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小麦
1952年秋天,因为《麦田里的守望者》的走红,塞林格手里有了一些钱,他约姐姐多丽丝一起开车外出,既是度假,又可以看看有没有合适的乡下房子让他安静写作。他们先到波士顿北部安妮角,那里有漂亮的海边小镇,可是房价贵,塞林格买不起。
他们继续驱车来到新罕布什爾州的西北角,一个离纽约二百四十英里的名叫科尼什的小镇。那里随处可见山峰、悬崖、森林,母牛在田边吃草,离小镇一英里的地方有一大片丛林,榉树林、松树林、枫树林、橡树林,林中有块空地,小路尽头坐落着一座红房子,小路与小溪相接,天气晴朗的时候可以看见几百英里远的群山,美得完全不像真的,这就是一个童话里的梦幻世界啊!
可是姐姐多丽丝说:“这哪里是房子?简直就是废墟。”她觉得那烂房子给牲口住还差不多,可是她那位不走寻常路的弟弟偏偏对这里一见钟情,马上掏钱买了下来。
其实,我们早就在《麦田里的守望者》里霍尔顿的臆语中见过这座房子:“我会用我挣的钞票盖座小木屋,余生就在那儿住。我会把木屋盖得靠近森林边上,但不是在森林中间,因为我他妈想一直有阳光高照。”姐姐眼中的废墟,就是塞林格的梦想小屋,他要的东西和一般人不一样。
霍尔顿还说:“一日三餐全是我自己做,到后来想结婚的话,我会去认识一个美丽的女孩,她也又聋又哑,我们就结婚。她会来和我一起住在木屋里。她想跟我说什么话,会像别人一样,写到一张破纸条上。我们要是有了小孩,会把他们藏起来,给他们买很多书,自个儿教他们读书认字。”
他的林中小屋的愿望确实是实现了,他在这里写作、修行、生儿育女,唯一的遗憾是他看上的姑娘没有一个是又聋又哑,他只好一个一个离开她们,有一个居然还写了一本书来抖搂他的隐私,真是太糟糕了!
那么,他的梦想,到底算是实现了还是没有实现呢?
第二年,塞林格在三十四岁生日时搬到了科尼什的丛林小屋,此后的五十七年,他一直生活在这里。2000年曾有人统计,科尼什小镇一共有一千六百六十一位居民,而他的房子距离小镇还有一英里。他在这里写作、修行,刚开始还会接受采访,参加一些公开活动,后来他慢慢把自己藏得越来越深,总统请他去白宫都被他拒绝了。
大家都认为他一直没有停止写作,但他似乎纯粹只是为自己而写,1965年发表作品《哈普沃斯16,1924》(又译作《1924年哈普沃斯月16日》)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公开发表过他的任何作品,并且一天天试图退出公众视野。可是这种隐退并不彻底,他仍然十分执着于不让这个世界误读自己,只要有人未经他同意将作品结集出版,或是收藏他的信件、为他的作品写续集,他便会以强硬的姿态露面,不惜以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每次都闹出很大动静,很不像一个真心隐居避世的人干的事情。
而热爱他的人从来没有忘记过他, 五十多年来,记者和粉丝经常来到偏僻的柯尼什小镇,想要亲眼看看传说中的塞林格。
他成功地让自己的后几十年不被人拍到,也成功地用各种方式让邻居们为他闭嘴。《守望者——塞林格传》的作者保罗·亚历山大曾在1994年驱车来到这里,当他停下车长久地注视着那座房子,一辆车从茂密的树林里开出来,在道路接口处停了一下,他清楚地看到,那个形容枯槁、白发稀疏的驼背老人,正是塞林格本人。
那一年,塞林格七十五岁。
他后来又活了十几年。
2010年1月27日,塞林格在家中去世,终年九十一岁。这个数字,对一个家有长寿基因,终生热衷于研究瑜伽、宗教、顺势疗法、长寿饮食法的人来说,实在应该算是小菜一碟吧。
在他的女儿玛格丽特(小名佩吉)的《梦幻守望者》一书中,详细记录了她成年之前与父亲生活在一起的情况。塞林格每天早晨离开一家人住的木屋,去到他自己的小屋写作、修行,一待就是一整天,基本不理母女俩。他与妻子克莱尔的关系从不太好到非常不好,直到后来离婚。
情人乔伊斯也在书中大量记录了这时塞林格的生活细节,他只吃最简单的食物,包括生的水果、蔬菜、坚果和半生不熟的肉,他将大多数人吃的普通食物称为“毒药”。他还自己动手用烟囱熏鲑鱼却失败了,只能愤愤地扔掉。他还是每天吃过早饭就钻进小屋,是写作还是修行谁也不知道。
