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小芳 谭建国
1 引言
高等院校以培养高等人才为目标,其师资力量的队伍必须具有非常高的素质,并且要有较高的责任感和积极的工作态度。教师作为教育事业最重要的资源,是整个教育事业和研究的中坚力量。一套有效的激励机制能够更好地调动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积极性,能够让他们的潜力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自身的人格、道德、责任感和献身精神等品德素质已经潜移默化地渗透到教育过程里。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对教师的激励不仅要考虑其基本的生理安全的需要,更要考虑其被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不断提高教师的地位待遇,真正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在传统的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体并处于主导地位,学生只有服从教师的安排,接受教师给予的知识。在经济学上,任何一种关系中,只要有一方的行为影响到了另一方的利益,都可以把它叫做委托代理關系。此时,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没有私人信息的一方称为委托人,而有私人信息的一方称为代理人,他们之间是委托代理的关系。在教学过程中,关于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相关的研究相对较少。但是教师和学生作为学校里的主体,近几年对他们之间存在的委托代理关系也有学者已经开始进行研究。对于教师,其教学行为越积极,投入教学过程的精力越多(即教师付出的教学成本越高),就越希望学生能主动学习,并投入时间和精力用于研究所学知识。理性的教师会比较其所得的收益和付出,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偷懒动机。对于学生,其上课时间较少,课余时间较多,其也希望自己能认真学习,完成教师安排的任务(即学生付出的学习成本越高),但这会使其休闲时间较少,教师对学生是否能够努力学习难于监督,因此,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偷懒动机。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由于信息不对称,教师和学生均存在着道德风险。从这两个方面考虑,教师与学生之间是互为委托代理的关系,即在教的过程,学生是委托人,而教师是代理人;在学的过程,教师是委托人,而学生是代理人。本文则以高校教学过程中的教师与学生为主要研究对象,探讨他们之间的双向委托代理关系。
2 教师作为代理人的委托—代理模型
对于高校来说,人才培养是核心,科学研究是做好人才培养工作的前提条件,人才培养是服务社会、传承和创新文化的直接表现。因此在教学的过程中,高校和学生都希望教师投入教学的时间和精力越多越好。此时把学校和学生看成是一个整体,学校作为学生利益的维护者,代替学生执行对教师的监督。
2.1 模型假设
①假设高校是风险中性的,教师是风险规避的。教师的效用函数具有绝对不变的风险规避特征,其效用函数为 ,x代表货币量,代表风险规避量。
4 结束语
在教师与学生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存在着两个阶段的信息不对称。在教的过程,学校和教师均以最大化自身的期望效用为目标,由于双方利益目标不一致就会导致教师道德风险的存在;在学的过程,学生的学习行为不能完全被教师观测,出现信息不对称时,导致学生道德风险的产生。通过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双向委托代理博弈分析可以看出,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抑制“道德风险”可以通过设计合理的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来实现。
项目:宁夏高等学校一流学科建设(教育学学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NXYLXK2017B11;宁夏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NXSFZDC1801.
(作者单位:1.宁夏师范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2.云南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