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汉 裘慧欣
摘 要:伴随着经济社会的繁荣与发展,社会对于法商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也是越来越迫切。但是“法商复合”的特色办学并不是简单的将商科与法学的课程进行机械的整合,而是需要商科与法学之间从理论和实践方面均进行有机的结合,并且能够相互渗透,从而达到一种融会贯通的境界。这也是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院训——“融法通商、创新兴邦”所要求的。这种整体性的知识、能力结构使得法商复合型人才在具有较宽的基础和相关知识的同时又具有较强的专业才能,从而使得我们的法商复合型人才更具有创造性和适应性。而其中,法商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模式将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因此,本文将通过介绍现有的法商复合人才的培养模式,结合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的实践经验,进而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法商复合;培养模式;法商复合型人才
1 法商复合型人才培养的典型模式
当前,一方面,近十年来我国法学院校数量急剧增加,各高校之间的法学教育竞争激烈,法学院校都在努力寻找创新发展之路。另一方面,根据教育部近几年的统计数据,工商管理类专业毕业生的就业难度在不断加大。因此,对于MBA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也提出了挑战。可以看出,“法商复合型人才”的培养顺应了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创新的方向,同时也满足市场经济规范化、法治化发展对复合型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
但我国高校在建立法商复合型人才培养的模式上不尽相同,各高校都会结合自身教学方式特色和教学资源来选取不同的培养模式,以下将在本科四年教育背景下,介绍现有的几种不同法商复合型人才培养典型模式。
(1)理论教学授课模式。理论教学授课模式一般指在学生的课程设计上进行有效的配比,从而使学生能够在学习生涯中同时接收到系统的商科知识和法学知识。这种培养模式往往出现在教学资源不够丰富的学校,尤其体现在难以获得实业界的帮助上。但是该模式的培养形式较为自由,学校可以和学生进行沟通,了解学生在各学科上的需求,从而制定出符合学生需求的培养计划。通过法商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学生在法学院和商学院学习双学科课程,促进学生法商复合型应用能力方面的职业发展。
(2)案例研讨教学模式。案例研讨教学模式是指学生在除了课堂学习理论知识外,还要完成案例阅读及研讨分析等课程。在四年的本科学习时间中,学生前两年需要牢固对自己专业理论知识的把控,因此大部分都在各自学院进行课堂知识的学习。而后两年将主要以法学院与商学院交叉学习的方式,在交叉学习的过程中,两者不但要在理论知识上进行学习,还需要注重案例研讨与社会实践活动,从而做到在案例研讨中增强对各专业的把握。其中,在案例研讨和社会实践活动中,往往需要商学院和法学院同学联合组队完成,因此案例研讨教学模式不但有利于学生和不同学院老师之间的沟通,还极大的促进了法商两学院学生之间的交流,为学生的学术发展、人际交往等方面助力。
(3)理论教学授课模式和案例研讨教学相结合的综合模式。同案例研讨教学模式,在综合模式下,学生前两年在各自学院侧重课堂知识学习,最后两年进行两学院交叉学习,并且按照一定比例设置商学院和法学院的学分要求。通过两种模式的结合,学校既能够了解学生对相应学科的需求,又能够让学生在理论知识充裕的情况下,通过社会实践活动以及案例研讨进行检验,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增强学生的技能,为学生进入职场做充分准备。
(4)在以上三种模式的基础上,各高校还需要注重实践管理,通过让学生参与实践来检验课程所学。实践活动一般设置在寒暑假期间,实践成果计入学分。第一年的实践活动往往是应用技能等方面的理论课程学习和一系列团队合作项目相结合;第二年则以个人校外实习的方式为主。通过实践可以为学生奠定坚实的管理和法律基础,帮助学生处理许多法律和商务交叉的事件。例如,给当地小型企业提供法律和战略建议,进入当地政府单位的法律部门进行实习等。
2 对华东政法大学发展法商复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建议
1.华东政法商学院的办学实践
