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云仙
从 1978年以来至2018年,根据对内改革和对外开放的设计,经过试验、探索和创新,当代中国企业走过了筚路蓝缕的40年成长历程。正如一个人,从懵懂少年步入到40不惑之年。
翘首回顾,40年的改革和发展成就了怎样的当代中国企业?驱动中国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是什么?“四十不惑”的中国企业处于怎样的生命周期?能否成为长寿型企业?不惑之年的中国企业继续前行的动力是什么?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1978年底,中国工业总产值仅为4231亿元;在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中,24%的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亏损;职工总数为9499万人,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实有人数为7451万人,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为2048万人。
在改革开放之初,中国企业就是这样一个家底,但经过40年的发展,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起步发展和改革试点阶段(1 9 7 8 -1991)。从国有企业来看,1978至1982年,一方面进行恢复性和建设性整顿,按照“六条标准”对全国 8000 多家大中型工业企业,20多万家小型工业企业分期分批进行持续4年之久的整顿,为后来企业的制度建设和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与此同时,开始对国营企业进行一系列的改革试验。
从1978开始,国有企业改革一直处于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1979年4月,首都钢铁公司、天津自行车厂和上海柴油机厂等8 家国有企业首先开始扩大经营管理自主权的改革试点。国务院为此发布了多个有关利润留成、承包经营制和利改税的规定文件,试图通过改革试点,理顺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1984上半年,以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放权让利改革告一段落。
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转到股份制试点和承包经营制上来。1984年11月,上海飞乐音响公司股票的公开发行,拉开了证券市场发展和股份制改革的序幕。1986年12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后,国营企业的租赁、承包经营责任制,股份制试点在各地迅速展开。1989年,在国民经济的治理整顿中国有企业的系列改革暂告一段落。
在对国有企业进行存量改革的同时,通过政府制定相应的市场准入法规和开放政策,为“三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以及乡镇企业打开了新的发展空间。
1979年7月,全国人大通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首先在经济特区获得设立许可,港澳资本进入到企业发展的市场中来,他们开办合资企业,积极参与“两头在外”的国际产业分工。1982 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首次从根本法层面确定了外资企业在中国的法律地位。通过颁布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颁布的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的一系列政策,“三资”企业获得快速发展,外商投资方式扩大到外商独资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形成了相对于内资的“三资”企业,这是中国对外开放的重要载体,是引进利用外资和先进技术的有效途径和窗口,成为中国吸引和利用外资的重要的载体,成为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相结合的好样板,以及中国企业发展与国际接轨的催化剂。
“三资”企业先是在经济特区设立,后来扩展到14个沿海开放城市,以及更多的开放城市和其他城市的开放开发区。如深圳,在1979至1986年间,共创办外资企业1132家;1979至1983年,上海总共批准建立了合资企业17家;1984年,被列为14个沿海开放城市后,加快了引进外资的步伐,设立了上海施贵宝公司、中国迅达电梯公司和上海贝尔公司等。截至1985年底,“三资”企业已达160家,吸收外资总额已突破12亿美元;截至1988年5月底,全国已批准外商投资企业约12000家,吸收外商直接投资200多亿美元。
伴随着“三资”企业的兴办,有关效率、质量、市场和新产品开发等商品经济概念开始在国内广泛传播,如深圳特区提出的“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口号,曾经震撼了很多国人。