虽然很多人都认为她的这部作品不可信,但我倒觉得逻辑上、情感上、细节上都非常经得起推敲。谁让塞林格要找一个在写作上显露才华的姑娘做情人呢?那自然就得担着被写进作品的风险。
还有孩子们,被藏在丛林里的孩子们。
在女儿佩吉的书里,她一生出来就在丛林里长大,从小见的人非常有限,都是妈妈在照顾她,妈妈太孤独,情绪喜怒无常。而父亲,对她的态度在爱不释手和不闻不问两极间徘徊,更多的时候根本见不到人。
当她成年后读到《麦田里的守望者》那段最著名的守望宣言时,她感觉愤怒极了,她说:“大人上哪儿去了?为什么这些孩子被许可在悬崖近处玩儿?大人有责任构建一个安全的地方让那些孩子玩,他们上哪儿去了?至少该建个篱笆,这样像霍尔顿一样的小男孩或像我一样的小女孩就不用永远处在要人救助的境地了。”可怜的姑娘,父亲立志守望成千上万的孩子,却并不愿意花心思守望她这唯一的女儿。
佩吉说:“在父亲的世界里,有缺点就要被放逐,有过失就意味着成为叛徒。”他笔下的小女孩都是完美无瑕的,霍尔顿的妹妹菲比、听西蒙讲香蕉鱼故事的西比尔、要求“我”写一个极污秽极感人的故事的艾斯美,而他自己的女儿却觉得自己只能“大部分时间做到不使他丢脸,让他感到自豪”。 在《最后一次探家的最后一天》里,他写道:“假如你不能成为聪明的姑娘和了不起的姑娘,我就不希望看见你长大。”
对身边真实活着的女性来说,这真是一个可怕的要求,无论是情人还是女儿。
女儿为了取悦父亲,只能努力去做那个聪明而了不起的姑娘,这样做的代价相当高昂,失眠、抑郁、习惯性偷窃、屡次试图自杀,分裂成了她前半生的主题。
在乔伊斯的《我曾是塞林格的情人》一书中,她住在丛林小屋的时候佩吉已经上了寄宿中学,她更多见到的是对儿子百依百顺的好爸爸。只要儿子在身邊,塞林格就会很开心,甚至愿意陪他去看“傻里傻气的电影”,愿意去吃一贯属于禁吃食品的比萨和富含脂肪的意大利辣香肠。
吃的时候很开心,回到家,儿子睡了,他告诉乔伊斯他多么讨厌胃里的那些垃圾食品,并且教她一起如何把手指伸进喉咙里,使自己把东西吐出来,因为“不能让这些垃圾烂在你的肠子里”。
儿子被他当成了另一个自己。马特五岁时,塞林格就请父母寄来一些书给他做暑假读物,包括托尔斯泰、狄更斯全集,乔治·艾略特、雨果、福楼拜、巴尔扎克、简·奥斯汀、勃朗特姐妹部分作品,还有《拉甲瑜伽》和《虔诚瑜伽》,这样教出来的儿子,应该就是格拉斯家族那些小神童的现实版,更接近父亲心目中完美小孩的形象,比起那个放养的姐姐可靠可信多了。
《麦田里的守望者》为什么会对世界有着如此大的影响力?我想,那个满口脏话的问题男孩霍尔顿身上的愤世嫉俗,其实不完全属于一个十六岁的少年,他的那些愤怒和伤痛,属于那个不容于美国主流社会的半犹太人,属于那个在信仰上帝的国家里却从小找不到宗教归属的青年,属于那个满腔文学抱负却曾经拿着稿件四处碰壁的文学青年,更属于那个刚刚见证了人类史上最残酷最恐怖的战争的“二战”老兵,所有的这些委屈、不平、纠结、焦虑、恐惧……被塞林格用文字打造成一套独特的密码系统,再加上一滴温情、两滴悲悯、三滴爱,一起植入霍尔顿这个形象里,读到的人一时无法辨认,可是人类身体内神秘的潜意识系统能够识别出来,就是觉得这个形象一下子击中了自己的内心,让千万读者爱上这个逃学男孩无法自拔。
霍尔顿离开潘西中学前去找对他不错的老师斯潘塞告别,老先生对他谆谆教诲:“人生就是场比赛,你得遵守比赛规则。”他嘴上说:“是的,先生,我知道。”心里却在嘀咕:“比赛,屁话。好一场比赛。如果你参加的那方,里面一个厉害角色也没有,还谈何比赛?什么也不是,比什么赛。”
是啊,自从塞林格被一所又一所学校开除,从欧洲战场的死人堆里爬出来,写下霍尔顿的时候,他便清楚地知道,俗世凡人正在进行一场肮脏无聊的比赛,里面一个厉害角色也没有,他才不屑于参加他们的比赛、遵守他们的规则呢,他要和他们划清界限,他宁愿把自己藏在丛林中的小屋里,躲开人群,躲开规则,躲开人们的评说,做一个不要发表的写作者,不守一家之规的修行者,他执着将长长的一生过成自己想要的样子,既不理睬世人顶礼膜拜,也不理亲人朋友哭哭笑笑。
他是那种带着上天赋予的神秘使命而来的人,以他的作品和真实人生传达着:我就是不一样,其实,你们也可以不一样。
责任编辑:田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