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程
摘要:网络直播作为一种新的媒介形式,已成为现代人们进行社交的工具和社会信息传播的重要途径。但是由于利益的驱使,网络监管的滞后、主播的低素质、受众的好奇心等原因导致了一系列的伦理问题,这些伦理问题的解决要靠相关部门、网络直播平台、网络主播、网络直播受众这四方面的共同努力。
关键词:网络直播 伦理问题 治理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9)03-0073-03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发挥他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青少年自我表达需求和个体意识的不断增强,网络直播成了新的风向标,呈爆发式增长,已成为了一种“全民娱乐”方式。网络直播能够短时间内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并且网络直播的互动性和即时性,有助于加强人们之间的交流,娱乐丰富人们的生活。与此同时,网络直播在诞生的那一刻起,一系列的伦理问题也随之出现,不容我们忽视。
一、关于网络直播
随时互联网络技术的发展,直播的概念有了新的拓展和发展,现在更多的人关注网络直播。目前,学界还没有对网络直播形成统一的定义,参照相关概念给网络直播下个简单的定义:网络直播就是在现场随着事件的发生、发展进程同步制作和发布信息,具有双向流通过程的信息网络发布方式。国内“网络直播”大致分为了两种,第一种是采集电视信号,将其转换为数字信号输入电脑,实时上传到网站上供人观看,相当于“网络电视直播”,就是在网上提供电视信号的观看。第二种就是真正意义上的“网络直播”:将音频和视频导入导播设备或平台,再通过网络上传到服务器,发布至网址上供人观看。目前关注度高的网络直播一般是指第二种,而第二种网络直播又可以分为“表演性质的网络直播”如直播唱歌、跳舞等的娱乐类直播和直播化妆、做饭等的生活类直播等,以及“实录性质的网络直播”如体育赛事直播、演唱会直播和会议直播等。
二、网络直播中存在的伦理问题
1.过度消费女性
实践证明,网络直播平台把“美女效应”作为他们盈利的主要方式是很有效果的。女性网络主播在网络主播中占有很大比重,女性网络主播的数量超过了80%,相对应的是庞大的男性受众群体。网络直播平台正是看到这一点,在宣传的过程中运用性感美女、萌妹萝莉等词汇来博取男性的眼球。一方面,直播中性感艳俗的女主播大行其道,另一方面,网络直播平台的这种宣传方式使网络主播被标签化,容易以偏概全,使人们一想到网络主播,就想到了那些艳俗、作出不当行为的主播,使网络直播与暴露、暧昧等画上了等号,使网络主播带上了负面化的色彩。
2.侵权问题
侵权问题在网络直播过程中是常见的问题。网络直播中的侵权问题大致分为以下二种情况。第一种是直播平台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权。“隐私权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保护个人隐私权是对个人的一种尊重,是一项基本的社会伦理要求”。[1]直播平台的侵犯隐私问题主要集中在对个人身份信息的泄露和对个人行为信息的泄露。一方面,对个人身份信息的泄露。我们的个人身份信息主要是指我们的姓名、年龄、性别、家庭成员、淘宝、微博、微信、网易和QQ邮箱等账户等。在网络直播间里,网友公开向网络主播提供了他人的姓名、手机号码等个人身份信息,网络主播则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播通话内容,造成了对他人身份信息的泄露。另一方面,对个人行为信息的泄露。不少直播平台都提供摄像头服务,内容涵盖许多领域。摄像头直通网络直播平台,人们的行踪可能会被监控,人们的日常生活会在无意识的情况下被直播,主体的隐私受到侵犯,导致个人行为信息的泄露。二是直播平台对著作权的侵犯。网络直播平台盗播各类影视、综艺节目,侵犯赛事直播权和音乐版权的情况是常有发生的,在直播中普遍存在的。
3.直播内容色情、低俗混乱
目前,网络直播平台数量很多,行业竞争激烈。“据统计,2016年直播平台接近200家,大型直播平台每日高峰时间大约有三四千个直播‘房间同时在线,用户数可达两三百万人次。”[2]而且主播数量不断增长,他们之间的竞争也更加激烈。《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18》报告显示,2017年中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3.98亿人,预计2019年用户规模将突破5亿人。从直播平台和主播自身来看,平台和主播间都竞争激烈,为了吸引更多的人气,增加用户量和点击率,获取更多的经济报酬,一些主播就会不断猎奇,不断突破底线。不少女主播直播时穿着暴露,故意走光甚至直播色情内容。有的主播在直播中满口脏话,甚至直播打架斗殴与自杀的内容。网络主播靠直播低俗色情、暴力血腥、封建迷信等不良的内容来博取眼球,取悦直播受众,迎合一些受众的不正当的要求和满足他们异化的审美观。这些行为违背了伦理道德,触犯了法律,污染了网络直播的环境。