截至1991年底,全国共批准“三资”企业41271家,其中当年批准的就有12286家;但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实有“三资”企业共37189家,累计投产开业的“三资”企业共20732家;90%集中在沿海地区,广东省最多达18000家,超过600家的省市,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和福建等省份;港澳地区投资占外商总投资的70%,台商成为第二大外资来源。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三资”企业的设立和迅速发展,民营企业的活力也被激发出来。1979年,民营企业开始得到發展,其最初目的是为了解决知青返城和城市待业青年的就业问题,9月22日,首家私营企业上海爱国建设公司成立;1980年7月,政府进一步放宽政策,允许城市开办个体户,各地城镇普遍出现“个体户现象”。1980年12月11日,温州的章华妹领到了工商证字号为第10101号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由此开始了民营企业第一次创业潮。
1984年,被称为“中国公司元年”。1984年的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在兴办社队企业的同时,鼓励农民个人兴办或联合兴办各类乡镇企业,乡镇企业由此迅速发展起来;4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姜维颁发了国内第一家私营企业的营业执照;8月10日,姜维的私营企业与外商合资创办了光彩实业股份公司。
1984年邓小平第一次南巡和视察深圳等地,为企业的兴起和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在中共中央批转的关于邓小平第一次南巡的《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会议纪要》中,决定进一步开放14个沿海城市。在这一股改革开放浪潮中,第一代企业家如柳传志、张瑞敏、王石和任正非等人勇敢“闯海”,在国内还没有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和产权制度借鉴的情况下,创办了众多具有现代企业特点的公司,如四川刘氏兄弟的希望集团和浙江鲁冠球的万向集团等。
1987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确认个体经济的合法地位;10月召开的中共十三大,正式承认了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明确提出要发展私营经济;12月初,北京市第一批8家私营企业在东城区工商局领取了营业执照,私营经济在首都出现并获官方认可,当时北京有个体户约12万户。
1988年4月,全国人大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以国家大法的形式确定了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此后民营企业获得快速发展。截至1988年底,全国(除了西藏、山西、黑龙江外),已经注册的私营企业有40638家,雇工人数超过72万人;个体工商户为 1452.7 万户,从业人员达 2304.9 万人。
经过1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企业的三个主要组成部分已先后登上当代中国的历史舞台。截至1991年,全年工业总产值28225亿元,比上年增长14.2%;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增长8.4%,集體所有制工业增长18%,个体工业增长24%,以及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经营的工业增长55.8%。全民所有制单位实行劳动合同制职工达1535万人,城镇个体劳动者704万人。
国有企业改革全面展开,非公有制企业蓬勃发展阶段(1992-2001)。1992年春邓小平的第二次“南巡讲话”,以及10月召开的中共十四大,破除了改革开放的思想禁区,明确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为当代中国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经过近10年的改革“闯关”,到2000年,政府基本完成了既定的改革任务和国有企业3年脱困的阶段性目标。
邓小平的“南巡讲话”,极大推动了国有企业的股份制试点改革步伐,各地组建了各种类型的股份制企业。如1992年初,全国就有各类股份制企业共3220家(不含乡镇企业中的股份合作制和中外合资、国内联营企业)。
与此同时,国有企业开始探索公司制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问题。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国有企业的改革目标是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按此要求,全国性行业总公司要逐步改组为控股公司,同时发展了一批以公有制为主体,以产权联结为主要纽带的跨地区、跨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一般小型国有企业,有的实行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有的改组为股份合作制,有的出售给集体或个人;出售企业和股权的收入,由国家转投于急需发展的产业。
1994年,国务院召开了全国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会议,确定在1994年11月至1996年底,在全国范围内选取100家具有代表性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试点,包括汽车、纺织、航天和冶金等重要工业部门的企业。
