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明明
(中共平阳县委党校,浙江 平阳 325400)
科技创新是支撑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最重要推动力之一。当前,中国步入了经济发展的新常态,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不管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还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其关键和根本都在于科技创新。科技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尤其是科技创新型企业。然而,科技创新高投入、高增长的特性决定了企业研发活动的前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通常,科技企业前期的研发费用高达普通企业的10~20倍,而在关键技术和应用产品研发取得突破性进展后,进入超常规发展的成长期则需要更多资金。科技创新对资金的大量需求,必然要求金融体系提供效率高、规模大的金融支持。没有高效、覆盖科技创新全过程的金融支持,就没有持续、大规模的创新活动。良好的投融资环境是保障区域科技创新持续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如何构建完善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分析平阳科技投融资发展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平阳科技投融资体系的对策。
平阳县积极探索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科技金融为支撑的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目前,平阳科技投融资发展状况良好。
(1)科技投入规模逐年增加,科技投入结构逐渐优化。近年来,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理念的深入人心,平阳全社会科技意识明显增强,支持科技发展、依靠科技发展已成为共识,科技投入规模不断增加,结构逐渐优化[1]。据平阳县科技局提供的数据,2017年平阳全社会研发投入(R&D支出)比2016年增长了21.4%,R&D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已从2011年的0.65%提高到2017年的1.13%。
2016年为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平阳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制定《关于科技创新助推工业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在企业科技创新奖励标准上进行调整,对具体的资金分配进行细化;同时还推出《平阳县科技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平阳县科技企业孵化器种子资金管理办法》 《平阳县专利保险补助管理办法》等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对企业进行科技创新的各个环节加以奖励和补助,减小科技企业科研风险,更好地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据平阳县科技局提供的数据,2017年1—11月,平阳规模以上企业R&D经费支出已达4.28亿元,反映出企业自身对研发越来越重视。另外,为优化政府科技投入结构,修订《平阳县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平阳县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立项程序,完善多科室、多部门的互相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提高财政科技投入的使用效益。
(2)科技风险投资快速发展。为加强科技金融保障,加速本地科技风险投资发展,2015年平阳设立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以期用政府资本撬动民间资本。同年,出台《平阳县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暂行管理办法》 《平阳县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投资决策议事规则》等文件,有效保障平阳县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投资决策的规范性、专业性和准确性,防范和降低投资风险。2016年6月,平阳金投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分别与浙江力邦合信智能制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启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标志着平阳县政府产业基金已正式进入实质化运作阶段。此外,为吸引各类风险投资、天使基金落户平阳,平阳县政府还特别开设“南麂基金岛”项目。截至2018年底,“南麂基金岛”项目入驻基金已达179亿元[2],成为浙南最大的基金集聚中心。
(3)新型科技金融产品丰富科技投融资模式。一是专利质押。科技型企业具有轻资产特点,专利技术、创意等无形资产是企业的主要资产,这也导致传统金融产品往往很难惠及这些缺乏质(抵)押物的小客户[3]。为帮助科技型企业获得贷款等融资,出台《平阳县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管理暂行办法》 《平阳县专利保险补助管理办法(试行)》,全力推进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和专利保险工作,鼓励企业变“知本”为“资本”,拓宽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渠道。据平阳县科技局提供的数据,2017年专利权质押贷款放贷累计金额达5 020万元。二是科技保险。成长型科技企业存在研发风险,不确定性大,回报不稳定。为回避风险,逐利的商业银行多数不愿意贷款给成长型科技企业。平阳积极探索科技与保险相结合,试设贷款保证保险,分担商业银行的科技贷款风险。平阳县政府与华夏银行、温州市金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开展商谈,积极探索设立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通过设立专项科技基金,搭建由政府、银行和保险公司三方共同参与的科技企业贷款风险分担机制,经过该机制的市场化运作,帮助中小型科技企业降低融资门槛和成本。据平阳县科技局提供的数据,2017年共发放科技创新担保贷款150万元。
(4)科技创新券的推行助推科技投融资发展。为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研发新产品,平阳大力推广科技创新券的应用。2016年通过修订《平阳县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拓宽创新券的使用范围,简化使用程序。据平阳县科技局提供的数据,2017年创新券发放总额为132.48万元。创新券的推行帮助一些小型科技企业有效解决了融资、资金周转等问题。
(1)科技投入相对不足。近年来,尽管平阳在科技创新方面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科研经费逐年增加,但与其他科技强县及省、市平均水平相比仍存在不小差距。
