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生命观的理论意蕴及当代启示

2019-03-03 02:53
阴山学刊 2019年4期
关键词:异化本质马克思

杨 利 利

(北京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83)

马克思生命观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重要理论基础问题,它涉及生命存在和生命发展的一系列根本性问题。马克思生命观以历史唯物主义作为理论基石和辩证唯物主义作为方法论支撑,系统回答了各种生命现象背后的生命本质和内在规律,为实现生命发展指明了方向。它蕴含着丰富的内容,对生命的各个维度进行了科学回答,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十九大报告中不仅提出了“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1]41,而且做出了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1]10的重大判断。在这里,无论是“人民健康”还是“美好生活需要”都反映了党和政府对生命存在和发展的高度重视。因此,对马克思生命观研究的开展对克服当下生命异化,促进生命更好地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启迪意义。

一、马克思生命观理解的四重维度

(一)生命存在之维

生命存在是研究马克思生命观的逻辑起点,马克思认为,人的生命存在是一种整体性存在,对生命的理解应从生命存在的多维度进行把握,他在《评“普鲁士人”的“普鲁士国王和社会改革”》中明确指出,“人的实质就是人的真正共同体,人的共同体就是生活本身,就是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人的道德、人的活动、人的快乐、人的实质。”[2]394在这里,马克思从共同体的角度来理解人的生命本质,即是包含自然存在、社会存在和精神存在在内的整体性生命存在。

人来源于自然,自然界是人赖以生存的物质前提。因此,人的生命首先表现为一种自然生命,自然生命存在是生命最基本的存在形式,是一切生命存在形式的基础和原点,“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定的具体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受肉体组织制约的他们与自然界的关系。”[3]67自然生命存在体现了人的物种属性,然而这种存在又不等同于动物式的完全被动性的自在存在,而是包含人的主动性、能动性、创造性在内的自为生命存在。劳动是把人与动物的自然存在相区别的重要标志,现实的人生活在一定社会中,通过劳动实践结成各种社会关系,“生活的生产——无论是自己生活的生产(通过劳动)或他人的生产(通过生育)——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3]80。通过劳动,人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确证生命的自然存在,同时又通过各种社会关系的形成来彰显生命的价值和意义,从而确立生命的社会存在形式。社会生命存在本质上是一种类存在,是人区别于动物的重要生命存在形式。

此外,人的生命还表现为一种精神生命存在。人通过自由自觉的有意识的劳动把自身与动物区别开来,不仅在实践中实现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而且使劳动成为体现人的意志的生命活动。通过劳动,人既从自然界获得了生命生存需要的基本物质资料,又通过意识的对象化形成了各种价值关系、审美关系等等。“动物和它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仅仅由于这一点,他的活动才是自由的活动。”[4]96这样,有意识的劳动对于人而言就不再仅仅只是一种维持生命存在的本能,还是发展生命、丰富生命形式的生命自由表达。由此可见,精神生命是人的生命本质的重要体现,说明了人的生命是受理性制约的有意识存在。

(二)生命需要之维

需要是生命中的基础元素,生命需要是研究马克思生命观的重要维度。马克思指出,“在现实世界中,个人有许多需要。”[2]320就需要的层次性方面而言,既包括基础层面的生存需要,还包括生活方面的享受需要和发展方面的发展需要。就需要的内容而言,既涵盖基本的自然需要,也包含人区别于动物的社会需要和精神需要。生命需要是生命存在的基本条件,是推动生命不断发展的内在动力,是生命的一种“内在的必然性”[4]129。首先,从生命活动规律来看,生命需要是生命活动的内在驱动力。作为现实的人的生命需要是研究生命活动的基点,马克思指出:“作为确定的人,现实的人,你就有规定,就有使命,就有任务,至于你是否意识到这一点,那都是无所谓的。这个任务是由于你的需要及其与现存世界的联系而产生的。”[2]329需要是生命活动的内在规定性,是生命的本性,“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2]514人们正是在需要的推动下进行着各种生命活动,并产生满足需要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能动性,“任何人如果不同时为了自己的某种需要和为了这种需要的器官而做事,他就什么也不能做。”[2]286

