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莹
【摘要】僵尸企业的大量存在已经严重影响到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本文基于国内僵尸企业的发展现状,从社会稳定、预算约束、沉没成本等方面分析了僵尸企业“大而不倒”、“该死未死”的原因以及对资源配置、金融市场、社会创新和产能过剩的危害,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预算软约束 道德风险 沉没成本 资源配置 产能过剩
一、引言
“僵尸企业”是指那些在正常的市场竞争环境中无法存活,本应该破产,但却没有破产,依靠银行贷款和政府资金赖以生存的企业。这些企业的存在严重阻碍了经济正常平稳的发展[1]。
“僵尸企业”的存在严重影响了资源优化配置,“该死未死”、“该活未活”的扭曲现象比比皆是。从一般均衡的意义上分析,僵尸企业的清理将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改善产业结构、促进经济转型,从而实现潜在的帕累托改进。
僵尸企业大多具有以下特征:
(1)企业规模较大,吸纳劳动力能力强,放弃对僵尸企业的救助,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具有绑架勒索性的特征。
(2)行业产能过剩,产品积压,员工隐形失业率高。
(3)产业领域低端,产品附加值低、利润空间小,转型升级困难。
(4)僵尸企业的生产经营大都遇到了较大困难,或已陷入停产、半生产状态,企业难以进行自主创新。
二、僵尸企业存在的原因
(一)维持社会稳定
僵尸企业中有不少是具有一定规模的大型国有企业,拥有大量就业人员,对政府财政税收、当地GDP都有重大作用。政府出于政绩和稳定的政治考虑,往往不愿使其破产。虽然继续维持僵尸企业的生存需要一定的财政补贴,但两劣相权取其轻,政府依然会选择继续扶持僵尸企业[2]。
(二)预算软约束
私营企业自负盈亏,预算约束硬,资不抵债以后就会破产,从而退出市场。国有企业预算约束软①,即使资金用完,政府依然会采取政策扶持、优惠贷款、财政补贴等形式增加企业预算。在这种情况下,当国有企业知道预算约束如此富有弹性,便不会再将经济效率视作首要目标,而是肆意的挥霍资源和财富,成为一个吞噬资源的“无底洞”。正是由于这类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存在,国有企业选择获取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势必损害国家利益,道德风险问题由此产生②。
(三)沉没成本效应
经济学中有一个“沉没成本”的概念,是指由于过去的决策已经发生了的,而不能由现在或将来的任何决策改变的成本。简单地说,对于政府部门而言,他们已经为僵尸企业投入大量资金,这些成本已经发生而且不可挽回。但由于僵尸企业注定无法生存下去,继续投入资金反而会造成更大损失。因此,如果政府部门是理性的,他们会选择让僵尸企业破产,以最大化减少自身损失。但在现实生活中,政府部门认为停止扶持则意味着之前的所有努力付诸东流,而继续支持下去,则可能会有一线生机。
三、僵尸企业的危害
一是资源错误配置、无效配置现象严重。“僵尸企业”需要银行和政府财政不断输血,大量土地、资金、原材料、劳动力等社会资源被无效占用,造成生产要素配置扭曲,社会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此外,“僵尸企业”抢占了其他企业的资源与机会,中小型企业融资难,继而产生“劣币驱逐良币③”效应,破坏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是“僵尸企业”并不具备良好的偿贷能力,银行之所以愿意放贷给“僵尸企业”,是因为这些企业基本上都获得了来自政府的担保。银行向这些企业提供新的贷款,使企业能够用“新债”偿还“旧债”。因此,银行放出的这些贷款的质量是非常低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很高[3]。
三是创新负激励。“僵尸企业”由于深知政府会对其实行补助政策,企业不会破产,因而改革力度小,创新意识淡薄,效率低下,产业结构优化困难。当下,李克强总理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概念,企业本应大力改革,研发新产品,以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寻找新的赢利点。但僵尸企业却固步自封、不思进取,没有给社会带来任何进步。
四是过剩产能严重。“僵尸企业”创新能力不强,产品生产成本高,但由于预算约束软,资金充足,高成本的产品依然可以生产销售、投入市场,造成过剩供给、过剩产能。在市场机制下,落后产能本应优先淘汰,但僵尸企业未随着相关市场萎缩或产业结构调整而被优胜劣汰,反而在政府扶持下维持着落后产能,因而造成现有市场产能的大量过剩,产业结构出现严重问题[4]。
四、僵尸企业的解决办法
(一)硬化约束,强化监督,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
打破“僵尸企业”预算约束软的现状,打破刚性兑付,破除“大而不倒”的预期,硬化预算约束,强化监督,倒逼企业改革,提高企业自身抗风险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要有“壮士断腕”的魄力来清理僵尸企业,承受改革阵痛期
完善破产清算制度,健全市场退出机制。通过企业自行注销、进入破产程序以及资本退出机制等市场化退出机制让市场主体自身调整,从而淘汰或转移过剩产能。提高产能过剩行业的准入标准,对于技术、环保、能耗等行业标准不达标的企业坚决关停。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减少重复建设和抑制新增产能[5]。对于支柱产业中的企业既要清理也要有所保留,对于那些符合创新、环保等国家政策标准却又表现不佳的企业,要加大扶持力度,避免处理“僵尸企业”过程中的一刀切。
(三)政府应理性决策,不为过去投入而干扰,从而丧失未来的发展机会
政府应充分意识到“僵尸企业”注定无法生存下去,理性决策,停止对其进行优惠贷款、提供补贴等政府扶持政策。政府可以将过去用来补贴“僵尸企业”的资金节省出来,用来收购过剩设备报废、补贴下岗职工安置、设立下岗工人再就业培训等,从而做好过渡,保证社会稳定。
注释
①预算软约束:指向企业提供资金的机构(政府或银行)未能坚持原先的商业约定,使企业的资金运用超过了它的当期收益的范围。这种现象被亚诺什·科尔奈(Kornai,1986)称为“预算软约束”。
②道德风险: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的同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
③劣币驱逐良币:指当一个国家同时流通两种实际价值不同而法定比价不变的货币时,实际价值高的货币(良币)必然要被熔化、收藏或输出而退出流通领域,而实际价值低的货币(劣币)反而充斥市场。
参考文献
[1]杨宇焰,杨雪,雷翔,杨雪梅.僵尸企业的识别标准、形成原因及对策研究[J].西南金融,2016,(06).
[2]陈琴.“僵尸企业”路在何方[J].新理财(政府理财),2015,(12).
[3]林婷,王玮思.融资与还贷视角下僵尸企业的存亡选择——基于逆向归纳法的企业、政府、银行三方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分析[J].中国商论,2015,(12).
[4]熊爱宗.美国、日本处置“僵尸企业”的经验教训[N].中国财经报,2016-01-30.
[5]胡文锋.浅议“僵尸企业”的清退[J].法制与社会,20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