4.信息过度失真
网络直播作为一种新型的媒介形式,已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网络直播平台成为了现代人们社交的工具,成为社会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网络直播中信息过度失真的表现之一就是网络谣言。网络谣言是指通过网络介质而传播的没有事实依据带有攻击性、目的性的话语。当前网络直播中的一些主播为了进行自我炒作、蹭热度、博眼球,在网络直播中说一些不负责任、不计后果、恶意捏造的虚假的内容,有些主播还会把社会上的不良现象或者焦点问题变成直播段子,进行夸张的表演,并且故意放大社会矛盾,从而提高自己直播中的关注度。网络直播中这些捏造、恶意传播的言论会对社会舆论造成错误的引导,对社会秩序的安定产生不利的影响。
5.直播受众的审美异化,负面情绪宣泄不当
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网络受众的审美标准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美是能够使人们感到愉悦的一切事物,审美即辨别、领会事物的美。受众们思想活跃、情感丰富,有着独特的审美样态,但是我们发现有些方面已经背离了正确的价值观。在网络直播中一些受众以奇特、出格、个性为美,为了迎合受众低俗化的审美观,直播内容和形式超出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出现搞怪、色情暴力等不当行为。网络直播中这些低俗行为的出现,很容易使处在集体氛围中的人们受到群体的影响,从而失去自己基本的价值判断和理性,使受众的审美标准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影响,发生异化。除此之外,网络直播平台具有实时性,所有的声音、影像、文字都是以直播的方式直接呈现出来,网络直播平台还具有互动性,网友的评论和主播的回复都可以即时地呈现,人們可以即时交流。但是网络直播平台的这两个特点及其网络的隐匿性使受众在直播间里肆无忌惮地发言和宣泄自己的负面情绪。受众在各大直播间发表低俗的评论,通过弹幕,发表侮辱性的文字挑逗谩骂主播甚至对主播进行人身攻击等行为都在冲击着道德底线。
三、网络直播产生伦理问题的原因
网络直播产生伦理失范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只有找到产生问题的原因,才能对症下药,找出解决对策。
从法律法规和政府方面来看,虽然我国已初步形成了网络法律法规体系,但是网络法律法规仍然不够完善,有关网络直播的法律法规也不够完善,从而无法对违反网络直播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精确和强有力的制约。此外,网络直播的及时性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对网络直播的监管责任划分不明确,造成了网络直播监管上的滞后,政府无法对网络直播过程中直播的内容进行有效的监控。
从网络直播平台方面来看,网络直播平台自诞生以来就是平台开发者和运营者获取利益的工具,网络直播平台的运转需要包括人力成本、宽带成本、设备成本的高昂成本,而对网络直播平台来说,网络主播是他们盈利的主要方式。在追逐利益和资本运营中,现实利益与伦理道德相冲突时,伦理道德就会首先被抛弃。因此,网络直播平台运营者对主播在网络直播过程中的内容色情、语言粗暴等违规、伦理失范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其采取容忍和放任的态度,甚至把这些行为当作盈利的主要方式,希望主播们以此为直播平台带来更多的利益。
从网络主播方面来看,网络直播具有全民化的特点,不同于传统的电视直播对参与直播者高专业素质的要求,网络直播为普通人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的渠道。网络直播的门槛低,只要登录账号即可进行直播,没有身份职业地位的限制,也不需要专业技能。大量草根涌入网络直播中,导致直播人员鱼龙混杂,主播素质参差不齐。除此之外,对于经济利益的追求、个人关注的提高和许多主播的“网红梦”,主播之间竞争激烈,他们不再仅限于比颜值,比身材,进而比奇特、比色情。很多主播为了博眼球不择手段,如直播时走光,制造谣言等,频频作出违背伦理道德、丧失伦理道德底线的事情。
