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日前公布《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两个配套文件,作为对去年3月公布的中考改革方案的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其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涵盖15门学科,与中考改革前相比没有增加;综合素质评价严格控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的项目总量。
《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有关细则。其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涵盖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身、科学、社会、艺术(包括音乐和美术)和劳动技术等15门学科,与中考改革前相比没有增加。计分科目和考试方式则做了进一步优化与调整,计分科目总分由630分调整为750分。
根据全国统一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将道德与法治(思想品德)和历史纳入计分科目。这两门科目采用日常考核和统一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其中,统一考试满分均为30分、考试时长均为40分钟、均采用开卷笔试方式进行,日常考核满分30分。
同时,为了提升学生外语应用能力,增设外语听说测试。测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满分10分,测试时长10分钟;为培养学生问题解决能力,设置跨学科案例分析题,满分15分。
《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主要从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四方面对学生进行记录评价,旨在促進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尤其关注学生社会考察、探究学习、职业体验等综合实践活动的情况。
综合素质评价将严格控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的项目总量,其中初中学生必填项为3项,即综合素质纪实报告中的自我介绍、共青团和少先队等德育活动、探究学习(科学实验或社会考察)报告或创新作品说明。2022年起,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等过程将开始使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据悉,《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自2017年入学的六年级起实行,《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自2018年入学的六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文件中涉及的所有日常性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均自2019年9月起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