其次,从个体发展角度来看,生命需要是促进生命发展的内在力量。真正决定一个人生命发展的并不在于外在力量的推动,而最终源于生命需求这一内在力量的推动。根据马克思人的本质“总和论”观点,人的发展就在于其社会关系的丰富,而生命需要的满足有助于不断实现社会关系的丰富,“家庭起初是唯一的社会关系,后来,当需要的增长产生了新的社会关系而人口的增多又产生了新的需要的时候,这种家庭便成为从属的关系了。”[2]80人们在实践中不断满足个体的自然生命需求,在此过程中也同时促进了社会生命需求和精神生命需求的满足,从而促进个体生命的丰富发展。再次,从社会发展角度来看,生命需要是推动社会历史进步的原始动力。生命个体是历史总体的组成部分,无数个体在生命需要驱动下的生命活动就组成了历史的发展进程。“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3]78-79在这里,马克思指明了作为个体存在的生命需要与历史发展之间的关系,人们通过劳动实践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为满足生命需求而促进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从而实现人的生命发展与社会历史进步的统一。

(三)生命异化之维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只是实现了人的政治解放,但并未实现人的真正解放,因而人的生命并未摆脱异化状态,资本主义私有制是造成生命异化的根本原因,生命异化主要通过劳动异化表现出来。其一,由劳动者与劳动产品之间的异化造成的生命异化。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劳动产品是劳动者通过实践将自己的生命力量外化的产物,但它不仅不属于劳动者自身,反而成为与劳动者相异、甚至对立的存在物。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深刻地剖析了这一社会现象:“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产品的力量和数量越大,他就越贫穷。工人创造的商品越多,他就越变成廉价的商品。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3]40商品和资本联合起来成为统治人、压迫人的生命的外在力量,剥夺人的生存权利,阻碍人的生命发展。同时,对剩余价值的过度追逐使得资本家的生命在这一过程中也发生异化,个人的生命意义与价值在金钱中日益迷失,“工人和资本家同样苦恼,工人是为他的生存而苦恼,资本家则是为他的死钱财的赢利而苦恼”[5]119。

其二,劳动者与劳动行为的异化导致的生命异化。劳动者与劳动产品异化的直接后果是劳动行为与劳动者本身的相分离,“劳动对工人来说是外在的东西,也就是说,不属于他的本质;因此,他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6]54这样,劳动对于劳动者来说就是一种被动性活动,劳动者不仅不能在此过程中满足需要、实现自身的价值,反而感到痛苦、迷失自己。只有在不劳动时,劳动者才能真正感到幸福和快乐,“工人只有在劳动之外才感到自在,而在劳动中则感到不自在,他在不劳动时觉得舒畅,而在劳动时就觉得不舒畅。”[6]54这样,劳动者与劳动行为的异化使人丰富的生命活动变得机械、麻木,妨碍了人的生命意识的发展以及生命活力、生命创造力的激发。

其三,人与人的类本质相异化。在关于人的本质问题上,马克思指出,人首先是一种类存在,而类特性则取决于“生命活动的性质”,人的生命活动不同于动物的地方就在于自由性和意识性。因此,人的类特性就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6]57。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和社会分工条件下,工人不占有生产资料,除了劳动之外一无所有,只能靠出卖劳动获得最基本的生存。劳动首先是一种谋生需要,劳动者在劳动中丧失了自由性和创造性,从而沦为动物层面的生命存在物,这实际上就是人与人的类本质相异化。这种异化不仅剥夺了人的生命自由发展的权力,而且割裂了人的社会意识,破坏了生命存在的完整性。其四,人与人的异化。物的背后的逻辑实则表现为人的逻辑,劳动产品与劳动的异化造成了人与人之间的异化,劳动的一方表现为越劳动越赤贫,另一方则产生了“寄生”于工人劳动基础上的资本家。“人与人之间的异化造成了人们之间关系的紧张,容易产生各种社会矛盾,影响生命发展的和谐环境的形成。同时,人对自身的任何关系,只有通过对他人的关系,才得到实现和表现。”[6]59人与人的异化必然反映到人与自身之间的关系上,导致个体与自身生命活动异化的产生。