为实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目标,1996年初,国有企业开启了“抓大放小”、“国退民进”和战略性重组的改革,重点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此国家经贸委和国家体改委等部门先后制定了12个有关国有企业改革方案的配套文件。
在“抓大”方面,确定对1000户重点企业改革的分类指导方案,集中力量对一批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进行改革,重点抓国有经济,而不再像以前那样拘泥于搞活每个国有企业;在“放小”方面,主要是搞活国有小型企业。
为改变大型国有企业的亏损和资金短缺问题,1996年,政府通过“指标配额制”的上市机制,全面扶持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把国有企业推到“股海”中,沪深股市代替国家财政,成为向国有企业输血的工具。
在1997年的“抓大放小”和“国退民进”改革中,国有企业进行了战略性调整,国有企业逐步退出了竞争领域,而民营企业则通过购买国有企业资产,获得市场准入。如1992年,国有企业的山东诸城改革模式就是“国退民进”的改革试点;1994-1997年间,股票市场交易中也涉及到一些“国退民进”的企业重组案例,大量民营企业借壳上市和买壳上市,通过协议受让国有股权,企业间跨地区、跨部门和跨所有制的兼并联合成为常态。
通过改革、改组和改造等途径,一些重要行业的国有企业进行了调整、兼并和重组,建立了一批特大型企业集团,如1998年组建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和上海宝钢集团;1999年组建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在军工领域,成立了包括核工业、航天、航空、船舶和兵器等10集团;有色金属工业领域组建了铝、铜铅锌和稀有金属3大集团;信息产业领域组建了4大集团;同时加快了纺织、煤炭、冶金、和军工等行业的结构调整和重组步伐,部分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始实行债权转股权的改革;另有94户国有重点煤矿全部下放地方管理,关掉了一批非法生产、污染严重和布局不合理的小煤矿。
经过近10年的改革“闯关”,到2000年,政府基本完成了既定的改革任务和国有企业3年脱困的阶段性目标。
2000年,中国电信在香港上市;中国联通和中国石油先后在香港和纽约成功上市;2001年后,在电信、民航和电力等垄断性行业的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入,逐步形成市场竞争格局;军工企业改革和脱困工作稳步推进。截至2003年底,全国4223家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中,有2514家企业通过多种形式改为多元持股的公司制企业,“国退民进”落下帷幕。
这一轮国有企业改革,是对公有制经济结构和市场竞争格局的重大调整,搅动了中国经济发展的常轨,给中国社会带来的剧变、震荡和阵痛也是难以想象的。1997年,在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的试点城市中,国有企业破产终结675家,被兼并企业1022家,成千上万的工人面临下岗,引起了严重的经济和社会问题。
1997至1998年,各级政府通过多种途径帮助了1000多万下岗工人实现再就业;1999年,纺织行业全年压缩淘汰落后棉纺锭512万锭,分流下岗职工66万人;全年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新增564万人;2000和2001年,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分别为657万和515万人;2002年末,国有企业下岗未实现再就业职工人为410万人;2003年末,全国有195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2004年,全年有510万下岗人员实现再就业。
1992年,同样是民营企业发展的春天。一批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政府机关的知识分子和干部纷纷“下海”创业,开启中国民营企业的第二次创业潮。截至1992年底,中国境内累计批准设立的“三资”企业共90109家,协议投资金额108903亿美元,其中仅1992年新批准的“三资”企业就达48704家,超过前 12年批准设立的“三资”企业总和,成长了诸如陈东升、田源、郭凡生、冯仑、王功权、潘石屹和易小迪等为代表的“92派”企业家,以及联想、华为、海尔和吉利等知名民营企业。
90年代中后期,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兴起,大批“海归”回国创业,加上风险投资基金的推动,围绕互联网应用出现了民营企业的第三次创业潮。自从1995年中国第一家互联网企业瀛海威公司成立后,一批民营互联网科技公司先后建立,如新浪、网易、搜狐、百度、博客网和盛大网络等。
自1992年以来,世界著名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投资逐步增多,新企业不断进入设立,既有的企业不断扩展。这些企业都是规模较大,技术水平高,从事全球生产经营一体化的大型企业。
截至1995年末,“三资”工业企业和生产单位由1985年的282个增加到59311个;从业人员由7.8万人,增加到898.3万人;工业总产值由27.1亿元,增加到12021.2亿元;在49559个乡及乡以上“三资”工业企业中,外商投资企业占40.7%,港澳台投资企业占59.3%;合资企业占68.6%,合作企业占10.8%,独资企业占20.6%;按工业总产值计算,“三资”企业在电子及通讯设备占14.2%、纺织占7.7%、交通运输设备占7.6%、电气机械及器材占5.9%、食品加工占5.8%。