从网络直播受众来看,网络直播受众群体庞大,受众的价值取向参差不齐,绝大多数人是为了娱乐,打发消磨时间,也有的人是为了在直播中寻找存在感,还有的人是为了从直播中寻求感官的刺激,获得自己猎奇等扭曲的心理需求。因此,网络主播抓住了这部分人低级趣味的要求,为他们提供了一条满足低级趣味要求的渠道。网络直播平台通过迎合这些人的要求,来获得粉丝的青睐、叫好以及金钱打赏。一些网络直播受众扭曲的心理需求为网络主播提供了一条获取金钱的捷径,使他们体会到了其带来的巨大效益,导致他们一发不可收拾,直播内容超出伦理道德的范围。
四、网络直播伦理问题的治理
从相关职能部门层面来说,要完善网络直播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网络直播的内容进行立法,界定网络直播中哪些是能播的内容和哪些是禁播的内容,限制不符合进行网络直播条件的内容。细化相关的法律法规,详细说明网络直播纠纷的解决方法和对伦理道德问题的界定。对相关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的划分,以便对网络直播平台进行长效的监控,及时对网络直播平台的违法违规、伦理失范行为进行追责和处罚。建立相关的奖励机制,激励网民进行监督,提高网民监督的积极性。
从网络直播平台层面来说,网络直播平台应该加强行业自律,在运营的过程中坚持正确的原则,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严格落实网络主播实名认证制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要对主播进行严格的审核,对他们进行培训,使他们明确能直播和不能直播的内容。对直播间的动态和主播的行为进行实时监控,规范直播内容,及时禁止主播直播中的违法违规和违背伦理道德行为,防止言论、事态的扩大化。网络直播平台应该设在线举报功能,自觉接受网民的监督和举报。网络直播平台应该加强对主播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主播的职业素质,强化主播的行业自律意识,提高主播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引导主播进行正能量的直播,向直播受众传播积极、健康的信息和内容。积极改善行业竞争环境,制定相应的行业规范,行业之间相互监督打造健康的网络直播行业文化。要寻找合适的盈利方式,改变靠“低俗色情”等获取经济利益的盈利方式。
从网络主播层面来看,网络主播应该进行系统和专业化的学习,多阅读相关书籍,增加自己的知识储备,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靠自身的知识魅力来吸引粉丝,增加人气。培育自己正确的价值观念,转换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树立规则意识,遵守法律,在遵守伦理道德前提下进行健康、正向的直播。主播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不能单纯追求利润,积极创新直播内容和直播形式,注重直播内容的阳光化、绿色化。
从网络直播受众层面来看,网民要树立正确的三观,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理性选择自己观看的直播内容。要提高自身的素养,观看健康、正能量的内容。提高自身的认知和对信息的辨别能力,自觉抵制网络直播中不良信息的诱惑,提高社会的责任感,对网络直播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自觉举报直播中的不良行为。区分网络与现实,理性解决现实中的问题,不能在网络中一味地选择逃避。网民应自觉遵守网络法律法规和网络伦理,普及法律知识、网络伦理知识,规范自己的言论,加强自律,不发表过激的言论,尊重他人。不盲目通过金钱打赏来宣泄情绪,寻找存在感。
总之,网络直播平台成为了现代人们社交的新工具,网络直播平台的即时性、互动性和社交性的特点,有利于娱乐人们的生活,减轻人们的压力。虽然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但是只要进行有效的监管和规范,网络直播平台最终会健康发展,成为一种传递正能量的媒介。
参考文献:
[1]唐凯麟.大数据隐私伦理问题研究[J].伦理学研究,2016(6).
[2]陰法锐.关于中国网络直播热现象的探究[D].山东大学,2017.
[3]钟绪君,王燕荣.浅析网络直播火爆的原因[J].东南传播,2016(9).
责任编辑:景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