(四)生命解放之维

生命解放是马克思生命观要实现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的生命发展的现实诉求。首先,关于生命解放的目标。生命解放的根本就是实现生命存在方式的彻底变革,即从根本上消灭导致生命异化产生的资本主义社会制度,还原生命存在和发展的本真状态。故此,马克思认为,“任何解放都是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回归于人本身”[7]189,生命的解放意味着对人的本质和人的生命的全面占有,意味着真正实现自由的自觉的有意识的劳动,在实践中不断实现生命价值。同时,生命解放的旨归在于消除阻碍人的生命发展、消解人的生命价值的各种异化,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与人的个性的相结合,正如马克思所言,“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7]297

其次,关于生命解放的手段。马克思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生命解放是一种历史过程,更是一种实践过程,社会实践是实现生命解放的唯一手段。马克思指出,“要扬弃私有财产的思想,有思想上的共产主义就完全够了。而要扬弃现实的私有财产,则必须有现实的共产主义行动。”[5]231人作为现实的生命个体而存在,在现实世界中只有以现实的手段才能真正实现人的生命解放。作为人的生命解放不仅要冲破自然界的束缚从动物界中解放出来,更要突破束缚人的生命发展的社会制度。资本主义私有制是造成生命异化的根源,因而只有推翻私有制,才能消除生命异化。革命实践是实现这一生命旨趣的根本手段,一方面必须依靠革命才能消灭私有财产和雇佣劳动,消除影响生命发展的束缚因素,从根本上为生命存在和发展创造条件。另一方面,只有诉诸革命,无产阶级才能“抛掉自身的一切陈旧的肮脏东西,才能建立社会的新基础”[8],从而促进生命主体生命意识的觉醒,为实现生命的更高层次发展创造条件。

二、马克思生命观的基本特征

(一)科学性

马克思的生命观是在对西方传统生命观批判的基础上形成的,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作为两大基石,科学解释了生命的存在、发展和需要,并论证了资本主义条件下生命异化的表现,指出了解放生命的主体力量和具体道路。马克思生命观的科学性主要体现在:其一,理论基础的科学性。唯物史观的发现不仅使马克思找到了生命存在和发展的一般规律,而且认识到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异化的出现必然导致生命异化的产生。生命异化产生的根本原因就在于资本主义私有制,并找到了生命解放就是要依靠无产阶级这一主体通过革命的方式推翻现有的社会制度,最终实现生命自由发展的共产主义。由此,马克思的生命观完成了由空想到科学的转变。

其二,理论体系的科学性。马克思的生命观是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主要包含了生命存在、生命需要、生命异化和生命解放四个维度,这四个方面紧密相连、形成了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相互作用的内在张力,共同形成一个有机统一的系统。其三,研究方法的科学性。首先,马克思始终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在对生命的一般哲学问题进行了研究之后,马克思并没有停留于此,而是结合现实进一步探寻到资本主义社会生命异化产生的根源,并为解决这一问题找到解决方案。同时,马克思运用辩证法来研究人的生命问题,用发展的眼光对生命进行全面审视,不断调整关于生命的认识,最终形成了科学的生命观。

(二)批判性

针对西方传统生命观的生命理解维度、理解范式等,马克思分别对其进行了批判,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生命观。从生命理解维度来看,西方传统生命哲学往往从单一维度来理解人的生命。马克思认为,“动物和自己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动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它就是自己的生命活动。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的和自己意识的对象。”[2]273这就是说,动物的生命活动是单一的、自在的,它的生命存在就是由物种本质所决定的本能活动。而人的生命活动则是自为的,是生命的“对象化”活动,其生命除了具有与动物相似的生命本质外,还具有作为“类存在物”的生命本质。人的这种双重生命本质决定了对人的生命理解方式的双重性维度。