乡及乡以上“三资”工业增加值为2586.4亿元,占16.7%;产品销售收入10116.3亿元,占19.1%(其中内销占61.8%,外销占38.2%);实现利润400.4亿元,占24.5%;上交税金398.2亿元,占9.9%;进口用汇450.5亿美元,出口创汇572.3亿美元,外汇收支差额为109.8亿美元。
随着中国投资环境的不断优化,外商与港澳台商在大陆投资,尤其在高技术产业领域投资的力度不断加大,“三资”企业逐步成为中国高技术产业发展的主导力量。从1996至 2001 年,高技术产业中“三资”企业数从7000家,增加到1万余家,年均增长6.9%;从业人员从109万人,增加到196万人,年均增长12.4%;营业收入从1787亿元,增加到6462亿元,年均增长29.3%;这几个指标都高于全部“三资”企业和全部高技术产业的企业增长速度。
“三资”企业的发展不仅弥补了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缺口”和“技术缺口”,且以其“体制创新”和“组织创新”的优势,有效促进了企业经营机制转变和政府管理职能转变,为发展市场经济作出了可贵的贡献。如1997,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15.04%;“三资”企业工业总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12.66%;进出口商品总值占全国进出口商品总值的46.95%;从业人员占全国非农业人口的10%;以“三资”企业为主的涉外税收占全国工商税收的比重为13.16%。
平等竞争和对外开拓发展阶段(2002-2012)。2001年中国的“入世”,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三资”企业的影响各不相同。
2002年后,国有企业的在各行业领域市场的退出,逐步从中小企业和竞争性领域,开始转到大型企业和非竞争性领域,包括金融、航空、快递、铁路和石油等垄断行业,与民营和“三资”企业形成了竞争格局。
为了与国际惯例接轨,针对股权分割状态,2005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宣布进行股权分置改革,以结束国有上市公司同股不同权的局面;同时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市场化改造,先后在国内外证券市场上市。
2008年金融危机后,国有企业逐步进入到垄断领域的改革和战略重组,以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截至2009年,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11.0%,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增长6.9%,集体企业增长10.2%,股份制企业增长13.3%;2012年,中共十八大召开以后,国有企业开始探索国有资本和混合所有制改革问题。
从2003至2014年,中国房地产开发投资迅速增加,年均增长率超过22%。直到2015年,超过两位数的增速才放缓。在这十几年房地产的超常开发中,造就了众多的房地产企业,如万科、恒大、碧桂园、绿地、保利和华润集团等。
“入世”加快了中国融入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在国外成熟的风投体系推动下,创意、资本和企业家的结合,一批互联网应用和高科技企业发展起来,民营企业迎来第四次创业潮,产生了如阿里巴巴和腾讯公司等新兴科技企业。
2005年1月12日,国务院通过了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发展的“非公经济36条”,民营资本得以进入以前由国有企业高度垄断的行业,如电力、电信、铁路、民航和石油等,以及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等。民营企业迎来了第五次创业潮,一批互联网金融企业和快递公司等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如蚂蚁金服、拍拍贷、京东集团和顺丰快递等。截至2006年,私营企业有44.14万户,个体工商户有2595.61万户。
截至2007年底,中国境内的企业数量为963.97万户,其中私营企业603.05万个、外资企业40.64万户、个体工商户为2741.53万户,以及其他类型为360.92万户。
面对以民营企业为代表的非公有经济的迅猛发展,及其在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2007年召开的中共十七大关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理论有两大新突破,一是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在法律上的平等地位;二是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上的平等竞争。同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更是从平等保护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以及平等对待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税负两个角度,保障了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在就业、创新发展和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民营企业和民營经济已经可以与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分庭抗礼。