平阳R&D投入占GDP的比重一直较低(见表1),2011—2014年一直在0.6%~0.8%之间浮动,长期处于全市倒数位置,远远低于温州市(2.14%)、浙江省(2.34%)、全国平均水平(2.09%)。虽然经过努力,2015年平阳R&D支出占GDP的比重上升至1.26%,但2016、2017两年该指标仍未高过1.2%,距离2%的分界线①根据发达国家创新历程的“S曲线”,以全社会研究与开发(R&D)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达2%为界,R&D经费占比小于2%的国家或地区,其经济社会发展处于投资驱动或要素驱动阶段;R&D经费占比大于2%的国家或地区,其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创新驱动阶段。和温州市、浙江省、全国平均水平仍有较大差距,仍需加大创新投入。
表1 2011—2017年平阳R&D投入及占GDP的比重
(2)过度依赖银行贷款、民间借贷等间接融资模式。平阳当地企业资本多来自于银行贷款及民间借贷等间接融资。银行作为一种商业机构,追求利润至上,往往倾向于给信用良好、发展不错的企业“锦上添花”,这类企业通常并不缺资金,而那些真正缺资金的初创型科技企业则很可能因为不符合银行要求的条件而得不到贷款。民间借贷资本也具有趋利性质,民间借贷相对银行贷款有更高的利率,更高的利率意味着付出更高的成本。一些初创型科技企业因为得不到银行贷款而转向民间借贷,高额的融资成本很有可能成为压垮这类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4]。
(3)风险投资体系不健全。尽管平阳设立了县级产业引导基金,但该基金的运作目前仍处于探索起步阶段,风险投资体系还不完善,仍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如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不明确、风险投资管理人才缺乏、科技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等。
(4)创新券使用率相对较低。平阳虽然发行了创新券,但其使用率相对较低。2015年平阳创新券发放额为98.9万元,使用额为28.61万元,使用率为28.93%,使用率不及30%;2016年平阳创新券发放额为94.7万元,略低于2015年,使用额为31.9万元,使用率为33.69%;2017年创新券发放额为132.48万元,使用额为41.3万元,相比前两年有较大提高,使用率为31.17%,依然偏低(见表2)。
表2 平阳创新券使用情况
(1)切实增加政府科技投入,建立健全政府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5],确保每年财政科技投入的年均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在政府科技投入绝对数额增加的基础上,还要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率。科技、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提高使用率,切实把资金用在刀刃上,把有限的资金重点用于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自主知识产权项目等方面,真正使政府科技投资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2)通过设置并保障专项资金、落实优惠扶持政策等,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强化企业在科技投入中的主体地位,保证科研专项资金到位,推动企业有计划、持续性地加大研发投入;认真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合理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加大企业研发设备加速折旧等政策的落实力度,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特别是对核心关键技术的研发投入。
(1)充分利用大数据完善征信信息平台。利用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和完善科技企业信用评级制度,多采集科技企业及其有关负责人的信用信息,为金融机构推广信用贷款等金融产品提供有效支撑。
(2)创新担保形式,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试点工作,创新知识产权质押担保方式,扩大知识产权质押担保范围和规模,在信贷支持方面增强科技型企业信用;鼓励和引导各商业银行在严守商业运作规则的前提下适当安排一定比例的风险资产进行市场化风险管理,在考虑企业信用水平的情况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尽量避免对贷款利率实行“一刀切”,确保优质科技型企业和项目及时得到资金支持。
(3)加强科技保险服务。鼓励和引导入驻平阳的各个保险机构开展科技保险业务,研发科技保险新品种,逐步建立企业产品研发、科技成果转让转化的保险保障机制,降低企业在生产研发、人员、贸易链、信用链等方面的风险,提高中小型科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能力。
(1)打造高效透明的科技投融资服务平台,使投资方和融资方信息对称,让资本找到优质的项目,让项目找到足额的资本[6]。政府可在现有的政府门户网站等基础上,构建平阳投融资服务平台,用以专门收集并定期发布和更新可靠的投融资信息;针对机械机电、皮革皮件、塑编塑包等地方优势产业,建立一套合理的投融资评级体系,专门提供有公信力和有价值的信息,极大地降低投融资双方的资金、信息等交易成本,同时大力引入或培育地方科技投融资中介服务机构;引导资产评估事务所、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融资顾问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在创业风险投资、银行信贷、贷款担保、产品保险、债权融资、上市融资等方面为中小科技型企业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服务,并加强与政府科技、财政、税务、金融等部门的合作,充当投资机构与企业之间的信息通道,最大限度地消除二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2)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股权融资等直接融资模式,支持其在主板、创业板、新三板、四板等挂牌,为企业提供便捷的上市办理渠道,为成功挂牌企业提供一定的奖励及税收返还等优惠政策。
(3)完善县级产业引导基金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县级产业引导基金作用,撬动民间资本,带动地方科技企业快速发展。尤其要特别注意建立和完善风险资本退出机制,制定产业引导基金投资的存续期限和强制清算制度,以保证资金的正常运转,避免社会资本被公共资本挤出。
(4)注重风险投资管理人才培养。一方面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具有经济、科技、金融、企业管理等专业知识的风险投资管理人才来平阳安家落户;另一方面定期组织风险投资管理知识培训,培养本地风险投资管理人才。
(1)修订完善创新券管理办法,健全创新券体系,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科技创新券推广普及工作,不但要逐年提高创新券发放额度,而且要拓宽创新券应用范围,打造“普惠模式”,不论项目规模如何、最终研发结果怎样,只要符合申请条件则可抵扣科研费用,让有需要的科技企业尤其是中小微科技型企业都能申领到创新券。
(2)引进更多省、市、县级科技创新服务机构,丰富科技服务种类,扩大科技服务范围,打破科技平台对小微科技企业的限制,让更多科技企业找到自己所需的科技服务,促使科技资源需求方与供给方有效对接,提高科技创新券使用率。另外,政府以平阳工业设计研究院、皮件皮革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等区域性创新平台为依托,鼓励有条件的创新载体与本地企业向社会提供科研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和技术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