从生命思维的方式来看,18世纪的法国唯物主义哲学主张自然物质本体论的思维方式,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则坚持精神观念的思维方式,但实质上都属于单极式的逻辑思维方式。运用这种思维方式来思考人的生命,就会造成对生命理解的抽象化、片面化和物化。马克思生命观对生命理解方式的变革在于用实践的思维方式取代了传统哲学的本体论思维方式。马克思认为,实践是人的生命存在方式,是人的生命活动区别于动物的现实基础,“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正是由于这一点,人才是类存在物。”[3]46只有用实践的思维方式来理解人的生命,才能正确把握生命的本质。同时,针对西方传统生命哲学所认为的生命本质永恒性,马克思也进行了批判,并提出了生命本质的生成性和发展性。他指出:“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所以人在积极实现自己本质的过程中创造、生产人的社会联系、社会本质。”[4]24这就表明了生命的本质是在人的实践活动中生成的,而非先在的和固定的。

(三)实践性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形成。”[3]92实践性的解释原则是马克思哲学中的重要原则,理解马克思的生命观必须要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进行。首先,马克思生命观的实践性源于生命的实践性存在。在马克思看来,实践活动是人的生命存在和发展的现实基础。他指出,“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正是由于这一点,人才是类存在物”[2]273。显然,实践活动不仅把人与动物的生命区别开来,而且通过实践人的生命特殊性得以确证。人的生命既不是单纯性的自然生命之呈现,也非精神生命之所指,而是由实践所连接的感性生命活动。在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上,费尔巴哈虽然提出了“感性对象”,但仍把人的生命当作现成的实体去了解,而不是生命的感性活动。人在实践中使生命的本质力量得到展开,并获得生命发展的动力,从而使得生命得以不断生成和超越。总之,实践是理解生命的基础和前提。

其次,人的生命表现形式的实践性。人在实践中实现生命的对象化,在此过程中形成各种各样的对象性关系,从而完成生命的实现和创造,正如马克思所言:“随着对象性的现实在社会中对人说来到处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现实,成为人的现实,因而成为人自己的本质力量的现实,一切对象对他说来也就成为他自身的对象化,成为确证和实现他的个性的对象,成为他的对象,而这就是说,对象成了他自身。”[6]86对象化形式的丰富性决定了生命表现形式的多样性,马克思指出,“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6]58可见,审美艺术就是生命对象化活动的一种具体表现。此外,生产、生活等领域内的其他诸多活动都是生命活动实践性的生动体现,彰显了生命本质力量在自然、社会、生活等领域的外化。

三、马克思生命观的当代启示

马克思生命观立足于人的生命存在,致力于生命的解放和实现生命的自由全面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为生命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生命领域的异化却并未因此而消失,生命价值危机、意义危机等仍是阻碍生命发展的现实困境。结合现实,在马克思生命观的视域中重新审视生命这一哲学的根本性问题,在当下有着重要的现实启发意义。

(一)树立敬畏生命意识,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人既是自然的一部分,自然又同时是人的生命得以维持和发展的基础,敬畏生命是马克思生命观的内在要求,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前提条件。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世界的祛魅化程度越来越高,人们对自然、对生命的认识也越来越充分。尤其是生命技术的发展使得人类对生命的干预程度越来越大,随之而产生的伦理问题也更为突出。同时,与之相伴随的生命敬畏感也越来越低,自杀、挥霍生命现象层出不穷,对大自然的破坏肆意进行,生态问题愈发凸显。重新认识人的生命存在和本质,树立敬畏生命的态度,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马克思生命观对当前社会发展的现实启迪,成为当下解决现实问题的重要方面。