2009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中小企业29条”,并成立促进中小企业工作小组;2010年5月,在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新36条”中,民间资本可以多种方式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以及社会事业和金融等领域,民营企业和“三资”企业的市场准入越来越宽松。
截至 2012 年底,全国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4059.27万户,从业人员达8628.31万人;私营企业1085.72万户,从业人员达1.13亿人;2012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入围门槛达到120.52亿元。
“入世”后“三资”企业发展的特殊优惠政策和“超国民待遇”逐步减少,中外资企业发展的双轨制法律环境趋于并轨,外资企业中的独资企业成为主要形式。截至2006年,外资企业增加到37.67万户,其中外资独资企业26.53万个,占“三资”企业批准总数的44.7%,大大超过了合资和合作企业;实际利用外资8826.73亿美元,其中外商实际直接投资6918.97亿美元,“三资”企业已经成为中国经济中最活跃的部分。截至201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港、澳、台商控股企业法人单位数为89681个,占比1.38%;外商控股企业法人单位数为98412,占比1.51%。
在不断变化的复杂国内外政治和经济形势下,国内产能过剩和对外贸易环境的恶化,以及人口、改革和全球化等各种红利的消失,倒逼中国企业必须进行转型改革,走质量和内涵发展之路。
转型调整和内涵发展阶段(2013-2018)。2013年以来,随着“三期叠加”的到来,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企业的改革发展也进入了新阶段。
2013年11月召开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强调了公有制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
在不断变化的复杂国内外政治和经济形势下,国内产能过剩和对外贸易环境的恶化,以及人口、改革和全球化等各种红利的消失,倒逼中国企业必须进行转型改革,走质量和内涵发展之路。
2014年7月,国资委优选择中粮集团和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进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改革试点;2016年,国资委将试点范围扩大至神华集团、宝武集团、中国五矿、招商局集团、中交集团和保利集团等。其中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通过“小总部、大产业、大监管”体系,积极推动国有企业进行混改;而中粮集团则通过企业运营机制改革,投资发展国家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的关键性产业。
2016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了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突破口,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和军工等七大领域成为为混改重点领域,引入社会资本参与。
为实现高质量增长和解决发展不均衡问题,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包括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联通集团、云南白药集团等代表性企业均提出混改方案。
2017年,被称为“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之年”。10月,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央企混改的“6+1”试点名单,包括东方航空集团、联通集团、南方电网、哈电集团、中国核建集团、中国船舶集团及浙江省国资委。同时,41家科研院所“改制为企”试点,以及3批31家地方国企混改试点也已经确定,混改重点逐渐从央企转向地方国企。
与之前各种形式改革的不同,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出了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运营问题,涉及国有资本运营和投资两部分。国有资本运营,包括国有企业产权和公司制企业中的国有股权,目的是扩大国有资本规模,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国有资本投资是以国有资本进行产业投资,获得其股权,并通过管资本的方式实现经营权和管理权。
截至2018年7月,国资委先后主导完成19组、36家央企的战略重组,央企数量减少至96家。在未来的改革发展中,央企可能会对前瞻性战略产业、共用技术平台,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进行并购和战略性重组。
