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淑霞 王莹
[摘 要] “弹性离校”旨在解决家长接孩子时间与学校正常作息制度之间的矛盾,是愿望良好的制度设计。推行“弹性离校”,实施课后托管、延时服务,虽然方便了家长、照顾了学生,但增加了教师的负担和学校的责任,很容易导致两头不讨好的不利局面。学校必须统筹兼顾、长远谋划,研究建立一套完善、有效的管理运行机制,既要满足学生家长的意愿,又要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真正让“弹性离校”取得实效并得到社会认可。
[关键词] “弹性离校”;课后托管;延时服务;管理机制
“弹性离校”是一个良好的制度设计。自2017年2月20日南京市公办、民办小学率先实行后,“弹性离校”迅速成为热门话题。同年3月2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文件,对中小学做好课后服务工作提出五条指导意见,“弹性离校”制度设计在宏观层面上得到初步的规范性约束。目前,“弹性离校”成为很多中小学采用的常规管理制度。
“弹性离校”在推行过程中,的确暴露出了一些问题,这是新生事物在生长、成熟过程中必然要有的经历。就问题的普遍性来看,缺少完善、规范、长久、可靠的管理机制,是导致诸多争议的根本原因。在不断推进的城市化进程中,人们生活的节奏越来越快,生存的压力越来越大,社会对中小学课后服务的需求越来越迫切,落实“弹性离校”制度,开展课后托管、延时服务,是更多城镇学校必然的选择。学校领导必须有长远的眼光,注重研究制定配套的人性化管理措施,在尊重家长意见和满足教师需求之间找到平衡,形成学校为主、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力争让“弹性离校”获得最大的社会效益。
“弹性离校”制度设计的根本前提,是解决放学后家长不能及时接走孩子以及孩子在家无人看管等现实困难,主要从学生及家长的角度考虑问题。虽然初衷良好,非常人性化,解决了家长的负担,省去了家长的很多麻烦,让学校承接了更多的社会服务职责,无可置疑,是一心只为学生好、一心只为家长好。但即便如此,学校也不能无所顾忌地替家长做出选择,相反,学校需要制定相应的家长自主选择机制、家校协同商定机制,充分征求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双方共用努力,全心全意搞好延时托管,齐心协力填补好管理空挡。
1.家长自主选择机制
“弹性离校”虽然面向所有学生,可并非所有家庭都需要“弹性离校”。有些家庭完全可以在正常放学时间去学校接走孩子,有监护人在家可以对孩子进行有效监管,这样的家庭一般不需要选择“弹性离校”。只有那些确实不能按时接走学生、有延迟离校需求的家长,才更乐意接受这项托管措施。因此,学校要确立自主选择机制,充分照顾家长意愿和家庭需求,让家长自愿报名,让学生自主参加,真正体现家长的自主性、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施的差异性。在“弹性离校”选择权上,学校千万不要强求一致,既不能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也不能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有困难的学生。“弹性离校”必须优先照顾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家庭子女,保证这些学生在正常放学后的一段时间内,能得到良好的管理。
2.家校协同商定机制
“弹性离校”毕竟是家校双方的事情,不能单凭学校的主观愿望去确定实施策略。学校必须制定完善的家校协同商定机制,用成熟的管理机制为放学后的学生管理打好基础。学校要引导相关责任人,主动跟学生家长沟通联系,掌握班级内每一个家庭的构成特点,准确了解家长的作息时间和客观需求,让“弹性离校”措施能够精准解决家长的现实困难。例如“弹性离校”最多可以延迟多长时间?是无批次延迟离校还是分批次延迟离校?延迟离校后,仍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接走的学生怎么管理?碰到特殊情况时,教师怎样与家长交接?低年龄段学生,如何实现家校无缝对接?这些问题,都需要学校跟家长沟通、协商,约定明确的托管办法,签订好托管协议,确保任何时候都不会出现漏洞和意外,真正让学生安心,让家长省心,让教师放心。
“弹性离校”制度让家长有了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但背后却是学校和教师承担了更多责任,有些学校没有更好地从教师角度考虑问题,这在无形之中给学校增加了压力,给教师增加了负担。毕竟在正常放学后,教师除了参加教研活动、备课、学习和批改作业以外,完全有时间照顾老人、看护孩子、处理家务,而推行课后托管、延时服务,教师自由支配的时间被大幅压缩,很多事情已经身不由己、爱莫能助了。因此,实施“弹性离校”制度,必须制定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和服务奖励机制,让有关教师和管理人员愿意参与管理、积极履行责任,心甘情愿为学生托管做出奉献。
1.工作考核评价机制
