯塔。从话语实践能力所彰显的话语权效用程度来说,党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对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的自觉践行会产生更加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反之,我们党中出现的一些腐败分子,特别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两面人”,他们自身的“肮脏行为”不仅污染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话语权构建的“水流”,更污染了“水源”。因此,坚决惩治一切腐败行为,不仅是中国共产党敢于自我革命的精神彰显,而且是其马克思主义话语实践能力的内在要求。
还需要强调的是,一方面,话语权能力体系是一个相互依存、互相促进、缺一不可的有机整体,每一种话语权能力都统一于话语主体获取和行使马克思主义话语权的社会实践过程中,具有实践过程的顺序性、承接性和整体性。具体而言,马克思主义话语权能力体系是如此展开的,即话语主体凭借话语创新能力构建起马克思主义原创性的思想话语体系,然后发挥话语传播能力进行广泛的话语传播。而在其传播过程中,必然会遭遇各种“反马”和“非马”的错误思想话语的抨击,此时马克思主义话语抗辩能力就要及时出场。马克思主义话语体系的思想威力最终是要落实于所有话语主体的话语实践能力上,且依次循环往复,不断开启新一轮话语权的社会实践过程。另一方面,每一种马克思主义话语权能力虽可以以独立状态发挥特殊作用,却不能脱离整体的社会实践过程而存在,否则就难以形成现实话语权。
此外,针对不同的话语权的社会实践要求,话语主体的话语权能力也呈现出差异化状况。具体而言,以党的领袖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要更加凸显马克思主义话语创新能力,马克思主义理论家要更加注重话语创新和抗辩能力,教育宣传工作者要更加强调话语传播和抗辩能力,而普通党员则要更关注马克思主义话语实践能力。同时,按照话语主体的职责分工和话语属性标准,可以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话语能力分为思想政治理论话语能力、学术话语能力和大众话语能力。
结合前文所述,马克思主义话语权能力作为话语主体的主观心理特征,在本质上属于人的思维的组成部分和对人的主观世界的认识范畴,它不仅来源和发展于话语权的社会实践,而且也只有在话语主体行使话语权的相关社会实践过程中才能体现出来。也就是说,话语权能力的检验标准只能是社会实践。因为“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世界认识的真理性标准”[9]284,而且是唯一的、最可靠的标准。常言道:“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行家功夫一出手,就知道有没有。”可见,作为主体的话语权能力在内的所有能力素质,只能通过社会实践标准来检验,否则就会陷入话语权能力检验的“主观主义”和“教条主义”的误区,这种误区往往表现为:话语主体对自我的话语权能力不是“盲目夸大”,就是“悲观绝望”,再抑或是“形而上学、一成不变”,以“一时一地”的话语权能力作为“恒久标准”来标榜裁剪自我。
因此笔者认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话语体系的实践效果是话语主体的话语权能力检验的根本尺度,它不仅体现于马克思主义话语体系的创新性、真理性和现实解释力,而且彰显于对话语对象的强大说服力,表征为话语对象对马克思主义的深刻认同和对各种“非马”“反马”社会思潮的自觉免疫。话语权能力作为对话语主体的一种理性认识,必须将这种理性认识应用于实践,“看它是否能够达到预想的目的”[9]292。也就是说,看话语权能力行使的社会实践现实效果与预期目标是否一致,如果一致性程度越高就证明主体的话语权能力越强,反之则反。譬如,我们试图检验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的思想理论话语创新能力:這是一个需要伟大理论的时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最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原创性理论成果话语体系的强大解释力就是生动的例证。
当然,这一实践检验标准的运用需要具备三个前提:一是话语权的实践目标要力求科学合理,既不能过低,也不能好高骛远。比如,将话语权目标确定为在当今世界“中国话语”永远也无法对抗“西方话语”,或者是预计用很短的时间来扭转世界话语场域中“西强我弱”的局面。若此,均是不恰当不可取的目标。二是要理顺话语权实践的总体目标与各个话语权能力行使的具体目标之间的关系,形成以总目标为中心的良性互动、整体合一的有机统一。比如,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话语权实践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实现国内外话语场域中的马克思主义广泛认同,不断扩大马克思主义的影响力、感召力和公信力。那么,每一种具体的话语权能力的社会实践目标均要紧紧围绕这个总目标,坚决避免目标冲突。三是话语权能力行使的社会实践的“现实效果”要全方位测量,不可以偏概全。譬如,目前马克思主义话语传播能力的实践效果检验,既要从国际国内、党的领袖、马克思主义宣传者、教育者等不同领域不同主体的抗辩力角度进行多维度测评,更要从话语受众对马克思主义的认同度和说服力角度来考量。
另外,话语权能力的实践效果的检验标准要从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话语权的历史过程维度来考察。客观而言,无论话语权能力是强是弱,它一定能通过话语权的实践体现出来,但这种显现却需要一个过程。其实,任何一个话语权目标的实现和话语权的实践效果的产生总是受到实践过程中多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虽然主体的话语权能力是最直接有效的主观因素,但是话语对象、话语环境、话语竞争对手等客观因素有时会对话语权实践的现实效果起到决定作用。比如,到目前为止,仍然有很多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或一些宗教国家的话语对象(受众)对马克思主义话语体系存在根深蒂固的偏见和价值观冲突,从而导致马克思主义话语的国际传播效果并不理想。由于此类情况的存在,所以不能片面地将马克思主义话语权的实践效果作为话语传播能力的唯一检验标准。因此,我们一定要将话语主体的马克思主义话语权能力置于话语权的社会实践的历史发展过程和所有关键影响要素的纵横向对比视角来衡量其现实效果,从而力求对其话语权能力做出客观准确全面的评估。唯有如此,我们的话语权能力的评价结果才会更为可靠,才会更有利于对话语权能力进行有针对性的提升。
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话语权能力在社会实践中应该由谁来评价?历史唯物主义认为,马克思主义话语权能力的强弱应该由话语主体和人民群众共同来评判,而人民群众是最终的评判者。一方面,话语主体有条件也有资格对自我的马克思主义话语权能力进行评价。这是因为话语主体不仅具有主观能动性和自我反思精神,而且作为马克思主义话语权社会实践的“剧中人”,自己的“能力”一般自己最清楚,更何况话语权能力的实践效果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决定着话语主体的现实地位和历史方位。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勇于敢于善于自我批判和自我革命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十八大以来所逐步形成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的马克思主义话语格局,就是我们党对自我话语权能力的客观评价且不断自觉提升的体现。另一方面,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话语权的有无与强弱的判定,最终还是取决于历史和人民的选择。诚如习近平所说:“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10]因此,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话语权能力的实践效果最终要体现为广大人民群众被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真理所彻底说服,从而对其深刻认同和逐步信仰,对一切“反马”和“非马”的歪理邪说予以自觉免疫。从国际话语权斗争实践来说,当代中国的话语权能力的实践效果检验也最终要表征于马克思主义指引下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一带一路”“中国故事”等具有中国特色的话语体系对全世界人民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参考文献:
[1] 郑永年,杨丽君.中国文明的复兴和知识重建[J].文史哲,2019(1)∶5-9.
[2]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8∶328.
[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4] 俞婷,丁俊萍.新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构建析论[J].理论导刊,2019(4)∶48-52.
[5] 梁宁建.心理学导论[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11∶451.
[6] 侯惠勤.意识形态话语权初探[J].马克思主义研究,2014(12)∶5-12.
[7]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8∶162.
[8]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G].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267.
[9] 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10]习近平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8-01-06.
【责任编辑:张亚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