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丹
【摘要】 目的:研究泮托拉唑钠肠溶胶囊联合铋剂标准四联与序贯方案治疗幽门螺杆菌感染性慢性胃炎的效果。方法:根据随机数字表法将2017年1-12月笔者所在医院接收的幽门螺杆菌感染性慢性胃炎患者76例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38例,对照组采取序贯方案治疗,观察组实施泮托拉唑钠肠溶胶囊联合铋剂标准四联治疗。将两组幽门螺杆菌根除率、症状积分、临床效果进行比对。结果:观察组患者的幽门螺杆菌根除率(94.74%)、临床总有效率(94.74%)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治疗后的症状积分[(8.08±3.75)分]低于对照组[(10.11±3.79)分],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幽门螺杆菌感染性慢性胃炎采用泮托拉唑钠肠溶胶囊联合铋剂标准四联治疗具有较高的幽门螺杆菌根除率和有效性,且安全性更高,其效果比序贯方案更加优越。
【关键词】 幽门螺杆菌; 感染性慢性胃炎; 泮托拉唑钠肠溶胶囊; 铋剂标准四联
doi:10.14033/j.cnki.cfmr.2019.05.061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4-6805(2019)05-0-02
慢性胃炎患者会出现食欲减退、反酸、上腹部隐痛等临床症状,患者的正常生活和工作会因此而受到影响。幽门螺杆菌感染是超过90%慢性胃炎患者的主要病因,因此根除幽门螺杆菌是治疗慢性胃炎的重点,临床上一般上采用抗菌药物治疗,但是由于抗菌药物的广泛使用和治疗时间较长,抗菌药物的耐药性降低,并对临床疗效造成了不利影响,因此需寻找更有效的治疗方案[1-3]。本文对比泮托拉唑钠肠溶胶囊联合铋剂标准四联、序贯方案的疗效,旨在提高该病的临床疗效,特择取2017年1-12月笔者所在医院收治的幽门螺杆菌感染性慢性胃炎患者76例开展本次研究,正文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笔者所在医院收治的幽门螺杆菌感染性慢性胃炎患者76例,病例选取时间:2017年1-12月,纳入标准:(1)所有患者均经电子胃镜、快速尿素酶试验明确诊断为幽门螺杆菌感染性慢性胃炎,均存在上腹不适、恶心、嗳气、隐痛、食欲不振、反酸、烧灼感等临床表现;(2)所有患者的临床症状体征同《内科学》中有关诊断标准相符合;(3)近期(1个月内)未使用过质子泵抑制剂、抗生素、铋剂治疗的患者。排除标准:(1)存在重要脏器功能不全、恶性肿瘤的患者;(2)合并胃肠道畸形、消化道肿瘤的患者;(3)存在溃疡或幽门梗阻的患者;(4)既往存在上消化道手术史的患者;
(5)对本次研究中相关药物过敏的患者。剔除标准:(1)治疗期间因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且无法耐受的患者;(2)治疗期间合并其他疾病,影响研究结果的患者;(3)遵醫行为差的患者。
随机数字表法分为两组(对照组、观察组)。对照组:38例患者中包括男20例和女18例;年龄21~64岁,平均(33.46±2.80)岁。
病程1~10年,平均(5.07±1.45)年。观察组:38例患者中包括男22例和女16例;年龄23~66岁,平均(33.52±2.76)岁。病程1~11年,平均(5.10±1.52)年。两组研究对象的一般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有可比性。
1.2 方法
1.2.1 对照组方法 序贯方案:泮托拉唑钠肠溶胶囊(生产单位:湖南健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国药准字H19990260,2016-12-24)40 mg/次,1次/d;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分散片(生产单位: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药一厂,国药准字H20030470,2016-12-20)914 mg/次,2次/d,连续服用1周;之后口服泮托拉唑钠肠溶胶囊40 mg和左氧氟沙星片(生产单位:先声药业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84516,2016-12-22)500 mg,1次/d,连续1周,总计治疗时间为10~14 d。
1.2.2 观察组方法 泮托拉唑钠肠溶胶囊联合铋剂标准四联治疗:予以本组患者泮托拉唑钠肠溶胶囊40 mg/次,于每日早餐前口服,1次/d;枸橼酸铋钾颗粒(生产单位: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43021104,2016-12-17)220 mg/次,
2次/d;阿莫西林胶囊[生产单位: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50020725,2016-12-19]1.0 g/次,2次/d;克拉霉素(生产单位:白云山汤阴东泰林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国药准字H20000183,2016-12-12)0.5 g/次,2次/d;共计持续治疗10~14 d。
1.3 评价指标及判定标准
(1)在治疗后采用14C‐尿素呼气试验(14C-urea breath test,14C-UBT)对两组幽门螺杆菌感染性慢性胃炎患者的幽门螺杆菌感染情况进行复查,严格根据14C-UBT试剂盒说明书进行操作,结果显示为阳性,说明根除失败,阴性则表示根除成功率,计算幽门螺杆菌根除率。(2)对两组幽门螺杆菌感染性慢性胃炎患者的症状(上腹痛、腹胀、烧灼感、反酸等)程度进行评分,无症状为0分;症状轻微且可耐受为1分;症状明显,且对正常生活和工作产生影响为2分;临床症状十分明显,患者无法进行正常活动为3分。以分值低表示症状程度轻。(3)临床效果判定标准:①显效。14C-UBT呈阴性,临床症体征均消失,且维持超过1个月;②有效。临床症状体征轻微,14C-UBT结果为阴性,停药1个月后病情未加重;③无效。14C-UBT结果为阳性,仍存在明显的临床症状体征。总有效=显效+有效。
1.4 统计学处理
对观察指标进行分析时使用SPSS 20.0统计学软件,计量资料以(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字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