“弹性离校”源自顶层设计,并非出自法规要求,可这项制度一旦在学校内落实到位,无疑就是向社会做出了庄严承诺,就应该成为学校正常工作的一部分,成为学校应该承担的义务。学校各项工作都需要有相应的考核评价机制,实施“弹性离校”制度同样也需要匹配精细、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过程管理要全面细致,考核评价要科学合理,例如,管理不到位,学生出了意外,或者服务态度不好,学生有意见,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利用辅导作业时间偷偷补课,或者背地里向学生推销商品,该怎样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等。可以预见的问题,要通过制度加以预防和约束,不可预测的问题,则需要建立管理制度补充机制,认真听取管理人员的想法和学生家长的心声,在管理实践中不断修正、及时补充,逐渐形成系统完整、效能可靠的考核评价体系。
2.管理服务奖励机制
实行“弹性离校”,学校增加了投入,教师牺牲了休息时间,增加了劳动付出,同時也承担了更多的责任风险。对此,学校不能只是单方面照顾学生及家长的利益,无视教师的牺牲和付出。如果只讲奉献不讲回报,不能充分照顾教师的现实困难和心理需求,“弹性离校”就会遭受诟病。学校需要制定“弹性离校”管理服务奖励机制,邀请家长代表参与评议,接受社会监督,恰当运用考核评价结果,对参与管理服务的教师进行必要的物质奖励或精神奖励。例如,累计每天参与管理的时间,按照一定参照系数,折算成相应的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结果中;对额外付出较多、受到学生及家长好评的教师,在职称晋升、工资晋档、评先树优等方面,可以作为优先考虑的重要依据。有条件的学校,也可以给参与值班管理的教师必要的薪酬奖励。有付出同时也有回报,参与管理的教师才会有更大的积极性和更好的创造性,“弹性离校”才不会让大家觉得身累和心累。
每一个学生的背后,都是一个对办学质量高度关注、对教育生态极为敏感的社会单元,而每一个家庭成员对学校的议论和评价,都可能具有“蝴蝶效应”,看似随口而出、人微言轻,但产生放大效应后最终很可能会将学校推上风口浪尖。跟平常的课堂教学、班级管理类似,“弹性管理”也属于教育服务,也需要重视提高服务质量,以期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更好地提升学校品牌效应。但跟平时的教学与管理不同,“弹性离校”的质量要求不是全方位的,主要表现在安全管理和辅助成长两个方面。因此,实施“弹性离校”,学校需要完善安全管理保障机制和学生成长辅助机制,让课后托管、延时服务成为展示学校管理成效、提升学校办学品位的窗口。
1.安全管理保障机制
“弹性离校”,原则上只是学校在下午正常放学之后的一段时间内,担负起家长本来应该担负的对孩子的监护责任,保障学生在校托管期间身心安全是首要任务。对少年儿童来说,安全风险无处不在,管理者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酿成大错。学校既然承诺开展课后托管延时服务,就要勇于担责,研究制定可靠的安全保障机制,确保学生托管期间的人身安全。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确定明晰的安全监管责任,值班人员按时到位、全程监管。要严格划定活动区域,仔细巡视排查并及时消除各种隐患。要适当组织消防逃生演练,让學生掌握必要的避险技巧和逃生技能。值班人员要相互协作,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学校还要注意统筹解决管理人员不足的问题,科学调节人力,合理分解任务,既保证良好的安全监护效果,又不能过度增加教师的心理负担。
2.学生成长辅助机制
托管期间不能补课,这是底线不能突破。但“弹性离校”的管理任务,不能只是局限于看护学生写作业,对其他无动于衷,那样就无法很好履行服务的职责。相反,托管还具有辅助学生成长和发展的教育服务功能。学校应制定学生成长辅助机制,发挥托管促进学生成长的作用。要根据资源配置特点,充分利用好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艺术馆、体育场等场馆设备资源,通过兴趣小组、俱乐部、社团等形式,组织延迟离校学生开展自主阅读、兴趣培养、能力锻炼、科技探索等活动。学校还可以邀请退休教师、社区能人名人、有能力的家长等,组织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延时托管服务,传承优秀地域文化,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健康发展。值班教师要特别关注那些没有掌握良好学习方法、学习能力较差的学生,充分利用延迟离校的时间,为他们做好个别辅导,帮助他们尽快提升学习能力、掌握学习技巧。达到这样的托管目的,“弹性离校”才会变得更有意义,才会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
(责任编辑: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