2012年后,国务院和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出台了多项“放管服”举措,助力中小微企业的发展。2017年 9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更是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国家的长期发展战略,坚持各类企业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为中小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创造了有利环境。政府的这些相关政策效果显著,小微企业成为大众创业的生力军。
2012年9月至2017年9月间,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以下的民营中小企业成为增长主力,对企业总体数量增长贡献率达到85.0%。其中注册资本(金)为100万至500万元的企业数量增长最多,占各规模段企业比重达39.9%,年均增长率最高为25.6%;注册资本(金)为500万至1000万元的企业,年均增长率为24.5%。
在2017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中,以营收排名,华为、苏宁、山东魏桥、海航集团、正威国际、联想集团、华信能源、京东集团、大连万达和恒力集团位居前10。在2017年开始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民营企业可以参与几乎大部分行业的国有企业改革。
在2014年3月,新修改通过的《公司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对“三资”企业进行了制度性调整,如公司、企业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等,其特殊化被淡化,超国民待遇逐步被取消。
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增外国(地区)投资企业主要集中在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以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新增企业量分别达7.34万户、2.27万户和1.46万户。
截至2017年9月,国内实有外国(地区)投资企业52.27万户,注册资本23.38万亿元,分别较2012年9月底增长18.8%和92.5%;2016年,新登记外国(地区)投资企业数量创近年新高,达4.82万户;2014、2015和2016年每年新登记外国(地区)投资企业数量同比增长率分别为5.8%、10.0%和13.9%;广东、上海、江苏、浙江和北京新增外国(地区)投资企业量较多,分别为2.74万户、2.21万户、0.77万户、0.75万户和0.46万户,占全国新增外国(地区)投资企业总量分别为33.0%、26.6%、9.3%、9.0%和5.6%;外国(地区)投资企业主要来自亚洲,截至2017年9月,外国(地区)投资企业中占比位居前五的国家(地区)分别为香港(41.4%)、台湾(9.1%)、日本(6.1%)、韓国(5.9%)和美国(5.9%)。
民营和“三资”企业是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缩影,其发展和改革历程并非一帆风顺,见证了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从“必要补充”到“重要组成部分”的转变过程。
经过40年的改革和发展,当代中国企业的力量不断壮大,成为中国市场经济的主体和国民经济的核心力量,在全球经济发展中占有一定地位。通过国家统计局的年度统计数据,2005、2009和2015年第一、二、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以及2001年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主要数据,可以大致了解中国企业40年发展的具体实情。
经过初步改革和发展后,1985年,国有大型工业企业只有约2494家,中型企业5791家,主要分布在石油、电力、煤炭、炼焦、钢铁、有色金属、机械、交通运输、军工、化工和纺织等制造等行业,如将邮电通讯、商业和服务行业统计在内的话,大中型国有企业的规模会更加庞大;分布于各行各业的小型国有企业为62000家。
1992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增长幅度最高的一年。当年工业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10116亿元,比上年增长20.8%;其中国有工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以及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和外资企业,分别增长14.4%、28.5%和48.8%。
2000年,国内生产总值首次突破万亿美元大关。截至2001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26950亿元,增长9.9%。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增长8.1%,集体企业增长7.2%,股份制企业增长10.4%,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業增长11.9%。
截至2004年末,全国企业法人单位为325万个,其中国有企业17.9万个、集体企业34.3万个、私营企业198.2万个、三资”企业15.2万个,各类企业所占比例如图1所示。
图1显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分别占全部工业企业的5.5%、10.5%、61%和4.7%;2004、2008和2013年,全国企业法人和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对比情况,如图2所示。
