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玲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会计学院 安徽 合肥 231131)
进入到新时代以来,我国的经济高速增长,各个经济主体在发展过程当中涉及到的增值税计算方法也不同,因而对应的会计教学就要适应经济发展的形势,针对学生教学过程当中的难点,进行相应的问题探讨,以提高实际的教学效果,解决学生接受难、计算错的问题。
例如,学生对于销售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应交税费等几种数额的分类,存在一定的差异。尤其是应交税费的二级会计科目都是相同的,在不同企业的实际缴费情况计算当中,却有比较大的差别,国家创造税源的路径不同,因而不同企业相应项目记入的流程也就不同。 有一些增值税项目也要计入到销项税额当中,而有一些税收项目要计入到进项税额转出当中。很多学生都无法对这两者之间的区别进行有效的分析,也搞不清楚在何种情况下,应该将该部分税额作为销项税额。
绝大多数的税务会计教材在进行相应问题讲解的过程当中,学生就会立刻联想到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这个部分也就非常容易对于折扣销售和折扣销售的税务处理产生矛盾。
在免、抵、退等不同方式计算的过程当中,学生可能会弄混淆公式,尤其是将公式当中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这一项专业性很强的计算方式出现差错。还有学生对于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两个公式之间的关系并没有实际的理解[1]。
2.1.1 区分不同的销售行为
在进行视同销售业务计算的过程当中, 要抓住关键理清思路,对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两部分进行行为的获取。 同时,对于销售行为的不同类别进行严格的限定。
例如,目前的教学主体当中主要涉及到的视同销售行为有:(1)将货物交付他人进行代为销售,销售代销货物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 (2)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3)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来进行销售。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5)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进行无偿赠送。这几种行为要进行具体的区分,对不同行为的涉税账务进行分门别类的处理,才能够方便学生进行优化探讨。
2.1.2 抓住增值这个核心
在教学过程当中要引导学生抓住增值这个核心,也就是说纳税人要对自己拥有的货物拥有实际的控制权。对于上述货物发生增值的部分,来进行销项税额的认定。 如果纳税人拥有的货物并没有在转换的过程当中发生增值行为,例如应用于个人消费、集体福利或无偿赠送等行为,那么以抵扣的增值税失去了抵扣的来源,则应被纳入到进项税额转出的范畴当中。抓住是否增值来进行处理是进行纳税项目认定的主体思路。
2.1.3 按货物的用途进行区分
区分不同的途径。 一般来说,纳税人获得货物主要的是有两种途径,一种是企业生产或加工,也就是自己来进行加工或委托其他工厂带未加工,另一种途径是从其他工厂来进行购买,第一种获得货物的行为发生了相应的增值变化,也就是说无论纳税人拥有的货物通向何处、是进行进一步销售、还是进行委托加工,或者用于自行消费的和无偿赠送,都要计入到销项税额的项目当中。 如果企业是通过购买行为获得的相应货物,用于不产生增值的相应行为,价格不随着市场的发生变化而变化,企业不从这种货物的流转当中获得的实际利益,那么就应该计入到进项税额转出的过程当中。
2.1.4 按照货物的来源进行区分
在进行视同销售行为转化的过程当中,可以按照货物来源来进行分类,也就是按照生产加工和购买行为两种类别来进行分类。 生产加工的货物,无论用于什么用途都计入到销项税额当中,购买获得的货物用于企业外部,则记到销项税额当中,用于企业内部的计入到进项税额转出的过程当中。 通过这种表格化的问题教学方式,可以帮助学生梳理思路。除此之外,教师还可以应用思维导图的课堂教学方式,引导学生在自己的笔记本当中绘制思维导图。 将货物来源作为一级题目,下设两个小分支——生产加工和购买。再按照不论用于什么途径、用于企业外部、用于企业内部三条小分支,来增加生产加工和购买行为的细节,最终划定到销项税额以及进项税额转出的目录范围内。
教师可以通过问题导向的教学方法,在课堂之前引导学生通过大量的阅读相关案例来进行问题的拆解,并将学生进行提问:你在生活当中购买商品遇到过打折的现象吗?对于打折的部分你认为应该如何纳税? 在学生做出相应回答之后顺势进行引导折扣销售,其实就是财务会计所讲的商业折扣,而销售折扣是财务会计所讲的现金折扣。 这种生活化的教学方式可以避免学生陷入到死记硬背的过程当中,通过不同折扣和销售两个词序的理解,以及结合双方买卖、经过讨价还价、最终形成价格与销售行为的过程,来引导学生对于销售折扣和折扣销售的税务处理进行优化理解,避免学生混淆折扣以及相关的优惠券等等,对二者的纳税情况进行弄混。
教师还要针对销售折扣和折扣销售两者的折扣基数、账务处理方式来进行拆解,方便学生在实际应用的角度对于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行拆分。
2.3.1 图形推导
教师可以通过图形推导的教学方式,在向学生介绍: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底税这个公式之前, 首先向学生讲解两个公式之间的相互关系,并且向学生介绍两种公式不同的应用场景,再向学生通过案例展示的方式,配以相应的图形,来推导两个公式之间的关系[2]。
例如,企业a 的大部分业务都是内销业务,那么应纳税额则应该应用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的计算方式, 而如果b 企业既有内销业务又有外销业务,则应该应用另一项公式来进行计算,也就是说对于不同企业的经营范围要进行具体的分析,从而确定免抵退政策的具体适用环节。
2.3.2 图形转化
教师可以在教学模版以及多媒体教学平面当中绘制四个图形,(1)包含两个项目及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图形;(2)包含四个项目——外销进项税额、内销进项税额以及相对应的增值部分;(3)图形c 对应修正后的全部进项税额以及内销进项税额;(4)图形四对应修正后的全部进项税额和内销进项税额。 通过环环相抵扣的计算方式,可以让学生更加清楚明白的认清两个公式计算之间的不同, 最终用公式推导的办法。 引导学生记录公式。
这种图形教学方式不需要大段的文字说明,也不需要大量的实践案例,学生在后期运算的过程当中,对于图形展示的公式记忆会比较深刻,但在教学的过程当中,教师也要注意不同的方块,最好要用不同的颜色标明,例如图形二当中外销进项税额的小块部分就可以用红色来表示, 图形三当中修正后的全部进项税额就要包含这部分红色模块,这种渐次理解的方式有利于学生加强记忆。
2.3.3 其他教学难点解决
除了上述几种教学难点之外,学生还可能会在对出口货物应退税额的计算方面存在理解,但是通过上述模拟方式,学生可以通过问题演化以及相关公式推导的办法,对于这部分进行推理和类比,从而分步骤地解决复杂的问题,在进行增值税会计计算的过程当中,只有为学生打牢基础、不断提高分析与推理的能力才能够对于实际的应纳税额问题进行优化分析,对于应纳税额应退税额申请退税的相关流程进行优化把控。 教师也要搭配好教学时间以及相应的习题教学等等,为学生增值税计算能力的提高打下坚实基础, 并且注意语言的趣味性、生动性和形象性,增强学生对于问题的理解能力[3]。
综上所述,增值税会计教学比较复杂,存在一定的理解难度,因而要加强难点问题的相应计算,提高实际的教学效果。 从本文的分析可知,研究增值税会计教学有利于我们从发展的角度看待目前教学当中存在的不足,因而我们要加强系统性研究,把握教学难点,提高教学的针对性与有效性。