一方面,应唤起人们对生命的敬畏,回归敬畏生命的原始基点。当然,这里的敬畏生命并非意味着人类早期对生命的盲目迷信,而是在认识到生命存在和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对生命本身的神圣持有敬畏之心。另一方面,应注重对生命的利用和改造。敬畏生命不是对生命神圣的不可认知,而是强调生命技术运用中的伦理性和规范性,严格恪守敬畏生命的原则,维护生命本身的尊严、权利和价值。反对生命的过度“工具化”倾向,冲破技术理性对生命价值的遮蔽,使人的主体力量的发挥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克服生命的异化现象。

(二)注重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促进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生命需要是多种多样的,既包括维持生命存在的基本需要,也包括实现生命发展的高层次性需要。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矛盾已发生深刻变化。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既是发展的应有之义,也是提高生命质量的必然要求。美好生活需要本身蕴含着丰富的内涵,从纵向上来看,包括低层次的物质需要满足,也包括更高层次的心理、精神等需求的满足;从横向上来看,则意味着人们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内的需要的满足。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得到显著提升,为进一步改善人民生活状况、促进人民需要的满足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但同时应当看到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不充分性,人们对美好生活需要满足的实现仍面临着许多障碍。一方面,贫富差距的存在使得人们生命需要满足的状况存在很大程度的不同,一些贫困地区的人们在基本的物质需要满足方面仍存在很多困境,与发达地区人们需要的满足程度形成了巨大反差。另一方面,在物质利益的驱使下,人们过分热衷于对财富的追逐,注重在经济方面的物质满足,而忽略了其他方面的生命需求,从而影响了生命质量的提高,阻碍了个人生命的充分发展和和谐社会的实现。因此,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要把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放在重要位置,既要注意经济发展的平衡性,大力推进精准扶贫,努力缩小贫富差距,不断满足全体人民的全面需要;同时,要提供更多的精神文化产品、政治民主参与机会等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政治需要,通过优化经济结构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更好地满足人们的生态需求,最终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培养正确生命价值观,促进人与自我的和谐发展

在马克思生命观的视域中,实践是生命发展的不竭动力,超越性是生命的重要特征,实现生命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生命观的终极价值目标,而正确生命价值观的确立是生命发展的前提条件。人的生命作为一种关系而存在,不仅包括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还包括人与社会、人与自我之间的关系。人自身的和谐要求作为个体的人有健全的人格、健康的情感,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正确地处理个人与自然、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真正融入自然、融入社会、融入集体。[9]12-16从根本上看,促进人与自我的和谐发展,就是实现生命的全面发展。当下,物质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为生命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使得发展生命这一历史命题获得了相应的物质基础。但与此同时,人的生命价值观也出现一定偏差,这不仅影响到生命自身的健康发展,而且影响到人与自我和谐发展的实现。为此,要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即以人民的生命作为根本,牢牢把握生命发展这根主线,把促进生命发展放在经济发展的核心地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马克思生命观的基本价值要求,内涵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关系处理的价值维度。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引领生命的发展方向,是促进人与自我和谐发展实现的必然选择。

一是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命价值引领功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蕴含着对生命真善美的执着追求,包含着生命价值观的正确选择,是培育生命价值观的基本遵循。要积极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人们对生命形成正确的认识,树立健康向上的生命价值观,培育良好的社会心态,促进个人与自我的和谐发展。二是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命价值调适功能。消极的生命价值观不仅容易造成对生命认识的偏颇、生活颓废、价值失落,而且不利于个人生命的健康发展,导致各种问题的出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其正确的价值导向功能对消极生命价值观起到调适作用,引导人们及时调整错误的生命价值取向,树立对生命的正确认识和积极的生命态度。三是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命价值矫正功能。生命价值观对生命行为起着导向作用,错误的生命价值取向导致一系列生命失范行为的发生,如自杀、抑郁、自私自利等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其强大的感召力对错误生命价值观起着重要的矫正作用。应积极拓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耳、入心,充分发挥其生命价值矫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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