图2显示,2004、2008和2013年全国企业法人单位为516.9万个、709.9万个和1085.7万个;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分别为145.7万个、190.3万个和241万个;与2004年相比,2008和2013各类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情况如图3所示。
图3显示,2004、2008和2013年,在全国工业企业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企业分别为3万个、2.8万个和2万个;集体企业分别为15.2万个、6.6万个和4万个;私营企业分别为94.7万个、145.7万个和176万个;港澳台投资企业分别为5.9万个、5.7万个和5.7万个;外商投资企业分别为5.5万个、6.5万个和5.9万个;2004、2008和2013年,全国各类工业企业所占比例情况如图4所示。
图4显示,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企业分别为2.1%、1.5%和0.8%;集体企业分别为10.5%、3.4%和1.7%;私营企业分别为65.2%、76.6%和73%;港澳台投资企业分别为4.1%、3%和2.4%;外商投资企业分别为3.8%、3.4%和2.5%。外资企业所占比例似乎是微不足道,但却是各行业中最具实力的企业,如美国微软公司、思科公司和英特尔公司,以及德国的一汽大众和上海大众汽车公司等。
截至2017年9月,全国实有内资企业 2854.96万户,其中非私营内资企业为247.67万户,占企业总量的8.5%;私营企业增长较快,实有2607.29万户,占企业总量的89.7%,是企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
中共十八大以来,以私营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活力得到激发,企业数量年均增速超过20%的省区有:西藏(26.4%)、贵州(23.9%)、山东(21.9%)、广东(21.7%)、河北(21.2%)、安徽(2 1 . 0 %)、青海(2 0 . 7 %)和宁夏(20.1%)。中部地区的安徽和河南企业数量年均增速较高,东部地区企业数量保持较高增长态势,东北地区企业发展相对迟缓。
目前,已基本形成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以及中外独资和合资合作企业等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发展格局,不少企业走出国门,成为著名跨国企业。2017年,已有117家企业跻身于世界500强企业,如国家电网、中石油、中国银行、华为、联想、京东、万科、大连万达恒大集团、美的集团、腾讯控股和阿里巴巴等榜上有名。
当代中国企业40年的改革和发展过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三资”企业形成了三条清晰的发展轨迹,呈现出五方面的经验特点。
一是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民营企业基本上是自下而上型,而国营企业和“三资”企业多半是自上而下型。但无论是哪一种企业发展模式,归根到底都离不开党和政府的顶层设计和相关政策的支持,体现了浓厚的政治经济学色彩。
二是存量改革与增量发展相结合。国有企业更多关注存量的改革和发展,而民营企业和“三资”企业则是在增量的创新发展中成长壮大起来,最后融入到整体企业体系中,体现了诱致性和强制性制度改革和变迁的发展路径。
三是先易后难、先竞争后垄断领域的改革顺序。从80年代后企业的发展基本上是从民生和竞争领域,以及中小型企业的改革开始,然后再进入到垄断性较强的行业领域,以及大型企业的综合改革。随着国有企业在相关行业领域的退出,民营和“三资”企业顺势而入,形成了较为复杂的替代关系和各方利益的调整。
四是改革目标的趋同性。无论是国有企业改革,还是民营企业发展,都以与国际惯例接轨和融入西方企业话语体系为准。国有企业一直在进行市场化和国际化、股份制和公司制等方面的改革,民营企业也有向国有企业看齐的趋势,但著名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的企业,成为国内企业学习的样板,中国特色的企业价值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
五是制定了内外有别的“双轨制”法律法规。改革开放初期,由于特殊的政治和经济环境,1979 至 1993 年间,中国还先后颁布了《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涉外经济合同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等法律法规,初步建立了以“三资”企业法为核心的一套外资企业法律体系。
圍绕内资企业,从 1988至1993 年起先后通过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建立了适合于内资企业的一套企业法律体系。
“双轨制”的内外资企业法律体系,并行不悖地运行多年,但也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2001年后加以修订,最后会随着各类企业的发展现实而并走向并轨。
当代中国企业成长发展的40年,得益于内外五大因素的驱动。