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最初始于1995年成立的经济贸易系,经过了7年的融合调整于2002年正式成立了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在多年来的发展过程中,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始终秉承着“融法通商、创新兴邦”的院训,逐步在学科建设、教研教学、实践教学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具有“法商复合”办学特色的人才培养方案,同时还引入了一些具有法学性质的课程,让法学走入经济学的课堂。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法商复合”办学特色的具体实践方式与路径为:顺应、依托华东政法大学在法学领域的办学特色与优势,实现商科专业与法学专业的“法商融合”:其一,学校层面的“法商融合”,即商学院为法学专业的学生开设多门商科的通识课和选修课,而商学院的本科生则可选修法学类相关课程;其二,商学院师资力量的“法商融合”,引进、培养一定比例既具有扎实商学造诣又能贯通法学知识的教师;其三,倡导、扶持一批“法商融合”的科研项目;其四,在第二课堂中注重嵌入“法商融合”的项目与文化载体,促进商科专业学生形成“法商融合”的素养。
2.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始终依托学校的法学优势,秉承“融法通商、创新兴邦”的院训,致力培养法商复合型人才。通过对法商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学习,总结出以下启示和借鉴意义:
(1)确定自身优势,特色结合发展
在确定法商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上,明确学校以及学院的自身优势极为重要。首先,在于学校所能获取的资源优势,其中包括:地理优势、教师资源优势、政府支持项目、学科建设等。而学院也需要了解自身定位,即确定本院的培养目标,要考量学院想要培养什么样的人,是熟知法律的商科人才,还是精于管理的法律人才;是以学术研究为主的专业人才,还是以职业发展为主的应用型人才。在明确了自身优势和自身目标之后,就可以有效的结合两者,进行符合本学院的特色发展方向和模式。对于华东政法大学而言,法学方面的强大教育背景以及优越的地理位置和教师资源使其能够比较方便地获得实业界和理论界的帮助。而商学院则意在培养熟知法律的商科人才,尤其是以应用型人才为主。因此从这两方面出发,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在发展法商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上较为适合采用理论教学授课模式和案例研讨教学相结合的综合模式。而以商学院先行的办学方式来说,还需要加深与法学院的案例探讨和社会实践活动。
(2)增强法学院和商学院的深度交流。
两个学院的深度交流往往不能仅仅依靠学院之间的联系,更需要在学校层面得到重视,这样两个学院的交流才能更彻底,信息资源才能更开放,学生也才能更加深刻地感受到法商结合的重要性。因此,华东政法大学今后可在以下两方面进行改进:
第一,增强法学院和商学院的交流合作,共同为学生定制具有学科交叉性的课程安排。教学安排的合理性和学院之间的高度合作是培养方案的重要前提和基础,而当前我国的法商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多是由法学院或商学院独立办学,只是在办学过程中引入交叉学科的教师,大多高校还未真正做到学科的融合。因此就需要我们在学生交叉学习的过程中,增强对两学院的合作要求,做到两学院的共同培养。第二,有关教育部门和高等院校可以探讨我国研究生阶段双学位教育创新模式的可行性,以培养法商复合型人才为目标,开发经济或管理类硕士和法律硕士两个独立专业学位的联合培养项目,这样可以更好地将学生从课堂上学到的知识交汇融合,提升学生对法商复合性问题的现实解决能力。
3 总结
法商復合型人才的培养绝不能只停留于课程表面的开放,结合自身特色,选择合适的培养模式,加深法商两学院的合作交流才是最有利的。而对学生进行法商复合型应用能力的培养,不但能帮助学生掌握多学科知识,还使学生能灵活应对复杂的职业环境。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将继续秉承“融法通商、创新兴邦”的院训,将法商复合教学有效融合,以培育出高水平的新一代法商复合型人才。
参考文献:
[1] 王霆.美国JD/MBA法商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及其启示[J].高教探索,2017(02):94-97.
[2] 葛建华,慕凤丽.“法商结合”在案例教学实践中的探索[J].中国大学教学,2010(7):6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