一是机运与国运成为企业发展的前提和外部驱动因素。在过去40年全球化的“好时代”中,中国企业进入黄金发展时期。80年代伴随着全球化的产业转移,被中国企业赶上和承接住了;国际间的技术扩散,被企业创新和企业家们消化和吸收了;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旋律,给企业提供了稳定和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从1978至2017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从5689.8亿元,增长到827122亿元,这是人类经济发展史上绝无仅有的“中国经济起飞”。过去40年是中国进行大规模现代化建设时期,发展制造业是现代化和产业革命的主要内容,各类工业企业在现代化大潮中迅速崛起。从微观层面来看,推动“中国经济起飞”的核心动力是企业,二者形成了互动影响的关系。
二是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是内外部驱动因素相结合的根本保证。正是由于企业家胆大包天的欲求,成就了如刘氏四兄弟和温商这样的个体私营企业;江苏的乡镇企业家,形成了民营经济的苏南模式;大量的国营和国有企业家,带出了不少知名的央企和国企,如中国核工业集团、中国建材集团和国家电网公司等。企业家们努力去做一个造钟师,而不是报时的人。
三是内外市场与多元大众消费的有效需求,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在长期物资短缺的背景下,企业具有卖方市场优势。国内从生存到温饱的市场需求,使企业不断成长,完成了原始资本积累,掘到发展过程的“第一桶金”;从温饱到小康社会的市场需求,使企业不断变革;从小康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市场需求,企业必须进行供给侧改革;从低端到中高端的国际市场需求,企业必须走品牌、技术创新,有明确的价值观的发展之路。
四是技术与创新是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核心因素。技术驱动的产业升级换代,是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技术进步、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以及组织能力的提高,是企业发展的潜力所在,这在国防科技企业和战略新兴产业表现得更加突出。
五是核心文化价值观和使命感是企业发展的源动力。这对于新时代高瞻远瞩的企业而言尤其重要。根据吉姆·柯林斯的观点,高瞻远瞩的公司是一种组织,一种机构,是所在行业中的第一流的机构,广受企业人士推崇,对世界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已经历了很多代的CEO,以及很多次产品(或服务)的生命周期。
高瞻远瞩的企业能够从烦琐的做法和商业谋略中,分离出其永恒不变的核心价值观和经久不衰的使命。如华为公司的核心价值观是以客户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长期艰苦奋斗,坚持自我批判;阿里巴巴的文化价值观是“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
一个具有生命周期的企业,不能忘记利润追求之外的核心价值理念,以及企业的使命。不忘初心的企业,才能不断砥砺前行,延长其生命周期,从而为企业的长寿打下坚实基础,百年企业、百年梦想才能成为现实。
根据伊查克·爱迪思的观点,企业具有一定生命周期,将从创业期的婴幼儿时期,到青春和盛年期前期,再到成熟与衰退期的盛年期后期,以及贵族官僚期,最后发展到死亡期的10个阶段。
经过40年发展的中国企业,正处于成熟阶段的“不惑之年”,能否避免走下坡路,继续保持上升状态,成为长寿企业呢?
中外有大量长寿的企业案例,如世界上最长寿的企业是日本的金刚组株式会社,成立于公元578年,是日本从事寺庙楼宇建筑的工匠团体,至今已有1400多年的经营史。其长寿的秘诀就是专注和专业,以及深厚的工匠精神。
在新时代,中国企业如何才能成为长寿的、永续经营的企业?上述的五大驱动因素的重要性会有所不同,创新和企业家精神,以及企业核心文化价值观将发挥更持久性的作用。
要想成为长寿企业,首先要清楚企业存在的目的。企业既要存在于其本身之外,也必须存在于社会之中;企业必须创造顾客,创造财富,关注效率与效益问题;其次企业要明确其终极性目标追求,为提升人类的生活品质,促进人类社会的和谐与共同进步贡献自身力量。第三,企业需要愿景和使命,需要聚焦于我是谁、我为何存在、我能做什么等方法论问题的讨论和思考。
目前,中国经济正在由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型,企业的发展也必将迎来新的历史机遇,中国企业要进行文化价值观的塑造,以及回归企业初心的专注发展和创新,只有这样才能发展中国的高端制造业,才能拥有核心技术专利和知识产权。
在新的历史时代,企业要围绕实现“两个阶段”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展开创新创业。一个具有生命周期的企业,不能忘记利润追求之外的核心价值理念,以及企业的使命。不忘初心的企业,才能不断砥砺前行,延长其生命周期,从而为企业的长寿打下坚实基础,百年企业、百年梦想才能成为现实。
当代中国企业是一个宏大的课题,具有非常丰富的历史内涵和现实感,不仅涉及一些更加中、微观的问题,如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三资”企业的专题性问题,以及企业和企业家案例等,同时也涉及到一些重大的理论问题,如国有企业改革的方法论、如何辩证地看待民营企业和“三资”企业的贡献、外资企业对产业和市场的控制力、开放市场与技术引进的关系、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以及国家经济安全等问题,而这些问题都没有在本文中进行详细分析和论述。在改革开放40年之际,笔者关于中国企业发展的回顾、总结和思考,权当为这场世纪性的讨论抛砖引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